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共有检察院155个,其中包括21个地级以上市检察院和1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132个基层院。全省检察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5412人,实有检察干警13634人。本科以上学历12006人,占88%,其中博士35人、硕士1492人,共占11.2%。
广东检察机关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根植广东这片发展热土,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务实创新的精神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在这里,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举报中心,2008年以来又率先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创立全国检察机关首个案件管理中心、首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等。
全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