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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线谈“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
直播时间:2011-1-10 15:00:00
  日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已基本“出炉”。草案将“社会照料”单列一章,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俗称“常回家看看”。此举一时引发热议,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赞同,认为这将是解决“空巢”老人问题的一剂“良药”;但也有人持反对观点,认为子女“常回家看看”,属于家庭伦理与道德规范对个体在品德层面的界定或者约束,写入法律不妥,而且子女成年后的主要任务是谋生,一些子女为此不得不离家或陷入“回家难”的境遇,即使法院做出子女应该看望问候父母的判决,执行起来也不容易,“总不能把子女绑到父母面前去吧。”
  1月10日下午15时,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侯镜,将就“常回家看看”及高龄津贴制度等问题在线解读。届时,本网将对此进行直播,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侯镜法官

侯镜法官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韩蕾。今天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法官侯镜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大家说法”栏目,就“常回家看看”将入法的有关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主持人日前,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出炉”,强调给予老年人更多的精神关怀,子女“常回家看看”将入法。据了解,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社会保障里拆分出一些内容,单独成立“社会照料”一章。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

主持人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法官侯镜。

主持人侯镜,女,1997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经济法系,于2005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08年毕业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她曾在《法律适用》上发表《不可量物侵害案件的有关问题研究》一文,此外曾在多家杂志、报刊上发表过有关婚姻家庭案件的案件评析等文章。

主持人侯镜是从1997年7月开始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工作,2004年10月担任法官至今,长期从事各类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婚姻家庭及借贷案件有较深的研究。

主持人现在,主持人王菲与法官候镜已经进入了录播间准备就绪。接下来我将为大家现场报道直播的内容。

主持人王菲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基本完成修订工作,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那么侯法官对此修订草案看,您觉得这个修订草案最大的亮点有哪些呢?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这个修订草案主要有三大亮点,明确要求赡养人要经常看望及问候老人,从家庭养老延伸到了社会养老,还有就是高龄津贴在全国的推广问题。

主持人王菲有媒体对这些热点,特别是子女应“常回家看看”针对网友做了一个调查,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选项,认为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是社会更加关注老年人的表现;第二,认为是道德用法律来进行约束;第三,认为这是一种用法律来守护中国传统的孝道;第四,认为用法律约束容易使亲情失去原有的味道;第五,认为这个问题不能“一刀切”的看待。

主持人王菲针对上述调查,有上万网友接受了调查,那侯法官手中有这个数据,您对这个调查结果是如何看待的?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从数据上看,大部分的人对这个问题持不太肯定的态度。年轻人从异地或者国内外工作的客观情况,有些人是没钱也没有时间常回家,这些情况给年轻人在心理上有很大压力。对老人应当经常回去看看,从道德上提升到法律,在执行上有一些困难。

主持人王菲确实是这样,常回家看看是儿女自觉自愿的一种情况,一些儿女没有条件常回家看看有一些压迫感。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确实是这样,亲人之间现在打诉讼的也比较多。现在还有一些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一些诉讼,如果这个法律出台的话,有一些老年人明确要求赡养费为1元,但是要求子女经常回家看看,这种主张是有合理性的,具体情况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开庭中进行调解。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但是确实有一些子女在赡养父母的时候做的不好,法院会对他们进行教育。有过这样一个案例,母亲独自拉扯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子女轮流赡养老人,但拆迁后两个儿子拿着拆迁款杳无音讯,老人花了很长时间打听到两个儿子的住址,起诉到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后来法院对他们进行教育,以调解方式使两个儿子按照原来的约定继续赡养老人。特别要提醒老人,手中握有一定财产是保证子女对其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

主持人王菲刚才侯法官给我们介绍的是老人将自己的拆迁款给两个儿子买房,后来老人通过法院的调解,使老人赡养问题得到解决,那有没有最终没有调解解决的?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有这样一个案例,老人与子女签订了一个协议,不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但是如果老人看病有大额支出的超过两万元的则由子女共同负担。后来老父亲先去世了,老母亲患有一些心脏病的大额支出,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负担,但是子女以这份协议存在为由拒绝支付。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老人有这种实际需求,后来法院判决由四个子女共同支付老人的医疗费用,并且支付赡养费。

主持人王菲老人将孩子抚养长大,但是孩子却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所以这次新出炉的规定,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有什么新的发展?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我个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来的期望就是子女因为求学工作的原因与老年人分居两地,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要如何履行。在草案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这一条被解读为要求赡养人应当“常回家看看”,否则老年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人履行看望义务。该规定是将精神赡养从道德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对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从金钱支付扩展到精神慰籍。但如果把此条仅解读为“看看”还有失偏颇,因为条款中规定了两种赡养方式:看望与问候。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除了探望,赡养人还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法问候老年人,从而完成赡养义务。因为在很多客观情况下,赡养人是无法做到“经常性”的探望的,比如因学业、工作原因导致的赡养人与老年人各处异地,甚至不在同一国家,赡养人缺乏必要的金钱与时间,使探望可能成为一种力不能及的奢望。笔者认为该条款是强调赡养人要经常与老年人有联系,要从精神上关心、关怀老年人,使老年人没有“被忽视、被孤立”之感。

主持人王菲那么草案还有哪些值得大家关注和注意的地方?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要求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常进行探望,这种探望从法律上讲,如果通过判决,要求子女在一个周期对老人进行探望在执行上是有困难的,且在探望的时候是否能达到“嘘寒问暖”的效果,容易让子女产生抵触心里,很难达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和判决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发挥社会力量,比如社会工作者可以出面对探望行为进行评估,作出报告,在继承时作为依据,督促赡养人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主持人王菲您的意思是还需要借助其他的组织?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对。如果想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家庭养老步入社会养老。现在中国家庭是四二一的形式,两个年轻人养四个老人一个孩子,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提前作出制度规范,解决好社会养老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法律情况。

