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宣布开幕式结束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晋华在会上发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思民在会主提问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烈驹在会上提问
与会记者正在认真记录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生教授陈光中在会上发言
主持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宣布大会主旨发言开始
合影结束,嘉宾入座
“全家福”
会议中途,代表们在相互讨论
会议中途,与会领导与参会代表走出会议大厅合影
代表们正在认真听赵虹副检察长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在会上讲话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明枢在会上发言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庚在会上发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在会上发言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致开幕词
主持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介绍与会嘉宾并宣布会议开始
嘉宾陆续入场
与会代表陆续进场
直播记者正在紧张准备
大厅内的会务组
会议现场
会议在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召开
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
规范执法 检察权的独立行使与制约

    贾春旺检察长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理论研究的目标,概括而言,就是要建立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任检察理论体系,为完善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事业创造良好的理论环境,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怎样提高检察官理论素养?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的首要任务是什么?怎样建立开放的检察理论体系和研究机制,使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的研究成果走在国内外检察理论研究的前列?本届论坛上,全国各地检察长、我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将就此展开充分讨论。

    会议日期:2005年12月6日--2005年12月7日
    会议地点:广东·东莞
    主办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报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就必须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建设,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建设就必须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重大理论课题,因此,加强检察理论的研究,尤其是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的研究是我们每个高级检察官义不容辞的义务。 12-06 08:20

正义网报道:论坛开幕式将于上午9点到10点举行。代表们还没有进场,本网记者正在忙碌的准备。趁着这个空隙,记者就本次会议的主旨,到房间简短采访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党委书记刘佑生,他说,贾春旺检察长曾经多次谈到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高检院还专门制定了奖励措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东莞市检察院联合发起举办这次首届全国高级检察官论坛,邀请来自全国各地检察实践一线的检察官和热心关注检察体制改革的专家学者,围绕着“规范执法,检察权的行使与制约”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研讨,共同研究检察理论,共商检察发展大计,正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贾春旺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实现加强检察体制理论研究,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的目的。 12-06 08:30

正义网报道: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北距广州50公里,南离深圳90公里,水路至香港47海里,至澳门48海里,处于穗港经济走廊中间,是广州与香港之间水陆交通的必经之地。 12-06 08:38

正义网报道: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重建于1978年,全市现有干警307人,全市检察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90人(其中研究生33人),占94.46%;年龄在40岁以下的247人,占80.46%。2004年,全市共受理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10490人,提起公诉9414人,分别比2003年上升39.4%和44.4%,办理的刑事案件占全省总数的十分之一。2004年侦监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532件,公诉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288件,人均办案数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12-06 08:45

正义网报道:与会代表现在全部入场就座。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刘佑生宣布会议开始。 12-06 09:04

正义网报道:[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刘佑生] 会议现在开始,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现在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12-06 09:05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晋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 陈光中、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庚、纪委书记张继雄。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石少侠、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明枢、还有人民大学教授陈卫生教授、张志铭教授。还有一部分省副检察长及直辖市、地区、县级检察长。此次会议主题是“规范执法 检察权的行使与制约” 12-06 09:09

正义网报道:[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石少侠]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经高检院批准,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今天正式开幕了。在此,我谨代表国家检察官学院向应邀参加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各位高级检察官们表示真诚和热烈的欢迎;对协助我院举办首届论坛并给于大力支持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对东莞市市委、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12-06 09:10

正义网报道:[石少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论坛,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高检院党组和贾春旺检察长关于坚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决定和指示。为了进一步推动法学界和全国检察系统深化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理论的研究。本次论坛的举办,就是国家检察官学院落实高检院有关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举措。其次,本次论坛之所以将主题定为“检察权的独立行使予制约”,一是因为迄今为止,检察权问题是我国司法改革研讨过程中理论分歧最大、实务中又使人最为困惑的重大问题之一。二是因为对检察权性质的不同认识,不仅涉及到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向,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现行宪政制度的存废与取舍。三是因为就全部国家权力产生的顺序而言,检察权是国家权力中较后产生的权力。四是因为检察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及范围,其行使及结果,都极大地影响着国家法制度,因而又是最为重要权力。希望同志们紧紧围绕这个主题,从各自的理论研究、实践经验,以及新的理念出发,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共同探索。 12-06 09:14

