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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法学大家张希坡:研究法制史最讲究用第一手材料
直播时间:2010-4-27 10:00:00
  张希坡,著名法律史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在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中,张希坡教授为中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法制史,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取得革命根据地的史料,他曾几经周折与谢觉哉同志取得联系,并手抄两三百万字的珍贵资料;为了核实“刘巧儿”的真实姓名,他曾千方百计找到本人,年届八旬仍不远千里登门拜访……这其中包含了张老怎样的学术理想和治学精神?又蕴涵了怎样的为人之道?本期访谈正义网将对话法学大家张希坡教授。敬请关注!

张希坡教授在家中接受访谈

张希坡教授介绍自己的专著

张希坡教授家中藏书

张希坡教授收藏的老照片,其中有“刘巧儿”原型的照片

张希坡教授介绍自己的专著《马锡五审判方式》

正义网今天我们的访谈有幸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希坡,对中国法制史有了解的人,对他一定不陌生,在访谈开始前,我们先对张教授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张希坡,著名法律史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953年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同时,先后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长。现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陕西省陕甘宁边区史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话题:与法律结缘

主持人张教授您今年有83岁高龄了吧?我们都知道,您是中国法制史,尤其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方面的权威,不知道您本人的历程是怎样的?能不能先跟我们的网友介绍一下?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1927年10月出生在山东章丘县一户铁匠世家,祖辈在清末民初先后闯关东,先在哈尔滨,后到宝清县开铁匠炉,由于老辈深感无学识的痛苦,决心要供我读书,于是我在七岁时就到邻村读小学,刚读到三年级,正当学习兴趣浓厚时,突然爆发了“七七事变”,人本侵略者的铁蹄踏入关内,不久济南失守,章丘城被炸,小学停办,后来在本村办起私塾,开始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和《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由于日寇不断下乡扫荡,私塾时断时续,小学的李老师,家住北山,就死在日军扫荡的枪炮下。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到1939年,远在东北的父亲怕我失学,便托人带我到哈尔滨,后到宝清县,先插班读小学,后考入“国高”,国民高等学校的建成,也就是四年制的中学。在日本统治时期,实行的是奴化教育,其反动目的是妄图使中国学生忘记祖国,因而不准说自己是中国人,只能说是“满洲国人”,并且强制学日语,将日语视作“国语”,课本上表明“国语(日语)”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语(满语)”)古人云:“欲灭其国,必先灭其史”,这在日为统治时期得到了充分验证。原来在国高开了中国历史课,后来为了消灭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伪满民教部明令取消中国历史,改为东洋史,即宣扬以日本为主体的所谓“大东亚史”,以及分裂中国的“满洲国史”。至于中国近代百年的革命斗争史,是绝对不准问津的。所以日本投降,我就开始阅读中国近现代史的书籍,主要为了了解中国近百年的帝国主义侵华时和中国革命斗争史,体会到“以史为鉴”的重要意义,这便为后来研究中国近代法制史打下重要的思想基础。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后,继续在县立中学读书,1946年夏,宝清解放,1947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

主持人您和法律结缘已有半个多世纪了,当时您是怎么开始进入法律研究领域的呢?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946年夏天东北解放,我1947年2月参加工作,到佳木斯合江师范培训。回县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教科任科员,副科长,土改以后,民政和教育分开了,我就到民政科当副科长,后来成立了人民法院,我就调到法院当副院长了。那个时候其实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学习,那时候干部都是边工作边学习。当时为了审判工作需要,在工作的时候就注意收集老解放区的一些法律文献。像婚姻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等,解放区的法律文献传到关外去,大家相互传抄,是为了审判工作需要。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当时参加了专门培训在职的司法干部办的司法学员班,到干修班学习就是为了提高司法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学一学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础理论。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一些基础理论。另外主要是交流司法工作的经验,也讲了一些法律常识。

