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正义网的直播现场!我们今天将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现场直播,公开审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开设赌场罪一案。
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担任这起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是审判长狄启骋、代理审判员梁延昊、人民陪审员吴健。书记员是佟飞。
主持人:下面,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主持人:利欲熏心的赵某打牌时偶遇某境外赌博网站“庄家”罗某,为赚取钱财成为该网站长期的代理人,发展下家参赌会员,接受会员对五大足球联赛的投注,从中捞取“水钱”,累计接受他人投注共计人民币760余万元。日前,被告人赵某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诉至东城法院。
主持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于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间,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74号千龙网都创新好风景等网吧内,登录网址https://ag.vm168.com的境外赌博网站,并作为该赌博网站代理人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长期从事网络赌球活动,接受他人投注共计人民币7 650 324元。被告人赵某于2010年2月2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抓获。
主持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目无国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持人:赵某作为一名80后青年,正值美好青春年华,不从事正当职业,反而利欲熏心,误入歧途,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钱财,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也是今年北京市首起被提起公诉的网络赌球案。欲知该案详情、结局如何,敬请关注正义网关于该案庭审实况。
主持人:庭审工作准备已经就绪,书记员已进入法庭。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1、旁听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诉讼的行为。 2、保持法庭安静,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闭。 3、对违反法庭纪律且未经法庭劝止不从者,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设备或者责令退庭,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阎如玉律师均已到庭, 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主持人:现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开设赌场一案
审判长:提被告人到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被告人你的姓名?
被告:赵某。
审判长:是否用过其他名字?
被告:没有。
审判长:出生年、月、日?
被告:1981年8月27日出生。
审判长:民族?
被告:汉。
审判长:出生地?
被告:北京市东城区。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中专文化。
审判长:职业?
被告:无。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北京市东城区。
审判长:户籍所在地?
被告:北京市东城区。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被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你何时被羁押?
被告:2010年2月28日。
审判长:被告人,你何时被逮捕?
被告:2010年3月26日。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被告:已收到。
审判长:何时收到的?
被告:2010年7月9日。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开设赌场一案。本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狄启骋担任审判长和代理审判员梁延昊、人民陪审员吴健组成。书记员佟飞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小萌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阎如玉律师接受被告人赵某委托作为本案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申请回避即要求换人审理。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了。
审判长: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了。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听清?
辩护人:听清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赵某于二〇〇九年八月至二〇一〇年二月间,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74号千龙网都创新好风景等网吧内,登录网址为https://ag.vm168.com的境外赌博网站,并作为该赌博网站代理人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长期从事网络赌球活动,接受他人投注共计人民币七百六十五万零三百二十四元。被告人赵某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民警抓获。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目无国法,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被告: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是否存在?
被告:存在。
审判长:是否构成犯罪?
被告:构成。
审判长: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今天法庭公开审理你开设赌场一案,先就起诉书指控事实对你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你在网上赌博的内容?
被告:赌球。
公诉人:什么球?
被告:足球。欧洲的联赛。是在宝马网站。
公诉人:网址是什么?
被告:https://ag.vm168.com。
公诉人:你在网站中的身份?
被告:低级代理
公诉人:你什么时候参与赌球?
被告:2009年的8月。
公诉人:到什么时候?
被告:2010年的1月。
公诉人:你如何成为宝马网站的代理?
被告:通过罗某。
公诉人:罗某是谁?
被告:是我的上面。是通过玩牌认识的。
公诉人:他如何发展你成为代理的?
被告:他以前跟我说过,我没在意,后来又说,让我联系。
公诉人:他是怎么帮你拥有代理权限?
被告:他有一个网址,给我弄了一个小的管理网,如果有人玩的话,我要先问他,他统一开。
公诉人:用户名谁为你开设?
被告:罗某,密码也是他帮我开设的。
公诉人:你们给人开的帐号干什么?
被告:可以下注。
公诉人:你是否有权发展下级代理?
被告:没有。
公诉人:用你的登录名进入宝马网站看到的这些帐号都是你开的?
被告:有的是。
公诉人:你一共开了多少?
被告:不太清楚。
公诉人:简要介绍每个人参赌时间及情况?
被告:好多人玩得很小,刘某是2009年10月到2010年的1月。
公诉人:其他人?
被告:还有一个叫朱某的,是2009年8月到11月或12月的样子。
公诉人:还有呢?
被告:还有一个名字我忘了,姓吴。也是从2009年10月,到今年1月。
公诉人:还有呢?
被告:还有一个李某。是从2009年9月到11月。
公诉人:你为他们每个人分别开了几个帐号?