正义网报道:[石少侠]第三,本次论坛的研讨并非坐而论道,其直接目的是服务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诉讼法的修订。这四部法律的个性都面临着诸多的理论和实践的问题,都与检察权问题密切相关。我们希望与会的代表能够各抒以见,为这四部法律特别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献计献策,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检察制度和检察权。 “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是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为全国的法学家们和高级检察官们搭建起的一座检察理论研究的平台,它将每年举办一次。我们希望在全国法学专家学者们和高级检察官们的关爱和支持下,在这座理论研究的平台上产生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把论坛办成有地位、有影响、有名气、高质量的检察理论研究品牌平台。 同志们,本次论坛将围绕中国检察权及其权力配置、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等七个专题进行研讨,会期一天半。目前,已有60多人向大会提交了论文。我们相信,在全体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次论坛一定会硕果累累。再一次感谢协办单位和与会代表对论坛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预祝“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12-06 09:15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有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致辞 12-06 09:15

正义网报道:[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同志们: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协办的“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今天在东莞市顺利召开了,在此,我代表广东省检察机关和全省干警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敬意!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在党中央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广东社会稳定, 12-06 09:16

正义网报道:[张学军]祝各位专家在广东身体健康,成事如意。 12-06 09:20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有请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庚致辞 12-06 09:20

正义网报道:[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庚]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赵虹副检察长,广东省人民 检察院张学东检察长,各位来宾: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今天在东莞隆重召开,这是对我市检察工作乃至整体工作的极大推动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东莞市委、市政府,对论坛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欢迎! 12-06 09:25

正义网报道:[刘志庚]东莞是广东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大陆改革开放的前沿地。20多年来,东莞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迅速从一个香飘四季的农业县发展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城市,跻身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的第十二位,荣获“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关心指导,离不开各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东莞市委、市政府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东莞正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积极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环境,创新发展能力,努力建设经济强市、文化新城、法治社会、和谐东莞、富裕安康。我们衷心希望这次论坛,能联系东莞实际深入研讨、传经送宝。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全面提高检察官队伍素质,全面落实规范执法,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快东莞现代化建设步伐!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预祝各位在莞期间生活愉快! 12-06 09:26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有请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明枢致辞 12-06 09:27

正义网报道:[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明枢]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暖冬时节,南国如春。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东莞召开,这是我院发展史上的一大盛事,我们感动非常荣幸。 12-06 09:27

正义网报道:[林明枢]当今中国正处于一个倡导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在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今天,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围绕“规范执法:检察权的独立行使与制约”这一主题进行研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现代中国职业法律人,共和国的检察官,深刻思考和讨论检察事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我相信,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在东莞的召开,必将对我院的检察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吸纳论坛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高东莞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理论研究能力,为东莞的经济法制保驾护航。 12-06 09:28

正义网报道:[林明枢]东莞是一座美丽的新兴工业城市。改革开放以来,东莞的经济始终保持着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经济的发展也给东莞的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外向型企业多、外来人员多、社会矛盾多、社会治安问题突出“三多一突出”的矛盾非常明显,检察机关的办案任务异常艰巨,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以平均每年33%的增幅上升。2004年,全市受理批捕、起诉案件首次突破1万人,占全省刑事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如何适应新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眇做好检察工作,是非曲直们东莞检察机关当前正在深思的课题。我们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最后,祝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嘉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成事如意! 谢谢大家! 12-06 09:31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有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讲话。 12-06 09:32

正义网报道:[赵虹]同志们:北方已经是隆冬季节,而东莞却温暖如春。我们今天在这里欢聚一堂,共同参加首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共同研究检察理论,共商检察发展大计。今天在座的有我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有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检察长、高级检察官,可谓是“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贾春旺检察长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广东省检察院、东莞市委、市政府、东莞市检察院表示真诚的感谢。 12-06 09:32

