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报道:下午的论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题发言题目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第二阶段主题发言题目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检察官、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代表,按照我们本次论坛的安排,今天上午我们聆听了四位专家、学者的主旨发言。第二场由我来给大家主持,今天下午我们的第一场主旨发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一场既有专家、学者,又有省级院、市级院还有县区院的检察长发言。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首先,有请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左卫民同志演讲。大家欢迎!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非常感谢检察官学院的邀请,能够参加今天的会议与大家交流,我非常高兴。我想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谈。第一,我想简单地讲一下对今天下午题目的感受。如何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现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近几年,司法口尽管整体上建设还是不错的,但还是出了一些问题。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我觉得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非常重要。我自己认为,实际上整个领导班子的建设有三个方面,一个是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水平在法院队伍里面做得比较好,领导班子我觉得专业化水平至少说中院以上做的比较好。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检察院做的也不错。随着新一届高检领导班子的产生,如何更好的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提升我们检察官的领导班子的建设水平,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领导班子的建设是整个法律水平的提高,很多事情不单是形式方面思考问题,还需要广泛的民事、行政或者是整个法理上去把握,这个问题需要加强。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第二个方面是职业道德。今天上午有的学者谈到律师问题时已经提到了,我觉得领导班子也存在这个问题。领导班子如何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包括最近的一些报道都是令人比较震惊的。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第三是政治素质。最近我看到一个司法负责人写的文章,他说领导干部是政治家。中国社会的发展一定要求检察官特别是作为我们领导班子的成员要好好地思考我们检察工作。这个地方必须指出的是,不应当简单的把它视为中国的一种要求,要看到法治的国家这样的一种思路也是一种朴实化的思路。10月份,我曾经到美国进行一个短期的学术访问。我对美国同行讲法院的一名副院长之前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官应该成为政治家。”他们对此的看法基本上都认可。在美国,最高法院就是一个政治机器,联邦的基层法院一半的判决都是政治判决。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我们如何长期的思考问题,我觉得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认为这三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第二个大的观点,我想结合最近几年我个人的一些意见。我自己比较倾向的,是在法学研究当中采取时政的方法研究。也就是主张深入中国实际,采用社会学、人文学、经济学、统计学的这些理论和方法,用在研究我们的司法实践之中的这样一些现实的现象。为什么要这么做?比如说起中国的制度,特别是中国的制度应该不应该改革,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是怎么样的,中国是怎么样的,再评价中国和西方有没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我觉得这种方法有价值,但是在今天看来都过于简单化了。因为国外怎么做,做的好不好,并不能构成中国应该怎么做,以及中国应该怎么改的前提,这是比较研究法学的方法。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另外,目前国内主流的法学研究方法是从什么角度研究的?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比如加强法治,加强民主,加强人权保护这样一些抽象的角度做一个很高的评判标准,甚至是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公约等。以这样一些国际性的法律文件他所规定的内容作为出发点,评判中国的制度和现实,特别是刑事司法等等。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我觉得这两种方法现在是我们法学研究的主流方法,但是这两种方法,我个人认为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都是用先天的,先念的而且是不正之名的价值观念。因此,他们所提出的东西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可能得不到很好的适应。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以刑事诉讼法为例。最近这么多年学者一直在呼吁改革,也改了不少,也提出了很多的观点,但是很难被采纳。我觉得这样的一种先念的用国际标准比较法或者是意识形态的标准作为评判标准研究我们的刑事制度,推进我们的制度改革,有很大局限。那么基于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应该深入实际,看中国实际发生了什么?中国面临什么问题,中国的人民群众或者司法机关有什么看法?他们有什么样的解决问题的需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现实条件提出可以操作的一些改革的方法和措施,我觉得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也是在这个道路上,我们现在进行了一些研究,不光是我自己的研究,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学者和教授的研究都在往这方面去走。这个对我们检察工作有什么启迪呢?我个人认为,作为专业化素养的提高重要的方面就是提高我们检察工作的研究水平和研究的能力。作为专业化的水平,你一定要做到对你所从事的工作要有很强的研究能力,要具有发现现实问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我也接触过实际部门的很多同志,包括在我们学校里面学习的法律硕士和博士生,我感觉到一个问题是什么呢?一个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在高校学习的,进修的这样的一些法官、检察官甚至是律师,他们写的论文往往带有很浓厚的理论色彩。他们关注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而是提出一种理论。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我自己感觉是舍己之长,有的时候可能在司法实物工作中,不管是审判工作,还是检察工作的对称研究,都是理论化过强,比较务虚的色彩。就是在有对策性研究色彩的这样的一些司法实务部门,比如各级检察院、法院、研究室他们搞的很多的研究报告往往也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的带有这样的一种虚幻的务虚的色彩,不切合实际的色彩。我觉得我们的实际工作应该大力提倡实证研究,要对现实生活的问题进行研究。这个实际研究必须指出的是他和我们目前对个案的研究,对某一类现象的研究是不是一样的呢?我的回答是应该不一样。我们是运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运用统计学的方法。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我们调查了具有一个地区,一类现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这样的一些数据进行一种升级、分析然后再进行,运用这些数据分析、论证。通过这样的研究,我觉得可以提高,也应当提高真正的实际部门的研究,因此我们才可能提出一些更加宏观,更加具有长远性、整体性的看法。我觉得这样的研究可能会是我们下一步如何在检察工作中间去推广乐观。 左卫民(四川大学教授):在10月份我和北京的几位教授,还有高检的同志我们曾经到哈佛大学参加国际研讨会。国际研讨会是有关刑事诉讼实证研究,我们想通过这种实证研究的方法来发现中国现实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且比较精确的发现问题。在这个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运用理论武器去分析,最后提出可以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建议,包括长期的改革建议和中等性的改革建议。所以,我在此要呼吁,为了促进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我们要大力加强研究能力的建设,而为了加强研究能力的建设,我们要使实物部门的研究大力向推行实际研究而努力,这是我讲的第二个大观点。在这里,简短的把我的一些观点给大家做一个汇报。谢谢大家!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下面我们请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审批检察业务专家王文生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高级检察官,下午好!我发言的题目是“创新检察机关实施素质战略”。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辽源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不断创新,给检察机关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践证明,要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包括研究能力唯有创新。我们在以下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第一,创新学习机制,牢固树立学习培训是最大的理念,让干警快乐的学习。我院投资30万元,兴建了全省检察机关最大的图书阅览室。第二、加强对外学术交流,组织干警走出市门,走出省门,走出国门,参加国家级和国际重大学术研讨会议。如十七届刑法学大会,首届法律国际高层论坛,全国刑法学年会,犯罪学年会,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以及高级检察官论坛等等。近年来全市两级干警外出学习、研讨达100多人次,这对干警提高法律视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开设名家讲坛,先后邀请戴玉忠、王利明等著名法学家到辽源市进行学术讲座。