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结束后,检察日报社与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
论坛结束后,检察日报社与会人员集体合影
李雪慧宣布论坛结束
张本才谈心得体会
张本才最后做总结发言
张本才非常重视青少年犯罪问题
张本才点评此次论坛
王振应用身边实例论证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山西省临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振应
艾民在论坛上发言
领导聆听代表发言
安徽省颍上县检察院检察长艾民
黄建国在论坛中发言
与会领导陷入沉思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建国
江苏省检察院侦监处处长徐志森研读论坛材料
王彦青谈青少年犯罪
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彦青
张本才仔细查看资料
刘淮态度认真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淮发言
张本才与戴树森合影
领导与代表合影
会议间歇时间代表合影留念
会议休息代表合影
李仲学举例说明情况
各位代表边听边做笔记
李仲学在论坛上发言
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仲学
代表们鼓掌表示感谢
女检察长林岚在论坛中发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岚
刘学羽发言生动活泼
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学羽发言
叶先国在论坛激情发言
会议室内众代表认真听取代表发言
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叶先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侦查监督厅副厅长万春,认真听取代表发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丛修胜发言
张本才提笔做记录
各位代表仍旧一丝不苟听发言
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贾全发言
《检察日报》社常务副总编辑李雪慧下午继续主持论坛
下午论坛开始,与会领导和代表们一起观看苏州宣传片
下午会议前,检察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张本才阅读当日报纸
第四届检察长论坛·苏州(金阊)会议
为了明天·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讨论

    近年来,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共青团中央更是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0个部委还共同组织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而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又是一个十分复杂和宏大的社会工程,需要我们投入更为细致的耐心和更多的爱心,需要我们不断推出更有创意、更加有效的举措。为此,2006年5月19日,中国检察日报社与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委、区政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第四届检察长论坛·苏州(金阊)会议,就未成年人保护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会议日期:2006年5月19日下午
    会议地点:中国·苏州(金阊)
    主办单位:中国检察日报社
    协办单位:中共苏州市金阊区委员会
        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政府
         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各位代表下午好!下午的讨论正式开始之前,先请大家欣赏苏州的朋友们为我们准备了10分钟的风景短片,享受一下“天堂”的美景! 05-19 14:38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好,看完了美丽的风景,让我们开始下午的讨论,首先请河北省黄骅市检察院检察长贾全为我们做讲话。 05-19 14:39

正义网报道:[贾全]: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矫正扭曲的人生轨迹 撑起维权的一方蓝天”。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深入的座谈研讨,对于我们检察机关充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司法层面上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在具体履行检察职能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开展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已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课题。实践中,我们在搞好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衔接的同时,努力更新执法理念,积极探索适合于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悔过自新的工作机制和相关措施。 05-19 14:41

正义网报道:[贾全]:(一)更新办案人员的执法理念,确定高素质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二)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并适度灵活运用法律,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核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的年龄,特别是准确认定处于边缘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年龄;二是必须查明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着重审查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是否被诱骗、胁迫,有无犯罪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是否为初犯、偶犯,有无悔罪表现等。三是必须查清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及其周围环境。四是必须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五是必须强化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 05-19 14:45

正义网报道:[贾全]:二、构筑配套有效的预防网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因此,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横向联合,积极参与社会各部门的综合治理活动,打造全方位的立体预防和保护体系。(一)在全社会构筑配套有效的预防网络;(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全视角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05-19 14:47

正义网报道:[贾全]:三、紧密结合检察职能,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多年来,黄骅市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司法工作实践,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维权方面的工作探索,并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活动。(一)以净化工程为着力点,依靠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以爱心工程为落脚点,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05-19 14:49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丛修胜发言! 05-19 14:57

正义网报道:[丛修胜]: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也非常快,目前正处于新的犯罪高峰期。从我院的受案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2001年未成年犯罪人为51人,占总受案数的5%,2002年77人,占总数的7%,2003年65人,占总数的6%,2004年79人,占总数的14%,2005年猛增到125人,占总数的20%。未成年人犯罪愈来愈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院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和体会。 05-19 15:01

正义网报道:[丛修胜]:一、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是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前提。早在80年代,我院就已经认识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时在起诉科指定了两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任少年犯公诉人,专门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1992年1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我院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在起诉科内部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组,由一名业务副科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1996年6月我院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制定了一系列的办案制度。 经过十几年不断地探索,我院到目前为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面已经做到了机构设置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2004年,我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05-19 15:02

