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即将开始。此次论坛以“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为主题,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分领导以及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检察院分院的检察长出席。 正义网:此次论坛汇聚了陈光中、赵秉志、卞建林、龙宗智等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机关的实务界专家。嘉宾已纷纷入场。 正义网:论坛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田玉龙主持。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大家下午好!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关怀下、在各直辖市检察分院的鼎力支持下、在与会专家学者、法学期刊、新闻媒体等各界友人的共同帮助下,经过精心准备,“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于今天正式开幕。我代表本次论坛暨研讨会的主办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向出席开幕式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在主席台就座的各位领导和嘉宾: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大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剑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伦朝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 《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主编徐建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希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出席今天开幕式的还有: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龙宗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以及《政法论坛》、《犯罪与改造研究》、《法学杂志》、《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知名法学报刊杂志的领导;四个直辖市检察分院的检察长、主管调研工作的副检察长、研究室主任;从北京市检二分院调出的检察长及北京市检二分院辖区院检察长;新闻媒体代表等。让我们用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下面进行开幕式第一项议程,播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专题片,请大家观看。 正义网:为了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自二十世纪末,首都检察机关掀起了改革的浪潮,将原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的检察分院撤销,分别成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第二分院。 正义网:1999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正式成立,同时受权指导包括东城区、朝阳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等八个北京东部区县检察院的业务工作。 正义网:十余载岁月,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短一瞬,却见证着三任检察长带领着几代二分检人的创业和拼搏。从建院最初的19个处室258人,到今天的22个部门350余人,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占全院总人数的99%,其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2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69人。 正义网:建院以来,依法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了一批严重危害首都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办案力度逐年加大,近三年,平均每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70余件620余人,批准逮捕340余件540余人;平均每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0余件730余人,起诉350余件600人。 正义网:二分院先后办理了横行顺义的北京市首例涉黑案——胡亚东、胡亚风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歌手臧天朔等七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案、震惊全国的央视大火案、故宫失窃案等等。 正义网:二分院成功公诉了国美集团原董事长黄光裕系列案、中国股市“黑嘴”汪健中操纵证券市场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等一批堪称全国首例、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正义网:严惩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近三年,二分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82件99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67件8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5人。局级以上高官17人。 正义网:二分院先后查办了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的中石化原总经理、董事长陈同海受贿案、“裸官”典型——中国通讯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挪用公款、受贿一案、解放以来北京市司法系统落马级别最高的法院官员——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贪污、受贿一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严肃查处了海关官员放纵走私系列窝案等一批重大渎职犯罪。 正义网:一直以来,二分院紧紧抓住诉讼监督这个检察机关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增强监督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促进此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近五年,共开展立案监督案件30件,追诉漏罪235起,追捕漏犯61人;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00件、刑事赔偿案件21件。 正义网:二分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11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纠正率达100%,充分展示了监督实效。着力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类案件抗诉和提请抗诉162件;加强对刑事案件罪名、量刑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罪刑相适应,抗诉和支持抗诉119件,其中改判25件31人,发回重审11件。 正义网:首创“诉讼监督建议函”的形式帮助辖区基层院深挖案件中隐含的管理漏洞,从2006年以来,二分院对辖区各基层院发出35份;2010年首创“审判监督线索函”,当年即发出两份,法院均启动再审程序。 正义网:早在2004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第一个专业化公诉组——“金融犯罪公诉组”,如今专业化办案模式已逐步推广到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部门,相继成立了10余个专业化办案组,培养出一批专业化检察官。办案之余,诸多论坛、沙龙等交流形式,不断培育着这项工作机制日趋成熟。 正义网:为有效协调公共关系、宣传检察职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2004年首次举办了面向社会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于2007年启动了每月一次的检察开放日制度,至2011年8月已举办40期,参与人数达3500余人次,将检察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已然成为全市检察开放日的一大品牌。 正义网:为了发挥专业优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5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首家驻中央企业检察联络室,在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走出了企检携手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路子。 正义网:创新领导干部选任模式,早在1999年,二分院就在北京市检系统率先开展全体中层干部空岗竞争,2010年完成了建院以来涉及人员最广、选任职位最多、竞争规模最大的一次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共任免干部38人。