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日前,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共提出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检察建议10650件。
正义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曾承办过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等一系列大要案,本网今日邀请该院三位检察官,在线与广大网友一起分享他们参与制作、发出检察建议的经验。下面进入正题。
正义网:请介绍一下检察建议工作近期的安排或总结。
葛燕检察官:我们对今年前七个月发出的检察建议的整个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制作了一个综合性的调研报告。现在快到年底了,我们也有一个打算,对这一年的检察建议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总结,以及明年检察建议工作的计划。
正义网:上半年共发出了多少条检察建议?
葛燕检察官:前七个月,我们一个处发出检察建议的份数共计是10份,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发出的检察建议共计是12份。
正义网:同期相比数量上有什么变化呢?
葛燕检察官:发出检察建议的份数与去年上半年同期相比,数量增长了两倍。2009年全年发出的检察建议数量共计才7份,今年上半年发出的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份数了。
正义网:介绍一下发出的检察建议反馈情况和落实方面。
葛燕检察官:是采纳率吗?
正义网:对。
葛燕检察官:到目前为止,今年我院公诉二处共计发出12份,特别巧的是,昨天下班前我接到一个最新的好消息,在昨天之前回复是8份,昨天晚上快下班之前,最后四份回复也都到位了,这样回复率就是百分之百。
正义网:上半年检察工作还有哪些特点呢?
葛燕检察官:除了数量明显增加的特点之外,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质量全面提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葛燕检察官:第一,检察建议的内容更加充实了。内容全部是以公诉二处查办的金融、走私等为基础,与以往相比体现在建议更加的具体,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接受单位进行整改。
葛燕检察官:第二,程序更加规范了。为了保证检察建议的质量,我们今年所发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严格遵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要求,统一格式及审批程序,并且按要求送达备案,同时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
葛燕检察官:第三,建议更加专业了。在很多具体的案件当中,针对某一专业领域或者是专业行业,提出了我们专业性的一些检察建议,这也是与我们院近年来一个专业化队伍建设以及专业化办案模式的发展有直接相关的联系。在专业化这一块,我们张青松检察官和宋伟检察官将进一步解读。我们所发的检察建议领域不断的拓宽,去年我们统计了一下,所发出的检察建议绝大部分是在职务类案件领域,今年所涉及的领域已经拓展到了金融、侵财等各类案件。具体到金融案件上,我们检察建议在原有发送给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基础之上,又首次拓展到了保险这个领域。
葛燕检察官:此外,今年的检察建议落实更加到位。我们发出检察建议之后,按照高检院相关规定的要求,增加了一个具体的步骤,叫跟踪回访的程序,加大力度督促被建议机关整改,将检察建议的内容真正落到了实处。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处共发出12份检察建议,百分之百地拿到了建议机构的回复,可以说采纳率也达到了百分之百,这个数字已经证明了一切。
正义网:如何使得检察建议工作取得这么好的成效?
葛燕检察官:我们强化检察建议的相关工作,制订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和举措,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
葛燕检察官:第一,强化了专业化公诉模式,加大对类案的监督力度。现在公诉二处已经有的四个专业化公诉组,分别是金融诈骗、侵财、职务和涉税四个专业化公诉组。
正义网:四个专业化公诉组。
葛燕检察官:对。在这四个专业化公诉组的基础之上,我们又坚持个人审查、小组讨论、处室汇报和检察长审批四个层次。特别是注重发挥专业化工作组的中坚力量,利用长期办理同一类案件,对于案件当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突出的问题,加大对某一类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以提升监督效果。
葛燕检察官:第二,我们建立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双向互动机制。
葛燕检察官:第三,我们还将检察建议的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这样的机制。按照上级的要求,将执法检察建议及其反馈落实情况纳入到案件质量考核体系,与公诉人个人的业绩以及年度的考核相挂钩,这样的措施可以奖勤罚懒,在公诉人当中牢固树立起办案子也是业绩,监督也是业绩的新理念。
葛燕检察官:第四,我们还建立了部门的联动机制。以上这四点就是我们强化检察建议的具体机制和相关的举措。
正义网:您刚才谈到了“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互动机制,是请谁进来?如何走出去?
