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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网友可先行在本版提问,待嘉宾到场后回答.网友的提问将经审核后发布,为使系列网友有序进行,每期访谈将各有侧重.敬请网友围绕每期规定话题展开提问,谢谢网友支持! 03-05 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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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由于四川、湖北两省代表团"两会"议程原因,今晚的两位嘉宾可能稍晚一点到场,敬请网友谅解,静候嘉宾到来。03-06 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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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见面,希望我们能够得到很好的交流,向你们学习。03-06 20:07 |
婉转入云霞:赵局长好,欢迎并感谢你到正义之家!03-06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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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赵局长,在你所领导的监察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是否有来自你的上级,或者你所在的政府,党委的某些人的反对或者阻力.你怎么处理这类事情?03-06 20:11 |
赵咏秋:各种人情关系是不可避免存在的,我们在处理这类问题的过程中,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但是我们相信大多数党员干部是高素质的,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会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03-06 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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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欢迎嘉宾的光临!03-06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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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闵:呵呵,互相学习,共同进步!03-06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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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ng:对“惩治和预防国家职能管理部门腐败,推进依法廉洁行政”的话题,我认为在推进依法廉洁行政时,重点是把预防腐败放在惩治腐败之前,因为老百姓盼望是廉洁行政,而并不是事后的处理。03-06 20:31 |
赵咏秋:我认为网友:qang这个话说得很对,过去是以惩治为主,我们现在正在建立一种预防与惩治并重的体系。03-06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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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k:请问陈检察长: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发展趋势和特点有哪些?检察机关在惩治国家职能部门腐败方面,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暴露的主要问题有哪些?面对新的反腐形势,下一步,您认为检察院在反腐工作中应该做何调整,在机构设置、突破方向和办案手段是否会有一些变化? 03-06 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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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当前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职务犯罪是一种趋势,职务犯罪分子获得财物往往看起来是平等主体之间,真实意思的反映,实质上是进行权钱交易。03-06 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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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要放在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上,要始终抓住大案要案,一查到底。通过查处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03-06 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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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在查办职务犯罪当中,今后应当更加注重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认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从而更加有利地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03-06 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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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k:请问赵局长:监察系统职能的强化需要解决哪些制度性难题?作为政府的内部监督机构,您认为如何才能真正解决监察机构部门化(即某地方或单位内部监察机构受本地方、单位长官或利益左右的现象)的弊端?在行使监察职能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立法不到位的问题?应该如何协调纪检、监察和例如检察院这样的司法机关在具体办案时可能出现的职能交叉关系? 03-06 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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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对于解决监察机构部门化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加大上级部门对下级纪监部门的监管力度,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项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将监察机关对部门的派出机构(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等)实行垂直管理。我们行使监察职能,依据的是行政监察法,该法对上下级监察机关的职能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很强,我们与检察院不可能出现职能交叉。03-06 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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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桂生:现在行政执法“利”字当先的问题比较突出,有利的很多部门抢着行政,甚至乱作为,无利的则不依法履行职责,该作为反而不作为,其实这也是一种腐败的现象,但检察机关对这类问题打击的少,请问陈检察长,检察机关今后应从哪些方面发挥检察机关反腐倡廉主力军作用,来遏制行政执法部门唯利行政的腐败问题。 03-06 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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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一些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职责把握不准,对自己该做什么,怎么样做,不够明确。导致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而不履行,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也在做。之所以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查处还不多,是因为要实现依法行政还需要一个过程。现在一些公务员仍然留恋过去什么都能管,什么都能管住的时候,所以往往滥用权力,见利就上。也有一些公务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的现象也存在。当前,检察机关要在查处渎职犯罪方面加大力度,对滥用权利和玩忽职守的犯罪分子应当从严查处,才能确保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屐行职责。03-06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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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一竹: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是反腐败的两项重要工作,如何看待这二项的工作的成效?有人说,案件少了就是预防工作做得好,案件多了就是打击工作做得好,请问两位嘉宾,对此,你们是如何看待的? 03-06 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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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觉得预防工作和打击工作都不能以案件多少为标准,而应该以群众的感觉满意不满意为标准。03-06 21:06 |
