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首页 > 现场直播
《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李国明谈检察理论要及时服务实践
直播时间:2011-6-30 14:00:00
  2011年7月4日,《检察日报》将迎来创刊20周年。20年来,在全国广大热心读者的支持下,《检察日报》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媒体之一。
  为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正义网特别策划了“法治足迹——《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邀请曾经关注和见证《检察日报》成长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日报社资深采编人员,做客正义网,讲述新闻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6月30日下午2点,《检察日报》法律经济部主任李国明做客正义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分享他与《检察日报》的故事,讲述“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背后鲜为人知的细节,敬请关注!

访谈嘉宾:《检察日报》法律经济部主任李国明

访谈现场

李国明介绍“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的诞生过程

李国明:《检察日报》要时刻关注司法实践及其新动向

李国明:《检察日报》理论版的宗旨是用新闻的方法做理论

2005年《检察日报》理论版(第三版)推出的专栏——“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

正义网2011年7月4日,《检察日报》将迎来创刊20周年。20年来,在全国广大热心读者的支持下,《检察日报》逐渐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治媒体之一。

正义网为纪念《检察日报》创刊20周年,正义网特别策划了“法治足迹——《检察日报》20周年系列访谈”,邀请曾经关注和见证《检察日报》成长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日报社资深采编人员,做客正义网,讲述新闻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正义网6月30日14点,《检察日报》法律经济部主任李国明做客正义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分享他与《检察日报》的故事,讲述“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的策划。现在直播开始。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检察日报》法律经济部主任李国明。李主任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李国明大家好!

主持人值此《检察日报》创刊二十年之际,请您介绍一下理论版近年来有代表性的影响力报道。

李国明好的。那我就介绍一下2005年《检察日报》理论版(第三版)推出的一个临时性专栏——“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当时“两会”刚刚结束,有媒体报道了聂树斌案,河北青年聂树斌因一宗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10年后该案“真凶”落网,一时间舆论震惊,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李国明紧接着,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又接连曝光了另外两起震惊世人的错案——胥敬祥案和佘祥林案。当时舆论质疑声群起,大家关注的焦点是要彻查真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们觉得这还不够,不管是追查真相还是追究责任,都是事后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避免冤错案发生,我们应当借此反思如何防患于未然,怎么样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止错案发生的机制,这才是更富理性、建设性的问题。基于这一思路,我们在第一时间(聂树斌案曝光后)开辟了专栏——“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及时组织两名专家从不同角度研究防范错案机制。我本人还在这期报道上配发了题为《要纠错更要防错》的评论,阐明栏目宗旨和我们的主张。从3月22日至5月31日,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共推出26期报道,发稿30多篇。

主持人在这个专栏推出之前,我们如何判断这一类选题的价值呢?

李国明司法公正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这也是司法机关的职责,防范错案是司法执法永恒的主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对此更是责无旁贷。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两方面都要兼顾,防范错案不仅仅是保障人权的需要,也是依法准确打击犯罪的要求。《检察日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我们的目标是做最有影响力的法治大报,应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同时,理论版的办报宗旨“服务基层、引导实践”也要求要积极回应社会热点焦点事件提出的新的法律问题。理论版要以法理为主,通过我们传播、弘扬正确的法治理念,影响司法实践,促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做“健全机制防错案”这样的选题,能够正确引导舆论,减轻司法机关不必要的压力,通过健全防错案机制,变被动为主动,这是理论版办报的宗旨要求的。

李国明第二个,做这类选题是我们版面的定位要求。媒体特点、社会分工自然不同,比如说最早披露聂树斌案的京华时报、新京报等,再就是像正义网这样的媒体,擅长披露独家新闻。我们是专业媒体的理论版,应该有专业的视角,专业的精神。但发现社会新闻、披露事件不是我们的任务和专长,我们的专长是有理论的深度,有高检院机关报的视角和高度,能够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出独到的、富于理性建设性的解读,这是我们的责任。

