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英检察官回答主持人提问
主持人提问
直播现场(二)
庄伟处长向网友解释有关法律名词
检察官邱志英
两位嘉宾
庄伟回答主持人提问
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庄伟
两位主持人
邱志英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
庄伟检察官介绍抗诉的程序
直播现场(一)
法院量刑过重检察院也抗诉?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以法院量刑过重提起抗诉。此案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以量刑过重提起抗诉案。法律人士认为,过去检察机关之所以很少作出罪重抗诉,主要是受“重打击、轻保护”传统观念影响。此案标志着检察机关观念和工作上的转变,更加注重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5月31日上午9:30,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庄伟、办案检察官邱志英作客正义网,就该起罪重抗诉案件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以及检察机关履行抗诉职能与网友对话,敬请关注。
  

主持人:正义网的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请到了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庄伟,办案检察官邱志英,就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首次以量刑过重为由对一起职务侵占罪案跟大家交流,先请两位检察官跟网友打个招呼。 05-31 09:29

   庄伟:大家好。05-31 09:29 

   邱志英:大家好.05-31 09:30 

主持人:这个案子也是北青报首先报道的。据说这是北京市首次以量刑过重对职务侵占案进行抗诉,先请庄处长给网友介绍一下,什么是职务侵占犯罪? 05-31 09:31

   庄伟:职务侵占犯罪是在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该是刑法第272条规定的。主要是指民营公司,非国有公司。05-31 09:32 

     主持人:跟贪污罪的根本区别就看是不是国有企业?05-31 09:33 

       庄伟:对。05-31 09:33 

       主持人:如果是国有派出人员在民营企业呢?05-31 09:33 

         庄伟:如果是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才算是贪污。05-31 09:34 

         邱志英:如果是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这个公司的,还是贪污罪。05-31 09:34 

主持人:接下来请庄伟处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抗诉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05-31 09:35

   庄伟:我们提起刑事案件抗诉有两种程序:一种是在判决还没有生效时,我们就提请一审程序要抗诉,第二是在判决生效以后,我们可以提请审判监督程序来抗诉。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作为公诉部门,起诉到法院之后,在收到判决之后的十天之内,这是属于尚未生效期,在这个期限内我们可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法律规定的几种可以抗诉的情形,在这个期限内就可以提请抗诉。05-31 09:36 

主持人:下面请邱志英检察官,就这起提起抗诉的职务侵占案的案情给我们介绍一下。 05-31 09:37

   邱志英:其实这个案情事实很清楚。被告人是一个集体企业的负责人,当时单位的房屋被拆迁后,侵占了单位的拆迁款。在这之前,有些房屋的承租户已经搬走,他便把拆迁款拿走,并把账做平。从账上看,这两笔钱是应该给拆迁户的,实际上承租房屋是违章建筑,不应该得到这个钱,所以这个钱实际上也没有给承租户,这是比较典型的把本单位的资金据为己有的行为。05-31 09:39 

   庄伟:等于说虚构了两个拆迁户,以他们的名义签字,把这笔款领走了。05-31 09:40 

   邱志英:事情出来之后,他就把钱主动退还了,然后去公安机关自首了。这个案情就是这样。05-31 09:40 

主持人:本案是一审之后未生效时提起的抗诉案件? 05-31 09:41

   庄伟:是的。我们现在特别注重同类案件的比较。比如同样的职务侵犯行为,在其他的案件中会比较,是不是判的刑都差不多。这是我们近两年来对抗诉案件探索的新的范围,不是说就简单的个案考虑抗诉价值,我们是横向比较。比如说同样是职务侵占罪,张三是20多万,也是自首情节,他会判多少,李四又会判多少,我们做过这样的比较。在这个案件之前,我们就曾经就这一类的问题写过一篇这样的调研。05-31 09:43 

主持人: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金额达到多少是判5年以上? 05-31 09:44

   庄伟:一般是10万以上判处5年以上。05-31 09:44 

   主持人:一般来说,数额差不多,情节也差不多,应该差别也不是很大?05-31 09:45 

     庄伟:如果说法律比较统一的情况下,如果作为我们执法者也好,或者是作为被执行者来讲,情形差不多,应该说量刑的幅度差不多,我们想追求的目标是这样的。05-31 09:45 

     主持人:我们期望值是让他减轻到五年,还是怎么样?05-31 09:46 

       庄伟:我们的期望值是在5年以下。05-31 09:46 

主持人:我看到法院驳回你们的抗诉里面说,他不属于减轻,只属于从轻。 05-31 09:47

   邱志英:他自首可以从轻也可以减轻,我们当时提出抗诉,就是他案发的时候把这笔钱退回了,没有给单位造成什么损失。在同类案的比较中,此案判得过重了。05-31 09:48 