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第四、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等重点院校联合。第五、我们先后聘请了樊崇义、王利明、张旭等19位学术界资深学者担任我院专家咨询委员,帮助我们答疑解惑。第六、我们选取了一些学者到我们辽源市任副检察长。第七、承办高层会议。我们先后承办了中国检察制度原理学术研讨会等,今年又成功承办中国犯罪学第17届学术研讨会年会等。第八、加强理念研讨和培训。我们先后举办了细节决定成败、关键决定成败、能力决定成败等会议,用先进的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二,创新文化机制,牢固树立以检察文化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理念,让干警快乐的工作。我们每年都组织篮球赛等,展示检察官风采。举办书法比赛,廉政文化长廊,各种电视演讲赛等等。今年我们又先后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举办了篝火晚会,和省社会科学院举办了建立基地联欢晚会,还举办了中国犯罪学第17届学术研讨会的关东风情篝火晚会。这些活动充分展示了辽源检察官的风采,也凝聚了干警的民心。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三,创新从优,走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误区,让干警快乐的生活。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怀凝人心,建立了湖光山色、风景宜人的检察官中心。在广大干警中开展“十个一工程”,使干警感受到深切的人文关怀。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四,创新理论研究机制,以理论创新带动工作机制的理念,让干警的快乐的从事理论研究。1、创办中国检察官论坛增刊,与中国检察论坛联合举办了中国检察论坛的辽源增刊。2、领导带头撰写文章,由院领导牵头研究的五个课题连续四年分别获全国检察理论年会的优秀论文二、三等奖。3、注重成果转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了五本法学著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采用和交流的理论文章91篇,获奖31篇。主题发言和自由发言41人次,仅今年就在全国知名期刊上发表法学理论文章8篇。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五,更新预防职务犯罪机构,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作为必修课。创新奖惩激励机制,走出干警不思进取的误区,选派全省十佳公诉人和侦查监督岗位的三位干警到县区院任务检察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了优秀成果奖励体制,在检察体系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院研究室主任荣获二等功,并出国考察。颁布了停酒令,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认识到八小时之外,工作时间玩儿游戏,检察材料滥用等问题予以实名公报批评,并让干警引以为戒,建立连带责任制。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六,牢固树立干部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走出检察机关只监督别人的误区。在电视台设立了检察与社会专题栏目,吸引了监督员、特约检察院和人民监督员,并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承担了遏制刑讯逼供中欧合作项目试点工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中甄选20名优秀人员,有效地解决看守所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同时我们还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由每年向人大政协报告一次工作,改为每半年汇报一次工作。由原来的向人大政协的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改为向人大政协的常委汇报工作。建立了检察新闻发布会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阳光执法。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七,创新发展理念机制,牢固树立小地区实现大作为的理念,走出小地区无所作为的误区。路在人走,事在人为,只要努力,小地区也同样能够实现大作为。五年来,由于实施素质战略工程,整体素质明显的提高,有9人在国家级学术团体担任理事和常务理事等,有1人被评为全国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人才,有9人被评为兼职教授和教学指导会委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市院被评为先进集体,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先进单位,市院警务处被最高院评为优秀法警队等。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表现了辽源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的成效,谢谢大家!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下面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庄建南同志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论新时期检察官的素质”。大家欢迎!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同仁,下午好!首先感谢国家检察官学院给我一个交流的机会。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新时期检察长的素质。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时期,要使检察事业和检察工作发展有一个新的起点,开创新的局面,检察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一个院的检察工作开展得如何,班子的状况怎么样,与一把手的关系很大。可以说,一个院的检察长决定了一个院的走向。检察长能否抓好工作,关键在于检察长的素质。新时期对检察长的素质要求很多,最重要的是促思路,抓班子带队伍。从检察长的核心地位、作用与影响,把握全局谋划未来,综合协调抓好班子,检察长的人格魅力与领导艺术等四个方面对检察长的素质做了一个论述。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班子问题关系到党的路线能否贯彻执行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不要说带领群众先进,就是开步走都很困难。不管是先进的检察院还是一般或者是落后检察院,班子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矛盾,可以说班子有矛盾是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但要做好检察工作,解决好班子的矛盾至关重要。每个院的班子情况不同,矛盾存在的差异性不同,正因为找到了矛盾的根源,才有针对性的解决、化解矛盾。当前,班子矛盾成因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班子思想建设不利的原因有班子成员职责划分不清引发的矛盾;不同意见引发的矛盾;使用干部不当引发的矛盾;利益不均引发的矛盾;缺乏民主引发的矛盾。二、检察长的原因包括,检察长独断专行、检察长用人和综合能力不强、检察长心胸狭隘。三,副检察长的原因包括傲慢看不起检察长、看问题角度不同、与检察长交换情况不够、自行其是、与其它副检察长、成员之间互相指责。四、外在压力的原因有,形势快速变化的原因、检察干警抱怨的原因。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院领导班子产生矛盾是难免的,可是这难免的矛盾解决的不好又如此令人烦恼,影响工作。怎样在能减少矛盾,消除不必要的磨擦。在院领导班子中,建立班子成员相处的共同准则是非常重要的。准则就是原则,是是非标准,是衡量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在班子里面不管分工角度,分管哪项工作,不管是检察长还是副检察长、其他领导都应该遵循,谁违背了准则,谁就应该受到谴责。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处的共同原则我认为有四条。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必须维护领导集体的决定。二、决不能用原则做交易。三、不要做出职权之外的决定。四、不要在背后相互攻击和指责。在院领导班子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的矛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虽然产生矛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从目前来看,检察长不掌握相应的领导艺术,大包大揽,缺乏民主是主要原因。为此,检察长必须主动与副检察长搞好协调,协调方法可归纳为“四要四不要”。一要统揽而不包揽,二要放手而不是撒手,三是要当好班长而不当家长,四是要揽过而不揽功。检察长的形象代表一个院的形象,具有人格魅力的检察长在整个院中更具有感召力和号召力。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人格的魅力应该体现在各个方面,宽广的胸怀对检察长来说非常重要。宽广的胸怀是检察长成功的所在,对检察长来说,这不仅是一时一世的要求,而且必须体现在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这也不应是功利的、被动的表现,而应该是个人品质修养的自然流露。同时,检察长要处理好和副检察长之间的矛盾,要利用好领导艺术,要善于抓大放小,善于处理好和副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的分歧意见。要把握好原则与灵活的关系,要实现经常性教育与机制建设有机的统一。 庄建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要善于六借,一是借风。及时抓住中央、省委、最高检察院等的东风,结合本院的实际或者是某一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取得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的支持开展工作。二是借势,遇到难度大,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善于造势,然后趁势而上。三是借机,机会和机遇是一个偶发因素,稍纵即逝,善于抓住机遇往往可以事倍功半。四是借光,借助新闻媒介的宣传报道,让好的鲜亮起来,现在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是一个越来越有效的方法。五是借力,检察干警是检察事业推进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的资本,借助干警的力量,依靠干警群策群力,任何工作都能够胜利的完成。六是借资,借助法律专家学者的智慧,帮助出谋划策,拓展检察长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的开展是一个重大的路径,谢谢大家!