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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年检察官王华:做青少年的“知心人”
直播时间:2012-11-9 14:00:0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启动“最美青年检察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发现最美青春,展示检察风采,凝聚奋斗力量,推动工作发展”为主题,通过深入发掘、宣传体现检察职业精神和时代良好风尚的优秀青年检察官。
  11月9日14点,来自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最美青年检察官”代表王华将做客正义网访谈室,讲述该团队17年来用心守护青少年的故事。欢迎网友收看。

王华检察官与主持人合影

王华:无私守护青少年才能“最美”。

王华检察官讲述“知心姐姐”如何引导“迷失”青少年。

王华:家长们应像朋友一样与孩子们沟通。

王华详细介绍该院未成年人工作机制

王华:正义是法的追求和归宿。

正义网11月9日14点,来自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最美青年检察官”代表王华做客正义网访谈室,讲述该团队17年来用心守护青少年的故事。王华检察官已经来到正义网访谈室,访谈即将开始。

主持人各位正义网的网友大家好,本期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最美青年检察官”代表王华。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自己吧!

王华各位网友,大家好!我叫王华,是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知心姐姐”热线的普通一员。

王华我院“知心姐姐”热线团队是1995年成立,是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维权团队。目前团队设有“知心姐姐”热线电话,“知心姐姐”志愿者服务队,“知心姐姐”工作室和扬中检察“知心姐姐”新浪微博。我们“知心姐姐”团队从1995年成立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五任。第一任目前已经光荣退休。团队现有成员12人,平均年龄29岁。

主持人首先祝贺您的团队被推选为“最美青年检察官”。

王华谢谢!

主持人被推选为“最美青年检察官”,每位检察官对“最美”应该都有自己的体会。您怎么理解“最美”这两个字?

王华很荣幸我院“知心姐姐”热线团队被推选为“最美青年检察官”集体,这是高检院对我们的厚爱。我们“知心姐姐”团队对“最美”的理解是这样的。

王华一是年轻且有活力。“知心姐姐”是一个年轻团队,富有朝气,我们用青春热情来付出对青少年真诚的帮助。二是充满爱心。我们立足为青少年服务,紧扣青少年的一些维权服务来开展活动。而且我们是用“知心姐姐”的真心、爱心来进行帮教。所以说她是一支爱心的团队。三是富于创新。我们“知心姐姐”团队从第一任到第五任经过17年,每一任“知心姐姐”在传承的同时又在创新,努力对青少年倾注更多的爱。

王华比如说,第一任“知心姐姐”就以法治课堂、宣讲来对青少年普法;第二任“知心姐姐”通过开设家庭教育课堂,拓宽了家庭教育;第三任“知心姐姐”则对电话内容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反馈青少年的一些心理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第四任“知心姐姐”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多发的状况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净化网络环境的建议;第五任“知心姐姐”团队则在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做出努力,不断创品牌、树特色。

王华目前,我们“知心姐姐”团队有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室,通过开展各项维权帮教活动来为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所以,我认为“知心姐姐”用无私奉献和精心的付出,诠释着最美的内涵。

主持人您对最美的理解还是挺深刻的,可能是一步一步以来才成就了今天,挺不容易的。作为青年检察官,您们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榜样。您是什么时候介入到“知心姐姐”团队中的?有没有一些机缘巧合让您在这个团队里工作?请您给我们分享一下。

王华十几年来我一直在检察院工作。当时,我还不是检察官,但我感受到了前几届“知心姐姐”榜样的力量,他们的事迹时刻感染着我,激励着我,就想成为一名检察官。于是,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最终也成为了一名真正和合格的检察官。

王华“知心姐姐”这个团队很具有感染力,经过我们不断创新,2009年我们成立了“知心姐姐”志愿者服务队,我也很荣幸成为了其中一员。通过团队积极开展各项维权帮教、咨询救助、犯罪预防等活动,使我不仅对青少年的思想状况有所了解,对自己的工作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主持人这也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

王华对。

主持人我们知道从1995年开始,贵院的“知心姐姐”热线就开通了,到现在为止在扬中市影响力非常大。据最新数据显示,“知心姐姐”们共为4000多名青少年,数百位家长提供帮助。平时你在接听这个热线过程当中一般会集中在哪些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咨询?

王华“知心姐姐”是一个团队,工作时各人各有分工。热线电话一般是设在公诉科,有专人进行接听。通过电话我们也进行了汇总分析。电话内容大概分几种:一是心理咨询。二是法律咨询。三是维权救助。也有其他方面的,比如说家庭方面的,这还是属于心理分析的,我们尽可能一一地满足他们合理诉求,尽可能为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在此过程当中有没有印象深刻的案例让你觉得记忆犹新?

王华我们接了这么多电话,其实很多的“知心姐姐”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现在就讲一个案例跟大家进行分享:当时,有一位“知心姐姐”已经下班回家后,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是一位男孩子,说他的朋友想跟人家去聚众斗殴,想请他一起去帮忙。这位青年出于朋友义气想去跟他们斗殴。但他在出门之前想到了“知心姐姐”,就打电话咨询。这位“知心姐姐”非常热情,立即劝阻了他,并陪他一起赶到了事发现场,制止了这场聚众斗殴事情的发生。后来这位孩子也非常感谢这位“知心姐姐”。总之,我们“知心姐姐”是用真诚、热情去打动和感染这些孩子们。

主持人平时他们打电话进来会问一些什么?

