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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委员谈加强立案监督
直播时间:2011-3-4 13:00:00
  2011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也将开幕。两会期间,正义网将与腾讯网及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2011年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就公众关注的话题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3月4日下午1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将接受正义网的独家专访,披露她带上两会的提案内容,畅谈她对加强立案监督、遏制刑讯逼供等问题的见解,敬请关注!

访谈嘉宾: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

访谈现场

访谈主持人:正义网新媒体事业部副主任朱晶

甄贞接受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正义网与腾讯网及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的“2011年全国两会特别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甄检您好!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你好,大家好!

主持人欢迎甄检。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正义网新媒体事业部副主任朱晶。

主持人甄检,我们注意到从2008年到2010年连续三年,您每年都带三项提案上会。去年您带的三项提案中有一项《关于尽快制定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条例》的提案,这个提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这些提案都落实得怎么样了?您对落实的情况满意吗?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三个提案提上去以后,应该说还是都有反馈,我想一个一个地跟网友介绍一下。我的第一个提案,实际上是行刑衔接。行刑衔接这个制度是中央司改办、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还有高检院以及相关的部委全力推动的一个改革项目。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近几年来,在行政执法领域和刑事司法领域,其中有一定数量的案件,从案件性质上来讲,他已经构成了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来立案查处。但是一些个行政执法单位可能出于各式各样的考虑,一些可能考虑到行政执法比较简便、快捷,有些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部门利益或者是地方保护等等,这样使得一批应该纳入到刑事司法领域的案件并没有纳入到刑事司法领域来。所以,行刑衔接这种机制的建立,就能够保障这一部分属于刑事司法立案查处的案件真正能够接受到国家刑罚权的处罚。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个提案提交上去以后,我们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把它作为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我们先后到了北京、上海、新疆、吉林这些省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我个人觉得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对行刑衔接这个机制的建立都非常地重视,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划和具体的行动。比如说北京,我们在去年,也就是2010年,我们市检察院和22家单位,包括公安局、监察局会签了行刑衔接机制合作的协议,使得一批案件的线索在网络平台上能够登记,让检察机关能够查看到。在我们的顺义区,还有怀柔区,检察机关和相关的一些部门,就是有行政执法权的这些部门搭建了网络共建、共享信息的平台。通过信息的载入,使得检察机关能够实时地监督。所以,我个人认为行刑衔接机制的提案,当然不光是我一个人提出的,也是中央司法改革的重点项目,在去年一年的推进上还是有相当的进展。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提了一个提案,去年我还提了一个《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步伐》这样的一个提案,应该说去年也有很大的进展,当然这也归功于中央司法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在今年年初,实际上铁道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会议,就是加快推进铁路系统的检法回归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之下,同时回归到各省级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之下。这样今年的日程就排的非常紧,比如说像年初的时候就要制定回归的计划,包括人员编制如何纳入到各省级院和直辖市院的编制当中来,以及包括经费如何保障,办公用房地点等等的选择。总之,到了今年6月底之前,要全部完成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的回归。所以,我个人认为进展也是很快的。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再有就是第三个提案,第三个提案应该说是得到了网友,还有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从我们这些年的情况来看,实际上国家层面《关于精神疾病强制医疗的条例》目前还没有出台。各地虽然有些地方性的条例,但是从条例的位阶和法律的位阶上来讲还是比较低的。其实这类的情况目前在国内还不断有发生,经常听到媒体有这种报道网络上有这样的信息,讲某某地方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杀了多少人或者是伤了多少人,或者给国家,或者公众,或者给公民个人的财产带来了很多的损失。所以说对这方面的立法还是急需要完善,急需要出台。我想,还是要加大这方面立法的呼吁。

主持人那您今年呢,今年也是带了三个提案上会吗?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对。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实际上是每年提三个提案,不是说仅仅是为了凑这个数字,而主要是觉得实际上需要呼吁的事情还是挺多的,但是总有一个轻重缓急。我想今年2011年实际上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关键之年。我今年的三个提案当中有两个跟《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包括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密切相关。比如说我今年提的第一个提案是《关于立案方面的监督》,就是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实际上也是我们检察机关行使诉讼监督权对立案进行监督。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个提案是关于刑讯逼供的,这个提案是老话题,就是如何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我们从制度上、机制上,从具体的做法上能有哪些有效的方式?最好能够把这些有用的方式写入到《刑事诉讼法》当中,这样对于遏制刑讯逼供是非常有好处的。所以,我的第二个提案是涉及刑讯逼供的一个有效遏制的建议。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个提案,我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全国各地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这样就有大批的房屋拆迁,涉及到老百姓切身的利益。但是在拆迁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在各个环节,涉及到各个群体都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这里边比较突出的是涉及到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是我们的职责。所以在近些年的办案当中,这方面的案件比较多。我根据这样一个情况,提出来怎么样有效地预防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这样一个方面的提案。所以,今年就带了这三个提案上会了。