正义网报道:[丛修胜]:二、完备的机制建设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挽救工作的保障。在办案中,我们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和维权机制。制定了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亲属会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出庭公诉规则;分案起诉制度;回访考察制度;设立未成年人维权网络。 05-19 15:06

正义网报道:[丛修胜]:三、合理运用刑事法律政策,以平和司法的理念推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持续上升提醒我们:打击和惩罚未成年人犯罪,并不能保证减少犯罪,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未成年人,使之服务和回归于和谐社会,才是重中之重,才是我们检察机关执法的最终目标。今年初,我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确立了平和司法理念,启动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平和司法程序,制定了《启动未成年人平和司法程序实施细则》,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只要主观恶性不大,罪行不是特别严重,司法活动的着眼点与归宿点主要在于使其更好的回归社会。平和司法程序划分为四类:非刑罚化程序、刑罚化程序、非监禁处置程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平和司法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避免了羁押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心态的培养;三是保障了社会稳定、和谐。 05-19 15:08

正义网报道:[丛修胜]:四是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平和司法程序分流了一部分案件,也减少了诉讼环节,是刑罚经济的一个最佳选择。而且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角度来看,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接受法庭审判而带来的心理和精神的压力及创伤,更有利于其重新做人,为其今后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05-19 15:09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叶先国讲话! 05-19 15:12

正义网报道:[叶先国]:我简要谈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情况。与其他不少地区的情况相类似,近年来我们在办案中越来越多的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的身影,据统计,2003年襄阳区检察院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45件106人,2004年为33件59人,2005年为52件104人,分别占当年批捕人数的23%,27%,18%.未成年人犯罪日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这既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也对社会治安姓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鉴于此,现特对我院2003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以调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和减少这类犯罪发生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为促进未成年人远离犯罪提供有益的借鉴。 05-19 15:15

正义网报道:[叶先国]:一 当前未成年犯罪的主要特点。1,辍学学生犯罪居多,前3年批捕的269名未成年人中,有215人属于提前辍学,过早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由于年龄小,大多没有正当职业,经常三五成群邀约在一起,东游西逛,游手好闲,加之各类原因又缺少家庭的正常教育,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给社会治安状,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的因素。2,侵财类犯罪突出。犯抢劫、盗窃罪、抢夺等侵犯财产类犯罪共计223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3%,充分说明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大都是为了谋取钱财,并往往用于进网吧、吃喝、赌博等不正常开支。其次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中杀人2人,伤害22人,强奸6人,合计30人,占11%。其他类犯罪占6%。3,中小学生受害严重。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学校,网吧及其附近,有的是直接窜入校内实施犯罪;有的是在学生上学路上实施犯罪;有的对进出网吧的学生进行“擂肥”等,中小学生系被害人的犯罪占总数85%以上。4,作案手段趋于成人化。虽然犯罪的未成年人低龄,却常常使用十分隐蔽、老到的手段,往往事前通谋,分工明确。5,共同犯罪形式明显。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几人相互纠集成团伙相互影响,借势壮胆共同实施,共同犯罪案件比例达56%。有些犯罪在光天化日连续作案,危害大,影响坏,且多人相互协助带有成人化和“职能化”的特征。 05-19 15:17

正义网报道:[叶先国]: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1,文化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涉世不深、判断力不强而产生的盲目性、好奇心、好模仿等心理特征世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批捕的269名未成年人中,230人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很多人只读了初中一、二年级,有点甚至小学都没毕业。2,法制观念不强。不知法、不懂法加上自控力差、易冲动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一些未成年人往往因为一点小事情不顺利、一句话不合,就会产生犯罪念头,而且手段残忍不计后果。3,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脱节。学校教育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的倾向,使得不少学生缺乏远大理想,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下;少数老师对后进学生态度粗暴,动辄训斥处罚,不准上课、勒令退学,造成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不努力,成绩差,不思进取,过早涉足社会。在家庭教育上,许多外出打工家长和单亲家庭属于管教。4,不健康影视文化的影响。互联网、电视等媒体以及文化市场中不健康内容泛滥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不少的未成年人犯罪都是由长期泡吧或沉迷于黄色影视图书开始,由于未成年人辨别力不强,思想很容易受不健康内容的污染,最终导致走上不健康的道路。5,社会环境的污染。社会环境不能有效净化,助长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 05-19 15:20

