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融入,服务改革发展。该院将认真研究厦门自贸试验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的法律需求,主动融入,完善巡回检察、检察服务站、检察联络点等机制,发挥自贸区检察室职能,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总结台商检察联络员机制建立以来的运行效果,充分发挥涉台检察联络员作用,补短板、找差距,提升涉台法律服务品质。
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加大对证券期货领域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环节索贿受贿犯罪。落实最高检加强产权保护“22条意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按照“三个并重”、“三个慎重”的要求,妥善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动。
惩防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依法查办和预防国有企业、医疗卫生、金融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运用与市政府建立的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互动机制,充分发挥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作用,及时预警职务犯罪风险,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促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讲,扩大预防职务犯罪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