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下面我们请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易珍荣发言。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朋友们,我来自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东西湖区位于武汉市的西大门,是全国循环经济的实验区。我发言的题目是“提升副检察长工作能力的探讨”,发言中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交流。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副检察长如何正确处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但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善于领导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的一员,是历史赋予副检察长的神圣职责。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副检察长要准确定位。副检察长是在检察院辅助、协助检察长开展工作的人。他具有领导者和下属的双重身份,作为领导者,他在带领下属工作的同时也在接受着上级的引导。作为下属,他在完成上级交付工作的同时,也在领导着下级的工作,承担着辅助、协助和使命。副检察长在思想上要有配角的意识,在协助检察长进行组织管理或某一项或几项具体业务工作,应该在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权限,属于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的作用。必须维护检察长的权力和核心地位,自觉维护检察长的领导,深刻领会领导意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配合协助检察长作为工作的重点,形成和谐稳定的上下级关系。副检察长在明确自己分工任务的同时,对自己的职责范围、权限要把握一个度,要多请示,多汇报,不要越权,工作要仔细,积极主动,有创新和协作精神,敢作敢为。既能为上级排忧解难,又能关心下属,化解上下游的矛盾和分歧。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提升领导素质。首先要加强学习,坚持自学和培训相结合,向兄弟院和其他单位学习,以及向各级人士学习,提升自身的素质。要胸怀大局,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国家、单位和群众的整体利益克己奉公,不讲价钱,无私奉献。各项工作要创造条件做亮点,打造品牌,创造有价值的经验,为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设,为下属派有解难。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首先是沉稳,要表现为冷静、坦然、正义。细心,外在表现就是谨慎、缜密、专业和完美。一个做事不追求完美的人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培养细心既要对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情常思考,做不到位的执行问题要发觉他的根本症结,对习以为常的做事方法要有改进或者优化的建议,养成有条不紊和井然有序的习惯。经常去找别人看不见的毛病或者问题,随时随地对不足的地方进行纠正。要有胆识,要积极,思想决定行动,积极的思想会产生积极的行动。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素曾经说过,伟大的事业根源于艰难不断的工作,以全部精力去从事,将计划付诸实施则不会半途而废。被人赏识的时候不会表现贫乏,错失机会。培养积极,每天做一件实事,找一两件无论如何都要坚持的小事,大度,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对别人的小过失,小错误不要斤斤计较,任何成果和成就都应该与人分享,牺牲和奉献应该走在前面。诚信,自己不能胜任的事情且末轻易答应别人,一旦答应别人就必须实现自己的诺言。担当,出现任何问题,都不会怕事,在一片慌乱的时候不会临阵脱逃,有担当的人,在下属犯错的时候不会推卸责任。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提升自己相互协调的能力。副检察长要清除交往中的障碍,使内外协同一致,发挥杠杆和润滑剂的作用,确立关系就是生产力的观念。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四,要善于调查研究。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我们副检察长要向领袖学习,发挥光荣传统,扎实做好工作。一是要善于从客观中发现问题,二是要善于从客观中认识问题,三是要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研究问题,立足当前本职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改革创新为目的。只有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通过现象看本质,去粗取精,发现真正有价值、真实的材料,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作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达到推行工作上台阶的目的。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五,善于决策的能力。副检察长必须掌握丰富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洞察力,战略眼光,较高的阅读、理解、思维能力,善于捕捉敏感,审时度势,勇于创新,出奇制胜,同时还必须有胆有识,抓住事务的本质去决策,决策要便于执行,操作性强。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六,勤奋务实勇于创新的能力。历史不会永远不变,一个领袖没有权力听天由命,副检察长要学别人所为学,想别人所为想,掌握新鲜的知识,策划新鲜的点子,坚持不断探索洞察世事,把握机遇,创造条件,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在工作中事事想在前头,准备在先,多思考问题,多研究问题,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有所预测,有所准备。同时,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不能高高在上,在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上不断创新,增强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的认识和把握新时期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实践中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拓新途径,取得新成就,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七,要营造和谐的工作能力。副检察长在班子中要发挥“润滑剂”作用,要讲团结,同舟共济干事业。党组干部要有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有一种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团结出智慧,团结出战斗力,那么班子中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副检察长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长的工作,为做好检察工作出谋划策,尽心尽力,与其它党组成员之间要开诚布公,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有不同意见应该当面指出,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互相补台。努力做到诚心、关心、爱心、齐心,仅仅团结在检察长的周围,把检察院的工作做好。树立人才的观念,知人善任,做干警的知心朋友,关心干警,多为干警着想,鼓励干警,对干警工作中的失误要弄清原因,区别对待,铁面无私,赏罚严明,这既是对副检察长的要求,也是副检察长对下属的工作态度。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八,科学预测,把握规定的能力。副检察长要善于统筹,从全局和整体上来考虑问题,善于综合把握整体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而不是顾此失彼,本位主义,要把握事务的变化规律,超前指导。必要的时候,还要深入第一线,与干警在一道开展工作,给思想出主意,鼓士气。 易珍荣(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九,不断充实、修正自己的能力。副检察长要成为拔尖人才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必须经历漫长的积累和历练才有可能有所收获。1、知识丰富头脑。2、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3、廉洁执法。要经常反省自己工作、生活、作风,看离党和人民的要求有无差距,做三个代表的实践者、执行者,时刻不忘党性修养,淡薄名利,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党的好干部,群众的贴心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今天下午的发言同志都把自己心里所想的讲了。由于时间的关系,他们都不能展开,但是他们的论文都收录在我们的论文集里。在这里我也利用主持人的权利,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抓好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座不少一把手、二把手,领导班子占绝大多数。我们经常说,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一把手,包括省级检察院的一把手,有多少已经进入牢房的,这个比例在全国有多大。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出现这样的现象和问题,就像最高法院领导班子的成员有一个出了问题,影响力比一个省委书记要大得多。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影响?因为大家对司法的信任,这是最后一道防线了。现在在我们司法机关里面出现这么不应该出现的现象,应当令人深思。因此,包括党中央下决心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我们作为一个团体,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化的水平这三位一体是领导干部或者是领导成员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法官应当成为一名政治家,同国外的一些学者不谋而合,对我们检察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们也是相当有启示的。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春染秋菊白牡丹,看着好看,画着难。”这里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客观方面的原因要大于主观方面的原因。在另一个时期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大于客观方面的原因,因此我们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尽量的避免少出或者是不出这类现象。