主持人后来您是怎么来到人大开始专门的、系统的法律学习呢?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来人大开始系统的法律学习,也是一个机遇, 1950年人民大学正式成立,我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中央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1951年人大招生,在人民日报公布后,看到有本科法律系,引起我的极大兴趣。当时招生全是调干,并有一定工作年限,初中文化程度是五年,高中文化程度要工作三年,我完全符合这些条件,因而便产生了报考人大的强烈愿望,曾与县领导提出过这个要求,但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离开。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到1951年夏,接到松江省法院的通知,调我到沈阳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主办的“司法干部培训班”受训,学习不久,听说人民大学到东北招生,包括法律系本科,培训班领导便动员训练班的学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我便报了名,经过口试笔试最后录取了十几个人,到法律系的有孔庆云、张振藩、杨春洗等,也有的到其他系。到法律系本科学习时间不长,班主任赵找我谈话说,由于师资缺乏,急需培养研究生,看你考试成绩不错,组织决定调你到法制史教研室作研究生,这便一锤定终身。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到人大学习就比较正规、系统的学习理论知识了。本科上课一段时间以后抽调研究生,后来做了法制室的研究生,那个时候我是法律系第二批研究生,学制是两年,除俄语和理论课外,还学习法律系公共课的“国家与法权理论”。那个时候学习的专业课是苏联专家讲授的“苏联国家与法权史”和“国家与法权通史”。学习了两年。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两年学习以后,苏联专家走了,那个时候学的都是苏联和法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需要系统的重新建立。1953年我毕业留校,当时留在教研室做教研室副主任,还留了两、三个人开始搞中国法制史的研究。那个时候一边给学生讲课,一边做研究。在讲义的基础上充实提高,这些讲义到了文革以前系统的出了三本书,这些大概是从1953年开始搞的,一直到1965年文革以前结束,三本书第一册是古代的,第二册是近代的,第三册是革命根据地的,第三册是我写的。文革以前的教材,这是当时在全国唯一比较系统的教材。文革以后,再出的教材就是司法部和教育部组织的统编教材了。

话题:材料收集像一场抢救,需坐得冷板凳

主持人您做革命法律文献的研究,收集了多少材料?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留校以后,我参加了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创建工作。为了编写讲义,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如何收集历史文献。中国古代近代的法律文献,从解放前旧书或法令会变可以找到,但是革命根据地的法律文献比较难找。六十年来,经过多方努力,比较系统地搜集到一批,对于法制史的学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早在建国之前,我在东北解放区法院工作时,就注意对老解放区法律文献的搜集工作。那时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又多,为了审批工作的需要,每次省里开会,都到处打听有无老解放区的法律文献。如看到某一文件,如获至宝,立即互相传抄,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如《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都是那个时候传抄下来的。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80年代正是各个地区编写材料很多的时候,我看到有关的材料就买,因为当时要是不买的话,过一阵子书就没有了。还有一些是预定的,在报纸上看到哪个出版社出什么书,我就去预定。像中国中央文献、审议边区政府文件汇编十几册、还有山东出版的关于山东解放区的文件汇编,还有一些人物传,这些材料都是当时我遇到了就买。还有一些材料是找谢老或者是到保密资料室得到的,都是手抄的,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整理。