主持人王菲没错,我觉得侯法官刚刚说的是特别普遍的情况,“四二一”的家庭模式确实需要社会注入更多的力量。

主持人王菲在网络上很多网友对这个规定进行了讨论,很多人留言表示了“常回家看看”切实实行的困难。那您是怎么看待网友们的这些观点的?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常回家看看”反映了老年人的心声。他们愿意跟子女经常接触,享受天伦之乐,如果不能跟子女居住在一块,天伦之乐就要大打折扣了。但是有这么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子女的经济问题。从西方的传统看与中国的传统是截然不同的,他们的父母养育子女不指望子女赡养,在子女长大后子女就自谋生路去了,不像咱们中国有这么浓烈的情感。尽管有很多的网友对这个法案有否定的态度,但还是反映了大的趋势。老年人希望子女回来,子女也愿意回家看看,但是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就需要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关怀,子女不论离父母有多远心里都要装着父母,体谅父母。父母也不要苛求子女,不是靠法律来维护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

主持人王菲侯法官说的很好,中西方有很大的文化差异。中国人很向往子女团聚,但是西方人在子女18岁以后就“放手”了。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对,除了情感上的需要,老年人还是需要子女对他们从生活上,心里上进行照料。以前都是大家庭,子孙三代生活在一起,这样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方式。现在都变成了小家庭,很多老年人都是一个子女,这样的小家庭,如果子女在外地工作,即使在同城工作也很难实现家庭养老。子女做到家庭养老的很难,如果家庭养老满足不了,就需要社会的帮助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社会养老不仅解决经济及生活的问题,也需要相关机构解决老人的心里调节。老年人的患病还有因为孤独,或者一些烦闷的事情排解不开,导致他们生病,这时候单纯依靠子女是得不到解决的。

主持人王菲对于“常回家看看”将入法,有网友说这是“法律喊你回家”。老年人都是举双手赞成,但年轻人却感慨“没钱没假期”。幸好现在通讯发达了,所谓的“常回家看看”并不需要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流,还可以运用通讯进行交流。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对,有心总会有办法解决。还涉及其他一些问题,像劳动法,一定要保障职工的休假制度,给孩子探望父母带来保证。国家在法律之间的协调和贯彻要相互协调和支持。

主持人王菲对。有一个“80后”的年轻人说,要随着单位到外地进行出差,如果单位坚决不给放假回家探望老人的话,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这就涉及到了另一部法律,需要国家来解决。

主持人王菲还有一些丁克族,他们认为无儿无女潇洒一生,也没有什么需要“常回家看看”的麻烦,您觉得这样是否有些消极?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想法,他们这样也许就有更多的时间来赡养父母。

主持人王菲我们对新修订的法律有更多的期待,侯法官是否有什么办法来给听众朋友解决养老问题?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我觉得就要从家庭养老过度到社会养老,将社会养老进行推进和规范,避免在推进的过程中给老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例如在社会养老期间有人上门给老人做饭和按摩,但是如果上门的,这个人不具有相关资质会给老人带来伤害,因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来说并不是很强,国家应该不断完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防止有些人用这种社会帮助的办法对老年人进行诈骗。保证老年人通过社会养老获得帮助,使他们不受到伤害。

主持人王菲大约一千多年前,宋朝人提出了“养儿防老”的观念,但是现在中国的“养儿防老”出现了动摇,社会养老正在进一步推进,子女除了“常回家看看”也出现了家庭养老应该向社会养老过度的情况,对此侯法官您怎么看?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我觉得这样是很好的,作为我个人也需要有社会上的一些机构给我提供这些帮助。解决家庭养老的困难。

主持人王菲如果社会养老中一些服务人员给老年人带来伤害,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追究护理人员本人或其所属机构的责任,这要看是如何与老年人达成的合同内容来决定。社会养老中有两种,一种是居家养老,专门人员上门进行照料。还有一种是住到养老院进行养老。这在社会养老中应当有相关机构提前预测,制定一种策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以重视。

主持人王菲不论从法律还是各个组织都要结合一些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解决。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对,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主持人王菲那我们再来说一说新的法律中高龄津贴的制度,您给我们解读一下?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北京就在发放高龄津贴,这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一种很好的重视,像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就享受到了老年津贴。但他们也反映出一些问题,给他们发放的一些券,不能兑现。使用上有一些问题,据说现在也可以改成领用现金,如果这个可以由相关部门送上门,不用去取就更好了。但在金额的发放上也应当考虑到各地消费的差异。不应当以数字统一作为公平的标准。

主持人王菲这也就要求高龄津贴因地制宜。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对。

主持人王菲高龄津贴制度有望全国统一的制度给了老年人一定的权利,在节目最后请您跟我们的老年人说一说,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子女应当如何更好的遵守自己的义务,使老年人有更好的晚年生活?

侯镜(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国正在大踏步的步入老年城市,我们现在年轻,有朝一日也会踏入老年。除了常回家看看对自己有影响,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也有一些预测。所以当我们还年轻的时候,要以身作则,这样以后你的子女才会孝敬你。另外,给广大老年朋友提个醒,法律规定保护了您的权利,您自己一定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一定要让自己掌握一定的财产。

主持人王菲非常感谢海淀法院的侯镜法官今天与网友朋友进行的充分交流,今天的直播到这就结束了。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访谈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主持人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作人员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主持人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毛金柯副科长对此次直播的技术支持。感谢郑雪担任本次直播记录。感谢李森担任此次直播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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