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文化软实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增强检察人员精神力量的重大举措和必由之路。几年以来,山东省临朐县检察院紧抓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在服务大局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自身的科学发展。今天正义网邀请到临朐县院检察长法云江以及党组副书记王乐成,来谈一谈临朐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 主持人:咱们临朐院是何时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确切的时间不好说。应当说有检察院,就有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是整个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明确提出这一概念是近几年的事,特别是在改革30年后,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变化都比较大,整个山东提出建设文化强省,在这一背景下,作为整个文化一部分的检察文化,检察文化与检察人员组成的特殊性密切相关,检察文化的建设与整个文化建设是相通的,但既然是检察文化,又有不同的东西,就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工作性质和工作定位上。 主持人:能具体谈一下吗?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检察文化是文化建设这个大概念下这的小概念,法律监督文化是法律文化概念之下,体现法律监督性质,应该是包括检察机关的性质、宪法定位、工作特点,检察官素质、人员特点等。这其中,核心的价值观念是维护公平正义,这也是前几年全国检察系统一直坚持的工作主题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内容上有制度文化、行为规范、物质载体文化、精神文化以及核心价值观。近向年我们找了几个切入点,也有一点成果 主持人:请您介绍下近几年来院里文化创新有哪些具体的做法?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有新思路和新措施。具体说,这几年对检察文化建设,上级院很重视,临朐自古以来就有着丰厚的地域文化底蕴,是全国文化模范县,书画之乡,小戏之乡。底蕴很浓厚,临朐检察院的干警有受这一传统影响,在此基础上干警有较好的文化素养。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院里大力来倡导和引导,这方面我们也做了些思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解放思想,改变观念。任何事情都是观念决定行为,刚才我讲到了,临朐一直有着传统的文化底蕴。但这一传统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体现在受传统文化影响,观念上有些落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搞检察文化建设,党组考虑的首先就是从观念入手,教育引导干警接受先进的文化理念,提倡开放性思维,司法实践工作这是前提。确立“诚实做人,宽容待人,营造和谐工作环境;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院训。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二是结合工作特点,在制度和规范建设方面作了些工作。把整个业务进行了规范,通过学习借鉴,近几年先后编写修订过两次,共有100多条制度,把整个院里的工作,包括日常行为、业务规范、行政管理、礼仪等全部梳理形成规章制度,人手一册,利用集体活动时间组织干警学习。包括我们开展的竞争上岗里,在笔试部分,规章制度都占了一定分值。过去言传身教的管理方式有一定作用,但不标准,不好把握。而形成制度,到目前来说,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避免了管理过程中的人情因素、以及处理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等人为因素的干扰。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三是环境文化建设,结合全院办公、办案环境的改造,与此同步进行的是我们的文化走廊建设。悬挂在办公、办案区走廊和楼梯过道上,全院共制了50多块名言警句牌,虽然层次不高,但我们搞得非常慎重,党组专门研究了好几次,又安排外出考察参观学习了其他院的做法,在此基础上搞的文化走廊建设,内容涵盖了中华传统传统文化、法律文化、廉政文化,对干警有启发、警示作用,尽可能避免否定、偏激、生猛和看上去不舒服的字句。我们的文化走廊建设好后,县里好多部门来参观、学习过。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再一点是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检察院的定位是法律监督,反腐倡廉、预防、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大格局中又是重要的一块,既然我们担当了这一重任,自身的廉洁、自身监督,即自身净、自身硬就很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廉政,我们还搞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室,配套搞了警示教育片,县委办公室专门发布了通知要求县直部门、乡镇参观学习,目前已经有来自近百个县直部门、企业和乡镇的近5000名党员干部来参观学习。环境文化建设那里,多了一个传统。此外,我们还利用检察系统局域网开通了廉政之窗,发布案例、讲话等内容,对干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当然每年还搞了执法档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要求干警作出廉政公开承诺,办案中还有一案三卡、三薄跟踪等内部监督措施。