正义网报道:[赵虹]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一、提高执法水平,离不开检察官理论素养的提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就必须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建设,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建设就必须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重大理论课题,因此,加强检察理论的研究,尤其是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的研究是我们每个高级检察官义不容辞的义务。贾春旺检察长曾经多次谈到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高检院还专门制定了奖励措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关系检察工作的全局,关系检察事业的根本,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不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难以干好工作;不善于把实践中的经验上升到理论,再反过来更好地指导实践,也难以干好工作。第二,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可能用资本主义的政治理论和检察理论来说明,而必须立足中国现实国情,从中国检察制度基本理论观点出发,努力构建我们自己的检察理论体系,对涉及检察制度的重大理论问题作出全面、系统的回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科学的理论概括和说明,这个使命要通过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来完成。第三,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是积极应对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面临的各种挑战的基本方法。第四,从执法的角度来讲,要实现“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主题,离不开检察官理论素养的提高。因为检察官的理论素养是检察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基础,检察官的理论素养如何,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对高级检察官来讲,在检察机关中大多是带“长”的,更应熟悉检察理论,自觉运用检察理论分析和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所以,检察理论不仅是检察机关执法的行动指南,而且是检察决策的基础。 12-06 09:34

正义网报道:[赵虹]二、明确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的任务。近年来,法学界的一批学者和各级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我们应当看到,检察理论研究在整体上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因此,进一步繁荣检察理论研究无论从实现依法治国的角度,还是从改革和推动检察工作的角度都是十分必要的。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必须明确检察理论研究的主要任务。对此,贾春旺检察长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理论研究的目标,概括而言,就是要建立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为完善检察制度,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事业创造良好的理论环境,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贾检察长的要求,我认为当前检察理论研究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第一,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检察制度的宪政基础和宪法地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本质特征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我们知道,现行检察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制度赋予检察机关的本质特征。关于检察制度合理性的争论,其核心就在于坚持还是取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对此,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宪政体制的角度分析。当今世界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必须建立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下的议会制度。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对执政党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不可能采取西方那种分权制衡、党派对立的模式,必须形成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以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这就是说,中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国体和政体,决定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对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作出令人信服的理论阐释。第二,要运用和谐社会的理论,加强对检察权配置的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方面的特征无一不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应。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保证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因此,我们要深刻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不仅要对现行检察权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深入研究,包括法律监督权与检察权的关系,检察权与侦查权的关系,检察一体化与侦查一体化的关系,批捕起诉、公诉权与检察自由裁量权的关系、恢复性司法和暂缓不起诉、和解不起诉的关系等等。总之在和谐社会里检察机关实质上是社会矛盾的调节者。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使检察权在查办犯罪、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正与正义。一句话,就是和谐社会的检察权应该如何配置,如何行使的问题。这需要在理论上提供支撑。第三,要围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把检察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近年来,检察机关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提出了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了一些新的工作措施和改革措施。比如,确立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提出了从五个方面加强法律监督的能力建设,并要求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采取有效措施接受外部监督,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探索业务、队伍与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等等。这些新的工作思路和改革举措涉及到检察事业发展的全局,是为了推进新时期检察工作进行的实践和探索,检察理论研究要把那些检察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总结提升为理论,进一步揭示检察工作的内在规律,丰富其理论内涵,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2-06 09:41

正义网报道:[赵虹]三、内外结合,兼容并收,建立开放的检察理论体系和研究机制,使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的研究成果走在国内外检察理论研究的前列。贾春旺检察长在听取学院领导汇报工作时强调,国家检察官学院是检察系统的最高学府,检察理论研究理应走在法学理论界的前列,在检察理论问题上应有发言权。为了贯彻落实贾春旺检察长的指示精神,发挥检察官学院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的龙头作用,高检院党组批准举办了本次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就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检察理论研究。要使检察理论的科学体系真正建立起来,就必须努力打破自我封闭的观念和做法,建立开放的研究工作机制和检察理论体系。这离不开法学理论界乃至社会科学界的参加和认同。今天,在座的就有我国法学界的著名学者。今后,对一些涉及检察理论的重要选题我们将组织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攻关,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检察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参加本次论坛的许多检察长,不仅是检察理论研究的组织者,而且是检察理论的研究者。实践证明,提高各级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关键在于提高各级检察长的研究问题的能力。因此,我们的各级检察长应当有远见卓识,重视检察理论研究,这是检察理论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当然,进行检察理论研究必须有检察官自己的阵地,为此,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将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检察实践》更名为《中国检察官》。可以这样说,《中国检察官》杂志是检察官自己的刊物。所以需要大家共同耕耘。 12-06 09:43

