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昨天各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的一条讯息,让这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华南虎事件达到了一个高潮。国内摄影界权威机构——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邀请数码、动物学、植物学等各路专家就某网站提供的40张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在北京举行鉴定会。鉴定结果于晚上公布:判定周正龙所拍华南虎与年画虎基本一致,认为华南虎照造假。也在这一天,郝劲松正式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个事件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在法治逐步完善的时代,郝劲松的打虎事件引起了我们对法商的思考。今天上午,我们就借着华南虎事件共同探讨一下在法治时代里,一个公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商。我们先请检察日报社编委、总编室主任魏星给我们谈谈检察日报为什么倡导法商?
魏星:我先说一下我们为什么推“法商”,因为检察日报是高检院的机关报,也是全国性的法治报刊,我们应该是有责任宣传法治,不断地把法治的精神深入到民众心目中去。所以去年年初以来,我们就开始酝酿用什么样的方式更好地宣传法治,这也是一个法治媒体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经过检察日报编委会的研究,决定从大量的新闻事实当中,提炼出一个概念就是“法商”,这个概念是基于大量的新闻事实提出来的。比如说青少年犯罪,比如说网络犯罪,现在是非常严重,当时7、8月份的时候有一个山西特大网络色情案,那时我们就想推出来,但是时机还不成熟,一直到去年的8、9月份,我们就从江苏徐州特大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里,涉案12人,7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一些还是在校大学生,这对我们的振动非常大。当时有一个记者反复跟我沟通,对在校大学生参与这类案件,检察机关办案是以人为本,我们拖了很长时间才出来,等于是挽救他们,做家属的工作,他的父母亲也表示,还是报出来,对社会也有好处。所以我们就连续推出了五篇追踪报道,最终使我们提出了一个完整“法商”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们访问了一些法学界的专家学者,请他们对法商这个概念谈一些看法。
主持人:法商的提出是很简单的事,但概念应该是不好概况的,我们对法商概念的定义是什么呢?
魏星:这个概念是借用情商、智商,因为情商、智商大家都很熟悉,所以我们提出来法商,社会上还有财商的说法,我们觉得,提法商这样的概念还是容易让人接受。我们理解的法商概念有这么几层意思,第一,必须要有法律意识;第二,法律知识;第三,法律信仰;第四,运用法律的能力。法律意识为什么放第一位,就是说你干什么事首先要想到法律,而不是想到歪门邪道。有了法律意识,你还得有法律知识,有了法律知识,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你法商高了,你还要对法律敬仰。第四方面就是你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这四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主持人:在推出法商的过程中,郝劲松也参与了,按照刚才魏星主任讲的法商的四个方面,我觉得郝劲松无疑是高法商人群的代表,下面请郝劲松谈一下对法商的理解。
郝劲松:法商这个概念是由检察日报提出来的,首先这个倡议非常好,值得肯定的。尤其是中国向法治社会的转型时期,可能会出现混乱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公民如何起到自己的作用,我觉得使用法律的方式是比较贴切的,也是容易参与的一种手段。我所理解的法商就是两点,第一是对法律的认知,另外是使用法律的动力。从目前的中国现实情况看,很多老百姓对法是不抱有希望和动力的,一方面司法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的法律不完善,还有也不能否认,司法存在不独立的状况,公民在使用法律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阻碍和不公平的现象,导致他对法律失去了使用的动力,其实这些也是法制社会转型期很重要的过程。西方社会在这个时期也会出现混乱的局面,公民使用法律的过程中也会暴露很多的漏洞,然后通过理论立法来弥补漏洞,促进法律的完善,这也是必由之路。
主持人:就是说在一个法治逐步完善的时代里,尤其需要法商,因为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时候,在混乱的局面下,尤其需要你自己法商能力的提高。
郝劲松:另外还要坚持你对法律的信仰,遇到困难之后,仍然不妨碍我往前走,不在乎社会上的闲言碎语,尤其是法律人,在遇到一些挫折,或者是在法律不完善的时候,你不能失望,正因为法律不健全,才需要你努力去弥补它。
魏星:今年4月份,中央教育台也做了一个专访,就是谈由检察日报推出的中国法治蓝皮书,郝劲松就入选了,也多次谈到你个人,谈到你的法商,谈到你个人行为所带来的影响,你现在已经是超越你个人本身了。
郝劲松:虽然有人说,郝劲松的诉讼是公益诉讼,代表人民利益,现在还不能下这样的结论,首先我不是人大代表,我觉得我所做的只能代表我个人,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没有授权。但是社会上很多人想到的不是使用法律,而是走关系、拖门子,这种错误的思维导致了法律非常软弱。
主持人:综合刚才两位的说法,在迫切需要一个概念的时候,需要唤起民众的时候,检察日报有了“法商”的概念。那推出之后,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和影响呢?
