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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微博崛起系列访谈之五:吴丹红谈微博言论的尺度
直播时间:2011-12-26 14:00:00
  2011年是微博快速崛起的一年,微博维权轰轰烈烈、微博信息公开备受关注、微博反腐令人期待……但是,微博在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岁末年终,正义网特别策划了“2011年终策划微博崛起系列访谈”,选取微博版权、微博反腐、微博信息公开、微博言论尺度、微博维权等话题,邀请公众人物、专家、学者、司法人员等,做客正义网,就这些话题背后的法治问题进行探讨。
  12月26日14点,知名微博网友、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将做客正义网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分享他对微博言论尺度的见解,敬请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做客正义网。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

访谈现场。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

吴丹红寄语正义网。

正义网知名微博网友、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吴丹红已来到正义网直播间,他将与广大网友分享他对微博言论尺度的见解,本场访谈马上开始。

主持人首先,欢迎吴老师做客正义网。现在我们直奔主题。您平时在生活当中是微博控吗?介绍一下使用微博的过程吧?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你看到我现在都在发微博,就说明我是一个微博控了。我是在去年2010年4月5号开微博的,目前“落户”新浪微博。我每天一天有时间都会上微博。

主持人您一天大概更新多少条?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主要是看时间,因为它会把一些碎的时间利用上来,比如说坐车,因为北京交通比较挤,而且我一般是坐公交和地铁,这样也不会因为开车发微博分心,所以把零碎的时间用上来发微博了。有闲暇和周末的时间就多发一点。

主持人在您看来微博上的140字会有哪些特点?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觉得微博跟传统的舆论平台比,一是即时性,一写就出来,不像传统媒体一般是先审核再发布,它往往是事后审核,所以是很快的时间,就几秒钟就可以出来,而且从理论上来讲,一发微博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传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它的即时性是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传统媒体至少要隔好几个小时,或者要编辑和审核的过程。微博基本上是即时的。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二是自由性。它非常自由,每个人都有个性化的表述,或者你的言论表达可以由自己决定,应该微博是自由和即兴的。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三是裂变性。每一个传播源它都是网络中的一个结点,然后通过互相关注后,你的粉丝又有很多的粉丝,这样就成为了一种裂变传播和几何式的传播,就像裂变一样。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四是碎片性。因为它字数有限,只有140字,所以它呈现出碎片化。有很多信息,就是有很多碎片信息在网络上漂,但是大量的信息都是不完整的。但是这种信息的碎片化有优点也有缺点,它可以让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了解信息,因为它短、碎片,很短的时间了解到一个信息,就像快餐一样。但是它同时又是不完整的,经常会引起奇异,或者让人感觉到断章取义等等情况。主要是这几个特点吧。

主持人我注意到您刚才提到了一个特点里,微博非常快,往往是先发布再审核。您是主攻法律,是否会遇到一些侵权方面的问题?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会。因为网络这方面的侵权实际上跟传统媒体的侵权是一样的,只不过借用了网络的这种媒介。像传统的侵权里,当然人生伤害在网络上是不会有的。语言方面的,像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甚至是著作权这些都是有的。名誉权,比如说你利用网络的语言造谣、毁谤、丑化一个人、攻击一个人,去损坏他的名誉,这样就会造成名誉权。像肖像权,如果你把一个人的图片丑化他,或者拿来作为商业的目的,这些都是侵犯肖像权。再比如说著作权,我写一个原创的微博,如果别人把我的微博抄过去,不注明是从哪儿来的,当做是他的原创,在一些名人之间,就会传播很快。

主持人您有遇到过被人抄袭吗?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也有,有的人是算了,有的也比较较真。有一位经济观察报的记者,他说他的微博被某厂商官方微博转载了,没有写出处,他要求追究责任,找律师起诉他,后来在微博上调解掉了。

主持人在您看来,微博的用户数这么多,而且每天的量这么大,也有很多侵权的行为发生,有没有一种标准去衡量侵权产生的效果?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侵权主要是针对他的影响和范围来说。因为传统的侵权的标准,其实在网络上同样也是可以来衡量的。比如说你微博的转发次数和看的次数、评论的次数、浏览的次数,这一点在服务器上都有记载,就是说你的微博多少人看,转发了多少,这就是他的影响力,尤其是侵权的微博,就是你转发越多,评论的越多,负面影响就越大。