主持人去年两会采访的时候就听到您多次提起“诉讼监督”这个词,刚刚您的介绍也说了,今年的三项提案中有两项与诉讼监督有关,能否介绍一下立案监督的提案,还有遏制刑讯逼供的提案它们的由来?是否酝酿了很长时间?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自己本身是搞刑事诉讼研究的,从作为学者的角度,实际上是始终关注《刑事诉讼法》的运行,以及包括《刑事诉讼法》立法的完善。这两个提案,可以说从理论研究角度来讲是持续关注的。在实际部门工作的这些年也感觉,立案监督当中确实有很多的问题,是我们《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完全把它规定进去的,就是属于空白点,或者是属于没有相应的配套程序,这样使得《刑事诉讼法》在立案监督这个环节要想真正落实还是有很多实际的困难。大家也都关注到了,在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会签了一些个文件,这些文件对指导我们加强立案监督工作是非常有好处的。但是即便是这样,也还有一些问题没有把它真正地规范在文件当中去。所以,我个人觉得有必要在这方面再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

主持人关于诉讼监督大家的第一反应是想到检察院民行抗诉。想到立案监督的还是挺少的,您刚刚说司法实践当中是存在一些问题的,能否具体展开一下?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些问题大概有这样三类:一类问题是说有案应该立,就是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应该立案,但是他可能也做了立案,但是当检察机关需要公安机关去补充证据的时候,把它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公安机关就把它做了撤案的处理,而这个撤案并不是因为它真正就是符合撤案的条件,而只是说我们可能懈怠工作了,就是不愿意再去补充新的证据,或者是查找新的证据相对比较困难,那么就把这个案件搁置在这个地方。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像这种情况,对于公安机关做出撤案的案件,到底检察机关应该不应该监督,我个人认为这个地方属于一个我们立案监督的盲点,应该加大对这块的监督力度。因为我们也发现有类似这样的案件,最后经检察机关的强力监督之后,最终案件也立了,法院也做了有罪的判决,这是一种情况。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应当立案,但是公安机关说,也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那种情况,就是消极的没有积极地履行职责,这种情况之下,检察机关缺少一种督促的程序,也缺少相应的督促的诉讼文书。刚才讲的是立案范围上,这块讲的是监督的手段上、渠道上,也是处于一种空白。我希望通过提案来加强这块的工作。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有些案件属于经济纠纷,或者是民事的纠纷。有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完,看不出这里面有犯罪的迹象。但是有的公安机关可能就介入到这样的一个民事经济纠纷里面去,把它作为刑事案件来查处。这样的话不利于保护民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国家的刑罚权去介入民事纠纷当中去,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针对这样的一个情况,实际上是有案不立,或者是不应该立的立案,针对这些情况我提出了这样的提案。

主持人这三类情况在我们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在立案环节的监督过程中有没有一些成功的案例,或者效果比较好的实例?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应该是有的。我们在办案的过程当中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我们是通过通知立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也有的可能公安机关不立案,我们通过双方的沟通机制来督促他们进行立案。比如说去年在北京两会期间,慕平检察长在两会上向人大作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在汇报的时候,我们专门提了一组数据,比如说我们在加强立案侦查、查处依法监督有案不立、违法侦查这些情形的时候,作了一些特别的说明。比如说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18人,这就是我们要求他说明不立案理由,可能就是符合立案的条件,但是没有立案,那现在我要求他说明不立案理由。再有监督立案的161人,这实际上是我们监督的结果。纠正漏捕218人,纠正漏诉是25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是80件,可以说从立案环节、侦查环节都有一些实际的数据来表明加强立案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也可以给你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比如说我们在办案的过程当中,看守所有进来人员的登记,我们有派驻看守所的检察人员,检察人员通过翻录进来人员的名录,以及进来的案由就发现,有一个犯罪嫌疑人在一年的两个月当中两次进到看守所,都是以刑事案件的嫌疑进来的,但是很快这个人就又出去了。我们查看他的原始记载,他所犯的事又明显的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而且这个人也按刑事立案进来了,但是为什么又会做撤案处理出去呢?我们顺着这个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对已经出去的人进行进一步的立案侦查。最后这个案子立了,而且法院也以有罪判决作了宣判。可见,在监督立案当中是有实实在在的可能是有案不立的情况发生。当然光把犯罪嫌疑人抓起来,绳之以法,最后法院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这个实际上体现了国家的刑罚权,但同时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些情况,我觉得作为被监督机关应该思考。