应当说,近几年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对全院干警廉洁从检起到了积极作用,全院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还做得不错,没有任何干警在这方面出现什么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物质文化建设?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对,这是检察文化建设赖以生存的基础,包括物质装备、物质条件,再具体一点说,包括在检察机关运转过程上存续下来的比如院史等东西,都是物质文化的一部分。 主持人:据我所知,临朐的文化也是有很深的历史传承的,这种传承是如何融入到日常的文化建设当中的?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整个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不可能是孤零零。它是派生出来的,必须结合检察机关性质和工作来结合,很大一块儿是立足本职,通过在信息、调研、宣传等方面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作为一个基层检察院,我们前两年还搞了一个创新,那就是网络文化建设,我们的临朐检察官博客群,得到了上至高检院的认可。我们还编辑有29万字博客群成员精品文集《草根风起》,这本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这里我就不详细说明了。 主持人:有人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文化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方面, 我们的干警在实际工作中能不能充分运用好网络这个新兴媒体?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前阵子我看过一个统计,中国的网民约有3.84亿,这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三分之一是未成年人,还有三分之二是各个年龄段的人群,他们的想法也是各不相同。这么大的一个群体,他们的言论肯定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影响。同时通过网络,信息传播特别快,包括一些案子,有可能是与当事人有联系的,表达的观点不一定全面,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完全正确,但这种声音大了,会对办案产生影响,这方面我们也做了些探索,要尽快掌控信息,占领网络平台,第一信息的发布要掌握好时机,二是掌握好分寸。 主持人:博客上会不会有关于案件方面的讨论呢?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是可以讨论的。 主持人:贵院文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我们的文化建设,对改于变干警观念、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业务开展起了很大作用。干警掌握的信息多了,就见多识广。二是与专家交流,三是动手动脑,利于思考,避免干警有损于检察官形象,也提升了自身修养,我们搞的法律博客群为提升干警素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体现在具体工作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我们的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以来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1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所立案件全部为大案。在全市也是排在前列的。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我们的文化创新带动了业务工作创新,比如我们监所科配合司法、公安、法院等在东城街道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促进了五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积极改造。截止目前,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58名,已解除矫正22名,未出现脱控或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民行科探索建立民行抗诉案件资料库,对近年来受理的300余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逐案录入登记,并结合当事人反映,定期进行数据分析,查找可能影响公正判决和引发申诉的案件特点、规律和原因,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加大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也为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创造了条件。侦监科与税务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将公安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列入共享范围,拓宽了监督渠道。我院在梳理公安机关未报捕的案件信息时,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李成山涉嫌诬告陷害立案不正确,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予以撤案,使法律监督名至实归,由软变硬。