主持人听说从谢老那里手抄的材料就有两三百万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对,由于缺乏中央苏区的历史文献,通过吴老(吴玉章)联系谢老(谢觉哉),查阅摘抄了大量的材料。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那个时候听系主任何思蔽说,在延安时,他得知谢老从中央苏区带来一些法律文献,应去联系一下。后来找杨化南主任商量如何与谢老取得联系,杨主任说:“找我们的老校长吴老,一定能够解决问题,明天我带你一起见吴老去。”第二天道吴老那说明来意,吴老很高兴地说:“苏联的经验很重要,我们一定好好学习,但是,我们自己的经验,更应认真研究,一定要创建出新型的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吴老立即让秘书与谢老联系,谢老答复同意派人去查阅抄录,秘书写好介绍信后由吴老亲自签字。临走时,吴老又说:“谢老是我们党内有丰富经验的法学家,一定要认真向谢老学习。”之后我到内务部机关找到谢老,谢老立即领我到后院他家里,见到谢老的夫人王定国同志,她问我需要哪方面的材料,我说主要是中央苏区的法律文献,她找出后由我查阅摘抄,有的带回来抄写校对后立即送还。当时谢老语重心长地说:“这批材料,是在战争年代极端艰苦的环境下制定的,凝聚着苏区政法工作者的智慧和心血,希望你们认真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总结根据地革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育新中国的青年一代,继承发扬革命的优良传统。”王定国同志也说:“这些材料是谢老精心挑选保存下来,长征中许多东西都已丢弃,这些法律文献和日记,一直带到延安,又带到北京。你们要好好保管和研究,使这些史料能够流传于后世。”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那些材料现在很多都没有了,手抄本成了绝版。那个时候有些材料保存下来很困难,过去战争时期丢了一些,现在保存下来的在文革期间藏在沙发里了,就没有动。摆在屋里的那些被当成修正主义的东西给烧了。像谢老的日记就是藏在沙发里保存下来的,后来出版了。

主持人当时很多材料现在都找不到原件了,您在收集这些材料的时候有没有觉得就像做抢救工作一样?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文革”以后,为了校对从谢老处抄来的这批材料,再次拜访过王定国同志。她说谢老从中央苏共带来的材料,除日记外,在“文革”中都被机关“造反派”烧毁,你过去抄去的资料可能已经成为珍本,应尽量争取出版,才能保证流传于后世。她说谢老的日记,是秘密藏在沙发里,才保存下来。让这些宝贵的材料能够流传于后世,有时候这成为我研究的精神动力。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手里保存的这份资料都留下来了,文革期间我没有受到冲击,里查外调,查完历史和出身都没有问题,我就没有问题了,我家的材料没有动;另外一部分材料是在资料室,人大撤销了以后,没有分配的教工人员和资料室的资料一并带到北大去了,那个时候人大合并到北大法律系,多亏我们的资料员到北大以后,给当时院里面的有关人说了,说这些材料是积累多少年的材料,所以没有人动。后来人大恢复了,他们人回来了,把材料也带回来了。

主持人还有一部分资料是司法部和图书馆查阅的?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对。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司法部为了给立法和司法工作提供历史经验,决定抽人专门收集革命根据地的法律文献,便将这一任务与人大法律系。系里决定由我和梁秀如,毛天祜三人参加这一工作。住在国务院招待所,白天拿上司法部的介绍信到有关部门查索抄录材料,晚上回招待所整理查抄一份,将整理好的交给司法部,底稿带回学校备用。后来司法部撤消后,据说将这些资料移交给最高法院司法行政处。“文革”以后,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这批资料为基础,并加以扩充增补(刘海年、常北儒曾来我家挑选了部分材料),最后编辑出版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给那个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共四卷,为全国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提供了重要史料根据,至今仍在被广泛援用。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还有一部分就是查报纸。六十年来,陆续从档案馆、图书馆和有关单位保存的档案和报刊上,一张一页搜寻抄录的相关文献。特别是由中宣部组织复印的29种有关解放后的报刊杂志(如《红色中华》《解放日报》、《新华日报》、《响导》以及由各地出版的《民国日报》复印件,还有八十年代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4卷),以及由各省陆续出版的解放后的历史资料,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14卷)、《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15卷)、《晋察冀边区史料选编》(4卷)、《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三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苏维埃中国》……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这些报纸从头到尾都有,都是一篇一篇的翻,过去都说坐冷板凳,我的感受就是冷板凳好坐,坐下以后就暖了,热板凳比较不好坐,夏天没有空调也没有电扇,身上都是汗,报纸都湿了。但是要有甘做“冷板凳”的耐心,有“沙里淘金”的信念,总会有所收获。许多看似绝版的史料,都能查到相关佐证,而恢复其原貌(如邓中夏起草的《劳动法案大纲》和董必武领导制定的《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从各种不通的版本中,互相校对,因而纠正了一些权威著作中的讹误(如《比较宪法》中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错字、漏字、加字共29个)。并且还以丰富的史料作根据,形成自己的学术观点。