魏星:推出之后的反响还是很大的,首先是媒体的跟进报道,再就是专家的参与,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这里有赞同的,有褒奖的,也有持异议的,觉得我们这个法商概念是不是准确的,到底有什么内涵,有一些法律专家就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甚至有一些质疑。我觉得这都是正常的,一个概念的提出,尤其是新概念,肯定要接受各方的考验。但是我们觉得,这都是有利于我们在全社会倡导法商概念,在全社会倡导法律精神,因为我们宣传法商这个概念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在全社会要倡导这种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让人们都知道,我遇到事情,我首先要想到法律,这才是我们的本意。我们自己理解,包括有些专家也有不同的认识,有些人认为法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有些人认为法商是一个不准确的意见。但是我们理解的法商概念,应该是褒义的,就是不同于情商和智商,情商、智商是中性的,比如说一个人高智商,智商就是有高有低,但是基本上是中性的概念,法商就不一样了,我们说高法商,就像郝劲松这样的,能够运用法律去推动法治的进程。虽然他说不代表什么公益,实际上你做的事就是以个人的私力维护公共利益,而且社会正需要这样的人,不平则鸣,而且善于发现法律漏洞,不断推进法律完善的人。
魏星:我们依法治国提出已经10年了,各方面的法律基本上比较健全了。我们一方面需要大量的法律,立了大量的法律,但是在立法的过程中,肯定也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说漏洞,或者是考虑不周的地方,怎么办?就需要法律实践去检验,需要到现实生活中检验。比如同样是坐火车,为什么别人对餐车开票不开票的问题无所谓,郝劲松就有所谓了。就是说他对法律是超级敏感,又不屈不挠。我理解是一种激情,是对法律高度的信仰。如果多了这样的人,肯定法治就会更完备。所以我觉得,郝劲松打了八场官司,赢了两场,不在于官司输赢,输赢都没什么,你赢了更好,输了也好,输了可以暴露一些问题所在,不管怎么说,像你这样的,你批评一些国家机关,你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我觉得这些政府部门不会置之不理的,肯定要做出一个反馈。你这种行为肯定是推动了法治的进程。
主持人:除了07年8月17号教育部在汉语新词入选中把法商列入其中,现在社会上对法商的认识程度到了什么地步?
魏星:现在很多人知道了法商概念,这就说明在我们不断的推介、宣传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法商的概念,所以今年的8月份,教育部在中国公民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把我们法商一词选进去了,这就说明已经被肯定了,已经被认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完善法商,不断地完善这个概念,不断地丰富这个概念,下一步我们考虑怎么样把法商量化的问题,如何对公民的法商进行量化,还要进一步宣传。
郝劲松:像法商的普及,如何普及,除了在媒体上推广之外,我觉得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具体的事例。我们叫法律事件,告诉大家怎么样做。
郝劲松:我们当时在公益诉讼过程中提出,使用法律的方式让司法获得变革社会的力量,一个公民如何来参与,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也就是属于每一个公民所有,公民如何参与到国家的建设,参与民主和法治的改革,很多人不愿意参加,主要是觉得自己说了也没有用,我能干什么,我一个老百姓。有的人就是明哲保身,发发牢骚,我们就是给一个示范,如何参与,比如说火车不给餐票,我们怎么样去诉讼,就是在坚持的过程中,要让大家看到法律还是有利的,看谁在用,你能走到哪一步,你能走多久。我们把中国的法治比做一棵树,在树的成长过程中,需要浇水什么的,这个树才能茁壮,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这棵树才有作用。你想用法律的时候,你才知道法律很软弱,其实法律的软弱跟每个人有关。
魏星:坚持的力量就是对法律的信仰。
郝劲松:通过一些案例,让更多的人引发思考,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质疑,是不是在浪费法律的资源,在法律被践踏的时候,那些诉讼成本就九牛一毛,法律被践踏,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是没有尊严的,你的利益就荡然无存了。