   主持人:都是做了减轻处理?05-31 09:48 

     邱志英:对,都是他这种情况,判的比他这个还低,时间更短。05-31 09:48 

     主持人:为什么在这类案件中,会有一些案件判得轻,有一些判得重呢?05-31 09:49 

       庄伟:我觉得,这也是我们经常讨论的问题。这涉及到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不同背景的法官,不同性格的法官,个性化就会体现在判决里。我们经常会感觉到,不同的法官在同样的案子中,不同的人裁定,就会有差距。05-31 09:51 

       主持人:是不是参照判例法呢?05-31 09:52 

         庄伟:应该是做横向的比较。但是也不应该怪法官,不可能判这个案子的时候问别人这个案子怎么判的,实际上现在也是互相参照的。05-31 09:52 

主持人:法院在裁量的时候,哪些情节是可以减轻,哪些是从轻,哪些是可以从轻、减轻的。以我的理解,在表述上是不是有些模糊,或者是过于宽松,使得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05-31 09:53

   庄伟:比如说未遂、从犯、主犯、自首、立功,还有包括未成年、聋哑人,可以说总则那一章中有很多涉及到量刑是可以从轻,应当从轻,或者是从轻、减轻的情形。应当从轻或减轻的情况下,是必须这么做的。从轻是说在法律幅度内,在5年以上,比如说5—15年最高刑期,可以从轻,就是不能下降,只能在5—10年之间选择。减轻是说可以判5年以上,可以减掉5年以下。从轻和减轻,就是法官可以选择从轻或者是减轻,有的是写的应当从轻或减轻,有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05-31 09:56 

主持人:针对到这个案子,为什么要提起抗诉? 05-31 09:56

   庄伟:因为突出体现在职务侵占案子当中,自由裁量差异比较大,其他的案子相对比较小。所以我们05年就写过这样的分析,还写过一些建议,06年的时候,我们收到了这样一份判决,我们就在调研的基础上拿出来对照,就发现以前判的一个,才判了3年,也是20多万,那个自首还不是自己去的,不是很典型的自首。在公司跟他谈判的过程中,曾经退了一部分货物回去,从主动性和面对事情承担的勇气来讲,而且也不一定这些钱是他自己拿了。这起案件当中,单位职工找他理论的时候,被告人李东海退还了赃款。公安局说你到公安来一趟,说一下情况,他自己就去了,在去公安之前,就把钱都发还了。05-31 09:58 

主持人:如果我们当时知道被告人上诉了,那么我们就不用抗诉了是吗? 05-31 09:59

   庄伟:我觉得抗诉和上诉的意义不太一样。作为被告人来讲,他都要自己去上诉,他要表达自己的意愿。作为检察机关来讲,因为我们的角度不一样,他可能是自身认为,根据自己的利益认为怎么样,我们不是关注个案,我们是关注法院的行为。05-31 10:00 

   邱志英:我们检察院就是行使一个法律监督权,对案件的监督,在个案之间比较是不是公正、公平的。05-31 10:00 

主持人:检察机关抗诉的过程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如果当事人上诉,那么案件就从海淀法院到了上一级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应的检察院就应该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那么抗诉的时候海淀检察院是什么角色? 05-31 10:01

   庄伟:我们必须提起,我们是提起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起,我们的抗诉书是同时要送给同级法院提出,同时我们要跟同级的检察院提出。必须得经过上级来审,上级检察院还有一个程序是支持不支持,如果认为我们提起的抗诉不太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抗诉成功率不大,就会把我们的意见驳回。05-31 10:02 

主持人:如果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判决有异议的话,必须先上自己上一级的检察机关提起申请? 05-31 10:02

   庄伟:首先是必须在十天之内,我们向同级法院抗诉,另外要抄送上级机关,在这个期限内,上级机关也在审查。审查的过程中,他可以支持我们,让程序继续进行。比如,一分院的开庭和一中院的开庭,他出庭公诉,支持我们的意见。他也可以不支持我们的意见,从一中院,我们已经通过法院提到一中院了,就通过一中院撤回我们的抗诉,就是不支持了。05-31 10:03 