因为公民、国民对我们司法战线、司法队伍的公信力很重要。一个领导干部出现这样的问题,就会在全国,甚至在立法上引起较大的影响,这不是一件小事。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左卫民教授在第二个方面提出来要进行实证研究,尤其是科学的实证研究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上级,我们现在所说的或者是我们现在高峰论坛所要做的很多都是实证研究的。我们一些刊物所发表的哪怕是一篇好的实证调查报告比空谈的理论要好得多。由于时间的关系,左教授讲的两点我确实感到非常有意义,非常有价值。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王文生检察长通过对辽源市检察院近年做法,对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做法进行了介绍和论述。他在里面一共讲了七个问题,在论文上集当中397页进行了说明。尤其是近年来,他们的一些具体有益的做法,得到百姓拥护的做法,对我们也有启示。我们是不是能考虑向他们学习一些经验,也可以到他们院里去亲自走一走,访一访,看一看。因为中国犯罪学年会在开会期间我亲自到那儿看了,我也是深有感触。这些经验对其他检察院有没有益,有益的话是可以推荐的。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庄建南检察长对把握全局、谋划未来、综合协调、检察长的人格魅力等方面展开了论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广播正义,我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想在不久的将来会在一些公开刊物上发表,因此,我认为这篇论文是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第四位演讲者易珍荣副检察长演讲的题目是“关于提升副检察长工作能力的探讨。”首先从准确把握副检察长的角色定位入手,对领导素质、协调能力、调查研究、决策能力,勇于创新、营造和谐工作环境、科学把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我认为文章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很简练,也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她的论文在我们上册40-45页。我们的正职比较少,副职比较多,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后,怎么把这个班子搞好。因此,我认为这篇论文虽然写的是副职,但是他对副职的提高非常有益。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我感觉这四位发言人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学习。下面是自由发言时间,请大家举手。当你自由发言的时候,可以报一下你的单位、姓名。 正义网报道:我来自江西,我叫刘志成。这一节讨论的是领导班子的建设,我在写我的论文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反腐建设可以说是我们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的措施。我们想一想,我们的班子建设到底状况如何,我们理性的思考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刚才有几位已经说了,现在最高法院有最高的法官可以说已经有问题了,这是我们抓班子建设失败的地方。我想作为所有的检察干部或者是所有的党的干部每一个关心我们法治建设或者说我们民主建设的人也应该想一想。 正义网报道:[江西刘志成]:我们有些领导干部非常有能力,但为什么最后也成了阶下囚?我们深层次想想看,在现在经济转型的时候,过去的模式可以搭配出班子出来,可以让我们这个班子带出好的队伍。我们常常说的搭班子提高认识,上级怎么要求,我们怎么定,抓制度落实。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我们要把我们抓班子的意识、你的认识,不管你怎么抓班子,我们现在很多领导干部的问题不是我们不知道,不是我们没有制度,就是事不关己。 正义网报道:[江西刘志成]:我提出一个观点,搭班子首要有一个正确的理念,让我们的领导认认真真在职。今天上午龙教授讲了一个观点,很让我受启发。我们检察官独立思考,现在好像越来越没有独立性了,在这个理念上我们要有一个新的思想和考虑。我觉得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我们党花了相当的精力,人民花了相当的精力。我们怎么爱护呢?很多地方的处理的结果都是暗箱操作,你能够接受大家的评判。很多事情不是不知道,而是你不去说。我在这里讲的这些话都是我的想法,这次我没有提交这方面的论文,因为不太成熟。我也赞成左教授说的,加强实证研究,我们抓队伍建设有实证研究的吗?可能有。我们讨论问题要透过表面现象看实际的问题,这是我们的收获,我希望我们的检察官论坛,或者是我们所有的检察官都有一个理性的思考,谢谢大家!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王检想根据刚才这位同仁提出的问题发表看法。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刚才这位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高官腐败。我们的高级司法官员腐败现在涉及到最高的国家审判机关,我想我和我们的反贪总局的领导也探讨过,和纪委的领导也探讨过这个腐败问题到底如何解决。班子建设是老生常谈的问题,我想反腐败的对策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想第一个还是老生常谈,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的制约,中国特色一把手权力太大,检察长权力也太大,我们监督不够,制约不够。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第二个就是制度建设。民主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也赞同这个观点。包括我们的检务公开,引申而来的。就比如房地产的招投标问题,有多少是真公开,我们的检察机关在招投标当中去预防职务犯罪是否真的是预防了,有些事是普遍发生的。包括审判也公开,但是现在公开的很不够。还有一个对策,应该高薪养廉,我向来是赞同高薪养廉的。司法腐败也是,干部腐败也是,我想最好的一个是制度,二是高薪。让我们的官员,我们的法官,我们的检察官能够体面的生活。 王文生(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我记得之前去国外考察,问人家的法官,在他们国家的法官犯罪率有多少?他们感到惊讶,为什么惊讶呢?因为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曾经去过澳大利亚考察,我问他们工薪多少,澳大利亚的一个法官年薪是100多万。回过头来问我,1995年的时候我的工资可能是几百元。他们窃窃私语,感觉到非常可笑,我问翻译,他们笑什么?翻译说,看这个人那么胖,不可能挣那么点工资。但这是我们国家的现实,我们的官员工资少,我们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少,应该让社会的精英、法官、检察官我们的高级领导干部能够体面的生活。我想这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在这里呼吁,我们那些法学家和中央当局有决策权的当局提出一个建议,应该高薪养廉。 主持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本节研讨到此结束,三点半进行第二场讨论。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大家好!我们进入今天下午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的主题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下午发言的有专家有: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老师,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庞祥海、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北京是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力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孙亚。下面我们先请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旭老师发言。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大家好!从我们检察业务来说,更多是与刑事诉讼法相连接,所以对一个圈外的人来说,能有这样一个跟检察官集中的,高层次的和近距离的接触,对我来说是非常荣幸和难得的机会。所以我要非常郑重的对主办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邀请的感谢。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我想说明两点,一个是我们这一时段的讨论主题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想我的感受和体会不会有在座各位的体会深,说多了可能会有班门弄斧的感觉。第二点我想说明的是作为整个检察队伍的专业建设来说,涵概的内容是非常的丰富。我们在有限的实践之内再加上本人的能力限制,不可能把内容搞的过宽,所以我想选择一个很微观的视角,从检察官的法律思维这样的一个角度谈谈我的想法。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法律思维是所有法律职业者和法律人应该具有的一种共同的职业品格,作为检察官来说,引导检察官、培养检察官的法律思维,在保证我们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和法律素养的提升方面具有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作用。我们现在强调在整个的执法过程当中,强化、引导和培训检察官的法律思维,目的也是要把我们整个的检察业务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谈到法律思维的时候,我记得原来吉林大学,现在是上海交通大学的郑教授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表述,他说法律思维是指在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或者是思考的方式。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谈到这个决策的时候,简单的说我们就是要对如何行动做出一个决断。这种决策从大的方面来说可能分成私人的决策和公共决策。从私人的决策来说,比如我们晚上想选择什么样的食品,到商场购物的时候,我们要买什么样的衣服,这个都需要我们做出决策。从公共决策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指涉及到一些公共事务方面应该做出的决断。作为检察官这样的一个职业群体来说,我们在整个的执法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各种各样的决定,应该都属于公共决策的范畴。与公共决策相关,实际上包含着四种或者说现在常常能够看到的有这么四种思维方式,那就是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和法律思维。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从整个的政治思维来说,如果我们用一句最简单的话来概括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手段不重要。