主持人如果遇到负面的影响,或者已经造成伤害的,目前现行法律会得到救济吗?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有是有,但是不是特别完善。像民法通则第101条里有规定,对于公民和法人名誉侵权的名誉损害,关于最高法院对于名誉损害侵权的赔偿,以及对其他法律,像侵权法、互联网管理条例里都有涉及到这些方面,应该说这些法律和法规都制定在微博制定之前,没有想到微博的发展会这么快,而且由于不像传统网站那样要先审核,它的传播有时候是不可挽回的,这是在以前制定的法律里是没有考虑到的。救济方面,比如刑法规定,像造谣、毁谤,有的通过刑事自诉的案件告他人毁谤。目前这样的案例其实也有。在深圳的翁涛起诉郭美美,就是告她名誉侵权,提起毁谤自诉。像这样的案件,刑法是1997年制定的,在保护方面可能相对滞后一点。微博侵权上,很多证据都是网络证据,能够作为电子证据来使用?然后你取证的方式是否要采取公正的方式?这些都是在实践过程当中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谈到取证的问题,对于微博取证,包括以后会推行实名制,微博取证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应该说微博上所有的信息和网上发布的信息,不管是被删掉的也好,在服务器上都肯定是留有痕迹和证据的,可以通过调取服务器上的证据获得。因为有很多的法院对于审理微博的侵权案件时,一是微博上的信息可能说删就删了, 不像传统媒体,这个报纸和杂志出版了就固定在那里,那微博上可能就没有了,所以他会要求你做一个网络公证。但是你自己做完以后也不可能,它已经被删掉了,只能够在服务器里调取,那么就看法院是否调取这些证据。这些就得相关的服务网络运营商去配合,他会在后台提供一个实名的信息,看这个人到底是谁,可以对号入座。比如说我告“意天”侵权的那个案子,他的网名是“意天”,我在前台看他不到他叫什么,在后台就可以有具体的被告联系方式,这样可以在立案的时候可以寄诉讼状,否则找不到这个人就很麻烦。所以,这跟传统的侵权不太一样的地方。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对平台商,尤其是像新浪、腾讯这样提供服务商提供相关电子证据的服务,其实对于大部分的微博网民来说对这些东西并不特别了解。现在这种平台商的审核机制比以前严格,经常会做出删帖、禁言等处理,您的微博就曾被禁言过。这里对于网络服务提供来说,他们的行为又改如何规范?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这个问题其实本身是一个不太好讨论的问题。因为现在的管理分两块:一块是行政上的管理。这些网络运营商也不是他自己所能够决定的,但必须有一些,比如说上面的网管和网监、宣传部门发一些行政指令,涉及到一些敏感的话题,可能会过滤掉一些信息,这不是由他们决定的。还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管理这部分网络的时候,他可能遇到这些信息是危害的,包括危害到他自己的商业利益,他可能会做一些处理,这些是他自己可以处理掉的。这两点往往是夹杂在一块,所以这一块很难谈到底涉及到什么问题。因为网络监管肯定都存在。

主持人比如说您的微博有被删除或禁言过,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有义务去告知消费者为什么做?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比较尖锐提出过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当时的很多争论,只是争论说微博管理员在进行行为的时候,比如说把我的帖子删掉是否合理,因为我这里面没有涉及到任何话题,只不过他看到不舒服。到底是否是按照新浪的规定处理?还是他个人的喜好?这是我要考虑到的。或者说这几条微博或者任何微博都可以公开,这不涉及到有害信息,他为什么要删掉,执法的标准是什么?因为我们在入任何微博的时候都要签一个协议,注册的时候有一个默认协议,协议里有规定,哪些是不可以的,比如说恐怖信息、犯罪信息、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网络安全的等等这些信息是不可以发布的,如果涉及到这些他是可以去管理的。但是问题是如果这些信息不涉及到这些问题,只是针对管理员个人的,比如说管理员把我这个帖子删掉,我个人对这个管理员作出的批评,你把我批评你的帖子认为这是有害信息,我认为这是他个人的喜好,这个标准实际上是新浪的标准。