正义网报道:[叶先国]:三.范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对策。1坚强素质教育。社会、学校、家庭应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放在青少年培养的首位。2正确的家庭教育。3净化社会环境。要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认定做好“扫黄、打非、禁毒”工作,彻底情理网吧等公正娱乐场所,落实对此类场所的管理。4注重挽救和帮助。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首先是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以减少犯罪,其次是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帮助工作。 05-19 15:21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感谢叶检的发言!请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学羽发言! 05-19 15:22

正义网报道:[刘学羽]: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能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为了明天·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在此,我衷心地感谢检察日报和金阊区检察院为我们提供的这个交流平台,也预祝这次第四届检察长论坛苏州会议能够圆满成功。 05-19 15:24

正义网报道:[刘学羽]: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多年来,检察机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深入开展创建“优秀未成年人维权岗”活动,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实际“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挽救和预防为落脚点,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保护与预防并举”的原则,将检察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实践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为。 05-19 15:24

正义网报道:[刘学羽]:一是坚持严打斗争的“两个基本”原则,及时惩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贯彻“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只要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力求做到除恶务尽。用好维权“双刃剑”,认真审查被告人和受害人均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并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及时了解那些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二是坚持青少年维权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从检察职能出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在办理案件中做到案前重调查、案中重帮教、案后重回访,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05-19 15:25

正义网报道:[刘学羽]:三是坚持法律监督的全面审查原则,有力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始终注重和凸现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者的职能作用,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原则,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主动加强横向联合,通过开展全民防护、检校共建、社区单元等活动,积极投身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和预防犯罪的综合治理工程,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05-19 15:27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感谢刘检精彩的讲话!下面请我们这次论坛惟一的女检察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岚为大家讲话! 05-19 15:29

正义网报道:[林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罪因研究一直较为活跃,既有司法机关以办案为切入点归纳现象,提出对策的,也有相关专门研究机构将其上升为理论,深入剖析进而论证的。无论是哪种研究方式,更多的是仅局限于研究的层面,无法形成将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根本改善现状的合力,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系统工程最终只是社会各界自发的个体行为。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凸现的犯罪人群低龄化、受教育程度低、城市为主要发案地、法律意识淡漠等共性,我们认为: 05-19 15:31

正义网报道:[林岚]:义务教育的实施状况无论是在城市或农村均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义务教育在农村的有名无实将大量农村未成年人推入城市,导致外来务工的农村未成年人占据未成年人犯罪人群中的主流。城市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人群,往往是因不良行为的存在或行为偏差、学习成绩不良导致学业的中断,而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工作经验等因素使其择业无门。我们发现,一部分中学校因片面追求升学率,在升学考试前通过各种方式“动员”成绩差的学生转读职业技能学校或辍学,使这部分学生非正常提前分流,一部分流入社会,一部分流入职业技能学校,具有相同经历的未成年人一但交友结伙,在其自身的行为偏差亦未得到根本矫治的情况下,即成为潜在的犯罪人群。 05-19 15:33

正义网报道:[林岚]:未成年刑法教育环节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界定在16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上即须对九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14周岁的未成年人正处于接受初级中学教育阶段,繁重的自然学科学习任务、巨大的升学压力挤占了中学生德育教育空间,教育部门未将刑法教育纳入中学课程,谁又应当来履行对这部分特殊公民的告知义务,在政府及司法机关并未向公民明确的情况下,对其犯罪行为的问责即缺乏相对的合理性。司法实践中,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漠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内因,譬如在侵财类共同犯罪行为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仅认为与财物或与被害人有过直接身体接触的才是应当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或者是自己没有参与赃款赃物分配就更不能被认定为参与犯罪等,从另一侧面亦揭示了未成年人结伙作案大幅度上升的另一原因。 05-19 15:35

正义网报道:[林岚]:2002年至今,逐年上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我们意识到以有限的司法力量“打而不防”或“重打轻防”均不能从根本上扼制该类案件的上升势头,预防才是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最有效途径,我们尝试了“整合资源、点面结合”的多种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收到了一定成效。1、与学校结对,优势互补,开展“检校共建”。2、走进社区,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的生活空间。3、将《刑法》的教育前置到辖区内的学校,扩大未成年人的受教育面。 05-19 15:37