所以,这个时候我们从政治思维的角度思考问题,只要能够达到政治目标所希望的结果,手段对与错,好与坏,善与恶,有的时候不是我们主要要考虑的问题。十月革命时期,列宁就曾经做出过这样的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实际上涉及到布列斯特条约的签订。红色政权刚刚取得初步胜利之后,陷于内焦外困的状态。有人提出要巩固政权,他们必须要签订辱国的条约,他们觉得对国家的尊严来说这个是没有办法接受的。但是列宁从他的政治目标出发,如果不接受这样的一个条约,政权马上就会完全的摧毁,再想重新的崛起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同意了割地赔款的建议,最后由于政权得以巩固,割地赔款也没有变成现实。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谈到经济思维的时候,实际上我们简单的理解,就是把效率放在一个最突出的位置。曾经有一个学者叫亚当斯密,有的人把他称作为是西方经济学的师祖。他认为,作为整个经济学的思考来说可以作为一个假设,就是每个人都是一个经济人,他们要求在整个的处理事情的过程当中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利己,另一个是要具有理性。他要以效率来衡量理性的存在与否,换句话说赔本的买卖,作为经济思维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道德思维实际上是从道德上作出决定的第一思考因素,在整个的思考过程当中要把道德上的评价标准纳入到对一个事情的决断当中。比如妻子人到中年,而且早已绝育,儿子又在他中年的时候因为意外的车祸而死亡。这个时候对于他来说,除了丈夫之外一无所有,后来丈夫把情人领到家里面,多次提出离婚,妻子的想法是拖死他也不能闻。按照道德的理解会对这个妻子表示同情,在法律上来说会做出不同的判断。所以作为道德思维来说,有很多自己的特点。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与前三种思维不同,我们讲到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强调的是一种规则意识,就是说我们在思考所有问题,做出决断的时候,都要把遵守规则放到一个特别重要的位置。或者说我们在想问题,做事情的时候,我们看的不是对自己有没有利,我们要考虑的是看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有法律依据?是不是经过了法律的授权?或者说是不是为法律所禁止。比如说在美国有一个著名的事件,一些人质被伊朗控制。当时尼克松为了把这些人质从伊朗的控制之下解救出来,答应给伊朗出售一定的现代化的武器。因为当时向伊朗出售武器是国会绝对禁止的,尼克松为了达到这样的一个目的是以违法作为前提的,最后这个事情也是炒的沸沸扬扬。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这里作为法律的思维来说,有的时候不看你的动机好和坏,不看你道德上是不是一定要善良,如果真的是做出了狗拿耗子的事情,你可能在保证这一方不受困扰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拿耗子本身不是你的职责,这是不符合法律思维的要求的。所以,作为法律思维来说,我们强调在执法过程当中把它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实际上我们要强调在任何场合,合法性都应该是我们检察官解决问题和思考问题的一个必须尊重的出发点,如果没有了合法性做保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失去了他应有的意义。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一旦把这个法律性的思维应用到法律实践当中,要求我们在检察官的引导和培训的过程当中,第一个方面,我想一旦遵从法律思维,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就应该严格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工作的指导目标。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凭感觉办案和处理事情。从感觉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一般的来讲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一种说法,我们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做的,没有什么感觉得影响。一旦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感到感觉在我们检察官办案,包括法官办案当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比如公安部门就某一个案件的证据和初步的笔录之后,作为检察部门来说习惯于把这些获得的证据加以印证。当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在公诉阶段,或者是在移送起诉的阶段,又提出了不同的说法的时候,很多人会有一些想法。在刑讯逼供的特定的影响之下,在公安部门不得不作出供述,到了起诉阶段,之所以能够提出自己新的理解和证据,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检察部门的信任。如果这个时候只是凭感觉,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我们可能会失去很多,使案件得到纠正或者是得到公平处的机会。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从感觉的角度来说,我觉得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事例去证明感觉确实是不准的。比如犯罪加重之后,人们很多直观的感觉就是加重刑法,可以有效的遏制住不断滋生的犯罪增长的势头。但是在犯罪社会学当中,菲利曾经做过一个详细的表述,他认为刑法可以达到有效的犯罪效果可能是一种误解,他从几个层面分析了这个问题。比如说从社会的层次上来说,一个社会按照他理解可以分成大致三个阶层,上层社会、中层社会和下层社会。刑罚只对其中的一部分人起作用。按他的思考来讲,上层社会的人是素质比较高的人,对社会的下层来说是以犯罪作为谋生的手段,刑罚重也好,轻也好,要谋生就要承担处罚的风险作为代价,这种风险大和小都要从事这样的一个工作。所以对这些人来说重和轻影响也不是很大。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从其他的角度来说,比如说在菲利的书当中还举了两个例子,在东罗马帝国灭亡的时候,到后期整个社会达到了相当紊乱和糜烂的程度。当时的政府颁布了很多严厉的法律,但结果却是更快地加速了东罗马帝国的灭亡。如果说抗拒犯罪,有的时候从刑罚之外寻求有效的措施会更好一点,比如苏格兰。以前信差常常因为喝酒而误事,导致信不能及时的送到收信者的手中,苏格兰政府采取了一些严厉的措施,可是没有什么改变。有的人提出来可以不可以把这些信件送到一个特定的地点,到了这个地点之后再直接由邮递员送到收信人的手中。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我们强调依法办事,强调依据事实来处理,我想这里面还涉及到如何去考察对于被告人的权利保护的问题。在直觉当中,特别是作为公诉部门,作为国家惩治犯罪的代表,公诉机关对于犯罪现象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痛恨。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作为检察机关,他既担负着打击犯罪的职责,同时也富有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的义务。我也是做了二十多年的教师,培养的学生应该说也是成百上千,经常有人给我打电话咨询一些案件。我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差不多所有的人在咨询案件的时候,主调都是这个罪能不能定上,在轻和重之间都是问这个罪能不能订成重罪,就没有说能不能订上不犯罪。所以,我想强调法律思维,强调严格的依法办事,必须要改变我们这样一种习惯的做法,真正的从事实出发,以法律作为我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依据。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第二个方面我想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整个司法实践和法律事务中我们要由机械的执法向和谐执法转变。所谓机械的执法向和谐的执法转变也就是说我们的整个法律事务的过程当中,不能把法律本身作为一个僵化的条条框框。从整个法律思维来说,我们强调的是以合法性作为我们任何问题的解决基础。现实生活是复杂多样的,我们不可能用有限的法条解决现有的复杂问题。所以,在形形色色的现实生活当中,如何把这种死的法条作为一种活的灵魂或者是作为一种法律的精粹,融入到我们的头脑当中,并且贯彻到实践当中。我一直在理解法律的要求和本质,把法律上升到一种灵魂,这才是执法的最高境界。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从整个英美来说,不管是法官还是地方的司法官,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可能检察官乐观自主权以前限制的是比较死,现在有慢慢扩展的趋势。这样的情况下,灵活的适用法律更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我们强调这样的活用法律,就是强调要把立法意图的理解和具体应用有机的结合起来。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苹果、梨。在实践当中有很多案件与之相似,这时候你说它是苹果还是梨,你界定为苹果或者是界定为梨的时候,必须有一套理由来说明。而对于苹果梨案件的理解和最终的解决,要求执法官员有一种很高的理解和一种法律的应用的境界。在这样的一个特定的问题当中,如果机械的套用法律条文,最终的结果会损害刑法的意图。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不知道大家听没有听过豪华别墅遭窃贼的案件。有一个民工发现一个别墅非常豪华,但是里面没有人住,一天晚上进去后发现里面有水床、摇椅,他从来没见到哪些舒适的生活。结果他就在摇椅上睡着,正睡着起劲的时候,主人回来了,于是这个民工被送到了公安机关。对这样的一个案件,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按照盗窃罪来处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有一些规定,如果按照未遂来处理,有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导致的实质的执法不公平。这样的情况怎么更好的处理更符合立法本身的原意,才能反映出对这个案件处理的实质性的要求。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我们强调活用法律与严格执法是不矛盾的。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我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认识、解决我们面临的犯罪问题。