魏星: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郝劲松很多具体的行为都跟公民的权利有关,比如说对国家机关提出的建议、批评,这就是宪法里明确的。我们谈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大家觉得很虚,如果提法商就很好理解。
主持人:对于法商,大家都认为是一种载体,是一个渠道,是我们提出的一种新的理念,它是我们通往法治健全、法治时代的一条理想的船。刚才也谈到了华南虎事件,今年7月6日,陕西林业厅作出一份《华南虎调查报告》。报告称,在5月18日,有目击者称见到华南虎。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猎人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而随着周正龙照片的出笼,一场有关“华南虎照片真假”的风波迅速成了全国性的娱乐新闻。最开始对华南虎的讨论,或者是争议,往往仅限于照片的真假,而现在这种争议已经远远超过这些,许多网民甚至都说,对华南虎的鉴定需要司法部门的介入,就是提到到司法的程度。在这个过程中,以郝劲松为代表的“打虎派”要起诉周正龙,并对国家林业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就郝劲松刚才提到的“打虎”事件,你讲一下。
郝劲松:我是在10月份回陕西省定襄县老家探亲,10月12号,我吃晚饭的时候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里看到这样的消息,当时给我的感觉,照片上华南虎没有立体感,第一感觉就很假,不正常,很怪异。然后就发现网上有人质疑,一个搞爱好摄影的人质疑,随着事态的比较,我又看到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的一位研究员实名质疑,他是从专业的角度,从照片的角度,那片叶子和老虎脑袋的大小是相近似的,按我们常人的理论,成年老虎的脸有脸盆那么大,就断言在陕西那个地区是没有那么大的叶子,所以根据此来断定照片是假的。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郝劲松:然后我继续关注,网上会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也有从植物学,也有动物学的角度,我们所知道的野生华南虎警觉是非常厉害的,甚至几百米之外就能感觉到动物的存在。他拍摄的时候,前后用了20多分钟,老虎一动不动,而且有一个细节,他说在照的时候无意中触动了闪光灯,老虎大吼一声,他很害怕,结果老虎走掉了。其实闪光灯曝光的照片不是最后一张,最后还有几十张仍然在拍老虎,也就是说实际照片的存在和理论上讲的是矛盾的,由此我们推断他是在编谎言。
郝劲松:等到11月7日,打虎派质疑的声音,挺虎派一口咬定是真的,大家处于胶着状态,所以我就想有必要介入,我首先想到是起诉周正龙,很多人不同意,你作为一个看电视者,你作为一个信息发布的受众,你是没有权利解读的,对此我们也有不同的观点。因为我觉得周正龙仅仅是拍了一个照片,向陕西林业厅要这样的奖金,那跟我没有关系,如果向世界公布了,我作为一个受众,就和这个产生了关系,作为普通人的常识,我觉得这个照片有95%的可能性是假的,我就希望启动法律的方式质疑他,即使最后证明是真的,那也没有问题,我只是行使了我的质疑权。所以我们10月7号向陕西省定襄县提起了质询,民事诉讼法有个原则叫侵权案件发生地,我当时看到这个图片很高兴,但是是假的,我就感觉到愤怒,所以我提出了精神损害一元钱。递交诉状之后,陕西定襄人民法院一直不予回应,我就出差了,记者就不停地打电话问,到底立案没有,很多法院是不愿意接受采访,他们会觉得被媒体关注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就采取了规避的态度。办公室人说,立案局的人下乡了,或者是不在。首先立案局的人你不应该下乡,工作时候不在岗,你是脱岗。所以我在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定襄法院也是爱撒谎的华南虎,后来在媒体的关注下也给了一个裁定,不予立案。应该是在11月27号拿到了这个裁定,事后我了解的时候,很多人说,法院能给你裁定就不错了,我们很多当事人告状,就是不立案,根本不给你裁定,你还想着给你打电话。这也反映了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商非常弱。
