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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待“激活”
时间:2019-12-07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2018年,把“法律委员会”改成“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一个决定,进一步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职能,包括解释宪法、合宪性审查、进行备案审查、加强宪法的实施等,这是很少有的。其中,宪法的解释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制度来推进。

  宪法在实施的时候,会涉及到对宪法的理解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宪法解释的职能,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力,以前是长期被搁置的。这里面的原因很多,那时候没有专门的机构来推进这个事情,而真正需要进行解释的时候,还会涉及到解释的程序规则,需要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此外,什么时候需要进行解释,这与社会的需求有关,有需求才有解释的动力。

  我们特别注意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涉及到需要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有五次,他们的需求非常旺盛,比如特首剩余选期如何算、立法会议员宣誓的程序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释法,不论是对国家体制的完善,还是对我们学界的研究,都提供了非常好的素材。

  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的宪法解释,但是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常会被问到很多关于宪法的理解问题。这些机构还是在做大量的事,但只是在工作中做这些事情,没有发布公开的解释。这一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被明确要做这样的事情,想要“激活”这个条款,这就需要有好的契机和背景,需要有一个个案来进行推动。如果有一个个案需要进行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了这个权力,有这样一个先例后,中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就被“激活”了,就变成了一个真正管用、有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