主持人我注意到您在微博上组织了一个辟谣联盟,能否给我们讲一下辟谣联盟工作机制和取得了哪些发展?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辟谣联盟是我们当时几个对辟谣比较有兴趣的网友自发组成的。应该说在成立辟谣联盟之前,辟谣联盟是今年5月18号成立的。成立之前我们网友在各自的领域都有辟谣的兴趣。因为当时谣言已经越来越多了。应该说几乎从去年年底开始,尤其像李启铭的案子,后来是药家鑫的案件,谣言其实是很多了,再有一些账号经常在微博上发谣言。辟谣联盟在各自领域都有一定专业水平,像“点子正 ”是一个辟谣控,还有“蔡小心”是军事方面的研究者,像“窦含章”是传媒方面的,还有像“公众人物言行观察”是历史方面的,我的网名是“吴法天”,我是对法律方面有兴趣,我们这些人在各自方面的兴趣都参与过一些辟谣,我们想是否把这些网友组织起来成立一个辟谣联盟。因为一把筷子的力量要比一根筷子的力量强,纯粹是自发的,这些人是不拿任何报酬,没有一分钱的工资。

主持人目前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应该说当时的影响力超出了我们成立时的想象。因为成立的时候,我们只是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做辟谣。因为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对真相的渴望,都希望去获得真相。我们在成立的时候,当时定下的宗旨是,不管我们有什么立场,我们只注重事实真相,只重视真相,以事实说话,也欢迎用其他人用证据反驳我们。但是在成立几个月时间里,我们的辟谣还是非常有成效的,辟谣大概150条谣言,确切有证据证明的,在微博上公布的有150条。我们粉丝也达到了7万多,比如说像CCTV、人民日报等等很多网站,包括中文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电视台等等都做辟谣联盟做了专题的报道,影响力很大,而且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大的讨论。当然也有支持和反对的,我们所看到的反对的很多都是在进行人身攻击,没有说真正用证据反驳我们的,这样的情况很少,几乎都是反对我们的声音,这也说明我们确实触到了一些造谣者的痛处。

主持人您刚才说这些辟谣联盟的成员都是真相控,或者是辟谣控,微博上的信息是非常多,又是如何甄别并且挑选出谣言?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们每个人在浏览微博的时候,都会发现有一些疑似谣言,我们就会把这些疑似谣言挑出来,我们成立了三个QQ群,每个群都有差不多200人,这是我们辟谣联盟的成员,都是自发加入的。我们对群里的疑似谣言进行讨论,各方面搜集证据汇总,看看这是否是谣言,如果是谣言,当然是有各方面的信息渠道信息,不止是官方的信息,我们就把它做成图,谣言是什么,我们辟谣的证据是什么,做成一个图提交给我们审核委员会,我们审核委员会是由8个核心成员组成的。这8个人,我们的投票是采取一票否决、多数同意,如果超过4个人以上的同意,我才可以发,如果有一个人反对的,如果只要有一个人反对就不发,为了保证尽可能的谨慎,就是百分之百的准确性,去求证的过程就是交流怀疑,因为每个人在不同的领域,一定要拿到比较很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证据是正确的我们才发。