郝劲松:昨天,我们正式向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郝劲松:国家林业局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提问,我们为什么不鉴定照片,是因为我们没有接受到任何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当时说周正龙领了两万元奖金,根据刑法第266条,隐瞒事实,虚构真相,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者构成诈骗罪。周正龙背后的同谋,我们说共同策划、共同参与涉嫌犯罪的行为,就是向国家林业局申请了国家级保护区,这个区的拨款是1千万,数额是特别巨大的,目前来看还没有拨下去。举报之后,开的这个发布会,我们觉得国家林业局也有他的难处,我们在11月12号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我们要求国家林业局受理郝劲松的行政复议,撤销陕西林业厅的行政行为,11月26日我收到两封特快专递,一个是陕西林业厅的,还有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的,关于不予受理郝劲松行政复议决定书,如不服本决议可以在15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在公布的过程中也有这样的插曲,政策法规司按规定是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我们打电话催,说明天就可以了,但是第二天的时候就逃避,接电话的人就说管事的人不在,也就是说他没有履行承诺,也反映了我们官员对民众诚信的意识还很欠缺,我给你寄出去就行了。
郝劲松:从目前的进展,也有人问,你介入他,为什么?我们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在华南虎事件中发现了一个很值得关注的现象,中国的很多知识分子不说话,保持沉默,就像被阉割了声带一样,看到了邪恶不知道愤怒,像极了鲁迅笔下的看客。他们丧失了知识分子独立的立场。
主持人:实际上证明了这些人不仅情商低,法商更低。郝劲松为什么提出要诉讼,因为我觉得你周正龙侵犯了我的权利,对我是一种伤害,已经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伤害,如果认定是骗局,伤害了我,不仅仅是伤害了我本人,也伤害了所有接受这个信息的人,这时候需要有法商的人站出来。
魏星:对个人权利和公众权利的冷漠,也是法商低的标志。
郝劲松:很多人觉得正常,因为他生活在一个假冒伪劣泛滥的环境,他已经习惯了,他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如果是真的反而不舒服,假的就很正常,每天都有造假的,这算什么呢!
魏星:媒体质疑,说你监督华南虎事件干什么,华南虎事件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新闻事件了,由新闻事件上升到了公益事件,变成了一个法律事件,因为这涉及到了很多当事人的利益。
郝劲松:我们讲知情权,有媒体说,你应该多关注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要正面回应,连华南虎这样的小事都获得不了真实的信息,你能保证大事上就能获得真实的信息,连小事都得不到真实的信息,你还能关注国计民生吗!
魏星:这个事件,已经超越本身了,必须要把这个事件搞清楚,政府部门要说清楚。陕西林业厅准备在那儿建保护区,这个肯定涉及到公众利益了,不只是新闻事件了。
郝劲松:这还不是拿全体纳税人的钱建。
魏星:所以说一旦涉及到公众利益,肯定保护的是公众利益。
主持人:在我们直播访谈的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要通报华南虎专题调查的结果,要对华南虎鉴定的结果有一个回应,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这个事件已经远远超出了照片真、假的问题,华南虎事件是真是假的问题,引起了公众对某一件事真实与否知情权的问题,还有表达的问题,甚至还有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问题,能引发很多的思考,中间能折射出人们法治的观点,可能引发出人们对法商的思考。
郝劲松:比如说华南虎事件的过程,我代表我个人,有没有华南虎不是我最关心的,我之所以介入,我最关心的就是地方政府的职业道德操守到底有没有灭绝,我觉得应该快灭绝了,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也快灭绝了。
魏星:通过事件本身,到法院起诉,行政复议,通过这些事件本身就感觉到确实有些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不是依法办事的。
主持人:实际上从网络来看,人民追求真相,探讨背后的热情是很高涨的,普通的民众追求探寻事实的真相,维护信息真实,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探究事情本身的动力依旧是十分充足的。陕西林业厅的几次表述更多是根本没有谈到法律的问题。
魏星:有一段话也涉及到,有些问题需要刑事法律来调查,这是一种推诿的表现。
郝劲松:发现年画虎的时候,说要介入司法调查。
主持人:网上说,华南虎事件不管最终是谁的问题,有一个后果已经造成了,就是亵渎了法律。有不少评论认为,行政部门失去了中立,仅仅公布几张虎照是于事无补的,关键是通过调查事实,搞清事实,依法把华南虎事件查清楚,希望司法机关介入此案,您怎么看?