主持人既然是一种监督,那肯定就涉及到被监督方,我们是否有一些创新的机制,或者是工作的方式让被监督方能够很心服口服的接受我们的监督,并且能把我们提的各种意见、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这些方面我们还是下了很多功夫。大家都知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9月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的决议》,这可以说是推动诉讼监督工作地方性立法的首创,在全国都非常有影响。这些年我们为了贯彻落实市人大的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有一项,是想办法让我们被监督方来认同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我想这一点现在来看是毋庸置疑的,首先在人大的决议当中要求无论是监督机关和被监督机关都应该认识到诉讼监督,实际上是国家检察机关法定的职权。再一个监督它的效力实际上是一个法律的效力,作为执法机关也好,作为普通的公民也好,都有执行法律的义务。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同时,我们监督的目的是什么呢?还是为了要让我们这支队伍不出问题,我们能够公正严格的依法办事。所以,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法院,还是刑罚执行机关,他们都认为监督对他们是有好处的,是帮助他们、督促他们改进工作的,使得我们真正地为民司法,体现公正司法来。所以,这样的一种共识我个人认为,是在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达成的,而这些年我们也在努力营造外部适合监督的氛围和环节,这是一方面。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我们也寻求党委的支持,寻求人大的支持。这些年我们不断地把我们诉讼监督工作向党委、市委政法委、人大、高检院作汇报,在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很多政策上的支持。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我们通过机制建设来使得和被监督单位之间能够有沟通的平台。比如说我们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各种会谈协商的机制,定期向他们通报我们工作的情况,或者是办案当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他们也会把他们当前工作的主要近况跟我们进行沟通,把双方都认为有一些疑惑,或者说有一些值得研究的东西能够拿出来共同商讨。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下,我想我们要行使监督的权力,可能对方更多的是一种理解,这是我们做的一方面的工作。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四,我们出台了很多规范性的文件,比如说我们出台了《加强释法说理规范性文件》,要求检察机关出具的诉讼文书都要加大说理的力度,比如说纠正违法通知,或者通知立案书,你把理由说的更充分一些,这样的话让拿到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通知的这些单位能够心服口服,觉得你说的在理。同时,我们这些年通过案件考核机制、案件的评查机制、通过业务比武等等,来提高我们的办案水平,保证我们监督的质量和监督的准确性。这样的话只有监督准确、监督正确,对方接受的时候才会心服口服。所以我们的量刑建议等等之所以能够被接受,恐怕都是因为注重了说理和法律的宣示、宣讲。

主持人我们看到去年11月份,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并依托北京市检察院设立了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您担任秘书长这一职,今年您的三项提案中有两项也是跟诉讼监督相关。北京市检察院在这方面的司法实践也做的很好。下一步在这个领域还有什么样的工作规划?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诉讼监督工作本身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我们今后要长期做下去的一件事情。从北京市人大来讲,这一届的人大把监督检察机关公正地行使诉讼监督权作为本届人大监督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工作。而且这个主题这一届不变,也就是说这五年对我们是持续的关注。我们回顾,2008年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决议》,2009年我们检察机关向人大汇报我们这一年来落实决议的情况。2010年我们实际上是从百件案件的评查来看司法的公正,同时我们通过抓诉讼监督的实效来深化诉讼监督,2011年人大要监督我们刑事诉讼这一个专项工作。实际上我们把决议贯彻得落实越来越具体了,我们前两年是从制度搭建的角度上做工作,外部的机制建设,内部的落实意见、规范的细则这些方面做文章。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在我们首要的是看监督的成果,监督成果现在我们深入到刑事诉讼监督的领域里,今年要做的更具体、更深入。明年我们预计从民行检察入手,把诉讼监督工作抓的更深一些。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除了这样的一种有计划的推进诉讼监督工作之外,我们还有一些考虑:第一,要进一步地提高对诉讼监督的认识,强化责任,增加干警履行诉讼监督职权的自觉性。有时候在系统当中常说,就是说检察人员好像还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忍监督,因为毕竟是兄弟部门、兄弟单位,而且很多其他的单位他们承担的处理案件的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相当的繁重。但是在这一点上,我觉得现在的检察人员通过这么多年的教育,对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的理念是非常明确的。现在我们在这方面还要加大统一认识的力度,就是在思想上要上升一个高度。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我们还是想分领域地深化诉讼监督的具体工作。比如说我刚才讲的,在刑事诉讼监督当中,民行检察工作当中怎么样去有重点地,以诉讼监督去统领或者是带动整个的检察工作,也是有很多的考虑。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我们还是要强调自身能力的建设。常说的老话是“打铁还得自身硬”,在这个过程当中,检察人员要锻炼出火眼金睛能够从办案当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办案当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恐怕你对这个案件把握的能力,从监督的视角看问题的能力都还是需要提高的,这些我想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实际案件的查办力度,从这个角度上来提升能力。