正义网报道:[林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在履行检察权的同时,只有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方法来担负起相关的社会责任,将被动办案的重心转移过渡到主动预防,我们相信,当社会各界、各执法部门都以更加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从根本上改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指日可待 。 05-19 15:38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感谢林岚!下面请江西省广昌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仲学讲话! 05-19 15:41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我是来自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我非常荣幸能在这里聆听各位领导、专家就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一系列问题所发表的真知灼见,这对于我来说市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我汇报的题目是:国贫县里青少年维权岗。 05-19 15:42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我们广昌县地处江西东南部,比邻福建省建宁县,曾经是苏区的“北大门”,毛泽东同志1931年所作的《减字木兰花·广昌路上》写的就是这里,1983年全国首先通缉的“二王”就是被广昌人民发现并被击毙与广昌县水南乡的。但光昌县又是国家级的贫困县,全年财政总收入不足5000万,人口24万,没有任何工业,以白莲、烟叶和一些林产品为主要收入。虽然有“中国白莲之乡”的美誉,但经济十分落后。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经济落后的地方竟是全省有名的“平安县”。这里民风淳朴,社会安定。2000年至2005年,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均37件50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平均每年32件47人,而且67%是数额不大的盗窃案,其中又有46%是外地人作案。广昌县是联系26年没有发现群体时间和纠纷械斗事件,连续13年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评比第一名。从未出现国毒品犯罪,青少年性犯罪和与网吧有关的“网吧犯罪”。 05-19 15:42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目前我省正组织研究社会治安的“广昌现象”省委宣传部、团省委、教委、政法委在广昌县设定了全省惟一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这个教育基地设有五个点,其中一个就是检察院的“青少年维权岗”。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岗”在2003年被全市评为惟一的“全市接触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5年被江西省授予“全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05-19 15:44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我院青少年维权岗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实际上回答了这么一个问题:“在一个经济落后但社会治安良好的国家级贫困县里,青少年维权岗究竟能不能发挥作用,该怎样发挥作用?” 05-19 15:47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首先,青少年维权岗的服务(或者说帮教)对象应该是哪些人?通常意义上我们认为那些已经触犯了刑律的未成年人,在检察环节的时候,运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积极的态度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联系到广昌的实践情况,每年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数量也就是2-3人,如果限制于将他们作为维权岗的服务对象,那么维权岗的空洞就显得十分狭小,所以,我们维权岗将农村辍学青少年、有劣迹的在校生、“单亲家庭”,“留守家庭”都纳入了帮教对象的范畴。 05-19 15:47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其次,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职责能否延伸到检察的法定职责以外,当初我们也有不少人认为,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职责应该恪守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义务,至于其他社会综合治理方法应有社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充其量作为检察机关青少年维权权的补充、辅助手段。但我们认为,广昌社会治安良好,青少年犯罪率低,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检察机关应该在此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并以此带动和推动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从而树立检察机关为全面服务的良好形象。加之广昌县社会治安的现状使得我们应该有时间、有精力去延伸工作职责,做好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 05-19 15:47

正义网报道:[李仲学]:第三,在维权岗的工作方式上,除运用检察职能对未成年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外,重点放在了预防和帮教上。在预防上,除传统的宣教方式外,我们做了一些尝试,例如组织“法与少年”文娱演出,组织学生模拟法庭等等,在帮教方式上,除常规的谈话外,我们采取了“主动全方位关注”的方法。虽然耗费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关键是带动了包括政法委、团县委、教委、法院、公安、司法局等一大批部门,从而促进了广昌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两性循环。 05-19 15:52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现在是茶歇时间,十分钟后请大家回到会场。 05-19 15:55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好,休息过后,我们接着讨论。下面请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淮讲话! 05-19 16:08

正义网报道:[刘淮]: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够参与这次会议,与各位一起讨论未成年人保护的话题。我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05-19 16:10

正义网报道:[刘淮]:我们在做好检察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意适度地延伸部分检察职能,使得检察工作更能贴近社会、切入社会、融入社会,更好地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服务。 我们所在的淮安市淮阴区属江苏省内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务工往往成为我们区内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增加收入的第一选择。这样就使得许多未成年人在缺少父母关爱的环境中成长,这些孩子我们统称为“留守孩子”。据不完全统计,在我们区,“留守孩子”有42000余名,占到了全部未成年总数的约30%。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的不断加快,“留守孩子”的数量将会逐年增加,如何使其健康成长,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 05-19 16:12