主持人在这些材料的校对整理上,是不是也是一项很繁重的工作,甚至细化到标点符号上?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举个例子,现在毛泽东文集出版的有一个标点点错了,就是跟原来的本子校对的。有些文章有很多错字,比如动手耕田,田字漏了,催促写的是推促,甚至有些文章的标题也错了,比如有篇文章是写春耕问题的,讲春耕到了,农民耕田的还很少,什么原因呢?土地所有权没有确定,土地每年分,因为是按照人口平均分配,每年人口都有变化,有的生了,有的死了,有的结婚了,有的出嫁了,到冬天又重新分,因为地权不确定,所以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了。这样不利于农民生产,毛主席发现这个问题以后写了这篇文章,给省政府的领导人,说从现在开始土地不要再分了,生的不补,死的不退,这个问题就是关于土地所有权问题,确定农民分配土地,叫春耕是不太合适的。

话题:辞去行政职务潜心研究二十余载 誓将“红色法律经典”编订出版

主持人您之前还担任了多年的行政工作?后来为什么辞掉了呢?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1953年毕业后,就担任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1年。1964年任法律系副主任,包括“文革”后期系革委会副主任,人大停办后调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人大复校后继任法律系副主任,到1986年,先后延续22年。做了22年的行政工作,之前收集的材料来不及看,也没有精力去研究。退下来以后没有杂事了,我就坐下来安心研究这些材料,一个专题一个专题的研究。

主持人这期间完成了很多著作吧,我们知道的就有《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国婚姻法立法史》、《中国革命法制史》等等十四五本。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由于当时兼任二十多年的行政工作,从事科研的时间不多。自从1986年辞退行政工作以后,才能坐下来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二十多年来,一面分类整理这些文献,,分别写出几部专著,包括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国革命法制史、劳动立法史、经济立法史、婚姻立法史、刑法史、辛亥革命法制史、中国近代法律史文献与史实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等。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以前写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刘巧儿的原形人物现在还在,前几年我去拜访过她一次,经常还有联系,前几天还来了一封信。现在我重新写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原来写的不到十万字,现在准备写一个三十万字,已经交到法律出版社了,还没有最终落实。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还有一本是劳动立法史,把所有关于劳动立法的做了一个研究,从最早一直到建国以后。还有一本经济立法史,一本刑法史。刑法史原来是两本,革命根据地的刑法史,建国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史,后来建议两个合在一起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史》。》《中国婚姻立法史》是人民出版社出的,这本书内容很多,从古代原始社会一直到现在。《中国近代法律文献与史实考》,是属于法律文献的考证,这本书大概等了六、七年才出版。

主持人听说您想出一部“红色法经”?为什么叫做“红色法经”呢?能不能跟我们详细讲讲?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红色法经”就是《红色法经——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选辑》,是将革命根据地制定的法律文献进行精选校订。去年我打报告交给院里了,现在还没有最后定。我的计划是准备出十卷,大概500万字,平均一卷50万字。包括四部分,也就是四辑。第一辑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与第一次国内合作时期法律文献选辑(1921-1927年),分上、下两卷;第二辑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民主政权的法律文献选辑(1927-1937年),上、下两卷;第三辑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民主政权的法律文献选辑(1937-1945年)上、中、下三卷;第四辑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后人民政府法律文献选辑(1945-1949年)上、中、下三卷。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之所以叫“红色法经”是这么考虑的。共产党领导创建的根据地自己制订的法律,应该叫红色法律经典,所谓经典就是有权威的。根据土地改革法写的小说是红色文艺经典,电影被称为红色的影视,比如刘巧儿等角色都成为经典式的了。那些都是文艺作品,文艺作品所根据的就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比如反映婚姻法的就是根据各时期的婚姻条例。如果说文艺作品成为红色的文艺经典,那么根据地的这些法律的条文就可以称为红色法律经典,简称红色法经,是借用这么一个名词。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现在已经把前两辑整理完毕,并打印出电子版,其他各卷,可以在两年内完成。只要能解决出版问题,这一夙愿即可指日实现,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和支持。