期间,在全市政法系统首推结构化压力面试,并在局域网进行全程直播,切实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实现了94.38%的总体满意率。 正义网:团结奋斗的集体培育出优秀的检察人才。二分院公诉部门的吴春妹同志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徐航同志取得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第一名的优秀成绩。吴春妹、孙春雨、宋毅等多名同志被授予国家级、市级“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希同志致辞。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时刻,我们诚邀高检院、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检察院和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检察分院的领导同志,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等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人民检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知名法学期刊杂志的领导、同仁以及刑事执法司法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朋友、嘉宾欢聚北京,隆重举行“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交流经验、相互学习、促进提高,并就共同关心的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寻求共识、深化认识。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此,我首先代表北京市三个分院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为筹备、组织论坛和研讨活动付出辛勤劳动、默默奉献的各位同志表示由衷的谢意。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我们在北京的金秋时节共同相聚,共商直辖市检察分院建设之法、创新之计、发展之策,合天时,占地利,也必将增人和。大家不远千里拨冗参会,令我们感动,我知道大家的这份动力和热情源于直辖市检察分院之间的深厚情谊,源于大家对创新发展的炙热之心,源于我们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同时,也源于我们对新形势新任务下检察工作面临机遇和挑战的准确判断。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们感到了同样的压力。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稳步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的环境更加优越、空间更为广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期望更高、标准更高。而与此同时,由于受各种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因素的制约、限制,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管理机制还存在诸多与宪法定位、形势任务、履职需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感到压力之大,前所未有;责任之重,前所未有;创新之紧迫,前所未有。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们面临着同样的课题。在诸多影响检察职能发挥、影响检察工作效果的理论和实践因素中,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的关系以及优化配置问题是学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热烈讨论的热点和难点。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不仅关系检察事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关系到检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实际效果。作为直辖市检察分院,特殊的职能定位和法律地位,决定了我们比其他检察机关更需要尽快厘清和解决这一问题,决定了我们有责任在破解这个课题上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也决定了我们有信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攻克难关,努力走在理论和实践的前沿。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们正处于同样的境遇。直辖市检察分院在区位上有其独特性,在职责上有其共通性,在功能上有其独到性,在发展上有其特殊性,肩负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责。如何保持优势,弥补短板,如何进一步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何进一步完善发展的理论基础、工作的制度机制、努力的方向思路,都离不开彼此间的沟通交流、离不开大家的群策群力、离不开相互间的鞭策共勉。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鉴于此,我们在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市院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研院所的大力帮助下,在与会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下,以“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为主题,搭建了以直辖市检察分院为主体的研讨平台,希望大家通过这次研讨,能在理论知识的交流中、实务经验的共享中、不同观点的碰撞中、改革探索的论证中获得新的收益、激发创新灵感、更新执法理念,共同提高直辖市检察分院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朋友之乐,乐在分享,乐在共勉,乐在携手共进。刚才,我们播放了二分院专题片,介绍了我院相关情况,目的是让大家了解我们的工作,抛砖引玉,以资共享。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一方面对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其目的是为了明晰理论、找准方向、推动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论坛加强交流,加深友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这是举办这次论坛的意义所在,也是大家积极参与的初衷所在,更是这次论坛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作为论坛的承办单位,我们真诚希望这是一次圆满的聚会,是一次成果丰硕的研讨,更希望论坛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是为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助力。一次论坛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可以加深大家探索求真的兴趣;一次论坛会有落幕,但实践和研究永无止境。相对于漫长而艰辛的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之路而言,今天的相聚和研讨只是开始。我们希望大家以此次论坛为契机,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把研讨和探究推向新的层次、推向新的水平、推入新的阶段。我们也希望借助此次论坛,激发出检察理论研究的更大热情,自觉主动地贯彻落实高检院的指示精神,以更加端正的态度,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思考、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攻坚克难,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体系,为筑牢和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做出应有的贡献。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是为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实践助力。这次论坛将对目前流行的“一元论”、“二元论”等观点进行梳理和辨析,对检察机关设立专门诉讼监督机构或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合理配置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原则、模式、要求、路径等问题进行研讨,以期探索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工作机制。希望此次研讨成果能为与会各检察机关优化职权配置、进行改革探索提供借鉴,并能在更大空间和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是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助力。