正义网报道:[刘淮]:由于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德育工作未能完善、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等等因素的作用,这些“留守孩子”或者在心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养成了不良习惯,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以淮阴区为例,2003年以来,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有43.7%的孩子系“留守孩子”,所涉及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等。而且“留守孩子”犯罪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留守孩子”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当中的一个新动向。 05-19 16:14

正义网报道:[刘淮]:我们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了几个方面措施来预防“留守孩子”违法犯罪,力争使他们健康成长: 一、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关爱“留守孩子”,为他们筑起一道“爱心”防线。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使“留守孩子”在家里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三、与教委联手,以学校为基地,建立一整套帮教“留守孩子”的制度,使“留守孩子”能在校园内健康地成长。(一)协助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给“留守孩子”一个倾吐内心矛盾,释放内心压力的场所,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二)定期到学校进行调查,关注“留守孩子”在成长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方法。(三)积极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四)积极协助有条件的学校推行“留守孩子”寄宿制。四、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引发“留守孩子”违法犯罪的诱因。五、与有关部门协调,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引导预防“留守孩子”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05-19 16:16

正义网报道:[刘淮]:“留守孩子”的成长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这方面的做法,切实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努力使他们健康成长,“为了明天”,我们理应如此! 05-19 16:16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彦青讲话! 05-19 16:17

正义网报道:[王彦青]: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当前诱发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 05-19 16:21

正义网报道:[王彦青]:就我市2003年以来受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是在减少,而是在逐年递增。2004年我院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32人,比2003年的26人增长23个百分点,2005年受理39人比2004年增长22个百分点,未成年人问题在当前仍然是我市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解决未成年人问题刻不容缓。下面,结合本院2003年至2005年三年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提出预防对策。 05-19 16:21

正义网报道:[王彦青]:一、未成年犯罪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一)共同犯罪比重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共同犯罪。(二)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犯罪突出。(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低。(四)违法犯罪的未成人主要是本地区的无业人员。 05-19 16:23

正义网报道:[王彦青]: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经与办案人员了解,深入看守所与在押的未成年人交流谈心,从未成年人自身和社会两方面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第一,主观原因:有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质不高;过激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作祟。第二,客观原因: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不和、素质低和早期教育失误是导致一些青少年自暴自弃、堕落犯罪的重要因素;学校教育的影响。学校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未成年人的思想走向,在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一般都认为,老师说的都是对的。但从目前一些学校的管理机制、教学方法和教师素质上看,对学生的教育还是存在许多弊端。3、社会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不断地深入,一些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网站也随之出现;一些坑蒙拐骗、唯利是图、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了较大影响。 05-19 16:26

正义网报道:[王彦青]:三、预防对策。综上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体现在各个方面,有个人的主观原因,有受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负面因素影响等客观原因,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切实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各界必须达成共识,共筑防线,群策群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齐抓共管,长抓不懈。(一)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加强管理,重视素质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注重修养,善于引导,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05-19 16:28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来自革命老区的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建国讲话! 05-19 16:36

正义网报道:[黄建国]: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不良环境和未成年人自身特点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呈居高不下的态势,并且向低龄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呈现了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成员团伙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本文结合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近几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案件,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治理对策发表一管之见。 05-19 16:37

正义网报道:[黄建国]:一、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总结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中可以发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了“四化”特点,具体如下:1、犯罪年龄低龄化: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以14-16岁尤为突出,并呈现了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2、犯罪类型多元化:以前未成年人犯罪仅限以盗窃等简单的侵财犯罪活动,而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了多元化,如抢劫、抢夺、强奸、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暴力性犯罪也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了绑架人质、吸毒贩毒、走私、诈骗等成人化的犯罪活动。犯罪手段多元化特点非常明显。3、犯罪手段成人化: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呈现了成人化特点,凶残性和智能性是其主要特征。4、犯罪成员团伙化: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作案已成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显著特点。 05-19 16:39

正义网报道:[黄建国]: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归纳起来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客观两个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观因素是指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客观因素是指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环境,包括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和学校教育原因等。 05-19 16:40

正义网报道:[黄建国]:三、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人类的春天。“救救孩子”应成为全社会的行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是一项全面的社会系统工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遏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㈠、增强家庭教育功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与家庭的小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是否融洽,家长与子女是否能经常沟通,与未成年人是否走上犯罪道路有着直接的关系;㈡、净化社会环境。社会风化的好坏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很大关系,净化社会环境是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最有效的途径。㈢、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学校要贯彻依法治教、全面育人的教育方针,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寓教于乐,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05-19 16:42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安徽省颍上县检察院检察长艾民为大家讲话! 05-19 16:54