:那么衡量群众满意与否的标准是什么?群众什么时候才满意?03-06 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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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打击不力也可能案件少,这并不意味着预防工作就做得好。案件多了,也不一定是打击工作做得好。打击做得好,案件就应该减少。03-06 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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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一竹:现在不少地方都出台了职务犯罪预防条例,为推进预防职务工作设立了一定的法治基础,全国人大却没有制定类似的法律,我们一般会以时机不成熟来解释,全国人大制定类似的法律需要什么样的时机,两位嘉宾,能给我们谈谈你们的想法吗? 03-06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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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全国人大制定法律需要各地在实践当中摸索出经验,经过实践检验是代表人民的意志,并且是切实可行的条例,才能上升为全国性的法律。03-06 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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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在人大在各级会议上,我们没有听说《预防职务犯罪法》时机不成熟,相反呼声很高。地方先行立法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我认为可能是立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03-06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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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一竹:检察机关、监察部门遏制国家职能部门的职务犯罪,主要的作用在运用检察、监察职能指导国家职能部门建立相应防范体系,人们说,不出事情相关国家职能不把预防职务犯罪当回事情,预防职务工作往往会显得苍白。检察机关、监察部门如何把防范工作关口前移,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建设权威性?象社会综合治理那样,职务犯罪预防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是否具有可行性? 03-06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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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是我们一直在探索的一件事。我们查办职务犯罪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减少职务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从本质上讲,也是预防,是一种特殊预防。在当前,职务犯罪在一些地方和行业,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十分必要。当前特别重要的是要建立制度,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比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主体享有资源,应当通过公开、透明、公平的方式,实行招、拍、挂取得。03-06 20:14 |
婉转入云霞: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我个人理解,检察机关职务预防犯罪也是基于法律监督的职能开展的。预防的前移的依据是什么?前移到什么程度?请问陈检,你那里开展职务预防犯罪有什么好的经验吗?03-06 20:22 |
陈文清:预防职务犯罪的前移,实质上就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司法机关公平司法。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因此,法律监督本身就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四川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开展了系统预防,同步预防和重点预防。在一些地方用以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业,开始系统预防,比如在国土资源系统。在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开展同步预防,收到了较好地效果。同时,四川省人大还对职务犯罪预防专门形成了决定。03-06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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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它的权威性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解决,把预防的内容,手段,措施法治化。03-06 20:17 |
:请问陈检,为什么渎职犯罪每年立案数量和查处数量都很少,但是现实生活中,这类案件线索包括发案应该是很多的03-06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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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还需在实践当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03-06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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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近年来,我们行政监察机关,十分注重把防范关口前移,例如,我们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行政行为接受群众监督。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的中心:一是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对各个行政部门财务收支情况,实现统一监管。三是招标投标中心,将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统一纳入招投标中心,统一监管实行阳光操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和这些中心的建设情况纳入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取得 了较好的效果,应该说是可行的。当然我们还需要不断的完善。03-06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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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海:请问二位嘉宾,职务犯罪多因权力不正当行使而起,要想更好的预防职务犯罪,是否要扩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比如对行政权力行使合法与否进行审查监督? 03-06 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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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认为,要更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针对不同的专业情况,建立专业化的预防监督体系,才能够对过程实施有效监督,至于行政权力行使合法与否是属于监察局的职责范围,由监察局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不属于检察机关的职责。03-06 20:29 |
李沧海:监察局也是行政机关,自己监督自己,能让人信服吗?国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惯例,并且效果很好,作为代表正义的检察机关为何就不能对行政行为行使的合法与否进审查监督?03-06 20:40 |
赵咏秋:一般说来,行政行为首先由监察机关进行先期的审查,属于违纪范畴的,就由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如果属于违法范畴的就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处理。03-06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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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也许对行政权力行使合法与否进行审查更加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的行使法律监督权。03-06 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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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海:我注意到二位嘉宾一位来自检察机关,一位来自行政监察。而行政监察和纪律检察委员会大多是两块牌子而已。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查处与纪律检察委员会既有依赖也有冲突。请二位佳宾结合自身职能,谈谈如何处理你们代表的二个机关之间的合作和冲突关系? 03-06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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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们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所监督范畴是不同的,行政监察机关是监督违纪行为,检察机关是监督违法行为,近年来我们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配合很不错,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如有违法行为的,我们都会立即移交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03-06 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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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本质上都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纪检监察机关侧重是查处违纪案件,检察机关是查处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查处的范围和案件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在实践中,纪检监督发现构成犯罪的,都及时交予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违纪案件的,也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两个机关互相配合,有利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03-06 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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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嘉宾已到现场,直播马上开始。 03-06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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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海:欢迎二位佳宾,辛苦了!03-06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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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各位网友晚上好,我是检察日报声音周刊负责人,很高兴来到这里客串主持人。今天很荣幸邀请到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石市监察局副局长赵咏秋作客正义网,这两位代表与诸位网友一样也是我们声音周刊的老朋友,借此机会,我先代表声音周刊感谢两位代表和诸位网友一直以来对声音周刊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话题是“惩治和预防国家职能管理部门腐败,推进依法廉洁行政”,两位代表对反腐败工作都有着深入的思考和丰富的经验,而且两位代表都很健谈,各位网友不要错过机会哟! 03-06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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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大家晚上好,今天很高兴跟大家一起交流,也是向大家学习的好机会。欢迎大家提问题。