被告:不记得。
公诉人:你平时生活来源?
被告:我没有工作。有时候看看股票。
公诉人:接受参赌会员投注,你是否会盈利?
被告:会
公诉人:计算方式?
被告:我是用实际投入的数字的百分之零点五。
公诉人:你一共从中获利多少?
被告:二万到三万之间。
公诉人:这些钱如何处理?
被告:花了。
公诉人:你们多久结账一次?
被告:一周。
公诉人:描述具体赌球过程,
被告:他们下多少,下的那场球,我都参与不了,也不知道。是每周一我看他们说明情况然后去结账。
公诉人:你在哪儿看输赢情况?
被告:上网。在网吧看。就是起诉书上指控的那个网吧。
公诉人:现金交易还是其他方式呢?
被告:现金。先下注,下注的时候并没有交易现金。
公诉人:谁为赌球作担保?
被告:没有担保。也有输完钱就跑了的。
公诉人:平时你是否记帐?
被告:是。记在本上。
公诉人:数据从哪儿来的?
被告:从网上抄的,一周记一次。
公诉人:本上有几个称谓你解释一下。
被告:会员名称就是会员号。
公诉人:金额是什么意思?
被告:要看实际投注钱数。实际是所有都算上。
公诉人:代理商是什么意思?
被告:跟罗某他们用的,他们让我抄的。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有无发问?
辩护人:你说上家和四个下家在第一次遇到的时候,你是否就如实交代了?
被告:是
辩护人:关于笔记本的内容你是否也如实交代了?
被告:是。
辩护人:审判长,辩护人讯问完毕。
审判员:被告人现在回答法庭几个问题。实际投注具体什么含义?
被告:就是赌球的数目。
审判员:你标记的数字是网上虚拟的呢?还是现实中对应人民币的数额?
被告:是网上虚拟的。
审判员:怎么换算人民币?
被告:10就是10元。一比一。
审判员:实际投注和你实际交易的现金金额之间是什么关系?
被告:实际投注就是他们一共一周,一周是五场球,是他们一共下的。
审判员:是不是你标的所有金额都会产生现金交易?
被告:现金交易主要是看输赢。如果头几场球赢了八场,他会把输赢算出来。实际投注不是。
审判员:你在网上代理是否发生过没有跟上家发生现金情况?
被告:有,有跑了的。
审判员: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被告:我自己赔。我跟罗某说,我去找人。
审判员:有没有说过具体怎么承担责任?
被告:没有说过。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你自己参赌么?
被告:没有。
审判长:参与网站之前呢?
被告:没有赌。
审判长:你是这个网站最低级代理,你的权限是给别人开设投注帐号?你上面有几层代理?
被告:我不知道。我只认识罗某。
审判长:罗某的权限是什么?
被告:不知道,他能给我开号。他上面还有什么人我不知道。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补充发问?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现在开始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现在宣读证人刘某于2010年3月28日的证人证言及证人刘某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证明其因登陆该网站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同时出示辨认笔录,证实刘某参赌的过程及结束时间。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现在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远程勘验工作记录,勘验结果表明通过勘验帐号的十个人是网站代理目前现实会员十名,一并出示屏幕录像光盘一张,证明赵某接受投注的事实以及接受投注的金额。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二份,证明扣押赵某现金、笔记本、牡丹联通卡一张以及扣押笔记本中记录的接受投注金额。第三是我院公诉一处制作的工作说明,证明被告人作为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的金额。
审判长:请法警出示。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这个本是你自己记录的?