正义网报道:[艾民]: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犯罪成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笔者对一个基层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调研,该院2003年—200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报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52人,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件45人,提起公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2人。其涉嫌罪名主要是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盗窃等侵犯人身、财产方面的暴力犯罪。其中故意伤害案占所受理案件数的26%,抢劫案占所受理案件数的18%,强奸案占所受理案件数的12.8%,盗窃案件占所受理案件数的20.5%,寻衅滋事案件占所受理案件数的7.7%。 05-19 16:56

正义网报道:[艾民]: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作案手段凶残、暴力犯罪突出、团伙作案频繁、侵财性比例增大等特点,对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治安稳定造成极大的威协,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尤其我们司法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试就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深层因素及犯罪预防谈谈个人看法,以供商讨。 05-19 16:57

正义网报道:[艾民]:一、诱发未成年违法犯罪深层因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素复杂多样,剖析其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心理因素。未成年人阶段正是一个儿童逐渐向成人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未成年人世界观尚未定型,逆反心理强烈,在多元思维并存和各种不良风气影响下,在好奇心和盲从心理驱动下,他们容易感情用事、逞强好胜,冲动起来不计后果,随心所欲,一旦失去控制就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二)家庭因素。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对未成年人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未成年犯罪家庭中,家庭成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相应的是未成年人本人文化程度不高。家庭环境缺陷主要表现为:溺爱型家庭、失和型家庭、打骂型家庭。(三)学校因素。学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然而一些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学生智力方面的发展,忽视学生思想教育,不开辟法制课,学生从小不能够产生法制意识,不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学校对一些“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劝退、开除等方法,将其拒之门外,推给社会,造成这部分学生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和信心,有的未成年人破罐破摔,从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四)社会因素。 05-19 17:01

正义网报道:[艾民]: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看法。从上述成因,我们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有个人主观方面因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从以下几方面寻找突破口,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一)筑好家庭安全网,构建和谐的生活环境。(二)筑好学校安全网,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三)筑好社会安全网,构建和谐的成长环境。(四)筑好司法安全网,构建和谐的帮教环境。 05-19 17:03

正义网报道:[艾民]:总之,未成年人犯罪因素复杂多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不断产生。 05-19 17:03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下面请山西省临猗县侦查监督科科长王振应代表临猗县检察长讲话! 05-19 17:04

正义网报道:[王振应]:今天我讲提题目是“抓教育 强预防 重挽救,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共有4名干警,其中检察员3名,书记员一名。2004年我院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常设侦查监督科;2005年,我院被县文明委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单位”,被团县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几年来,我院侦查监督科结合青少年工作实际和检察工作的特点,对未成年人重教育、重预防、重挽救,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05-19 17:05

正义网报道:[王振应]: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现状。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心理上有他自身的特点,和成年人有着明显的差异。而正因为这些特点和差异,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一个全球化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刑事犯罪有着低龄化的趋势。前些年,未成年人犯罪多为偶尔犯罪,人数较少,且小偷小摸居多。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大幅增加且多为重大刑事案,就拿我县侦查监督科受案情况看,2002年受理呈捕案135件209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仅3件7人;2003年受理呈捕案140件213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15件22人;2004年受理呈捕案140件228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高达18件30人。2005年受理呈捕案88件124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13件18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管从案数还是涉案人数看,均呈上升趋势,确实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05-19 17:08

正义网报道:[王振应]:二,青少年维权 重在教育。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成为社会有用人材,重在教育。一是与团县委、少工委联合,每年举办一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宣传周活动,在全县造成一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声势。二是走出机关,到学校给学生上法制课,与师生共同学习法律。三是到村委会、居委会,结合发生在本村、本居委会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剖析犯罪原因。三,青少年维权 重在预防。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意识。 05-19 17:09

正义网报道:[王振应]:四,青少年在维权重在挽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的重任,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来讲,如何能在办案中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建立专门机构,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以分管批捕、起诉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维权领导机构”,下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办公室,专门负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 2,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门制定了《临猗县人家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受害人方法,规定了在检察机关侦查、批捕、起诉、监所等部门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维权领导亲自过问,严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3,批捕、起诉、监所等环节,严格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05-19 17:10