03-06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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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向领导问好,请多支持网友。03-06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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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反腐败一直是个热点问题,国家职能管理部门的腐败问题应该是反腐斗争中的重点,也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两位代表能否介绍一下当前国家职能管理部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03-06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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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当前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现在力度越大越大。查处的大案要案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职务也越来越高。我们在查处职能部门腐败方面是很有力的,现在腐败在一些部门和地方仍然很突出。我们在坚持严厉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03-06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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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现在我从纪委监察局的角度来说,我们仍然坚持三项格局,一是纠正部门不正之风,二是案件查处,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源头治腐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预防、教育、制度并重的反腐败体系,尤其是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对职能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和财政收入实行监督,应该说取得了显著的效果。03-06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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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转入云霞:两位领导好!职务预防犯罪是减少腐败的有力武器。各地检察机关针对职务预防都开展了各项有效的工作,但是还没有统一的制度,请问职务预防犯罪问题能否利用立法程序将以固定?作为人大代表,您们是怎样看待的? 03-06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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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预防职务犯罪在一些行业或地区可以先进行立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考虑全国的立法。03-06 2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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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觉得你说得很对,我认为应该尽快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03-06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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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职能部门的犯罪的查处往往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比如审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等都在职务犯罪的查处中有重大作用,检察机关应当与这些部门通力合作。去年刮起了审计风暴,很多机关都被查出了问题,请问检察机关在审计风暴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应当是什么角色,下一步要注意的是什么。 03-06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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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去年检察机关借助审计出来的问题,查处了一批案件。审计机关的审计,有利于我们发现线索,检察机关通过审计的线索立案,侦查,并同时发现新的经济问题。审计是检察机关发现线索的重要来源,检察机关的查处也是审计追求的目标。03-06 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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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虾:应该说,预防职务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是目前由于检察机关大张旗鼓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社会各界认为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情,同时,检察机关又肩负着查处贪污等职务犯罪的职能,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矛盾,查的案件越多,说明预防工作没有做好,预防工作做好了,意味着查办的案件会相应减少,请问陈检,四川省的检察机关是如何处理这方面的矛盾的? 03-06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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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预防职务犯罪是全社会的事情,当前查办职务犯罪较多,并不能说明预防工作就没有搞好。在我们国家处在转型时期,职务犯罪会增加一些也是正常的。当前,既要严厉查处职务犯罪,同时又要强化职务犯罪的预防,做到标本兼治。03-06 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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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闵:请问赵局长怎么看待一个普通公民在预防职务犯罪中能发挥的作用? 03-06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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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力对国家的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普通公民要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懂法,也需要有一种责任感,一种与腐败做斗争的勇气。03-06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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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一竹:有人说,招标、投标变分散的腐败,为集中下腐败,更有甚者,称为阳光下的罪恶,这些话可能不中听,但也的确反映了公众忧心忡忡的心理或者说对招标、招标治理腐败的不信任度,在这方面,如何增加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 03-06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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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你说的这些问题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情况下是可能存在的,为了增加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我们正在逐步创健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例如,要求招投标中心与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将招投标操作交给中介机构去完成。加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会逐步把工作做得更好,取得群众的信任。03-06 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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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这是因为当前的集中招标依然不规范,不透明,确实在一些地方失去了公信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真正的市场化,确保参与投标的单位能够公平竞争。03-06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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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清:请问陈检察长是预防重要还是打击重要!两者之间如何配合? 03-06 2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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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预防和打击是同等的重要。打击是特殊预防,本质上就是为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03-06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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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网友提问非常踊跃,我也利用职务之便插一句。为搞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反腐措施,开展了一系的反腐教育,一批腐败分子特别是一批省部级腐败高官在“反腐风暴”中纷纷中箭落马。应当说,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腐败又像一颗毒瘤,打而不死,反而不败,严重侵蚀着党的肌体,影响着党的形象,毒害着社会的风气。一边是我们大张旗鼓地进行反腐,一边却是腐败案件一件接一件,腐败分子前腐后继。前车之鉴,并没有成为后事之师!为什么会出现前腐后继的问题?反腐败的“瓶颈”究竟在哪里?请两位代表把把脉。 03-06 2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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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在我们国家处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制度还不健全,监督还不到位,加之诱发犯罪的因素越来越多,所以出现前腐后继的现象。当前,反腐败应坚持教育、制度、惩处相结合。03-06 20:52 |