检察机关要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服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更好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关键是要把握职权特点、弄清彼此关系、进行科学配置。如果检察职权的配置符合客观规律、适应现实需要,那么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就会更加充分,检察机关“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效果就会更加明显,检察工作达到“六个有机统一”的步伐就会更加快捷,否则很可能会错失机遇,贻误发展。此次研讨的主题虽然是职权配置,但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是为了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水平。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是为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助力。当前,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是中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是检察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检察职权配置得科学、合理与否,是检验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否深化的标准,是法律监督能否依法、有序实施的前提条件。此次论坛以检察改革的核心问题作为主题,着眼于解决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希望能进一步推助检察改革的深入开展。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五是为加强直辖市检察分院交流合作助力。实践证明,闭门造车、固步自封只能导致思维僵化、工作停滞;加强交流、广泛学习才能拓宽思路、推动发展。直辖市检察分院虽然相似、相同之处颇多,但也各有特色、互有差异,开展经常性的交流活动有利于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有利于互学互鉴、取长补短、自我完善;有利于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增强履职效果。我们真诚希望通过这次论坛为今后的交流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大家携起手来共同推动直辖市分院检察工作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开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卢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金秋意味着收获,收获为发展积聚了更加强劲的动力。祝愿大家都能在此次论坛上有所收获,祝愿各单位的检察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最后,预祝此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卢希检察长!下面请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同志代表与会的直辖市检察分院致辞。 于天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仁,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今天我怀着十分喜悦的心情参加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并作为分院作为致辞,倍感荣幸,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各个分院,向本届研讨会的主办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及为筹办本次研讨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于天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值此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第十三次会议精神,我们齐聚在首都北京,共同探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优化配置。这既是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大盛会,更是检察机关与专家学者一次难得的思想交流。中央政法委在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等系列改革的内容。高检院在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关系到整个司法权的合理调配以及检察机关内外关系的调整,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司法效力。因此,积极探索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在检察机关内部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于天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刑事诉讼领域,检察官要秉承中立和超然的立场,使诉讼更加公正。同时,诉讼监督有参与诉讼机关的承担,有利于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效果,符合权力配置的制度设计。在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统一过程中,二者在检察机关内部适度分离,作为检察职权的一条途径可以探讨和实践。我们已经注意到全国部分检察机关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我们认为优化配置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应该坚持检察权就是法律检察权的上位概念,检察机关的两权分离应该遵循司法规律,既要区分两权的不同性质,又要兼顾二者的内在统一。在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上,要遵循现有模式,同时适度进行工作机制的创新。 于天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相信通过本次研讨会,我们将更加深化对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的科学认识,更加深刻的把握检察工作的规律,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今天在北京二分院的承办下,我们13个检察分院相聚在这里,共享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精神盛宴。这是直辖市检察分院第一次全部参与的一次研讨会,我们直辖市一分院已经举办了四次,但是这次所有检察一分院全部参与,确实是一次规模最大的一次研讨会,也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我们相信此次论坛在工作交流、理论研讨都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我们更希望这次交流研讨能成为一种长效的机制。为此,我代表重庆方郑重承诺,明年论坛由重庆方承办。 于天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重庆是一座历史悠久,积淀厚重的文化之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重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四大指挥中心之一。中华四方贤士也会聚山城,寻求救世治国之道,重庆由此成为中国多个民主党派的发祥地。重庆也是一座激情荡漾,蓬勃发展的城市,重庆正强抓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仅仅围绕宜居重庆、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勇于突破,大胆探索,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的经济中心、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重庆也是风光迤逦的旅游城市,有世界自然遗产。让我们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在山水都市再商发展大计。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并祝各位身体健康,万事顺利。谢谢大家。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于天敏检察长!下面请专家学者代表致辞,首先请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致辞。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大家下午好。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主办的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今天在这里隆重开幕。十分感谢会议主办单位邀请我参加这次盛会,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对这次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与会的各个直辖市13个分院的领导及专家学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问题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定位和检察改革的方向,是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同时,在我国也是一个理论界近年来争论十分热烈的焦点问题。