   主持人:也就是让上一级的法院审这个案子,而不是让原审法院重新审?05-31 10:04 

     庄伟:除非是上级法院发回重新审。05-31 10:04 

主持人:检察院是认为判的错误,才提起抗诉。像这次的以量刑过重提出抗诉,跟上诉人的意见一致的情况,还是很少发生的吗? 05-31 10:06

   庄伟:对。实际上从这个案件本身的判决上讲,如果不跟其他的案件相比较,这个案子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从我们论证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当时是第五届全国刑事审查会议,特别提到要注意量刑平衡,我们提起抗诉理由的时候,我们本单位,海淀检察院也有这样的担心,会显得我们的理由很单薄,因为人家本来就是在量刑范围之内。我们提出的主要理由,也是和其他案件做比较,有些过重。但是他们说,你得找到立法的根据,或者是什么根据,我说量刑相适应,量刑相统一就是一个大原则,恰巧这时有审判工作会议。05-31 10:07 

   主持人:最后这个案子是怎么判的?05-31 10:08 

     邱志英:改判5年,3月20号做出的。05-31 10:08 

主持人:从客观上我们达到了效果,他可以选择被告人上诉的理由,也可以选择检察院的理由? 05-31 10:09

   庄伟:实际上,二审法院也认为,一审法院这么判还是重了。我们现在监督权的行使,在法律规定上也好,体制上也好,存在的问题也还是有的。05-31 10:10 

主持人:海淀检察院在抗诉的时候,对什么类型的抗诉比较多呢? 05-31 10:11

   庄伟:公诉这块,还是以量刑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过轻,这是主要的。也有个别的案子,比如说像这个案子,量刑是过重的,另外还有几个是附加刑运用不当的。05-31 10:12 

主持人:法院对我们抗诉支持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05-31 10:13

   庄伟:我觉得01年是高峰,对我们的支持率是比较高的。这两年会有些变化,我们在分析,其实自由裁量不仅仅在法官手里,我们检察官也有。体现在对一个法律规定的比较概括,需要我们自己去进行解释的时候,在这个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经常会发生分歧,对证据的判断和理解也会发生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往往导致双方对这个判决不一致的理解。05-31 10:14 

主持人:针对这个案子,也有评论认为,一个是法官存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有人也提出,我们检察机关要行使抗诉权,是不是也有自由裁量的问题? 05-31 10:15

   庄伟:是的。这个人起诉不起诉,批捕不批捕,抗诉不抗诉,都涉及我们的自由裁量权。所以说,这种自由裁量,我们也会很慎重地相比较。就本身来讲,从法律原则出发来讲,我们一致性的原则是什么,不是为了就个案论个案,我们是通过个案,更关注的是这一类案件应该是怎么样处理。05-31 10:17 

主持人:以前检察院抗诉更多的是对重罪轻罚的情况,李东海案件是轻罪重罚了,这种情况比较少,是吧? 05-31 10:17

   庄伟:对于我们检察工作人员来讲,改变以往抗诉的传统观念,高检也在提倡。过去出台的一些司法解释和文件,对我们的抗诉规定的也是比较严格,可能也是为了维护法院的权威和司法的独立和稳定性,一般都不要提出抗诉,曾经有过这样的概念。在那种情形下,导致了我们观念上就认为,特别畸轻畸重的,我们就提出抗诉,如果是在量刑幅度之内的,就不用提起。05-31 10:19 

   庄伟:当时设定这个文件可能是有当时的考虑,维护整体的稳定性,但是从现在来讲,整个大环境是促进社会和谐,刑事和解,维护人权益写到宪法中。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越来越关注被告人的利益。可能人的观念,从国家大的背景的转变,也带动了司法观念的转变,包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活动也说过,要保障人权,执法为民当中,也要考虑把他们当做一个有人权的人。还有公平正义的要求,要求我们在法律量刑的时候,公平和正义如何体现。05-31 10:19 

主持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相比较同类案件的时候,这个案件判的过重了,我们提出抗诉,也是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05-31 10:20

   庄伟:对,如果说这个判轻了,那个判重了,他们也不是说没有交流,人家就会说,为什么他们这样,我们就这样,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效应,怎么法律对我们这样,对他们那样,是不是后面隐藏着什么。05-31 10:21 

   庄伟:对老百姓来讲,可能看的是结果,不会考虑当中有什么情节。他不会比较,可能只看这个500万,这个几年,那个几年,如果不进行具体说理,老百姓心中就会造成误解。所以我们提倡一条,检察机关也好,作为司法人员也好,要加强说理性,也是为了避免在执法的过程中给老百姓造成不良的影响。05-31 10:21 

主持人:有网友问,如果法院对职务侵占这类案件裁量的时候,都会判决较轻的话,会不会造成一些侥幸心理,如果被抓住了,也会判我很轻,如果抓不住,这几十万就是我的了,会不会给他们造成侥幸心理,减轻了对他们的威慑作用? 05-31 10:22