话题:八旬老教授希望能有一个接班人

主持人这么多的研究工作,任务肯定是非常繁重的,从您这满满一书架的书和材料就可以想象的到,这些工作都是您一个人来完成么?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现在就是我一个人,我没有助手。我现在83岁了,要是有什么毛病连课都讲不了了,没有人接班。我希望院里给我配备一个助手一起研究,等这些东西都出来了以后他也就熟悉了,要是搞法制史的博士生毕业,搞个几年就都熟悉了。

主持人报考法制史的学生多吗?您现在还在带课?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每年硕士生有十五、六个,博士生也有七、八个,每年都有。不过现在我不带博士生了,退下来以后连硕士生也不带了,有时候我讲课他们就来旁听。

主持人研究法制史,和刑法、民法、行政法这样的专业方向相比,可能略显冷门,尤其是对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的研究,跟现在的法学理论、或者法律实务,有什么意义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这要综合的看。我们现行法律的好多原则,好多制度怎么来的?现在只知道一个结论,这些都是从根据地总结经验来的。比如现行《婚姻法》里,婚姻制度的五项基本原则,除了计划生育是最近二、三十年才确定的,其他四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都不是现在才有的。根据我考察,从共产党成立以后,在党的宣言、决议、妇女运动决议、农民运动决议、工人运动决议和青年运动决议案里面就涉及到了婚姻法的改革,那里就提到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后来各个根据地制订的婚姻法把这个条文化。现在的婚姻法条例贯彻这个精神,这些原则是根据地多年积累的经验。所以要讲现在的婚姻法应该从历史上了解这些原则怎么发展过来的,从而知道现在为什么这样做。

主持人现在出现的一些法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您的研究有什么影响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的问题要按照新的情况来看,比如说马锡五审判方式,那是那个时候马锡五怎么做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进行调解。学习那个时候的经验主要是学习基本精神,现在就要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那个时候规定不收诉讼费用,当时有一些地区规定收诉讼费用,老百姓来了以后吃住都没有地方,让他交钱交不起,就不打官司了,所以根据地那个时候规定一切都免交诉讼费用,是为了便于群众形式诉讼权利。还有你自己可以写诉状,没有诉状的法院也要受理,法院的干部要代替当事人代写诉状。还有当时下乡是比较多的,没有什么上下班时间,你到了乡下巡回审判,群众白天劳动,晚上才有时间,无论是河边、地头,群众只要找你,你就要受理案件,调查研究都是利用休息日和晚上的时间,这是那时候的做法。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今天强调正规化了,可以交诉讼费了,可以交诉状了,但是有一个基本精神就是要便于群众的诉讼。我总结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现在学习有三条原则,一个是为民,法官要有为民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最主要的一条;第二是利民,利民就是考虑到群众的合法利益,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双方的权利都要照顾到,即使人犯了罪了,也要保障他的权利;第三是便利群众,不要刁难群众。

话题:和刘巧儿的一些故事

主持人在《马锡五审判方式》里,提到关于“刘巧儿”的案例,听说您和原型还有联系?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写过一本马锡五审判方式,“刘巧儿”的原形人物现在还在,经常还有联系,前几天还来了一封信。2005年我去她家拜访过一次,县里现在给她盖了一个房子,有一个展览室,把她的事迹给展览了。现在我重新写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前的那本不到十万字,现在准备写一个三十万字,已经交到法律出版社了,还没有最终落实。