正义网报道:[王振应]:几年来,我们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许多设想尚未落到实处,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遵照《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把维权工作落实到实处,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我们院维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05-19 17:11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感谢王振应的讲话!刚才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长都发了言。最后我们请检察日报社社长、总编张本才同志对今天的论坛做一个点评发言!大家欢迎! 05-19 17:22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刚才听了各位检察长的发言,很受启发,收获很大,各地检察机关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显著的成绩。刚才我边听边记,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下面我讲自己的三点想法。 05-19 17:23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第一:我们该怎样看待失足青少年?最近我们报社出版了一本书《碎在卷宗里的玫瑰》,是25位检察官对25名性犯罪少年调查采访的手记。我在这本书的序言里谈了点自己对失足青少年的看法。对于这些“问题”孩子,我更愿意以成长的挫折与青春的伤痛来观察他们。我不认为这些孩子是坏孩子,有问题,我宁愿以为,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没能顺利适应社会,就像是一个苹果被虫子噬咬或者被风雨侵蚀,或者没有得到充足的阳光和恰当的雨水,无法完成整个成熟的过程一样。无论时代怎样变迁,人们的观念怎么更改,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之下,成长的矛盾是不会消失的,只是青春的焦虑不安会寻找不同的出口而已,但眼下最令人担忧的是,这个出口和网络虚拟世界对接起来,成了泛滥洪水,无可约束。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是由网络引起的。调查显示,目前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未成年人络的不健康关系正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青少年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未来,更代表人类的未来,因此,关心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人类永恒的课题。在如今这个成人化的世界里,各种诱惑无处不在,所以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于青少年,特别是如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行动。 05-19 17:24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第二:如何惩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世界属于青少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青少年不是天生就会适应世界,不是天生就会成为世界的主人。因为他们在这个阶段自身还处于成长阶段,身心还没有定型,他们需要成年社会成员的帮助才能适应将来的世界。有些青少年在青春期间会走这样那样的歪路,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成长的代价付出太多。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需要惩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和重视的问题。打击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能更好地推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下降了,不仅能够促使社会治安好转,社会稳定,更能推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可以总结打击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益经验,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和探索,从而推动这项工作向更深一步发展。 05-19 17:25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另一方面,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的目的,就是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践表明,加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就能有效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而忽视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只强调打击、管理,不利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为青少年主动提供维权服务,这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来说是外力,更重要的,我们还需要教会青少年自立。我们在这里所说的自立的意思,是要让青少年自觉守法、自觉用法、自我保护。要教会青少年自立,家庭、学校、社会必须用多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塑造青少年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他们在各种社会影响面前分清是非,抵制各种病毒的侵袭。 05-19 17:26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在如今这个信息时代,人和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我们过去的经验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失效,因此,我们要不断研究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要认真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变化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同时,还要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善于抓住某一时期青少年思想变化的规律,体察青少年的心理活动,及时跟上思想教育工作,细心加以指导,找出青少年犯罪一般原因,生理、心理特点和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形成一套科学的对策,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 05-19 17:26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第三:检察机关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与检察宣传工作说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们就会想到“青少年维权岗”,这个品牌中也有我们检察机关做出的努力、付出的辛劳。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这是当时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05-19 17:27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现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与青年社会团体有关职能的有机结合。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已有10个系统,31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启动了创建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检察机关也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北京丰台区、门头沟区等地实行了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的主要任务就是调查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等各种生活环境中的一贯表现。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报告将在法庭上宣读,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福建、北京等地实行圆桌审判,尽最大可能帮教失足青少年。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并将帮教工作延伸到案外,走进家庭、学校和社区。一直以来,检察日报都密切关注着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此,我们刊登了大量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稿件。以前我们开设过“走近维权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巡访”等专栏。今年3月份,我们又开设了“为了明天” 专栏,再次把关爱的目光投向了未成年人,报道了各地检察机关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05-19 17:27

正义网报道:[张本才]:让我们一如既往,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献上我们的爱心,为世界的未来尽到我们应尽的职责。请大家继续关注保护青少年的话题,继续关注《检察日报》有关的报道,继续关注《检察日报》。谢谢大家! 05-19 17:31

正义网报道:[李雪慧]:会议到这里就结束了,从上午9点到现在大家都认真听见、发言,一定收获很多。现在我宣布,第四届检察长论坛圆满结束! 05-19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