   庄伟:这种看法肯定是没有尝过失去自由的滋味,别管是判一年还是几年,你身上永远是有这样的烙印,永远是有刑事处罚的痕迹了。如果有正常良知的人,威慑力应该还是存在的。05-31 10:23 

   庄伟:我们打击的是不要往家拿钱的想法,你是打击他了,如果钱不退回来,损失的还是那些举报人。从我个人理解,我倾向于这种经济犯罪,经济赔偿损失能追回来的,是社会满意度更高的一个结果。很多案子,尤其是到中级的,一分院这级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被集资诈骗的,他们往往是判了死刑,老百姓天天上访,因为钱没了。社会的平衡是什么?经济的损失找回来了,人又得到了一定的处罚,这是双赢的结果。05-31 10:25 

   庄伟:今年我们检察机关提倡“案结事了”。像这种情节肯定是“案结事了”,但是重大的案子做不到这样,就是因为经济损失回不来,老百姓一生的积蓄都没了。像那种顽抗到底的,你让他顽抗到底吧,愿意坐5年,愿意坐10年,这是他自己的价值取向。05-31 10:26 

主持人:全部退赔或主动自首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减轻,这样的话会鼓励一些人作案后积极地退赔。 05-31 10:31

   庄伟:实际上咱们国家在退赔这方面没有规定法律从轻的情节,是属于酌定情节。05-31 10:32 

   主持人:那么,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有什么区别呢?05-31 10:32 

     庄伟:法定情节就是在法律中全部写出来的。这些法定情节里还有一个可以和应当的区别,应当就是纯法定的,就必须这么做。比如说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还有未成年人,也是应当从轻或减轻。还有犯罪终止也是应当减轻或免除。要说法定情节就是指刑法总则中规定的情节。酌定来讲,比如说认罪态度好,比如说退赔了全部账款,挽回损失等。05-31 10:34 

主持人:具体到这个案子呢? 05-31 10:35

   庄伟:这个案子,自首是法定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退赔完全就是酌定情节。05-31 10:35 

   主持人:实际上应该把退赔作为一个法定情节,你自首了不退赔也没有意义,尤其是大额的案件。05-31 10:36 

     庄伟:是这样的,尤其是集资诈骗。05-31 10:37 

     邱志英:像诈骗类的案件,退赔或不退赔,显然有比较大的区别。退赔了就是损失可以挽回了,如果不退赔,情节是特别严重的。05-31 10:38 

     庄伟: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对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列举了十种情形,可以按照情节特别严重来处罚。其中有一条规定,诈骗钱款被挥霍的,就认定为情节严重的,10万以上就认为情节严重的。挥霍怎么理解,就是只要一分钱都没退,就可以认定了。可能这样认定有点不严谨,但从打击的力度来讲,我们也就觉得也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在这个司法解释上,实际上体现了区别对待退赃、不退赃的观念。05-31 10:42 

主持人:从社会效果来讲,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职务犯罪也好,职务侵占也好,像经济类的案件,他是否退赔,退赔量的多少,应该作为一个法定情节。 05-31 10:43

   庄伟: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来讲,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05-31 10:44 

主持人:请邱志英检察官谈谈对您承办的这起案子提起抗诉的感受? 05-31 10:46

   邱志英:这是我工作五年来提起的第一宗抗诉案件。一审判决下来的时候,我当时觉得应该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要不要抗诉两可。我们院之前有做过职务侵占案类的比较,在审查判决过程中,我们觉得这起案件判的比较重。最高法院第五届全国审判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量刑统一,维护司法的统一,在这种背景下,才提出了这个抗诉。但是实际上上级院会不会支持,法院会不会改判,我们当时也不是特别有把握。05-31 10:48 

主持人:检察院对这起案件的抗诉后的最终改判结果是比较满意吗? 05-31 10:50

   庄伟:一审判决六年,二审改判五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我们的抗诉,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比较满意。至少有个回应,至少有个变化。05-31 10:51 

   邱志英:我觉得对平衡法院判决同类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对社会的反响来说,应该是有积极意义的。05-31 10:52 

主持人:有网友认为,我们检察院对这起案件量刑过重提起抗诉,是更加提高检察院的公信力和威信。 05-31 10:53

   庄伟:的确是的。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最终实现我们期待的公平正义,不是某一个个人,或者是某一个机关就可以达到的。从这起抗诉案来讲,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我觉得每一方面都要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我期待着,我也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投入到推进法治进程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可以贡献自己的力量。05-31 10:55 

主持人:谢谢两位嘉宾光临正义网。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网友再见。 05-31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