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二是近几年我们检察文化建设锻炼出了一批知名的法律博客,促进工作,也出了一批人才。我院近10名干警在上级机关考选中被上级机关录用,还考出了4个科级干部。还有2名同志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1名同志考取了在职的法律硕士。我们检察院也在人才培养方面也算是名声在外。 主持人:这算不算一种人才流失?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对我们院内部来讲,优秀的人才走了,确实很心疼。但从整个大局来说,通过我们的检察文化建设培养了人才,又通过考选这一平台,为他们创造了更有利于发挥自身才能的更大的人才舞台,对大局来说是好事。同时,走出去的这些干警,他们在履行新的更高层次的工作中,会在更大范围内对检察工作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更有利于发挥整体的作用。当然,这几年,我们有走出去的也有走进来的,像血液循环一样,是一种良性循环。 主持人:您的意思就是说,他们走上新岗位后,既会干好本职工作,又会更好地支持检察工作。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是。一是了解,理解;二是有了感情,支持检察工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 主持人:今年以来,院里组织过哪些新的文化活动? 法云江(山东省临朐县院检察长):首先是在制度文化、规范化向更深层次发展,逐步完善。二是在网络文化方面,在原有的博客群基础上,开通了全国基层检察院首家法律微博客。三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去年争创的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保持好这一荣誉。四是继续开展好各类理论研讨活动,5月18日,我们被授予山东省首批理论创新实践教育宣传基地,我们要在理论创新方面再研究新路子,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五是在物质文化方面着手搞院史等工作。我们还刚刚搞了女检察官征文活动,10余名女干警撰写了比较好的稿子,另外演讲、知识竞赛、乒乓球比赛等活动,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主持人:好的,谢谢法检。 主持人:那么王书记,您算是老博友了,据我观察,您的法律博客基本坚持每天更新,这会不会成为一种负担呢? 王乐成(山东省临朐县院党组副书记):不会,现在这已经成为我最大的业余爱好了,我感觉成为了一种精神寄托了。我是07年开通这个博客的,到现在已经坚持了三年多,基本上是每日一更新的。我家孩子说:爸爸你看人家都开博客,要不你也试试?我一看,发现这个很不错。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博客这个东西很神秘,有点可望不可及,我就让孩子给我开了,因为我当时还不太会打字。但是开了之后,一发文章,网上几个骨灰级的博友就来了,回复我。我一看,这个挺好,尽管是个虚拟空间,但是都这么热情。我就开始写了几篇办案札记。他们回复我,我也去他们那里看,这样就有了个互动。有了互动之后,兴趣就大多了,有一天不上,还觉得有点不对劲。 主持人:几年以来,通过法律博客,您觉得对您工作和生活的最大益处是什么? 王乐成(山东省临朐县院党组副书记):我养成了个习惯,每天写博客都在下午下班后在单位写,半个多小时就能写完。这个时候思路清晰。有的时候关于一个新闻点,我会和干警们一起来写,我写三个观点,他可能写出五个,而且有的观点角度确实很新,这就促进了大家在工作中多思考,开阔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其次对生活的益处也很大,每天坚持写博客,让我的生活也规律了很多。 主持人:很多干警也开通了博客,博客上的交流是否促进了他们日常工作的进步? 王乐成(山东省临朐县院党组副书记):我讲两个在社会有影响力的例子。在我处理批捕工作期间,发现一个现象,家庭旅馆管理不善,旅馆里发生的命案有所上升,当时我就写了一篇博客,干警看到,也结合实际写了一篇。这样研究室看到了,就整理上报到了县委办公室和政法委去了。政法委领导一看到,立刻引起了重视。立刻组织了公检法、工商、消防几个部门,对全县城的旅馆进行登记、检查,旅馆的状况很快得到了规范。这个就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王乐成(山东省临朐县院党组副书记):还有一个是关于聘用的临时工能不能涉及到滥用职权的问题。他伪造的办案文书,他能不能涉嫌渎职罪?我认为算是构成了,尽管他的身份是个临时工,但是他履行的职责就是依法工作。比如他和办案人员一块儿审理案件。本来他没有这个权,但是他参与了。就这个问题我们博客群的成员进行了讨论,其中也有法学专家,大部分的人认为他构成了渎职罪。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不能算是渎职。因为当时关于这部分新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后来《检察日报》转载了这个文章,再后来最高检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尽管最高检采纳的不是我们这个案件,但是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咱们的博客开到现在,有没有过反对的声音出现呢? 王乐成(山东省临朐县院党组副书记):有。一开始开通博客群的时候,在网上反对的声浪要高过支持的,有些人提醒我,这是狂想症。有部分担心,我们坚持不住,可能最多坚持半年。虽然如此,但是他们这些都是善意的建议。包括我们自己的干警,开始的时候也有些不理解。但是经过几年来的大浪淘沙,留下了几十位很勤奋的干警。这也是我们院文化建设创新举措的继续实行,对于大家日常的工作确实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很多时候,写报告写发言稿,都能够很快地写出来。其他省份的基层院也有来电请教我们经验的。这对于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非常感谢法检和王书记,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