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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范玉吉谈法治媒体的社会责任
直播时间:2011-6-27 9:00:00
  2011年7月4日,《检察日报》将迎来创刊20周年。20年来,在全国广大热心读者的支持下,《检察日报》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媒体之一。
  为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正义网特别策划了“法治足迹——《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邀请曾经关注和见证《检察日报》成长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日报社资深采编人员,做客正义网,讲述新闻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6月27日上午9点,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做客正义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分享他与《检察日报》的故事,讲述法治媒体的社会责任,敬请关注!

访谈嘉宾: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

范玉吉谈刑事案件报道的原则

范玉吉:《检察日报》要比其他媒体承担更多的职责

范玉吉:《检察日报》也应多关注法治新闻和社会新闻

主持人:正义网记者刘博

访谈现场

范玉吉:好的法治记者要学会尊重别人

为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正义网特别策划了“法治足迹——《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

正义网2011年7月4日,《检察日报》将迎来创刊20周年。20年来,在全国广大热心读者的支持下,《检察日报》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媒体之一。

正义网为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正义网特别策划了“法治足迹——《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邀请曾经关注和见证《检察日报》成长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日报社资深采编人员,做客正义网,讲述新闻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正义网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做客正义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分享他与《检察日报》的故事,讲述法治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正义网的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范玉吉,范院长您好!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大家好!

主持人范院长,您是研究法治新闻传播的学者,您是从何时开始关注《检察日报》的?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最早关注《检察日报》是从2004到2005年的时候,我们学校开始培养法治新闻的学生,那时候需要有一些实习基地,因此和全国的法治系统有了一些接触,当时就通过了我们的校友联系到了《检察日报》。最早接触到的是王松苗副总编,还有其他的领导。最初是对《检察日报》本身有些了解,然后进一步对整个报业集团有了很多的关注。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说到对《检察日报》深度的了解,应该是从2009年开始,因为那时候我在学校开了一门课——中国法治报刊研读。从2007年开始,我跟司法部宣传处接触比较多,也参加了几次全国法治新闻会,认识了很多法治报刊的老总,我开始订阅《检察日报》,每一期都有。《法制日报》和《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这三大报纸我每天都会游览一遍。比较下来,我觉得在这些报纸里面,《检察日报》做得还是相当不错的,不管是从栏目的划分,还是从内容上来看,甚至包括整个采编队伍,我觉得都是非常扎实的,做出来的新闻和稿子质量也是非常高的,选题都很好。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当然,我还特别关注副刊。我原本是学新闻的,我对副刊也非常感兴趣。在这么多法治报里面,副刊方面办的最好的还是《检察日报》,它做得有自己的特色。无论是突出检察文化还是检察官文化,还是对社会正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引领,都做得很好。每一期我都浏览一下,不管是新闻稿子,还是文学的稿子都看一下。总的来说《绿海》还是不错的。如果我不是一个研究法治新闻的学者,而是一个普通的读者,那么,对我吸引力最大的部分肯定还是副刊。

