截至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立案监督案件线索4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次,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7件14人,人民法院审理后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1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抗诉1件3人,经审理人民法院做了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