海子:职务犯罪是权力犯罪,应该说,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合理的运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但是仅仅依靠我们目前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成的重一般预防,轻特殊预防的格局(预防工作宣传到位,打击力度明显缺失),这种状况是否能够有效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呢?03-06 21:08 |
陈文清:职务犯罪预防的根本对检察机关来说,关键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03-06 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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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应该说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但是,要完全制止腐败,依靠法治的健全和制度的完善,我们国家正在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国家。这需要一个过程,但前途是光明的。03-06 2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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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一竹:反腐有力度,预防没招数?03-06 20:47 |
陈文清:预防腐败还是应当综合治理,由全社会齐抓共管。既要形成预防腐败的社会氛围,又要有预防腐败的严密制度。03-06 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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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主持人提问问题一语点睛!好!~~03-06 2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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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有人认为,我们当前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监督的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两位是否也这样认为? 03-06 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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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的确是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应当不断地完善监督机制。03-06 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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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我们检察机关去年在全国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际是主动加强了外部监督,赵咏秋代表对这一制度一直很关注,今年您好像还准备了一个与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关的议案,您能告诉我们是什么内容吗? 03-06 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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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一直很关注人民监督员制度,我认为这项制度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实行有效监督,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比例大幅下降,但是现在这项制度只是检察机关自己的一项试点工作,要全面推广这项制度,增加人民监督员进行外部监督的刚性,必须通过立法 予以保证。所以在这次会议上,我提交了一项议案,要求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有关条款,对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程序予以确定。03-06 21:11 |
:您认为在现有条件下,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个能够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的最好的制度吗?03-06 21:17 |
赵咏秋:如果能够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我认为目前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外部监督制度。03-06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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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也好,预防也好,首先要解决打击和预防主体问题,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全面推行这种主体的职业化建设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二位嘉宾怎么认为? 03-06 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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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同意这个观点,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应当建立专业化的预防体系,提高预防技能,否则预防就会成为口号,或者是形式。03-06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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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并在今后5年内出台《反腐败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最近在一次讲话中说,一个地方如果书记带头买官卖官,底下的人很难不去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一两个正直的同志也必然会受到打击和排斥。不少地方官场上都一定程度存在潜规则。官员要继续在这个环境里做官就要适应这些潜规则,要适应就有可能参与腐败,除非像李昌平那样远走。制度带有根本性,好的制度能使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也可能使好人变坏。反腐败立法是中央的要求。反腐败特别要标本兼治,标就是出一个查处一个,本就是要进行制度建设。请两位谈谈,《反腐败立法》如何才能破除官场潜规则? 03-06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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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认为《反腐败法》应当规定行政官员的行为规则,凡是违背这个规则的就是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只有将行政官员的行为规则上升到法律责任,才能够破除官场的潜规则。03-06 21:44 |
赵子龙:官场的潜规则是现在社会发展和人事改革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既然是法治,那么违背《反腐败法》的规则的就是犯罪,而不仅仅是违法的行为。03-06 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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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平等、透明、民主的选人机制,把真正有能力的人选上领导岗位,同时要把干部的监督交给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真正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上领导岗位。用好的机制选人就能选出好的人!03-06 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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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龙:请问预防为主,惩治为哺,那么如果惩治不得力,那预防得了吗? 03-06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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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我认为应当是预防与惩治并重。03-06 2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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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两个小时的时间过得真快,看得出来两位代表和网友都意犹未尽,让我们抓紧时间请代表向广大网友致结束语吧! 03-06 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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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清:我刚刚适应与网友交流,两个小时的交流时间就到了。但愿我们下次再有机会互相学习,谢谢!03-06 21:55 |
赵子龙:这么快就结束了吗?我还有好多的想法……03-06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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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子:虽然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我还要谢谢二位嘉宾,并祝二位嘉宾在北京期间快乐,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为反腐败贡献自己的力量03-06 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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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咏秋: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得要说再见了,感谢正义网为我们提供这样的交流机会,希望下次我们还能够见面交流。今天的对话,对我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我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谢谢大家!03-06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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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晓宇:非常感谢两位代表在百忙之中参与我们的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的踊跃参与.两位代表都说他们刚刚进入状态,让我们期待下一次的网上相聚! 03-06 2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