特别是司法过程当中,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于执法官员来说,特别是对于检察官来说,怎么才能够在不起诉的灵活运用上,把这个精髓贯彻下去,我想这里面都可能有这种法律的活用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强调应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我想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要改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长期来说,重实体、轻程序是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做法,不管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都是我们国家目前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真正的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行事,意味着实体和程序我们都要放到一个公平的位置上,成为我们执法过程当中必遵守的两个原则,而且从现在很多的问题来说,程序上如果存在着瑕疵,可能最终会影响实体的效果。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比如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也是多年来人们所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跟我们头脑当中根深蒂固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只要问题解决了,手段和程序是不重要的。如果我们不坚持的话,恰恰违背了合法性的最基本的要求。所以作为法律思维的引导、强化和培训来说,我们要把三个方面都放到以法律思维作为主线的框架之内,每一个检察官都能够自觉的把法律思维作为自己解决问题,处理案件的一种习惯,那么检察官的素质可能会在很大的程度上有所提升。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形成这样的一个习惯,并且能作为一个处理案件的必然遵守的规则,那么真正的严格依法办事也就成为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所以按照我的理解,真正的形成这种法律思维,给检察官培训过程当中一种指导,给每一个检察官的脑海中都深深打下一种烙印,是加强我们队伍建设,真正提升专业化水平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真正形成一种习惯,在整体的适用法律的过程当中所发挥的威力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 张旭(吉林大学教授):作为整体的检察官的专业建设来说还涉及到很多其他的方面,我只是从微观的视角来谈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谢谢大家!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谢谢张教授。张教授以检察官的法律思维为视角,谈到了自己的观点,从宏观的方面论述了要搞好检察官、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下面我们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庞祥海检察长发言!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仁,我发言的题目是“坚持三个原则,完善六项制度,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建设。”检察机关为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要求,素质是基础,人才是保证,机制是关键,开展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检察专业化建设,既是贯穿队伍和机制建设的主线,又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一、检察队伍的特征,检察队伍专业化的特征。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基本制度为原则。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司法观为基础,总结吸收国内外先进司法理念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最有最普遍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最全面的优越性。因此,检察专业化建设首先要保障旗帜和方向,必须遵循宪法及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必须与我国的国体、政体相适应。吸收人类文明成果中的司法理论和模式。2、协调发展的原则,专业化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关心到检察事业长期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不能脱离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来谈检察官职业化的建设问题,要把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纳入司法体制改革全局中,由司法体制改革带动专业化建设,通过探索实践专业化建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的深入。3、循序渐进原则。专业化建设只能以只争朝夕循序渐进,以科学严谨的实践精神稳步推进,与社会、经济、政治、法治发展程度和客观条件合拍同步。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检察队伍专业化的简要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优化检察资源费用为主要方式,以提高检察人员职业操守,职业素养,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打造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宪法法律要求,满足群众需要的检察队伍。具体来讲,主要是要坚持和完善六项基本制度。1、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以领导班子专业化和正规化促进队伍专业化的建设,只有领导明白,部下才能明白,不明白也会变明白。同时,在当前,不可能大规模进人的情况下,挖掘、激活现有检察人员的智力资源是务实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选择。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推行实践锻炼制度,对检察系统选用和招录的人员,通过其工作经历、阅历、历练和有效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群众工作能力,使专业化执法行为更易为群众和社会所接受。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推广逐级遴选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为下级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也保证了上级检察官群体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检察机关专业层级结构与检察体制相适应。4、完善定期轮岗制度。采取更加广泛、透明的竞技选拔模式,促进优秀人才尽快脱颖而出,为培育复合型人才创造有利条件,使检察官既熟悉专业,又了解全局、大局,了解现实社会的纷纷扰扰。5、建立人才储备制度。实施统一管理和使用,发挥专业人才的知识、素质、能力优势,带动检察队伍整体专业水平的提升。6、改进队伍管理制度,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提高检察队伍管理的科技性。建立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检察人员提高专业能力的积极性。健全评价考核体系,激发和调动检察人员工作热情和创新潜力。在强调检察专业性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专业化建设的政治方向,不可忽视专业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庞祥海(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此,要使检察官了解百姓生活,培育群众情节,有政治性,使执法过程和结果既符合专业化要求,又符合中国国情。 总之,通过正确把握专业化建设的根本方向和根本目的,真正实现检察工作体现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2007年承德市整体工作在河北省众多考评中名列第一,荣获集体一等功。承德市院的党委书记被周永康同志和曹建明同志先后批示作为全国系统的五个先进典型作为巡回演讲。承德是著名的旅游城市,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是世界的著名文化遗产,百里之外是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欢迎全国的各位检察官、各位同仁、各位朋友专家到承德观光旅游,我们将热情接待,谢谢!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谢谢庞检,就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谈了自己的看法,并且是结合他的工作实际。刚才庞检也介绍了,承德市院在河北省的各项工作都是名列前茅,大家可以去庞检那学习。下面我们请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同志发言!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下午好!首先我要感谢会议主办方给我这个机会在这儿汇报交流。这次我提交的论文是命题作文,文章也只是提出了有关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当中的一些问题,在分析发现这些问题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粗浅看法,供大家批评指正。我简单的把这个论文的一些思考向大会做一个报告。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事业的成功与否关键是人,尤其是人的素质、能力与水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要真正担负起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没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无法想象的,我想这应该是大家的共识。也正基于此,高检院十分关注全国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今天,国家检察官论坛能够以这个作为主题之一,也是基于这些的体现。特别是在1995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后,制订并实施了多项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纲要。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共识,比如说有关检察人员应该实施分类管理,要加强检察的文化建设,制订检察职业道德准则等等。但是,不容否认,我们在这些探索当中,也存在一些误区。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个是把专业化等同于知识结构的专门化。我们凭着很多专家型人才,或者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并不是以能力,以能力素养而是以知识结构在划分。这有点类似于把学术的专门化等同于职业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知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能力和素养的问题。