正义网报道:[赵虹]同志们:让我们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推进人民检察事业,为依法治国和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12-06 09:46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东莞是个好地方,刚才市长已经介绍过了。我对东莞是比较了解的,东莞原来是农业镇,现在发展迅速,每个镇都有很多五星级宾馆。东莞市委对此次论坛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我再次表示对东莞市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表示真诚的感谢! 12-06 09:49

正义网报道:开幕式至此结束,现在是休息时间,与会领导与与会代表亲切合影。10点20论坛将进入主旨发言与讨论。 12-06 09:56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现在进入大会发言阶段,正义网有500万网友也在关注此次论坛。下面有请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刑事诉讼法方面的专家陈光中教授,有请陈教授发言。 12-06 10:12

正义网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 陈光中]由于时间关系,我就直接进入主题。今天我主要谈一下检察权与刑诉法的再修改。刑诉法修改正在进行当中,估计明年5月有望出台。我的发言供大家讨论对刑诉法修改,我主张应该以宪法为根据,同国际公约相衔接,但二者还存在一些矛盾。在现在的条件下,宪法近期不可能修改,那么有些基本问题我就不重复了。检察机关性质是监督机关,我对三机关的关系是有看法的。我今天要谈的是在这个前提下,刑诉法修改涉及的检察权若干问题。 12-06 10:18

正义网报道:[陈光中]第一,关于侦察权的监督问题。对反腐败中的侦察权,检察机关的权力应该加强,如《反腐败公约》中,特别侦察手段的规定。现在侦察权公安、检察机关都有,在新的刑诉法中也没有提到。我认为在刑诉法的修改中,应该加强对特侦手段的收集证据,加强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的力度。这次刑诉法的修改,就要建立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的机制,这是刑诉法前进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取证的力度。但另一方面也应该加强防止非法取证的能力。 12-06 10:19

正义网报道:[陈光中]二,关于起诉问题,我个人认为,起诉问题更符合时代要求是很需要研究的,我们的起诉我个人认为,现在起诉规定死了一点,社会和谐这方面要求是我们被害人和我们犯罪嫌人合解这方面体现还不够,我个人支持把不起诉范围要适当扩大,我主张暂缓不起诉,也就是在案件轻的情况下,不要简单的追求起诉数量,我们要追求社会上和谐效果。应更当扩大未成人犯罪、及初犯的相对、暂缓不起诉范围。但前提是认罪,被害人要理解。这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我现在不能单独讲起诉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还应考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12-06 10:36

正义网报道:[陈光中]三、下面我谈一下证据标准这个问题,现在学界有种看法,1、应低于法院定罪标准;2、不应降低。我个人倾向于不应降低。现在,地方上追求起诉的准确率,达到100%应改动。单纯从追求犯罪的角度即防漏,这是不应当的。检察院应有客观义务,防漏还要防错。检察起诉问题,现在检法两家有点联合起来的意思,在庭审完后,检察院认为,法院有可能判决无罪于是撤诉。这极大地提高了被告人的利益。 12-06 10:44

正义网报道:[陈光中]四,死刑复核的监督问题我简单讲一下,为了更好与联合国接轨。我认为要“慎杀”,为了更好地实现“慎杀”的目标、方针,慎杀必然少杀。在死刑复核程序中,检察院应有监督权。审理中,应真正引入禁止双重危险规则。但是,论规则有例外,我们也应有例外,但是对于一些量刑差别不大的,不能抗诉再审。只有在一些重罪判漏了,法官等贪污、枉法等裁判等,才能搞抗诉。但是,应注意的是,无罪被判有罪,即冤枉无辜的,应当抗诉。我国应引入禁止双重的规则,刑诉法修改应体现。 12-06 11:04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现在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晋华作主题发言。 12-06 11:16