主持人您是哪一年和“刘巧儿”的原型联系上的?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有30年了。原来涉及一些故事情节,说法不一样。我写的《马锡五审判方式》里涉及到刘巧儿的原型人物叫什么名。1944年《解放日报》登了这个事情,谈到这个案例,她姓封,爸爸叫封彦贵,现在电视剧里改成了刘巧儿,她爸爸叫刘彦贵。早先妇女没有上学,没有学名,都叫小名,《解放日报》登的是封捧儿。当时这个事情传到重庆,重庆新华日报登的时候写成了封棒儿。后来马锡五在政法研究发表了一篇文章,介绍经验,提到这个案子名字就叫了封胖儿。我要写这个东西,到底根据什么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想这个要找到本人落实这个问题。

主持人能说说当时的具体情况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943年的时候“刘巧儿”19岁,80年代的时候60左右,我估计这个人肯定在。后来听说解放初期新凤霞演平剧《刘巧儿》的时候跟原型有过联系,后来我就联系了文化局,他们给我回信写了“刘巧儿”的地址,我就按照这个地址去信了。去信了以后她很快给我回信了,我问了一些案件的情况,包括名字。第一封信是她本人写的,她原来不识字,后来扫盲,可以写字,她说不叫封棒,也不叫封胖,叫封捧,解放后起了学名叫封芝琴,现在的学名就叫封芝琴,原来小名叫封捧儿。

主持人关于封捧儿这个名字的叫法,到底根据什么呢?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2005年我问了一下“捧”字是什么意思?今天讲就是很娇贵,后来他们进一步解释,当地有一个习惯,她母亲生了两个男孩,生下来就死了,当地有一个习俗,要想让孩子能够活下来,在生产的时候要用手接着,不要使他落地,接下来以后还要抱到别人家养几天再回来,才能长命百岁。所以就叫封捧儿。

主持人您能讲讲“刘巧儿”原型人物的故事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这里还有一些照片,这是“刘巧儿”真实人物,叫封芝琴。现在她成为地方的名人了,他们家乡有明信片都是用这个老太太。原来准备邀请她来给学生讲课,但是因为年纪大了,没有人陪同就没有来,后来她邀请我去,我在2005年的时候全家去了,老伴儿、女儿、女婿一块儿去的。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原来马锡五审判方式出版了以后,我送了他们家五本,后来她的老伴去世以后,她把给他老伴的那本给退回来了。那年我去又把这本书带给她了。这本书有三个标记,一个是1983年书出来以后给他老伴的,写着1983年9月。后来她老伴1991年去世以后,她又把这本书退回来了,当时我记了一下。2005年我又把这本书带过去了,作为永远的纪念。她家里已经没有了,这是2005年5月22号到她家去的,当时把这本书给她,老太太很激动,纪念老伴儿,要保存起来。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延安革命历史博物馆的馆长知道这个事情,想要把这本书征集放到博物馆去。现在市面上这本书已经买不到了,早就没有了,最近我孙子在网上的旧书摊上发现了这本书,我让他帮我买了回来,又给刘巧儿的原形的老太太寄去了一本。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封芝琴老太太那儿现在成了红色旅游的景点,她的门口就是公路,有一个牌是刘巧儿新居,原来有一个旧居,现在县政府给在外面开了一个窑洞,走在公路上老远就看到了这个牌子,我们去的时候也是看到这个牌子才找到她家的。我们在她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十点钟离开的,从八点到十点之间就有四批人参观、访问,老太太跟他们一起照相。老太太85岁了,身体还很好,有糖尿病,有一些药买不到,我从北京给她寄去一些药。

主持人你们经常保持书信往来吗?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对。解放后扫盲的时候她学会了写字,给我写过信。现在都是她孩子写的。

主持人你们还会互赠一些礼物?

张希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对,过年、过节的时候寄一些,她也给我寄一些他们的土特产,比如说核桃啊什么的。这是他们的一张全家福,现在她四世同堂了。她得了糖尿病要打胰岛素,但是胰岛素是液体不能邮,给她寄了一些吃的药。

正义网感谢张希坡教授,他分享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段历史,一个故事,更是一种情感,一段人生。我们体会到的不仅仅是学者的治学风范,更感受到大家的人格魅力。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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