葛燕检察官:“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机制我们已经施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请进来”是请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和某一行业的专业人士,对我们的公诉人进行培训,提高我们检察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锻炼我们的专业内功,力争在发送检察建议之前,对于相关的知识进行了解。
葛燕检察官:另外一方面是“走出去”。我们通过派公诉人以及相关的人员,到相关的单位进行讲座和交流等。我们公诉二处的副处长刘中,原来是金融犯罪公诉组的组长,他在担任组长和副处长的阶段,多次到各大银行,甚至是银监局、证监会等行业内部去开展讲座,与各个单位进行交流种种形式,效果非常好。
葛燕检察官:还有一点“走出去”是指我们加大了宣传的力度,把我们的工作向外界宣传,让老百姓了解检察官的工作。这一点上,我院宣传处做了很多工作。检察开放日时,宣传处跟我们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之后,让我们处利用这一平台,把我们办理的一些类案的情况,通过检察开放日,邀请某一类的专家和我们进行广泛的交流,互通有无。
正义网:检察建议联动机制,具体与哪些部门建立了联动?进展如何呢?
葛燕检察官:在我们检察建议发出之前,发出之中,以及发出之后,会进行一些部门联动。例如,在检察建议发出之前,我们会与我院的办公室、研究室联动,对于我处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一些规范性的指导。如检察建议的格式,研究室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把关,还有建议的具体,以及语言措词和内容深度,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这些都是请研究室、办公室对来进行把关。
正义网:检察建议发出之后呢?
葛燕检察官:在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我们会与法宣部门进行部门联动。如我们所发的被害单位是属于银行业的,在银行业的这个领域里面,不单是被建议的银行存在这样的毛病或者是问题,在这个行业里面,可能会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这时,我们会与法宣处进行联系,利用检察开放日这样的平台,把相关的单位可以邀请进来,将之前案件里暴露的一些问题,跟他们展示出来,这也是我们部门联动机制的体现。
正义网:您认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有哪些积极作用?
葛燕检察官:在强化检察建议这个工作的积极作用上,我想主要是体现在以下的几点。第一,有利于提高我们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强化法律监督的职能;第二,有利于延伸公诉职能,丰富公诉的内涵;第三,通过提高检察建议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推动专业公诉队伍的建设;第四,有利于加强外部交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正义网:您提到加强检察建议能丰富公诉内涵,那么公诉环节跟检察建议环节的如何对接?
葛燕检察官:检察建议是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当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从中可以看出,检察建议其本身就是公诉部门履行自身诉讼进度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将办理个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于相关的单位,将检察机关事后惩治犯罪的职能延伸到事中,甚至于事前,进一步的就丰富了公诉的内涵,并不仅仅是事后惩罚的内涵,还拓展延伸到了事中的提醒和事前预防。
葛燕检察官:事实证明,我们所发出的检察建议不仅得到了相关单位的整改回复,其中已经有一部分内容引起了侦查机关的高度重视。对于可能涉及渎职等违法犯罪的线索,我们也已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这样的话,我想检察建议辐射的范围不仅仅是针对于一个发案单位,不仅仅是事前、事中的问题,对综合治理这一块也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正义网:我了解到,二分院今年在成功查办了一起银行骗贷案之后,给北京一单位发出了份检察建议,这个骗贷案是如何案发的呢?
张青松检察官: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在核查下属支行发放贷款情况时,发现有15名客户二手房贷款材料中,用于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与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不符,造成银行1239万元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于是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正义网:介绍一下案情吧。
张青松检察官:2006年9月到2009年3月间,黄某单独或者指使他人,冒用多名事主的身份, 充当买房、卖房人,用虚假的二手房买卖材料,以及伪造的房屋他项权证等材料,骗取深圳发展银行下属某支行18笔贷款,涉案达1483万元。部分赃款用于购房、买车等个人消费。
正义网:个人二手房买卖按揭贷款正常的程序是怎样的?