主持人您也开设了这方面的课程,根据您的研究,中国目前的法治新闻的报道呈现出一种怎样的发展状态?《检察日报》在其中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认为媒体对于法治新闻的报道,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采编队伍参差不齐。为什么这样说呢?很多记者要么是纯粹学新闻的,这部分人可能对法治报道中间“法”的因素把握不太好。另外一部分要么纯粹是学法律专业的,这部分人对新闻报道的把握可能有所欠缺。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举一个例子,去年我跟学生分析一个省级法治报里的文章,做的是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方面的文章,明显地顾此失彼。文章里采访的原被告是没有问题,是从法院得到的,但是这个记者没有采访律师。既然是法治新闻报道,不能把案子报道完了就算了,起码让大家知道这个案子在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强调最多的情况下,哪些应该是注意的。这时候如果能够采访得周全一点,找一些法治专家,甚至对法官也采访一下,这个新闻就做扎实了。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现在多数报业都面临着生存危机,怎么能够把报纸卖出去,各地法治报都有一个倾向。现在案件报道中间的刑事案件占的比例太多。比如说杀人放火的、抢劫强奸的这类报道特别多,应该说在所有法治报道里面这都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但是法治建设中间肯定需要像民法、经济法,甚至在宪法,但是关于这些反而报道的是比较少的,因为它的可读性不高。这样就说到所谓记者素质问题,很多是学新闻出身的有的甚至是学中文的,反正是没有学过法治的,这样就导致法言法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侦查”这个词,是侦查的“查”还是检察的“察”。还有案件当中哪些能报道,哪些不能报道,但是这个问题在我们《检察日报》的报道中就好很多,是很少犯这样错误的,这一点是为全国法治报道在做榜样。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经常跟学生说,怎么研究法治新闻,比较是最好的一个方法,拿《检察日报》跟其他的报纸进行比较,从选题策划开始,到整个报道的完成。另外一种是,就某一个案件的报道进行比较,同样一件事,法制日报怎么报道的,《检察日报》是怎么报道的,法院报是怎么报道的,然后看地方报纸是怎么报道的,一比较就出来了。在这些报道当中,检察日报的整个选题策划,立意就很高,这一条跟整个采编队伍的合理配制是有很大关系的。这两年我觉得《检察日报》的队伍确实壮大了,从版面上看就可以看出来,你们的排版看起来很舒服。现在的报纸不单单是传达信息的,还要给人一种美感。为什么现在杂志比报纸的销量还要好?我拿一本杂志看,有一种视觉上的美感,这种《检察日报》做的很好,头版就很舒服。其他各版的版面的划分,整体做的非常大气,这点我觉得能这样一直坚持办报的美学风格和社会责任的承担,我觉得对一个报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关于刑事报道的报道,您觉得《检察日报》应该坚持怎样的原则?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第一要选确实有代表性的。就案件本身来说,或者由于一个新的犯罪形式,比如说诈骗,诈骗种类是最多的,三天两头就会翻新,这是新的形式,是要报道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报道的纪律,如果不注意就变成了犯罪教科书了。这个问题说实话,很多人问过我,我也找不到一个很两全的方法,要让受众看到这篇报道以后知道如果电话来了,或者在网上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能上当。这样也会就有另外一种麻烦,如果写得太详细了,就等于交会了准备犯罪的人如何具体实施犯罪行为。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度的把握。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检察日报》发行范围可能针对检察系统和公职人员比较多,那么普通的受众的接触比较少一点,但是问题不大,很多报纸已经开始逐渐走零售了,这样普通受众就会看到,这时宁可牺牲更多的细节,也不能让受众受到污染。这里面就有我原来一直说的三个传播的原理,一是新闻的真实性与受众的知情权。我应该了解犯罪的全部细节吗?应该。这是我的知情权所要求的,也是新闻真实性所要求的,但是知情权应该是受限制,不应该是所有人都应该知情。如果跟机密相关的话,不能因为强调你的知情权而牺牲了公益性。二是教育大众跟新闻的真实性有关。要报道新闻,但是还要考虑到对公众的影响,应该怎么教育受众。有时候是强调了真实性了,那个杀人犯是怎么杀人的,第一刀下去被害人是怎么喊的,杀人犯是怎么清理现场的,写的是符合真实性的要求,这对大众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还有新闻真实性的隐私权。比如说像强奸这一类案件的,受害人也好,犯罪嫌疑人也好,是否受众想知道的都应该写出来?所以这个也是要把握的,这点把握好了,可能会在刑事类报道方面会稍微好一点。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也跟一些记者聊过,我问:你在报道的时候考虑到过这三个问题没有?很多记者片面地强调说要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是为了社会大众,能有一个良好的传播环境,不被信息污染。还有刑事类报道方面,日本以前有过一个案子,有一位犯罪嫌疑人猥亵未成年人,后来被判刑,判了大约五六年,刑满释放。这个人从犯罪被关进去,媒体没有做太多的报道,怕侵害名誉权纠纷,结果等他被放出来以后,社区也没有公布这个人曾经犯过罪,而且是这一类罪,当地居民就很坦然就接纳了这个人,没有人防备这个人有怎样的犯罪倾向。所以,很多家长就觉得他看上去还挺和蔼可亲,让孩子跟他玩。结果连续几年又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居民发现后就质问政府说这样的信息他们是否应该知情?如果早知道的话就防备多一些。这就引出像这一类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问题,警方或者是社区管理是否应该向社区公布这一类人的犯罪信息,或者他在被警方抓住或者判刑的时候,是否这一类犯罪信息要通过媒体公开?现在我们可能也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没有太突出。将来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会怎么办?我也问了记者,记者也不知道,他们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写报道,吸引人就够了。我们的媒体将来在报道这样的问题上还需要认真考虑。