所以把知识结构的专门化作为专业化队伍建设的目标恐怕还不够全面,这是第一个误区。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个是把专业化等同于内设机构的专门化。我们往往是以一个部门来划分,比如公诉部门的专家,公诉队伍的专家,特别是在我们评选专家的时候,往往要求必须在本部门工作有相当年限。这个其实造成了各个内设机构之间的相互隔阂,相互封闭,不利于我们人才的发展。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有的是把队伍的专业化目标等同于教条文化。比如我们有的提介培养盗窃罪办理的专家,甚至于把一些简单的技能化也作为专业化培养的目标。比如我们要强调电脑的技能,强调微机技能,法医技能,文秘技能,审讯技巧等等,这些也作为专业化的目标。实际上是把个别的技能视同为整个队伍的专业化目标,我觉得可能是太小了,这是我认为目前存在的一些误区。我理解检察队伍的专业化,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专业化,更重要的应该是能力与素养的专业化。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它首先应该以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为前提,也就是说首先要把我们的检察人员区分开来,区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行政人员。按照这个进行分类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我们检察的专业化,这只是一个前提。其次,还应该以检察官的专业化队伍建设为重点。因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责的主体是检察官,毫无疑问,检察队伍的专业化重点应该是检察官的专业化。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再次要高度关注检察权的复合特点。我们知道检察权有三大权能,一是职务犯罪的侦查,二是公诉权,三是诉讼监督权。这三项权力应该说各自有差异,比如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就有比较大的区别。侦查更强调我们积极主动,而诉讼监督比如说民行的抗诉审查更强调被动、中立,这样我们就要根据这种检察权本身复合型的特点,特别是要关注由此对检察业务,检察职业产生的特殊影响。那么在队伍建设、目标选择当中,应该有所侧重,有所选择,这是第三。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四,要改革我们现有的不合理的机构设置,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能力要素。我们现在的机构设置,我以为是不合理的,我们现在的设置应该说有他的历史原因,或者是说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因为在这种行政化的体制下,为了提高待遇,有一些不得已的愿意,但是我想现在应该说应该要解决这个问题了。现在首先是按照部门法来划分结构是不合适的,一个民行部门就划分了三分之二的天下。其实我们的法律部门分为三大块,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再有以罪名来划分机构也是不合适的,比如说我们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按照这样的一类罪名来划分机构,我觉得也不利于部门之间的力量的整合,特别是在基层,这个问题更加严重。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而且根据检察权复合的特点,应该按权能来划分,三大权能设立三大部门,在三大部门当中根据需要可以平行设定,这样来解决同一类型部门的岗位职责的共同点。这是应该要改革现有不合理的机构设置,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能力要素。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五,在具体目标内容上,应该以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知识的更新为基础,但是重点应该放在不同岗位职业特点能力要求的积累以及提高的途径上。虽然我们都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是基本,但是立法是在不断完善的,所以我们仍然要补充充实、更新相应的知识,但是重点还是应当放在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能力要求的训练上。我非常赞同前面左卫民老师提到的,司法官是政治家,我认为检察长就是政治家,这个里面是有立法依据的。检察长的意见和检委会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检察长有权提交到人大常委会去讨论。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觉得检察事务,检察机关,我们以前非常强调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现在我们谈的少,但是国家机器的政治色彩是不应该淡化的。所以我觉得,提高政治素养是应当必备的,应该要求的,当然,经济、社会支持也是非常需要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作为我们一个社会人的角色处理社会事务的时候,不了解社会经济知识是很难办理好案件的,这些知识只是更新作为一个基础,重要的还是能力。这种能力体现在作为检察官区别于学者,区别于律师,区别于法官,区别于其他职业,甚至于在检察官内部三大类检察官之间的不同,他们的能力、素质要求也应该是不一样的。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比如说区别于学者,学者他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注重完善力,而作为我们检察官司法官,更重要的是解决司法问题。学者可以更激进,学者更注重发现问题,而作为检察官更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我非常赞同左卫民老师讲的,我们不能把学者的任务和检察官的任务混同。在立法、职业道德等都有明显的差异,区别于法官,法官是完全的中立裁判,而作为检察官由于检察权的复合特点,不同种类的检察官岗位职责、能力要求是不一样的。 冯仁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比如侦察类的检察官可能更强调主动出击,敏锐的发现案件的能力,甚至是突破案件的能力。而作为公诉人,他更强调审查证据的能力,严密的逻辑推理的能力,以及高超的庭审控辩能力。而作为诉讼监督检察官,这样一类检察官,他可能更强调与法官的同等的要求,要强调被动、消极、裁判、中立。所以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岗位,专业化方向应该有所划分,但是也不能区分的太细,如果是按照部门法甚至于按某一个,某一条法律,某一部法律来划分的太细,这样的目标对整个队伍的建设是没有用的,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我们下面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孙力检察长发言!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人、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各位同行,我发言的题目是法治事业中的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严格在时间范围内发言。提交的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我在这里只简单展开一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涵和目标,在我看来这个理论性强一点,对现在提出来的职业化、专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内涵和不同是什么做了一些探讨。第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的原则。第三,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现的路径,我就对第四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现路径里面分为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宏观层次的实现的路径,就是把我们一些机制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要实现专业化建设,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检察机关靠自身是难以单独解决的,这里有三个问题。一个就是实行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那么这个我们过去推改革的时候也作为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问题。实践证明如果不是和人事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达成协议,而且自上而下的往下推,那么及时做了也是有其名而无其实,我认为这一项单独一个检察院自身是很难解决好这个问题的。第二个问题是改革检察机关的管理体制,这也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问题。第三是完善职业保障,这是三个宏观方面的问题。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微观层面的实现路径我们总结了八个方面,很多方面也是向兄弟院包括在座的一些检察长所领导的院学习的一些心得。第一,严格的职业准入,严把进口,严格按照条件选拔和任用检察官。在企业中有一句话,“把平常的事做的不平常。”我们认为,在检察机关内部很多事情也是,很多都有具体的规定,我们操作中可能习以为常的事情,但是真正严格做到可能有好的效果,可能有不平凡的效果。包括最简单的就是进人,我们一般所说的进人把好关,把住关,真正选好人。我们这几年的做法就是从高校选一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择优选拔。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建立检察官的遴选机制,疏通选材渠道,我们也有体会。因为上级院也在我们基层院选拔了一些人才。初任检察官应该从基层检察机关做起,这样层层遴选,还是有好处的。不仅是领导的初级遴选,包括一些业务骨干,需要担负领导职务这样的一些初级遴选。这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基层的司法实践经验。第三,我们现在法律规定有一些抽象的规定,怎么能够配套起来,完善起来,尤其在实践中能够运作起来,这是很好的方面。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强化专业意识,这是检察人员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思想基础,这是非常重要的。这样一些东西好像是形而上的,但是实际上如果强化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一种意识,对整个院的工作不仅是执法工作,各项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增强公正执法意识,增强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的执行检察职责,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万办结,及时有效的保证送参人员的合法权益。没有效率就没有真正的公正,增强自尊意识,增强执法文明意识,这是强化专业意识。