李国明《检察日报》的理论版的特长我想就是“理性、建设性”,错案接连曝光,社会大众包括一些媒体对司法工作有质疑、批评和不解都可以理解,但我们的报道要有理性、建设性,不能任由过激言论泛滥而于事无益。比如,我们在报道中剖析了错案分为两种,一种是客观性的,比如说基于侦查手段的落后、认识能力的局限、法律规范的不尽科学,不可避免产生的错案。但是另外一种不是制度的漏洞或者缺陷而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对这类错案,就要绝对避免。此外我们从理论上深刻分析错案特点、错案发生原因,尤其是防范错案的机制,以保证不再发生错案,或者少发生错案。通过《检察日报》理论版理性、客观、及时而又富有建设性的报道,公开舆论回到良性轨道,通过我们的报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司法高层健全机制建设的步伐。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在随后召开全国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时,把《检察日报》理论版“健全机制防错案”专栏文章作为了会议参考资料。

主持人我们确定选题之后,编辑部是如何策划和操作的呢?

李国明我们的策划是连续性的,因为在我们这个栏目进行之中错案接连曝光(胥敬祥案和佘祥林案),错案原因及法律问题各不相同,而具体操作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有组织的专家稿件,比如说像周国均教授从刑法角度,张建伟教授、刘品新、许身健、刘计划、王琳等青年新锐学者从刑诉法学、证据法学视角,莫于川教授从宪法学视角,冀祥德教授从法理角度,高景峰、王新环等检察官从司法实践角度,纷纷应邀撰文。

李国明比如说刘品新撰写的《铁案与错案其实只有一步之遥——从英国别克案看人证调查方法的不可靠性》,这是讲口供的局限性。刚才说到聂树斌案胥敬祥案和佘祥林案暴露出很多的错误,很多都是依靠口供。还有一期组织了法官代表程计山,他写的标题是《防错杀必须改革死刑裁判制度》,这个在曝光的聂树斌案子里面提到了,很多死刑案件二审采用书面审,复核和二审程序是合二为一的等等。对于错案发生,死刑裁判制度是有致命弱点的。还有一期刊登了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王新环博士的投稿,标题中直接反映了本栏目的宗旨,叫做《纠错、究责、防错:一个不能少》,这是一线检察官的声音,很有代表性,这篇文章也很符合检察官的职业定位。

李国明我们组织的文章题材多样,形式多变,并结合作者各自的学术特点,从不同的角度详加论述。除了约稿组稿,还有专访,我记得有一期访的是陈光中教授,是我们编辑部的副主任晏向华博士对陈光中教授做的独家专访,谈错案调查机制,主标题是《既要程序正当,又要树立公信力》。此外还有访谈,把嘉宾请到检察日报正义网的直播室来,2005年4月12日,我们请了两位专家,一位是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另外一位是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

主持人当时田文昌是作为律师一方的代表吗?

李国明他并不是具体个案的律师一方,而是从刑辩律师的角度来谈死刑复核的问题,这是我们那期访谈的主题。最后见报的标题是《上收死刑复核权宜早不宜迟》。

主持人你刚才介绍说,在我们开专栏之后接连曝光两起错案,一个是4月5日《检察日报》曝光的由河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历经五次审理最终获释的胥敬祥案,一个是4月13日曝光的佘祥林案。后来我们也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后续跟踪报道?

李国明是的。我们针对这两起案件中暴露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关注,一一进行法理分析,我们的专栏一直持续到5月31日,也就是把这些案件当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解析。比如胥敬祥案的刑事赔偿问题,胥敬祥是在2009年10月17日他才领取了国家赔偿,他已经申请了四年半。胥敬祥的案子跟佘祥林的不同,对他做的是不起诉,所以说他的赔偿在申请上有一定难度。我们当初就注意到了这个法律问题,在2005年5月26日第25期对胥敬祥案的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法理分析,高检院申诉厅干部陈雪芬、盛常红撰文《胥案国家赔偿不存在“难以逾越的困难”》,这等于是对胥敬祥赔偿案预先在理论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先期讨论,这也为他后来拿到国家赔偿提供了法理支持。