主持人《检察日报》作为检察系统的机关报,跟都市报比较有哪些区别呢?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认为机关报首先是要把国家关于司法监督、审判监督方面宣传的主要任务承担下来,这就要求对案件的报道、舆论监督的报道可能要比普通的报纸多一些,因为这是主业,也是基本职责。二是在我国一府两院是最基本的格局,对于检察院的行政工作中的报道,机关报祈祷信息沟通的作用。我也经常跟学生说,人民日报就是要办成这样,否则政府的很多东西就不能很好地传达出来,可能这是《检察日报》比其他媒体要多承担的职责。但是也要考虑到,既然是媒体,我们讲究传播就要讲究到达率,讲究受众的知情,如果受众不感兴趣了,那报纸就不会起到传播效果,怎么办呢?这就要在报道中,除了我们在报道其他新闻的时候要讲究一些报道策略,可能在选题策划时要考虑受众感兴趣的事情。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还有一点,我觉得对于一些案件信息的披露要适当地心胸开阔,不要适当设禁区。因为在目前这种传播格局下,你不报道别人会报道。新媒体传播来势汹汹,像我们现在的手机短信。比如说这几天的北京暴雨很快就有那么多段子出来,主流媒体不去关注,这些东西自然就会占据传播空间。我举一个例子,人生活的世界就这么大个舞台,这个舞台聚光灯就照在这一片,如果你不说,那聚光灯就追着人们感兴趣的话,但是你照不到,别人就见不到你。除了检察新闻之外,我觉得其他法治新闻和社会新闻也应该适当涉及一些。

主持人在舆论导向方面,《检察日报》是否要比其他都市类的媒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这个是肯定的。将来如果传媒改革公益性媒体和经营性媒体分开的话,经营性媒体就是企业,它就是娱乐大众?尽管我们不断强调媒体要有社会的道德责任,但是,对于那些经营性的媒体就不承担这个责任,又能怎么样呢?但是,对于这样的主流媒体,作为机关报,不承担这个责任、不引领社会,又让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我觉得《检察日报》不但要在舆论引导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甚至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对人的道德引领还应该起更大的作用。