主持人您认为微博上的言论容易受哪些方面的干扰?您自己也提出过“毛豆”,能否给我们解释一下,现在微博上的言论受哪些方面的因素影响比较多,对于现在一些比较“水”的现象怎么看?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应该说网络上很多的ID都是匿名的,没有办法分辨电脑屏幕后面是谁在控制这个账号,确实有水军跟我聊过,他们是用服务器注册的账号,他们可能注册账号的甚至是几百万个拿到淘宝上来卖,一个粉丝是多少钱,甚至有包年服务,几百万粉丝去卖的都有,可以给你买评论,通过你给他钱,他可以评论、转发,以制造话题、炒作,这些公司都有微博营销的服务。这时候你就不能分辨哪些是真正的网民在参与这个讨论,哪些是水军参与在那里,当然这些人全是匿名的,没有办法分辨。在微博上经常会遇到意见不同的时候,贴标签互相骂,这方骂对方是五毛,另外一方骂这边是“每分”。并不是说有人在真正的领五毛钱或者是领五分的钱,但是因为意见不同意,就互相贴标签,我被贴标签贴得很多,我曾经被人贴过是“逗士”,实际上他是打着民主的旗号不能容纳别人的意见。还有一个说我是“五毛”,其实都是被“逗士”、被“五毛”,最后我就自封“毛豆”。我认同的观念是,我们认同以事实说话、证据说话,以客观理性说话。所以是被贴标签。

主持人在您看来他们贴标签的这种行为,甚至有的上升对您的谩骂和人身攻击,这样对您有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其实我的心态还比较好,在微博上我不会因为别人给我贴标签,我也给别人去贴什么标签,我从来在微博上没有用过“带路党”、“汉奸”,“美分”是开玩笑说过,但是没有具体指哪个人和攻击哪个人,我是讨厌贴标签去说人的。所以这个词本身是用来反讽的或者用来冲淡这两个标签不好影响的。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您有一段时间作为微博名人,你在微博上的一些言论引起争议,甚至是被一些人“约架”。在您看来,“约架”这种行为,对微博言论会起到怎样的影响?针对一些微博用户被侵害的行为,作为证据学方面的专家,您有何建议?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在新浪上一篇文章点击量接近2万,《微博约架?传言背后的真实》,我对这个事情做了澄清,大概的事情我跟某个人有意见之争,他的反映特别的强烈,说要到学校里找我麻烦,而且去我课堂上,而且天天找我,说拿到我的课表要天天找我、纠缠我,我不想因为我个人之争影响到学校,我说最好通过法律条件解决,他也同意。结果在我说出上法庭之后,他又反悔了,说要跟我直接见面说清楚。我说可以直接见面,约个时间见。他说就现在,我说那就半个小时之后在什么什么地方见,就跟他约了这个时间,我说你要不过来的话,那你就不是男人,可能就说了这样一句话,但是没有任何的说要“约架”的词在里面。结果我去了以后发现情况跟我想象的不一样,我去了这个地方,然后对方站在很远的地方,中间有一辆警车隔在警车,他不敢过来,我也不会过去,因为他来了一帮人,拿着武器。

主持人武器指的是器械吗?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是一个木刀或是木剑,我看着是一个很长的棍子。他也没有过来,我就在约定的地方等他,他看到警车也没敢过来,就这样散掉了。我的原意“约见”是要谈一谈,他结果是带着一帮人拿着武器过来打架,所以被人说是“约架”,其实根本不是这样。我是很反对用暴力的手段来解决观点的分歧。就是你观点不同可以讨论,尤其是所谓打着民主自由旗号的人,民主和自由最起码的是要容纳不同的见解,你要允许有别人的意见跟你不一样,但是不能因为别人跟你的意见不一样就要打要杀,甚至要对我的人身毁灭,甚至有的人真的找上门来要把我的手砍掉的都,最后被警察抓了。

主持人这些情况是因为什么情况带给您的?是辟谣吗?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辟谣是一个方面,因为辟谣也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有的人是通过谣言来达到他的某种目的,我把谣言击破了,也等于是把他的路给挡住了。所以,这时候他会恼羞成怒,会针对于我辟谣联盟。辟谣联盟每个成员都遭受到了人身攻击,其他方面的也有。确实我会搞证据,我会把一些事情用证据说话。不管怎么样的阻碍,这些我都不管,我只希望在一些地方能够说出真话,仅此而已。