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培养职业道德。第四是提高专业技能。第五是推进人才抢险战略,牢固的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关键,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专业化建设中的战略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紧紧的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切实做到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做到人才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的协调人才工作力度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结合。加强人才工作比尊重人才发展规律的统一,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始终做到依靠人才增强竞争优势,依靠人才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依靠人才提高工作的水平,在推进人才抢险过程中,尤其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建设,对高层次人才重点规划,重点投入,重点培养,突出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示范作用。我们的做法也是以高层次人才建设为龙头,这样的话为了使人才建设活起来,又先后的配套了人才工程,使整个院都发挥了人才示范的作用。 孙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六是合理配置简易制约,1、科学确定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人员、编制。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专业化的要求让检察官尽量到办案一线。3、把最合适的人选配到最合适的位置。4、建设专业化方案组,根据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特长,科学设立若干特色办案组,由不同的办案组办理不同的案子。第七,强化职业的监督。第八繁荣检察文化。我们也是学了很多其它兄弟院的做法,包括湖北武汉汉阳院的一些做法。我的汇报就到这儿,谢谢。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过多评论了。接下来,也是最后一个发言的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孙亚。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因为时间关系,我也开门见山。刚才前面三位检察长在发言当中都谈到了分类管理改革,我们重庆市作为高检院的试点单位,尽管时间比较紧,我还是要给大家介绍一下。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提出。我们认为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是伴随着检察制度的确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化管理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现行的检察人事管理队伍已经成为发展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突出的问题有三点。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一,检察官职位泛化。据资料反映,2001年全市从事管理工作的检察官占了79.9%,到2006年这个比例也还是70%,估计全国检察机关也大致如此。在这个庞大的检察官队伍中,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检察官占了这么多,真正依法实施检察权的检察官地位和作用凸现不出来。政治、经济待遇得不到应有的保证,从根本上制约了检察官队伍的建设。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二是检察人员管理的单一化。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检察官的管理基本上是套用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没有建立起一套体现司法规律的检察官管理制度。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三是检察机关内部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的行政管理模式已导致了检察权内部的行政化,一个案件要经过多人的审查、审核、审批环节,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作用被弱化。上述弊端抹煞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和检察权运行的司法规律,抹煞了检察官在检察机关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影响了检察官专业化建设,必须进行改革。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我们认为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核心就是要突出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必须要解决好两个重大问题。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一,必须明确检察官应该做什么。在检察机关,这肯定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但由于检察官的泛化和检察权在内部运行的行政化,已经成为检察机关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检察官从履职形式到管理模式,与党政机关人员没有本质的区别。我们认为检察官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更重要的应该是行使检察权的一个职位。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为此,我们这篇论文充分论述了检察官职位的本质特征是依法实施检察权,检察职位表现出了行使检察权的机构特点,具有组织机构的基本属性。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检察官的专业化建设才有基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才有目标。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二个问题,必须明确检察官怎样行使检察权?所谓依法行使,在这里只是一个抽象概念,必须将依法行使的行为具体化,建立起符合司法规律等检察官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工作资质。为此,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检察官的权力配置问题,另一个是检察官的数量问题,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只有明确检察官该干什么,该怎么干,才能确定为检察官的内涵和外延,科学合理的确定检察官的职责缺陷与其它特定人员的关系和比例。我们这篇论文明确提出了要准确定位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实现形式,以及行使检察权的相对独立性。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三个大的方面就是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可以收到“一石三鸟”的功效,这是我们探索当中感受的。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一,推进检察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彻底解决检察官队伍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促进检察官的专业化建设。按照我们涉及的检察机关职位设计基本模式实施改革,将检察机关的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个职位的类比。检察官占25%-35%左右,检察辅助人员占30%-45%左右,检察行政人员占45%-20%左右,通过严格控制检察官数量,理顺职位和结构,明确职位职责,可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促进检察官的专业化建设。第二,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创新,突出司法特性,淡化行政色彩,按司法规定行使检察权。我们设计了以检察官行使检察权为中心的业务工作机制,主要有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领导下办理案件的机制,对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等。机制的确立为检察官相对独立行使检察权提供了实现形势和制度保障。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第三,推进检察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检察工作规避科学设置内则机构。现行的检察机关基本上是按照行政管理模式设置或者是运行的,机构过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公正与效率。我们认为分类改革从人员分类切入,因人的变化带动工作机制的变化,工作机制的变化又会带动内社机构的变化。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创造了前提条件。 孙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最后我想讲一下,关于实施分类管理改革的难点,这也是我们的体会。我们认为,实施分类管理改革是实现检察队伍,特别是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环节,应该深入推进。但这项改革推行起来难度较大,由于传统观念习惯势力主观偏见的束缚,以及地域格局的调整,将会面临很多矛盾,价值体制的相应配套,深化下去也不是容易的事。对此,不仅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更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勇于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需要我们这一代检察人共同努力,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杨迎泽(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谢谢孙处长。由于时间关系,自由发言环节取消。今天下午的主题发言到此结束。 正义网报道: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明天上午将直播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的主题讨论以及本次论坛的闭幕式,欢迎到时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