郝劲松:我是主张介入的,包括“六方”的鉴定出来之后,陕西林业厅也说了,不具备法律依据。陕西林业厅的行政行为仅仅是政府行为,你的鉴定跟民间是一样的,相反我认为,请的“六方”专家更权威,更有知名度。
主持人:六方专家他们的利益可能更不相关。
魏星:我就担心,这里真正涉及到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比如说有些报道说,要准备打旅游牌,陕西林业厅要申请专项资金,如果一旦涉及到这样的问题,这就是背后隐藏的非常大的问题
主持人:利用造假,骗取国家的某些资源。
郝劲松:我觉得周正龙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肯定是有一个团队,而且他对摄影是一无所知的。
主持人:郝劲松原来跟铁道部打过几次官司,那时轰轰烈烈,很多人知道,包括火车上没有发票等问题,那时的支持率是相当高的。这一次打虎事件也是轰动很大,但不同的是,这次争议也很大,很多人支持你,认为你保护了民众的知情权,但反过来说,又有人说,你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和蹂躏,认为你是滥诉,中国的司法资源是很有限的,现在为了一个跟你没有关系的事件,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你这是对中国法律的一种蹂躏。你自己怎么看?
郝劲松:我起诉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有权利起诉。如果某一个人认为能忍受,可以不起诉,但是不能代表我阻止我起诉,我是不能容忍这样的欺骗存在的。至于说到浪费司法资源,我觉得刚好相反,中国之所以目前诚信体系日渐崩溃,就是很多人不愿意使用法律,如果有一万个郝劲松这样的人,提起诉讼,改变它,中国的转变会更明显一点。
主持人:也就是说,你不把这次当做公益诉讼。
郝劲松:每次诉讼的时候,我都是代表个人,虽然说状告铁道部,春运不涨价了,我仍然认为我只能代表我个人做一些事,我只是代表我个人,我认为利益受到损害了,我提请了诉讼,是否法院支持我,由法院裁决,别的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你看到邪恶不说话,社会的堕落和每个人有关,社会的罪恶也有你的一份,因为你冷漠,你纵容的邪恶,就像鲁迅笔下的看客一样,只是看热闹,当别人做的时候也说三道四,我觉得他没有资格。
主持人:还有人对你这一次诉讼的目的,对你的价值寻求表示质疑,不明白,你到底是为什么。他们认为你在炒作,首先觉得你诉讼的目的有问题,你这么做的意图到底何在?
郝劲松:我觉得在很多知识分子不说话的时候,我觉得非常需要支持,我非常明白在中国揭露真相是非常有难度的。有一次银行的出纳盗窃了2万人民币,应该说要报案,但是没有,通过自查找到了,那个人也退了,事实上这种犯罪是非常严重的,当时的行长就把这个事包庇下来了,也不报案。当时也有举报,但是仍然是包庇,这几年都过去了,还是这样,所以我觉得揭露真相需要支持。
郝劲松:另外价值需求,邓小平说中国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认为在中国目前也是要让一部分人先站起来,要有独立的人格意识,具有独立的民主精神,独立的法治精神。
主持人:因为这种站起来很危险,你这个时候需要有相当高的法商,这时是运用法律,运用法律的过程中还需要保护自己。
魏星:宪法里规定就是一条,公民有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他就运用了这一条,对国家机关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
郝劲松:包括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他的权利,很多权利都有。
魏星:现在问起来,很多人都不知道宪法自己的权力有多少。
主持人:有人这样说,无论是状告周正龙也好,还是陕西林业厅也好,华南虎事件是真是假也好,一个法律从业人员是这样说的,法律介入了华南虎事件,本身就是一件法律的悲哀。
郝劲松:这个话我们要正面地回应,法律介入不是悲哀,恰恰是一种进步,尤其是在一些公共事件中,在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的时候,当政府部门仍然坚持一个错误理论的时候,我们恰恰需要司法追求真相,由司法裁决。我们说美国,包括总统大选这样的事件,最后都可以归结为法律的问题,这正是法制社会的标志,我希望中国法治也能进化到这样的程度,很有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转化为法律的问题,而不是说一动用法律就是悲哀,法律是需要人们去激活的,就是通过使用它让它激活,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旦推倒,就会有一系列的反应。比如说广州的市民,拿着摄像机就在公交车上拍尾气排放,用录像到法院起诉,你污染了空气,对我造成了伤害,这无疑是公民的典范。
魏星:我觉得法律是有心人的利器。
郝劲松:使用的人多了,法律就寒光闪闪,如果不用的话,就会生锈。就像发票管理办法,有很多人注意到,我们起诉之后,就有了进步。
主持人:通过这样的辩论和分析,也能折射出法商的高低。
郝劲松:法商不是抽象的,是具体的。
主持人:全民族提高法商确实是任重道远的事,虽然我们倡导新的理念,倡导新的载体推动民主的进程,这也是很漫长的过程,我们需要更多的像郝劲松这样的人。
魏星:需要更多的郝劲松这样的人物参与到法律事件中。
郝劲松:我希望有一天郝劲松的名字淹没到中国公民维权的浪潮中去。
主持人:我们倡导法商,我们联系到华南虎事件,我们具体地谈法商,下一步的话,具体到怎么样向普通的民众,向更多的人群推广法商的概念,就是通过具体的案例,通过研讨会,还有什么样的方式呢?