主持人能够讲讲质疑微博网友“赵丽华”的事情吗?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这件事情很简单,因为在信箱里收到一些信件,反应香河圈地问题,我首先要看到有没有事实存在。当时中央电视台也报道了,而且这里面也存在着其他的责任人员都受到了追究,唯有当时的香河主要领导没有得到处理,事件发生后就去其他地方当官了。这种情况我就很怀疑,开始在网上一点点披露所谓的圈地事件,确实有将近1万亩的土地被当地政府以很便宜的价格买过去,然后又转手高价卖给开发商。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当时一些小的责任人也得到了追究,但在我看来,主要责任人并没有被追究到。因为公开报道中,很多项目都是这位领导参与谈的,很多决策都是他做出来的。后来又经多方证实,这位领导是赵丽华的丈夫。我可以提出我的质疑。我说你既然反对圈地,那为什么没有对你身边的人都没有进行察觉。发出信息以后,百度百科中她配偶信息在网上就被删掉了。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赵丽华与这位领导的关系,在之前的新闻报道里有提到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她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而且在我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我提出香河圈地案件的一些开发商与其配偶有密切的接触,而且这个房地产的老总又是赵丽华组织的梨花节上的嘉宾,为什么在香河圈地上出现房地产商老总的名字?而且不止一个,这中间有没有利益诉求?赵丽华在微博上说她自己很清贫,但是被网友挖掘出来很多,像她的帽子、围巾等都是奢侈品牌,这跟她自己在网上描述自己是清贫诗人完全是不相符的。她这些钱从哪里来?网友发出质疑。所以后来腾讯做了一个专题,“像质疑郭美美一样质疑赵丽华”。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其实赵丽华在微博上有百万粉丝,在质疑过程当中有没有受到一些具体方面的阻力?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有。因为赵丽华在新浪微博上有50多万粉丝,现在有60多万粉丝。当时在腾讯微博上有200万粉丝,有很多支持她的粉丝,很多人跟她很熟,很多人是在维护她利益的。我提出的很多证据确实是有的,包括她写的很多诗,当然很多网友通过各种方式来嘲讽她的诗,就是她的诗为什么会进入到高中语言的书里面,很多人认为这是很不像一位诗人写的作品。比如说像“雪已经下的很厚,还一直在下”,还有“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天底下做的最好吃”的等,这是多很多人质疑的方面。还有她作为一位清贫诗人,出国旅游,奢侈品牌都是从哪里来的?还有梨花节、她女儿高考的等等问题。这些质疑都是有根据的。但是,她的很多支持者,比如说像“意天”,意天说作为她的闺蜜,说要跟我“约架”,当时说要组织一百人的讨伐团到政法大学来拉横幅、打架、砸我的饭碗,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而且把我的照片丑化,而且进行人身攻击,最后引起她自己的粉丝都反感。但是她没有正面回应我的质疑,反而是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攻击方式,侮辱、谩骂、毁谤,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回应我。后来,10月15号,她受到质疑很多了,不仅是我质疑她,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她,最后她的微博就停止更新了。

主持人:在这次事件以后,您认为微博上网友在使用微博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的确微博提供了一个自由言论的空间,从相对的角度来讲,言论的空间是被微博提升了,我们现在可以比较自由发表一些个人得见解在微博上。但是我始终认为,自由应该是跟责任在一起的。就是说你有多大的自由就应该有多大的责任,世界上不存在没有任何的限制和纯粹的自由。而且你的自由是不应该以侵害他人的自由为代价的。就是说你要行使自己自由的情况下要不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自由肯定是有边界的,这是第一点。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第二点,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微博名人,尤其是拥有百万粉丝的名人。因为你的影响力可能相当于一个报纸,可能相当于一个电台,如果没有几个人关注的无所谓,如果你有那么多人关注,你发的任何一条观点、言论都会在很短时间里在网上传播开来,这时候你就要考虑你个人。因为传统媒体是有比较严格的审核机制,报纸上发表信息和新闻,如果发一条假新闻和社论,都是要经过很严格的审核,比如说编辑商量,一旦发出了错误的言论,报纸编辑都要受到严重的责任。经常有的很多名人是没有时间,因为自己的知识面没有那么广,或者自己欠考虑,或者想吸引眼球就不经思索和不加求证的传播一个谣言,那么这个谣言的影响力就会非常大,他就没有想到给这个群体、社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我想每个人都应该考虑,尤其是微博名人要考虑你的言论是否负责任,自己能否对这个言论负责任。尤其是在现在法律的规制还不是特别完善的时候。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第三点,我认为更多的在网上主张或者推崇一种理性探讨、和平对话的氛围。意见不同其实是很正常,但是我们讨论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规则和前提,就是说能够以事实、证据来说话,不要传谣、造谣,不要搞人身攻击,不要动不动就扣帽子。我觉得应该要更多的通过讨论可以使双方对自己的认识或者对对方的认识有更多的了解,对自己的认识有更多的提升,而不是纯粹的口水战。