李国明我再说一下我们组织这个专栏的用意,当初还有一个想法:这些案例本身是具有代表性的。有一个概念叫“影响性诉讼”,这些案子都超过了个案的价值,因为错案已经发生了,不能仅仅把错案当一个新闻来报道,这样不行,要从中吸取教训,借机推动刑事法治进程。举一个例子,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在媒体非常执着地跟踪报道和政府机构的努力下,最后收容遣送制度终于废止,改成了社会救助制度。

李国明这三起案例在我们刑事司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他们督促我们反思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和错案预防制度,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最具代表性的是死刑复核程序改革,在那一年的两会上,2005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的时候就明确表示,中国正在着手进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将死刑的核准权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我们将用制度保障死刑判决的慎重与公正”。2005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表示,死刑复核权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对于这个问题,现行法律中已经讲清楚了。需要做的是,要重点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

李国明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及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精神,决定改变目前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做法,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200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被认为是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前的一项重要改革。2006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关于提请审议《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2006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这一修正案草案,并于10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7年1月1日,该法生效。

主持人能否这样说,这几起案例,以及我们的系列报道对司法改革起到了推动作用?

李国明国家一直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你提到的这些因素当然会有,司法改革方方面面的因素都会有考虑。我们的报道客观平和理性,属于建设性意见这应该说没有疑问。《检察日报》作为高检院的机关报,要服务基层,引导实践,这要求我们关注时事动向,不能像有些纯学术刊物一样可以不问世事,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司法实践,包括关注司法实践当中的一些新动向。在媒体接连曝光错案以后,我们也听到了一些声音,个别地方司法机关因害怕出错办案缩手缩脚,存在畏难情绪。4月4号,理论版及时推出评论《防错案不等于不办案》,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主持人您还可以举几个理论版其他的影响力报道吗?

李国明这在理论版其实是很多的。尽管我们编辑的是理论版,我们的编辑也都是科班出身的法律人,但我们同时也是媒体人、新闻人。所以,我们报道不是纯粹报道理论与学术,也要时刻关注现实,参与生活、影响社会。比如说2005年4月1日,对圆明园的铺地膜防渗漏工程,我们及时组织了专家说法,请高检院的专家张步洪撰文,请国务院法制办官员撰写评论。2006年理论版和新闻版面联动又推出一组法律分析文章“聚焦全国牙防组、欧典地板事件”。

主持人我看到理论版的版名叫“观点”,在法国也有一个《观点》杂志,是法国最有影响力新闻期刊之一,以它无偏颇和独立性的报道而享有美誉,我们的“观点”栏目是否有学习他们的部分?

李国明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不过我当初受命对理论版改版时还不知道法国有这本刊物,想学也无从学起(笑)。但你说的“观点”恰恰说到了改版以来理论版的办报核心。2003年经过全面改版后理论版的办报宗旨是用新闻的方法做理论版,版名改为“观点”。改版考虑到了纸媒的特点和现在生活节奏特点,不能再是长篇大论的纯学术,而要言简意赅、深入浅出,观点鲜明让人一目了然。所以,我们的版名直接叫做“观点”,通过我们的精心包装比如标题、导语、引题制作,让大家清晰看出文章的观点和立场。

李国明《检察日报》理论版主要是每天的报纸第三版。目前包括四个板块:三个《观点》版、两个《实务》版、一个《学术》版、一个《法律生活》版。其中,每周四出版的《学术》,侧重思想性、学术性,属于理论最前沿。还有每周六面对社会大众的《法律生活》版,主要是提供法律服务。四个板块分工不同、侧重点不同,但都围绕“观点”这一办报方针运行,形成一个互为补充、有机联系的理论版面体系。

主持人今年是《检察日报》成立20周年,请您给《检察日报》留下一句祝语吧。

李国明希望《检察日报》携手广大读者继续前行。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感谢您的到来。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本次访谈主持人为正义网记者刘博,摄影记者杨征,现场速录瞿丽飞。感谢大家的收看,再见!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