郝劲松:我倒是觉得,专门就法商写一本书,把一些案例编出来,作为一项成果推出来,包括媒体也好,没有形成一种成果
魏星:前段时间我们也在考虑,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像关注80后犯罪,这也是法商的问题。
魏星:今天我写了一个言论,宪法和法律必须要纳入到教材,从小学开始,小学里没有,必须要用比较现代时尚的形式,用各种年龄段的人都能够接受,寓教于乐,把法律变成生活,而不是把法律当成纸上的条文。
郝劲松:有的人说长大了自己就知道了,实际上是不行的。
魏星:必须要耳濡目染,12月3号,著名学家韩大元就说,他说美国、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在这些国家里,哪怕是和小学生70岁以上的老年人交谈,他们口中频率最高的词汇仍然是宪法。
主持人:我觉得在这时法商就是一种文化,通过立法也好,通过宣传也好,已经融入到生活中了,成为一种文化。我们现在的问题,就在于你感觉自己距离法律很遥远,实际上你每天的言行举止都跟法律有关系。
魏星:我也提到一个观点,普及法商,提高法商,先从宪法开始,首先是宪法。郝劲松那么多的案例,就是行使一个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连宪法给你的权利都不知道去应用,那还谈什么法商呢!谈什么法治呢!公民对宪法有感情了,有了依恋了,这样就好了。不要把宪法当成“闲法”,要闲起来的话,要挂起来,光说的好听,宪法改了多少次,从82年宪法到现在25年了,中间经历了四次修改,有多少人知道宪法的修改情况,有多少人知道宪法的权利,比如说04年修改宪法,国家尊重保障人权,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对宪法都不知道,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意识提高了。
魏星: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博士,一直到公务员上岗,行政司法人员的司法考试,这也是提高法商的一个有力的手段,但是停留在司法考试上还远远不够,就是要提高到对法律遵从的高度,否则的话,就给你推诿,还是会产生问题。所以说还是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商,而且是任重道远,但是也不能因为这样而不做了。
郝劲松:困难应该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而不是逃避的理由,这也是我们很多法律人所坚持的。
魏星:如果法律人都没有这样激情的话,那普通老百姓就很难对法律产生信仰。我们推广法商概念,也算是我们对社会做的贡献,也是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郝劲松:就是以公民的身份贡献力量,如果把中国的法治比作长城,我们每做一件法律事件,就是等于给长城砌一块砖。
主持人:我们通过谈华南虎事件,引发了对完善法律的思考,对运用法律的美好憧憬,我们可以概括一下,中国可以没有华南虎,也可以没有一些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但是我们绝对不能没有法律的尊严,绝对不能没有法律的信仰,这是我们必须要坚守的底线,只有这样我们国家、民族在有希望,在坚守这个底线的过程中,提高每一个人的法商,提高全社会的法商,是一个迫切的现实的需求。
郝劲松:一个不遵守法治的民族,一个不遵守法治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
主持人:用我们今天检察日报报纸的话作为我们今天访谈的结束,提高全社会的法商意识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坚持,我们努力,我们愿为中国的法治添加一块一块的砖,把它夯实。谢谢大家,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