张青松检察官:按正常的程序,首先是买卖双方除了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材料外,还要提供收入证明等,而后,买方填写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该过程需买卖双方及银行工作人员在场,然后由银行工作人员整理卷宗,再层层审批。审批通过后,银行由专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做房屋抵押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证明房屋已抵押给银行,然后才放款至卖方账户,替买方结清房款,由买方供月供。
正义网:本案中嫌疑人钻了哪些“空子”?
张青松检察官:主要是银行贷款审批、审查制度不严。
正义网:在二手房贷业务中,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作用?
张青松检察官: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一般来说,银行见不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是不会放贷的。
正义网:黄某伪造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在骗贷中起了很大作用?
张青松检察官:是的。
正义网:我们发出检察建议是什么呢?
张青松检察官:主要内容是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及时阻塞漏洞,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严格内部登记和审批制度,杜绝内部人员利用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谋取非法利益等现象的发生。
正义网:检察建议的反馈效果如何?
张青松检察官:被建议的相关主管部门非常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了我院,相关主管部门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积极落实我院建议。一是责任倒查,找准出现问题的人员,并进行相应处理。二是进行专题调研,找准盲点和风险点,及时研究对策措施。三是部署专项检查,以规范登记管理工作。四是加快研究拓展现有登记系统的查询功能。五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双管齐下,有效杜绝此类诈骗案件再次发生。
正义网:二分院今年首次将检察建议领域扩展到了保险领域,该份检察建议是关于什么案子的?
宋伟检察官:我们院首次把检察建议扩展到保险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以及诈骗犯罪的案件之中。原北京市某保险公司职员张某,在工作期间以帮他人办理保险、抵押贷款为名,利用自己伪造的承保确认书,骗取事主钱财900余万元。另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保单申请书、保全付费业务审批表,将公司公款490余万元用于赌博。这个案子今年9月19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正义网:此案的检察建议是如何制订的?
宋伟检察官:在这个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告人张某之所以能够轻易伪造19份承保确认书和87份保单手续,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公章管理不严、业务文件存档复查不及时等管理制度上的漏洞,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我院经过反复研究,在公诉的同时,向保险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教育培训两个方面的建议,建议这个公司严格公司的公章和格式文本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用章,格式文本管理制度,重要的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同时我们检察建议还指出,应该严格公司的网上业务系统的权限和密码的管理,特别是人员调任、调岗过程中,各级人员应该确认个人密码的安全性,并且及时更换密码。我们检察建议和这个案件的审查起诉是同步进行的。
正义网:这份检察建议的反馈情况如何呢?
宋伟检察官:还是比较好的。刚才葛燕检察官也说了,我们今年的检察建议百分之百回复,这份检察建议发出后两周内,该保险公司的领导亲赴我院,汇报他们公司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们对该公司指出整改的问题,有一些是短期内必须解决的,一些可能需长期的教育培训。
宋伟检察官:保险公司的领导向我们院递交了一份长达十页的整改报告,详细汇报了收到我们检察建议后的工作,公司开展了全体员工的防范风险主题教育活动。公司决心集中精力把这次教育培训抓好,在思想上筑牢防线。我们院要求该公司以该案为戒,有效增强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思想根源上堵住漏洞。
正义网:这个案子办完后,有哪些办案经验可以分享?
宋伟检察官:我谈几点体会。之前,我们的检察建议多集中于职务类案件。但现在,我院的检察建议所涉及的领域已拓展到金融、侵财等案件中,这次更是首次拓展到了保险领域。案件质量是执法办案的一个核心,案件的办理质量不仅体现在个案的法律效果方面,更体现在办理案件最终是否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此案是涉及到保险公司的普通案件,但却暴露出整个保险领域的隐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对一切关系到国计民生重大事项的领域予以关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之内,对发现的漏洞予以监督改正。本案中,我们看到这份检察建议促进了保险公司整改,不单是北京,使得类似的风险得以降低,从而化解了一些潜在的保险公司存在的风险。
正义网:张青松检察官,您刚才谈了银行诈骗案,谈一下办案感受吧。
张青松检察官:我们不能就案办案,一方面要严把案件质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交付审判,判处相应的刑罚。另一方面,我们要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角度出发,延伸检察职能,善于通过办案发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相应的检察建议,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堵塞漏洞,避免更大问题的出现,预防犯罪。
正义网:为制发专业的检察建议,检察官该做哪些准备?