主持人我们在20年的《检察日报》报道中,有一些法治类新闻报道也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比如说“丈夫拒不签字,妻子孩子双亡”事件的亲历回顾。像这种情与法、理与法之间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其实还有很多,在您看来做这类的报道需注意哪些问题?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这一类报道我看到过,像《检察日报》这样的媒体可能要这样来看问题,首先质问谁出了问题,制度是否有问题?这样的报道肯定是要站在人的立场上。不管是情、法还是理,都是为人服务的。什么叫以人为本,这就是以人为本,首先人是谁?在这里头一个是我们要理解一下患者、患者的家属,同时要理解一下医生。医生也是人,很多人在说医院真的好像是很不人道,我说你说医院不人道,可以的,但是你不能说医生,具体到某一个医生,医生把这个手术做了,万一不成功医院可能赔点钱,但是医生一辈子的前途就毁了,如果你是这个医生,或者你家人是这个医生,你同意他做吗?我说这是从医生的角度来说。但是从患者角度来考虑,丈夫敢签这个字吗?我们要把人放在社会的舆论的环境中来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我们的报道就要从理的角度如何引领社会,从理的角度上来考虑,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真理,要从情的角度和人的角度来看还要有同情心,出了问题都退一步,所有的都可以解决了。三是反思制度,我们的制度是否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一种谁都不用承担责任的方法,丈夫不签字医生也可以做手术,但是出了问题医生可以不负责任。因为我们忽略了社会影响,这个报道出来以后,其实反思到现在也没有给出一个真正的结论,类似这样的问题出来还是不能解决,我们要通过报道解决这一类问题。像这种报道,我觉得《检察日报》应该好好关注一下审判,这个审判应该是属于审判监督,审判监督是否有问题?光从技术层面来看判决是合法的,但是我们还要从道德的方面来看是否对社会有正面的影响,这一点我觉得《检察日报》要从这方面来做一些,会成为中国法治报道当中非常独特的力量。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审判监督,对于传媒和司法之间的关系,《检察日报》作为媒体应该如何介入司法的报道?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现在有些法院规定的太多不让媒体介入。应该有规则,比如说,在案子没有审结之前不要过多评论,但是案子审完了,一审结束,二审尚未开庭之前,媒体可以报道、评论,但是二审开始了,又要保持沉默,我觉得这是比较好的态度。但是,另外一种方法我也在想,参考美国的制度,我们也不要把法庭开得太大,美国到现在都不允许在法庭上进行采访,就不允许拍照、录像,可以画速写,这都是避免给法官和陪审团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但是我们现在有很多案子电视上有庭审计时,想象一下,一个法官在上面审案子,摄像机对着他,这时候他必须是一个演员,因为他考虑到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带着这样的心态去审案子肯定会受影响的。所以,我觉得这样不好。但是,我又觉得不要因为媒体报道了而影响了司法裁判。我特别赞成徐迅老师说过的话,在我国从来没有媒介审判,新闻审判从来没有出现过。所谓的新闻审判,只不过是新闻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当地政府领导或地方政府觉得受不了了,领导给司法加压,不是新闻影响了司法,而是一些行政或者是政治影响了司法。我赞成他种说法。美国那么多记者按照审理的过程当中,该怎么说怎么说,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为什么美国的法官就不会受影响?我们的法官都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影响下培养出来、选拔出来的优秀法官,难道比不上西方国家的法官吗?我觉得我们过多的把媒介对法官的影响看得太重。其实我也跟一些法官交流,他说媒体报道,我经常不看电视和报纸,其实我看这个案子怎么判,更多听审判委员会,听他们怎么说。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所以,新闻是否会影响司法,我觉得应该不会。不但不会,而且会促进。怎么来理解这句话呢?一个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媒体可以自由报道,媒体的监督跟法院的监督,两者加起来是司法审判更加公正的一个很好的推力。我们往往是对很多案件都要求法官不能接受采访,必须由发言人出面。发言人出面也可以,但是一定要不断地、及时地把信息公开,如果不公开,别人就会猜测,猜测的话有可能是与事实不符。因为网上,包括手机传的东西很多东西都是流言,为什么流言会有生存的空间?那是我们的监督和与传播的渠道是不通的。

主持人您对于《检察日报》介入司法类的法治报道有何建议?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我觉得《检察日报》还是要把自己定位成一份公益性的媒体,先考虑它是一个媒体,然后再考虑它是一个系统的机关性的媒体。因为作为媒体,尽管受众可能是检察官,但是这些检察官八小时以外就是一位普通人,甚至八小时在心态上来说也是一位普通人。心态上是普通人,他在看报纸的时候,他不会时时刻刻觉得我是检察官,他就从普通人的角度上来看,既然他是普通人就是普通受众,他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不一定非要是政治上第一,他就可以从情来看,有时候情比法占据的空间要大一些。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首先,这个媒体要把标准受众和经验受众做一个简单的区分。标准受众我们设定应该是检察官或者是法律人士和办案的非法律人士。《检察日报》的定位受众起码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群体。《检察日报》也应该定位成一份思想性的媒体,既然我说它是一个这样的面向普通受众的媒体,那么,过分专业化的东西,就要把它想办法做得不太专业,否则的话,全是术语、专业名词根本看不懂,一个案子能像既有法,又让受众看得懂了,就是把法言法语揉碎了,让受众很容易吸收,这样就能够起到好的作用。如果按照目前的受众来看,也许目前还是检察官,如果是检察官,当然你做的很专业,完全就是一个法律人看的报纸,那是没有问题,如果想把它做大,将来做的能够有大量的人花钱来买这份报纸来看,那可能就要把经营范围扩大。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同时我们还是要注意用什么方法进行普法,简单的法条如果讲得再通俗,效果还不一定最好,最好是结合案例。这样就要我们在选择案例方面下功夫。