近年来,随着理论界对检察权的概念、性质等重大问题逐渐形成,重点逐渐转向了检察职权的优化配置上。集中体现为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关系。这次论坛和研讨会以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邀请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多位专家学者共聚首都,对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给我们刑法理论研究的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在我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决定的,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更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和刑法的法律,是社会防卫的最后屏障,更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之一。随着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自1997年我国先后通过了一部单行刑法和八个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法体系。对此,我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既要有利打击犯罪,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宽严相济,检察机关应该在刑事司法领域予以贯彻,通过诉讼监督等职能,严厉惩治黑社会犯罪、恐怖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关系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另外一方面,对于未成年初犯、偶犯、过失犯罪要充分发挥不起诉的刑事职能。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二,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在检察职权的运行过程中,改革创新永远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实践中,检察工作机制的创新不仅要以刑事程序法为边界,更要重视刑事实体法的切实贯彻,如《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种犯罪的死刑,对老年人犯罪原则上免除死刑,体现了我们国家少杀、慎杀的政策。在量刑建议评估机制中有所体现,检察机关对于提出适用死刑的量刑建议,应该设置更严格的审批程序。又如《刑法修正案(八)》引入了社区矫正的概念。对此,检察机关应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社会团体对校正对象进行安置和救济。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第三,重视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通过以来,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反腐败领域的合作,在复杂变化的反腐败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有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迫切需要和广阔前景,这也是检察理论和相关司法实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在重视对外交往的同时,应当将检察外事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检察实务国际合作上来。涉外案件较多的直辖市分院可以考虑设置个案协查的监督机构,建议反腐败工作本身的外相特征,检察机关要引进一批既懂法律又通外语的国际人才。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四,客观而科学的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检察机关应该从刑事法治建设整体出发,在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基础上,客观、理性地推进检察理论研究,考虑到检察工作的主要特点,检察机关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与法学研究机构,尤其是刑事法专门研究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在这方面我本人所在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是中国刑事法领域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新型学术机构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单位,并且于2011年4月12日代表中国刑法学术机构成功被吸收加入了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网络。我们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检察理论研究所和北京、河南、浙江、福建、宁夏、西藏等地的检察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合作,我们的学术研究特色之一是刑事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紧密结合,比较突出。包含了中国刑法、外国刑法和比较刑法、国际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校正、证据学等多个学科领域。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在此,我非常期待各个直辖市分院与北师大法学院在研究领域建立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关系。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制度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实际都密切相关,面对深化司法体制的艰巨任务,只有准确把握检察职权的内在规律,才能采取科学、合理的改革措施,推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相信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专家们,尤其是今天莅临这次盛会的同仁们在这个方面能大有作为。 赵秉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最后,预祝本次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赵秉志教授!接下来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龙宗智教授致辞。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金秋十月,感谢会议主办者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来北京参会学习。本次研讨会是针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我作为研究中国检察制度的学者,关心、关注这类问题,也相信这次研讨会将深化我们对检察职权优化配置的认识。从而为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因此,首先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当接到邀请的信息,知道我们二分检主办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时,我就知道这个题目涉及多个方向的问题。一是从国家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层面谈检察职能和职权配置问题,涉及检察制度的定位;二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检察机关如何在内部配置职能、权力及相关资源。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看了会议议程,就检察机关内部权力配置进行研讨,而且注重谈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关系。处理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围绕两权运行的统一还是分离的问题。近年来有理论探讨,也有改革的实践。但是总的说来,都还不太成熟。我觉得这个会议的主题,要讨论的问题有两个特点:第一,独特性。因为中国检察权的构成有一定的独特性。中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而法律监督职能是一种特殊的职能,它区别于诉讼职能,又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诉讼职能。虽然检察权本身有一定的监督特性,但是这种监督模式,我们诉讼监督的对象、方式都有一定的独特性。尤其是作为侦查和公诉机关,同时又监督法院,无论在英美还是在大陆法系都是没有的。因此,我们不能找到比较现成的解决方案,不能找到能够借鉴的制度模式。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前苏联曾经承认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确认其具有一般监督权和审判监督权。