主持人今年两项提案都是在刑事诉讼监督的领域,您说可能下一步会细化到民行监督。是否我们可以期待明年您的提案里面会有关于民行监督方面的内容呢?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民行监督领域的内容现在我还不敢说一定有,但是我觉得我会持续关注这个领域。因为民行监督实际上从立法层面上来讲,它缺位的更多。而且在这方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当中,分歧的意见也非常多。我觉得这恰恰是有很大的讨论、研究的空间。所以,我想我会持续地关注诉讼监督。因为诉讼监督本身就包括了民行检察监督。

主持人这两年大家关注检察院的比较多的一点是,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刚才您介绍您的三项提案时也提到了这一点,另外拆迁又是近几年关注度很高的领域,在网络上可以说是一个热词。您今年有一项提案是《关于加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这一点能跟我们介绍一下,司法实践中这个领域的职务犯罪方面的情况吗?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各地拆迁的工作也非常繁重。北京市检察机关实际上这些年不断在这些领域里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我这儿有一个统计数字,在2000年到2009年的时候,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处了41件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有1/3是涉及到集体的腐败,最大的一个窝案涉及到16人,单位犯罪占了15%。这些案件涉及的罪名也比较多,像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等很多的罪名,这样的话我们感觉到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的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应该把这些问题提出来,提醒有关的部门注意,加大预防这些领域犯罪的问题。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各地拆迁的工作也非常繁重。北京市检察机关实际上这些年不断在这些领域里发现职务犯罪案件。我这儿有一个统计数字,在2000年到2009年的时候,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处了41件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有1/3是涉及到集体的腐败,最大的一个窝案涉及到16人,单位犯罪占了15%。这些案件涉及的罪名也比较多,像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等很多的罪名,这样的话我们感觉到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的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应该把这些问题提出来,提醒有关的部门注意,加大预防这些领域犯罪的问题。