主持人应该如何选择案例?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比如说《物权法》出来,当然“最牛钉子户”事件刚好是《物权法》在酝酿当中,还没有正式生效得情况之下,比如说我们将来要宣传《物权法》,那么把类似像“最牛钉子户”这样的例子拿出来,从私有财产的保护,从根子上做起。包括历史上中国私有财产保护情况,甚至再结合现在法律在原来的基础上有哪些进步。就像《国家赔偿法》出来时,赵作海案,我们赔了那么多钱,能否把这个作为一个经典案例报道出来,觉得被冤枉了,国家赔了多少钱。本来这样的案子关注率就很高,把它拿出来作为普法,可能效果就会好一些。再比如说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每年都搞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宣传该怎么宣传?我觉得在普法宣传中选择案例很重要,不能马虎。其实现在很多记者说,他的报道计划性很强,他把这一段计划宣传什么法律、选择什么,很有意识地跟法院沟通,找类似的案例来进行报道。还有一种办法是,这个案子出来以后,在报道这个案子的时候,记者首先要清楚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跟哪个法律有关,报道这个案子的时候一定要跟相关法律结合起来,不要做得很机械。

主持人您作为法治新闻传播方面的老师,您心目中一个优秀的法治记者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好的法治记者,首先要具备敬业的精神,这些都是要有的。首先,新闻职业是探求真相的职业,要把探寻真相作为自己奋斗的主要目标。二是对人的尊重,有时候要学会尊重别人。首先尊重被采访对象,对他的隐私进行保护。因为法治记者非常容易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报道一个案子是好心的,为他伸冤,没有想到把他的隐私报道出去了。三是尊重自己的同行,不要觉得自己是最好的。不要觉得自己是最优秀的,别的都不行。另外就是要尊重自己的对手,有可能你和他的报道是不同的立场,你也不要说你是对的,他就是错的,也许是你的错了,也有可能都错了,也不要对别人有太多的扭损。比如说当年马加爵的报道,很多媒体都把他说成是杀人恶魔什么的,我认为这样说有什么意义?他是犯人,他也是人。一定要学会尊重别人。作为一位记者,这些素质都有了,这是没有问题了。再接下来,作为一名好的法治记者,专业一定要扎实。现在很多法治报道,从专业角度来说一看就漏洞百出,因为我们大量的记者都很少接受这方面的专业培训,即使法学学的不够,但是也起码有一定的量,否则自己的判断失误,又怎么来教育受众呢?所以,将来的法治记者一定要接受法治的教育,这可能是最佳的状态,如果不能的话,如果你是学法律的话,一定要接受新闻学的教育,如果你纯粹学新闻的,最好去接受法律的教育。这样的话,两个结合起来进行报道,这样起码遇到问题以后,知道这个问题在哪一部法律里涉及,不懂可以查一查,这一点可能也是对于法治报道记者来说很重要的。

主持人您这么多年一直在关注《检察日报》,也是《检察日报》的老朋友。今年是《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请您给《检察日报》送上一句寄语。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传播正义之声,引领法治文化。愿《检察日报》越办越好!

主持人谢谢您!

范玉吉(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也谢谢大家!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本次访谈主持人为正义网记者刘博,摄影记者程丁,现场速录瞿丽飞。感谢大家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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