但是我记得它的内部职权配置,只有一般监督是单独进行的。因为一般监督不是针对具体的刑事案件,而是针对相关组织和个人行为的合法性提出监督意见。因此,可以脱离诉讼职能来独立运行。但是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它的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并没有截然分开。因此,我们要认真探讨中国这种检察体制之下处理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模式。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二,有一定的复杂性。我们传统的职权配置模式,可以说是一种交叉混合式,监督职能在诉讼职能展开中来实施。但是这种模式,采取这种模式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可能也是我们探讨改革模式的动因。一是角色冲突,可能妨碍司法公正。因为作为侦查公诉机关,相当于代表国家的控诉方当事人。但又同时要实施对法院的法律监督,容易出现角色冲突。第二是诉讼职能往往遮蔽监督职能,法律监督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法律监督名不符实的现象,在诉讼职能展开的时候,往往对监督职能重视不够,尤其在当前加强监督的要求之下,显得监督权比较薄弱,功能不能有效发挥。所以我们不少检察机关也在探讨解决,同时强化两权的问题,处理好两权的关系问题。但是也要看到另外一方面,两种职能如果说相对独立,分开行使,也会遇到一些矛盾,比如监督来源,我们一般认为监督依附于诉讼职能,过去一直这样认为,因为是诉讼监督,如果脱离诉讼搞监督,首先是问题难以发现,监督缺乏根据,你没有深入的进入案件程序,这是监督来源、监督根据的问题。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再如监督手段,我们的一部分诉讼职能,实际上也是监督职能的体现,是监督手段的运用。比如批捕是检察机关的有力手段,二审的裁决裁定进行抗诉,这是审查监督最重要的手段。我说抗诉权既是公诉权,也是监督权。不同的诉讼阶段,可能分量不太一致,但是它是二元的。但是不断哪种理论,都承认抗诉是重要的监督手段,如果监督部门与公诉等办案部门分开,剩下的监督手段就是检察建议,什么是检察建议呢?我们过去有一种说法,就是拿着法律文书提意见。那么这种建议既没有实体功能,又没有程序约束。因此,脱离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能否有效展开,这也是长期以来的一个问题。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0年左右我曾经过高检的一个论证小组,当时论证分设机构的必要性,提出三个分离,控告与申诉分离、侦查与预防分离、监督与诉讼分离,最后研究结果认为两个分离有必要,而后也实现了。但是监督与诉讼职能,当时认为很难分离。一方面分离有意义,另外一方面分离有难处。如何选择,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我们探讨这个问题,可能和其他的问题也相关联,与其他的理论和制度也相关联。比如说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定位?它与诉讼职能相比,是一种重复性的职能,还是二者同样重要?就是两权并重。我们现在说要加强监督,我们要两权并重,但是你说并重,你说重要,那空间并不大,手段也不足。你怎样实现同样重要等等问题还是有待研究的。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刚才看了二分院的专题片,也听了刚才于检的发言,我也受到一点启发,原来考虑过这个问题。我看二分检设立了诉讼监督组,设组、设专人,分工不分家,这也是一个方法。但是还是要研究具体的方法,相对独立负责,同时还能够有效的衔接。我也没有想好,来这里也是想听大家的意见,听有关的实践经验,了解有关的实践经验,以后再谈自己的看法。 龙宗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为了使研讨取得成效,我提三点小的建议。第一,主题集中,深入研讨。因为职权配置涉及多方面问题。我们就一天半的会议,主要是明天的讨论,按照会议主办方的要求,着重谈两种职能的关系和配置方式,探讨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第二,适当展开争辩,开拓思路。我看二分检安排的时候也是要不同意见的同志都要发言,有不同意见,我们展开思想交锋,有利于揭示矛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办方都注意了这个问题。三是力争有实证分析,要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拿出数据,拿出资料,这样才有说服力。谢谢大家。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龙宗智教授!下面请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大为同志讲话。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来参加本次论坛。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这次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牵手天津、上海、重庆等13个直辖市的分院一起来参加这次论坛活动,并且诚邀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司法领域、理论界限、实务界的朋友,举办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这是首都政法机关的一件大事,它既是一种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队伍协调和外部合作的创新形式,更是一项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大举措。我代表北京市委政法委对各位专家、学者以及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主办此次论坛活动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国刑法诉讼法学研究会表示真诚的祝贺。相信我们的论坛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切实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两法衔接的机制建设,实践探索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一是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优势,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新途径。在2008年9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刘淇书记就决议的出台及落实做出了重要的指示,市人大同志明确提出在本届人大常委会将抓住诉讼监督这个主题不变、不放松,持之以恒的抓下去。对此,市委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也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是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市公检法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抗诉案件办理工作若干问题意见,将强化检察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到推进三项工作中的主题当中,推进了各家对法律工作的认识,使我市的抗诉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起到了积极的意义。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三是在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案件剖析过程中,北京市创新工作模式,将党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紧密结合,由市检察院幕平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带领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并充分发挥检委会的业务权威作用,开展检察工作,确实做到了真凭实察,为有针对性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有效加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衔接。中政委给予了充分肯定,专门将这一经验转发全国。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四是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检察机关也探索出很多成功的经验。通过建立执法办案评估预警机制,有效化解一大批存在信访风险隐患的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7月中旬,中政委专门转发了二分院健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的做法,供全国参考借鉴。目前也在就越权管辖案件问题进行纠正。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努力将执法过程调解为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在哪个阶段发现就在哪个阶段解决,能全部解决就全部解决,能提前解决就提前解决,让受到委屈的群众,在最短时间内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刘大为(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最后,预祝2011年直辖市分院检察长论坛暨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优化配置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刘书记!