主持人最近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在微博实名制、防范微博水军等方面,你又如何解读?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对微博实名制是支持的,利大于弊。尤其是刚才说的“水军”公司,他用服务器注册大量的“马甲”、“僵尸粉”,实名制以后会进行大量的打击,当然这是需要身份证注册,有人说我可以搜集身份证,但是不能你搜集几万个身份证,这样造价的空间会大大压缩,造价的成本大大提升,而且直接会追到具体的人和责任人员,这样对发表负责任的言论确实有好处。同时,可能在信息管理这块,这些信息一旦被网站验证、掌握之后,怎么样对信息保密,防止泄露个人隐私,这可能是要考虑的方面,这一点可能在其他的国家也有类似的案例。像韩国搞实名制,他也曾经发生过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在信息保护方面要更多的加强,但是实名方面其实我是没有太多的争议,我也没有反对意见,我支持实名。包括facebook也是实名,我听一个信息说在美国一个传媒人,叫做“安替”在facebook因为他不是实名,可能没有提供真实信息,他的用户就被删掉了。人家facebook是实名的,你没有实名的信息提供,他也会删你的账号。像韩国的网络也是实名制,这种情况下不能说实名会影响你的言论自由,其实我们可以看,在微博上活跃的这些名人和公司、意见领袖全部都是实名的,就你能够想出来的人全是实名,这就证明了一点,你要匿名的话很少有人真正关注你的言论,因为本身你都不能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别人怎么关注你呢?实名也会对造谣、人身攻击有一定的限制和遏制。因为不能完全防止,但是会对他们有一个责任追究方面的处罚。现在微博这么多实名制的人在那里造谣、传谣、人身攻击,应没有见谁抓过,我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如果这个人提供一个实名信息,只要他没有违反互联网管理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你跟服务商签的协议,那就不应该用这个。因为你本身跟他签协议是一个合同,只要他不违反你的协议,他有没有违约。那么你把他删掉和封掉,如果是不符合互联网管理的规定,本身你的格式条款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话,实际上是网站违约。

主持人我注意到国外,一位facebook用户,他认为facebook涉及到了他的隐私,然后他就向facebook申请,你把我所有的信息资料还给我,最后他拿到了大概三张光盘,他操作的所有痕迹都在这里面。如果我们微博用户,尤其是实名制用户,网络运营商是否能给我们提供类似的证据服务呢?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目前来看比较难。当然在涉及诉讼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因为你是自身的客观原因不可能去搜集,要求法院调查取证,要求公司提供证据,这是可以的。但你纯粹的说,我要我的个人信息,那网站很多时候都不会给你,可能出于管理上和成本上的考虑,至少目前情况下没有要求过,或者给你这种意向,这可能是以后要考虑的问题。

主持人最后,能否分享一下你对微博未来发展的看法?作为资深的正义网法律微博博友,一些专业微博(法律微博、政法微博、体育微博等)又应如何发展?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专业类的微博最大的问题是人少,微博需要有一个很多的互动来展开的,就是说需要很多人在里面互相关注、互相分享观点。但是因为它专业化会设置一个门槛,比如说好多律师、法官、检察官这些人在这里面讨论,别人插不了话,专业性太强,这样人就很少,人气就会说,时间久了就会影响活跃度,这是它的最大问题。

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我建议专业性微博最好通过第三方接口,与新浪和腾讯这样的门户对接,这样的话你通过你这里面的小圈子又把它联系到了另外一个大圈子,这样就会有它的活跃度,否则自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

主持人谢谢吴老师做客正义网,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

正义网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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