被告:是。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出具的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赵某的到案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侦支队出具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一份,证实被告人自然身份情况。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现在宣读被告人赵某在预审期间所作供述节录。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材料是否有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证据出示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申请?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就被告人赵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的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法庭注意。一、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当庭询问被告人,宣读出示有关证据材料,清楚表明本案被告人赵某以赢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接受代理投注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以上多次供述均承认其以盈利为目的在东城区东四北大街网吧内,作为该网站代理发展参赌会员,长期从事网络赌球活动,通过证人刘某证言,公安局信通处看出,物证书证互相印证,赵某为担任代理累计金额为25万多,共计765万元人民币。本案取证程序合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并经过法庭质证足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二、被告人赵某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05年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以盈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属于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主观上是以盈利为目的,其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的犯罪构成要件。三、关于本案量刑,其是最低级代理,接受21个参赌帐号,持续时间七个月,金额是七百多万。虽然被告人作为时间较长,接受投注较多,但结合本案情节,其不符合情节严重的规定,应在三年以下量刑。被告人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可以自行辩护。
被告:我当时一时糊涂,听信了罗某的花言巧语,法律知识淡薄,被拉上贼船,我现在很后悔。真心的悔过,我也认罪。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以后再也不会触犯法律。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我受被告人赵某的委托,担任被告人赵某开设赌场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依法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卷宗,并根据本案事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提出辩护意见,请合议庭予以采纳: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提出的犯罪事实指控定刑不持意义,但被告人赵某具有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辩护人建议对赵某具体适用刑法时,对被告人赵某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这一意见基于以下几点。第一,辩护人注意到,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提到量刑建议,从被告人涉嫌犯罪的具体情节,代理赌球的规模和金额以及社会危害性的程度,他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应适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在三年以下判处刑罚。第二,从赵某代理赌球性质和地位认识,辩护人认为赵某应处于从犯的地位。可以适用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是代理发展参赌人员,接受他人投注,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赵某同时是赌博网站最底层的代理人,而且是被上家罗某引诱的情况下从事的代理活动,接受他人指示,并没有参与赌博网站的策划和管理,从犯罪地位来讲,相对于犯罪集团而言,赵某不属于主导支配地位,应当视为从犯。第三,赵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第一其归案后如实坦白参与代理网络赌球的代理活动以及收取佣金的犯罪事实,多次口供一致,表示了认罪态度良好,积极悔改的真诚。第二赵某向警方第一次就如实告知上家基本情况以及发展下家的情况,为协助警方查破案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作用,也表示他真诚悔罪态度。第三赵某在社会上表现良好没有前科。赵某在家里是独子,其父亲,因疾病住院治疗,母亲有糖尿病,家里需要有人照顾。辩护人认为本案对赵某而言,是人生中一个沉痛的教训,得到了失去自由的痛苦,赵某会接受教训,能够真心悔改。辩护人希望赵某积极接受法律制裁,孝敬父母,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有新的公诉意见?
公诉人:有。首先在本案当中,公诉人没有认定被告人赵某行为构成情节严重就是考虑到他比较下层的地位和作用,对他的行为已经作了相应客观评价,不能重复。本案当中不存在共同犯罪,他系比较低层环节,但是从他发展的对象及投注金额看,他行为的危害也是客观存在,数额也是比较大的数字,因此他的行为应当符合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至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公诉人认为可以成为从轻考虑的因素。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可以做最后陈述。
被告:我现在非常非常后悔,听信了罗某的花言巧语,把我拉上犯罪的贼船,我自己很愚昧。当初自己太傻,法律意识淡薄,给社会给父母带来不好的影响。我现在痛恨罗某这样害人的人,而且当初自己太傻。现在内心深处很难过,真心悔改,真诚认罪悔过,希望法官大人给我一个机会,我以后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十分钟以后继续开庭,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审判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继续开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开设赌场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得出结论。本院认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以赢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当予以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赵某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赵某系从犯的意见,本庭认为,本案不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不属于从犯,对该意见,本庭不予采纳。本院为严肃国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对被告人赵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今天是口头判决,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交代上、抗诉权利)。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听清?
公诉人:听清。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听清?
辩护人:听清。
审判长:现在闭庭。法庭现在对你进行判后释法。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如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在本案中,你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符合刑法有关规定,属于开设赌场罪,本庭在对你量刑时充分考虑你在本案当中具有酌定情节,比如说你虽然说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但是代理级别比较低,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法庭对你裁量刑法,作出一年有期徒刑的最后判决。本庭宣判只是对你犯罪行为所作的法律评价,并不是对你人生的否定。法庭刚才的庭审过程中,你在陈述过程中一再强调他人及罗斌对你的影响,法庭需要向你指出的是在你的犯罪行为中,作为你本人,作为你主观上,你的错误你自己的罪行你还是要负责,不能一味怨天尤人,把过错推到他人身上,你本身并没有参与赌博,你接受他人投注,为他人赌球提供代理服务,可见你本身牟利的目的很明确,不能推托到他人身上。不能因为别人诱骗花言巧语,这个不是你犯罪的理由,他人虽然对你有劝说诱导,但是如果你本身站得住,自身不存在问题,你也不会走上犯罪道路。考虑到你的家庭状况、你的父母及你父母身体状况,你的家人对你实际希望值很高,你作为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还是应该把目光放得长远一点,摒弃这种谋取暴利捷径,致富发家,达到自己目的的想法,应该踏踏实实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为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好好考虑。最后法庭希望你能够在将来改造中彻底反思自己的问题,对自己的错误认识情况,才能在根源上杜绝犯罪,希望你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对你自己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的人。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