主持人窝案和串案查的话可能就是一个部门。现在我们有没有哪些有效的措施能够减少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呢?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实际上表现出这样几个特点来,一是涉案的环节和涉案的手段上来看,涉案环节非常多,而且手段也非常的多样。可以说每一个拆迁环节背后都孕育着巨大的利益。因为有这些利益,他就会和那些职能部门相串通、相勾结去获取这些利益。因此,在每一个环节上基本上都有职务犯罪发生。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要想把这些都规范好,可能要对拆迁这一系列活动本身要研究透。比如说我们通过办案发现,犯罪分子采用串通招标、违规审批、私改权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这样一些手段来实施犯罪,这里面本身也是非常隐蔽的,而且专业化非常强,这是我们从犯罪的各个环节和犯罪的手段上来看,是广泛、多样的。二是从涉案的领域上来讲也非常多,刚才我说到涉及单位、个人,个人的受贿,单位集体的腐败都涉及到了。所以说查处这方面的人员、预防这方面人员犯罪,实际上也是我们保护干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应该要做的工作。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产生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是多方面的,一是对外的公开性方面,拆迁工作不透明、暗箱操作,给行贿受贿、职务犯罪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比如说他在组织管理上,机构不一,管理不规范,潜规则盛行,这样也会引发职务犯罪。二是从拆迁的职能来看,不同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也有脱节的现象,缺少科学、有效、统一的管理。比如说拆管不分,一些公共性的管理与一些劳务性的操作不分,这样有的时候一个拆迁公司两块牌子,既是拆迁的管理公司,又是拆迁的拆迁公司,这样造成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后果。三是内部管理、内部监督往往是比较乏力的,所以这样一些原因存在,使得拆迁领域当中的职务犯罪处于高发阶段。而且我们目前来讲,现有的法律法规应该说层级还不太高,有些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着冲突,这样的话使得在依法处理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障碍。所以我个人认为,加大对这方面的立法,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恐怕是预防职务犯罪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今年提的提案大概是从四个方面来对涉及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问题来预防。第一个,我建议根据具体的拆迁工作所特定的定位和缺位确立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管理制度。因为拆迁专业性强、涉及的职能部门多,没有一个统一领导的机构,有时候工作的责任不明,工作效果不佳。所以说,我是希望有统一的拆迁管理部门。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比如说要强化制度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际上我们现在很多问题就出在工作不透明上,怎么来加强呢?比如说通过拆迁工作的信息平台,通过严格的禁止准入制度,通过拆迁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拆迁资金的统一支付制度,通过拆迁事项的事先的听证,同步监督审计,拆迁后的明细账的公布,建立严格的、公开透明的制度,避免出现这样的职务犯罪。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外监督,突出检查监督。首先是所有有权拆迁的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对自己的公职人员要监督、制约。同时,在这里面如果涉及到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我们当然也希望社会公众,因为很多老百姓本身就是被拆迁者,或者是跟拆迁相关联的群体,通过网络媒体有效地监督拆迁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四,通过发挥检察职能,结合预防和打击来综合治理这方面的工作。因为拆迁光靠打击,事后的监督是不行的,一定要加大预防的力度。我们看去年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时候,门头沟检察院还有其他很多基层检察院都做了这方面的宣传工作。我们用典型案例到需要拆迁的区域去,向群众宣传、向公职人员宣传,最后达到了非常有效的预防犯罪的目的,使得这些拆迁工作当中一例这类的案件都没有发生。再比如说,我想最终还是要靠立法的完善,因为只有我们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我们的拆迁工作才能法律化。我想这是我提这个提案最后给出的建议。当然适不适合,我觉得可能还要靠有关部门去研究。

主持人从您的介绍中,“公开化”、“网络”,听您说到这两个词还是比较多的。今年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会把自己的议案、提案提前发到微博,然后在网上晒出来。您这三项提案有没有在网上提前告知大家?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实我一直也关注这个事儿,每年提的这些提案在委员登记的时候,就是你提什么提案要提交到全国政协会有一个登记。在每个登记的事项里有一栏,就是你是公开你的提案还是不公开你的提案,我几乎都选择的是公开。所以,我相信这个提案是公开的,网友们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在政协委员提案的那个平台上查询到我每年提的提案。

主持人您怎么看待检察机关利用互联网开展检务公开?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实这些年检察机关是一直注重检务公开的,我们在去年5月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务公开规定》,按照这个规定的要求,我们所有的检察职能各种信息在网上都可以查到,我们也有对外的网站可以查到相关的信息。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另外,我们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比如说在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方面,我们建立了“四位一体”、“四访合一”的网上公开查询的机制。我们成立了控告申诉中心,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同时,我们也应当事人的邀请,如果他同意,也可以把一些不涉及个人隐私,不涉及到国家秘密的案件能够通过网上来查询案件的进展。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总之,这种检务公开包括了受理案件和案件查询,这样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和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另外,今年我们还在年初的时候,1月10号,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聘请了119位人民监督员,这些人民监督员来检察机关参与我们不批捕、不起诉撤案的评议,实际上对我们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工作也是一种监督。另外,我们每年12月份都有一个检察机关的开放日,我们欢迎各界的群众到检察机关来,看一看检察机关是怎么工作的,了解检察机关。另外对我们有什么批评建议也可以及时提出来,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主持人今天访谈是正义网与腾讯网及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推出,所以也想问一下您对“正义”怎么理解?因为我们是司法机关,也是要维护司法公正。

甄贞(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义”这个词一读起来就很振奋,但是它确实又比较抽象。我觉得它既可以是一种理想,是一种价值,是一种我们追求的那种美好、公平、公正的生活,也可以是很规范的法律制度。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和检察官来讲,我觉得用好手中的权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我们维护的公平正义实际上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依法治国的那种美好社会。所以我希望所有的法律人都坚定公平正义的信念,通过行使好我们的审判权、检察权,为人民创造一个和谐幸福的法治的生活环境。

主持人今天我们访谈就到此结束,谢谢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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