张青松检察官:我们要对所办理案子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要熟悉,甚至要做到比较精通,自己也能当个行家里手。针对办案需要,检察官在完成办案的同时,要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
正义网:下半年检察建议工作的重点?
葛燕检察官:在我们的年中制作了相关检察建议的评估分析之后,也对下半年的工作有了一个要求和思路,在这里可以归纳成四点。第一,强化意识。第二,统一规范。第三,分类管理。第四,奖勤罚懒。
正义网:具体来解释一下。
葛燕检察官:强化意识。我们全处不只一次就检察建议的工作,在全处开会时进行了强调,并且进行了相应的专业化的培训。每次发一份检察建议之后,全处会组织学习。比如说,今天的张青松检察官和宋伟检察官就他们的个案发出检察建议之后,因为针对的行业非常专业,在这之后我们也进行了相应的学习。
葛燕检察官:统一规范和分类管理。这是在年中的时候,我们处长提出的要求,处室的响应同志,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范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并且借鉴了我院和北京市其他区县检察机关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处专业化办案的特色,对于相关基本的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葛燕检察官:规定总共是18条,名称是《公诉二处检察建议工作管理规范》,这是在2010年11月4日就制订出台的,是在最高检以及市检院实施细则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
葛燕检察官:首先是分类管理,将我们处发的检察建议按其来源和案件的性质分为两大类,一个是一般类,一个是专业类。其中专业类检察建议具体是指金融类检察建议、职务类检察建议和走私类检察建议。这一分类也与我们处专业化办案组的划分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实现了对于检察建议的分类管理。
葛燕检察官:检察建议实行双轨制。制订的规范首次强调检察建议提出实行双轨制,分为两种。第一种,对于所有案件普遍实行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发案单位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第二,选择性进行双轨发送。这是发送和抄送两个层面的双轨制,这是在我们规范里面进一步提出专业化检察建议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对于今后检察建议具体的、相应的、专业化的体现方针。
葛燕检察官:最后,奖勤罚懒。将检察建议的工作,纳入到我们院党组提出的量化工作当中,要在今年一个办案年完结之时,我们每个办案年是以12月25日作为最后的结算点,在今年的结算点之后,我们将近年来的优秀检察建议在全处内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以及相应的等次、名次,同时将成绩纳入年底量化考核的评分之中,这样可以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这是我们下半年工作重点和工作的进展情况。
正义网:检察建议是不是每人每年有任务量?
葛燕检察官:不是。因为不是说每一个案件都具备发送检察建议的条件。个案不同,所以具体情况也就不同,根据个案的审查来决定。有很多的案件,在审查完毕之后,发现只是因为被告人具体的主观原因或者是当时的情况造成了犯罪,对于发案单位不一定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或者是从这个案件当中没有发现相应的漏洞,因此,这样的个案不具备发送检察建议的基础和条件。相反,如果具有制发检察建议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处将会提出相应的要求,包括怎么去发等,就入刚才谈到的,我们专业化分组,办案流程是先由个人审查,相应的小组讨论,再到处室讨论,最后是检察长审批。
葛燕检察官:具体来说,在小组讨论的时候,我们要求在每一个承办人在案件审查当中,到了最后一个部分,诉讼监督环节,要提出对于个案检察建议发送条件阐述,如果具备条件,要详细的阐释出这个案子是否需要发送检察建议,提出什么样的建议,提出之后这样的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递交给小组进行讨论。小组决定以后,如果绝大部分同意,将递交处室,处长进行具体的研究,再上报给检察长。整个检察建议的流程是需要层层的审批。
正义网:近期有没有通过检察建议向侦查机关提交线索的?
葛燕检察官:有,只是在公诉开庭之前,一些案件可能还属涉密阶段,所以不太方便介绍。
正义网:好的,谢谢三位检察官!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