正义网报道:[尹晋华]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遵程序讲规则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义”。程序即规则,是近代以来管理社会所推崇的最可靠的办法。相对于事务的实体而言,其独特价值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提高而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和肯定。由此,追求实体公正向着追求程序公正方面转化。 12-06 11:21

正义网报道:[尹晋华]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从宏观上看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极大的优越性。但长期受“立法宜粗不宜细”思想的影响,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定得十分粗略。这种粗略和不足,在法律监督的立法层面主要表现为: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监督法,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和空泛,存在不少空白和偏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缺少强力支持和刚性保障等。从实体法上看,不少法律规制不具体,概括性、原则性的条文过多,伸缩性大,如刑法中135个条文中罪责规定有“情节、后果严重”等,以此来定罪处刑,造成监督依据不足。从程序法上看,对法律监督机关的授权不足,监督程序缺失,监督手段不完整,接受监督的义务没有设定,在长达二百七十条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仅有五条,总条目七十五条的《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也只有两条,并且内容原则抽象。这种立法上的失衡,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缺少强力支持和刚性保障,造成法律监督应有职能与实际职权之间的矛盾,是导致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弱化的主要原因。在职务犯罪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等法律监督的各个职能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度支持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主要问题有: 1.职务犯罪侦查方面。一是侦查权配置不尽合理。二是职务犯罪侦查措施缺失严重。 2.诉讼监督方面。一是缺乏了解监督信息线索的机制和渠道。二是监督范围存有“盲区”。三是监督过程不完整。四是监督手段单一、滞后,缺乏保障措施 12-06 11:27

正义网报道:[尹晋华]任何权力均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法律监督权也不能例外。目前不少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少人针对我国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提出了“谁来监督监督者”,进而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提出了质疑,在如今的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掀起了一场关于检察机关性质与定位的大讨论。由于我国政治体制和诉讼结构中的缺陷,在对法律监督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缺陷。但就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而言,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1.职务犯罪侦查权缺乏有效的外部制约机;2.刑事司法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法律监督工作同样需要社会营造崇尚法律和公正的司法环境,需要依托民众法治观念的养成。当前,我国社会整体的法治环境欠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权过程中时常受到非法律因素的干扰,从根本上影响着法律监督的根基。其中主要表现有:1.缺乏崇尚法治的文化传统;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盛行。 12-06 11:29

正义网报道:[尹晋华]当前法律监督主体整体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监督主体的执法观念、知识水平、职业精神等方面。 1.执法观念陈旧、落后;2.业务能力偏低,法律监督意识不强3.职业精神有待培养。现阶段我国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沿袭以往管理模式,实行行政色彩浓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这在检察人员素质相对落后,国家法治化、职业化不高的年代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活动(包括法律监督)逐渐专业化,其弊端日益凸现,主要表现为: 1.检察人事管理方法落后,弊端诸多;2.事务管理体制搬用行政化方式,弱化了法律监督的职能;3.业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影响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4.机构设置重叠,体制不顺。当前内部横向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问题,即法律监督权在受案与立案、侦查与公诉、公诉与诉讼监督程序之抗诉等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中的问题与弊端。这些问题与弊端主要有: 1.缺乏总体规;2.机制设计不够科学;3.落实不够到位;4.透明度仍不够高。 12-06 11:33

正义网报道:[尹晋华]从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和当前法律监督的制约因素、现实问题来看,只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解决制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现实问题,消除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种种障碍,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既是解决我国目前法律监督面临严重弱化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需要,同时也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 12-06 11:35

正义网报道:[陈光中]我插上一句。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我主张并重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应相辅相成。程序正义虽然当事人更注重,但是如果程序正义弄错了,当事人也是不能接受的。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程序和实体不免发生冲突,但是不能做出孤注一掷的决定,我个人认为有时候应考虑当事人真正需要什么。 12-06 11:42

正义网报道:[刘佑生]好,上午的发言到此结束!下午论坛二点准时开始,请大家准时到会。 12-0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