下面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平同志讲话。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在北京召开这次研讨会,我感觉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研讨会的主题比较热,专家理论学者和实务部门都很关注,讨论很热烈。第二,我看了会务册以后,四个直辖市的13个检察分院领导都参加这次会。所以这次会议也是第一次全国四个直辖市检察分院的一次盛会。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首先代表北京市检察院向所有参加这次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各个分院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对我们市检二分院和刑事诉讼法学会共同举办这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刚才听了刘大为书记和两位专家学者、两位检察长的发言,我觉得讲的很全面了,就研讨会本身我讲三点想法。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点,我希望这次研讨会能够对推动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理论研究和诉讼监督实践活动,起到推进和深化的作用。因为研讨会的题目是落在职权的配置上,当然前提是因为前面有争议。但是我想研究职权的配置,最终的结果也还是更加有利于检察职能的发挥。当前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诉讼监督的推进和深化。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诉讼监督工作虽然是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职能,但是由于过去重视不太够,也受限于外界条件,所以发挥得不是很全面。这些年应该说有很大的变化,我觉得首先是由于高检院党组确定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样一个工作主题以后,极大的推进了各级检察机关对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视,以及实践的发展。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北京市来讲,刚才大为书记也强调了这一点。在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审议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当时市院党组讨论,一致希望能借这次常委会的专题研究,推动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在诉讼监督工作上形成更多共识,利用人大这个平台,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检察机关开展好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以后,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认为应当从司法制度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认为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有必要进行强化。同时还提出来,推进这项工作,也有利于人大对司法改革进行创新。当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审议,通过了一个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这个决议下发以后,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在各级司法机关的配合下,诉讼监督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接下来,我们自己在诉讼监督实践过程中,又积累了一些体会和认识。其中包括跟这次论坛主题有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内部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怎么配置好。应当说,在这个问题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深入,还没有明确的结果。我同意刚才龙教授的意见,在实际工作当中,监督职能有它的特殊性,也有一定的规律性。所以在实际工作当中,大部分具备监督职能的部门,都有专人去做这项工作。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另外一方面,下一步应当如何进一步理清它的方向和目标,并且用于指导实践,我觉得这个题目还是有它研究的价值的。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希望今天举办这个研讨会的成果,对于我们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能具有借鉴意义。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二点,希望我们这次研讨会,能够成为大家交流成果以及与会人员相互学习的过程。我看了一些论文和发言稿,听了刚才两位专家的致辞,我觉得对于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的优化配置,确实处在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处在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为了使这个讨论最后形成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成果,我希望研讨过程中注意把握三个问题:第一,希望研讨要遵循现行的法律框架体系,因为这个研讨最终不仅对检察职权的行使,而且对检察机关本身的建设,都有可能带来实际的影响。如果脱离了这个大的框架,研讨可能很难形成实际的可操作性的结果。第二,希望我们的研讨活动能够更加关注和结合当前各地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现在全国也有各种不同的实践方式,并处在不同的进度,我们的研讨希望能够有大量鲜活的、来自一线的经验。第三,希望研讨要注意契合当前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划,以及高检院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些具体部署和要求。关于职权配置本身就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这次研讨是检察机关和学界的共同研讨,希望最终的研讨成果具有可操作性,这样的研讨结果更能对实践有指导意义。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三点,希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进一步促进四个直辖市之间在检察理论研究、在检察工作配合上,加强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和共同合作。这次是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发起,其他分院也都很支持。实际工作中,四个直辖市市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工作来往也是很多很密切的。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中,市院作为龙头,分院作为骨干,基层院作为主体,有一个明确定位。分院骨干作用的发挥,应当体现在通过高水平的执法,主要的大案、要案的办理,来提升在全市检察机关的影响力。要做到这一点,很重要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优良队伍,要培养这支队伍,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我觉得,此次研讨会有利于促进各分院之间的交流学习,对于提高各自的队伍素质能力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不仅支持分院举办这种活动,而且也会尽我们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四个市院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慕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最后,预祝此次研讨会圆满成功。祝大家身体健康,精神愉快。谢谢大家。 田玉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谢谢慕平检察长。同志们,从与会嘉宾的致辞和讲话中,我们能感受到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对此次论坛寄予了殷切希望,并提出了新的课题。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将围绕“检察机关诉讼职权与监督职权的优化配置”,分专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为更好地把握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支持和借鉴。开幕式各项议程到此结束。现在散会,谢谢大家。 正义网:今天的论坛活动结束,明天上午8时30分将继续进行,敬请广大网友关注。本次图文直播由正义网高鑫、于潇负责,由包翠敏担任文字速录,王宪江负责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