王华像这个电话的话,他问“‘知心姐姐’,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朋友想邀请我跟他们一起打架,我这个行为合适吗?”一般都是这样地问。

主持人你们一般会跟他们怎么说?

王华我们会告诉他们,什么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出于真诚友谊。像这种为了哥们义气,不算是真正的友谊。所以说我们还是要理性,青少年要学会知法、守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认清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主持人这样的劝导会对他们的影响非常大。

王华对。要从法律的角度和行为的正确性方面进行引导。

主持人我们还知道“知心姐姐”热线团队获得了很多荣誉,您也是“知心姐姐”的一员,在您印象中这五任“知心姐姐”有没有什么共性?

王华“知心姐姐”的任职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是由具有法律职称的女检察官担任。首先政治素质要过硬;其次是对检察业务比较熟悉;三是工作责任心一定要强;四是社会经验丰富,能及时处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说孩子们的心理疏导和矛盾调解;五是一定要用热情和真心热衷于青少年的维权工作。

王华具备这几个条件,“知心姐姐”才能够真正把这件事情做好。所以每任“知心姐姐”都是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精心挑选的,她们都非常认真,对“知心姐姐”这项工作非常执着,应该说付出了很多心血。有的“知心姐姐”,像我们第一任的“知心姐姐”当时身体很不好,但是为了工作,她一直工作在最前沿。还有几位“知心姐姐”为了工作推迟结婚年龄。所以,她们为这项工作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她们都是心甘情愿的。

主持人对一件事情坚持17年非常不容易。我想问的是,坚持了17年中有哪些信念?在你们的团队当中有没有一些信念和凝聚力让你们坚持到现在?

王华首先这是我们的一份职责。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我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群众,为广大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我们成立“知心姐姐”当时的目的和背景,就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留守儿童和外地务工人员子女较多,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率较高。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之后,为了进行一些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为青少年快捷的服务,我们就成立了“知心姐姐”热线,相应制订了一系列的措施。这是一种传承,也是一种品质,所有的“知心姐姐”对工作都是非常的尽职尽责。

主持人在大多数人的眼中,“知心姐姐”这样的称呼,多是用来指心理学专家的。我们院里的“知心姐姐”这一称呼是怎么来的?平时主要是从哪些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提供的帮扶和手段主要有哪些?

王华我们当时为什么叫“知心姐姐”呢?之前很多人建议,比如说叫“知音热线”,“青少年维权热线”这些都有,但是通过我们对青少年进行帮扶之后,有的青少年就叫我们“知心姐姐”,这是发自他们内心的,这也是最适合我们的,所以就取名为了“知心姐姐”。

王华关于主要的帮扶手段是这样的,一是通过电话热线,从电话里能够给他们心理疏导的就进行心理疏导。二是如果确实别人对他们有侵害行为的,我们会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我们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的,我们作出一些心理辅导进行引导。

王华最后我们还开展一些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宣传普法、犯罪预防。到学校、社区、乡镇进行法治宣传和结队帮扶,让那些孩子和学生在爱的阳光下能够健康成长;进监管场所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帮教,释疑解惑,帮助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归社会;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造自己。

主持人我知道“知心姐姐”的平均年龄才29岁,从热线电话到志愿者服务队,甚至现在到了微博客,这其中的改进和完善,这些努力说明了什么,为了什么?我听你说过一句话,加入这个团队对你来说既是一种使命,还有非常强大的责任感。你怎么认为?

王华“知心姐姐”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领导非常重视,是我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维权品牌。我们凝聚集体智慧,创特色,树品牌,成立这个“知心姐姐”热线团队。目的就是用我们年轻人的活力,用年轻人的热情去把这项工作传承好,把这个品牌的力量发扬光大。

王华我们12位“知心姐姐”队员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都感觉到是一份神圣的使命和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为什么是责任呢?因为,我们不管是进社区和还是到别的地方进行宣传活动,看到孩子们的眼神,感受他们对我们的信任和尊敬。我们顿时就觉得身上的责任,油然而生出要对他们负责的想法。还有就是我们身上还肩负着法律者的角色,进行普法和法律帮助、犯罪预防,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主持人我还看到您的另一句话非常好:“知心姐姐”热线是在为迷途的孩子点亮指路明灯。我特别的认可这样的比喻,在这个过程当中孩子犯了错,父母肯定是第一个最纠心和最难过的。根据您的工作经验,在这里能否给做父母的一些在教育建议?

王华其实每位父母的心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知心姐姐”热线团队参加了很多活动,通过与很多未成年人进行了接触。经过总结后,发现这些孩子有几个共同特点:希望受关注、希望被认同、希望被鼓励。

王华家庭教育其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我也是一位家长,我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想跟家长共勉。一是要与孩子多进行沟通,关注他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跟孩子沟通的形式,可以以朋友的形式沟通,这样更好地了解孩子真实想法,有利于对他们进行及时的疏导。

王华二是要让孩子懂得感恩。感恩是一种生活的态度,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良知。要让孩子知道去感谢爱自己、帮助自己的人,这样他以后才会知道去帮助别人。三是对孩子一定要信任。你要相信你的孩子是最棒的,要经常用言语和行动对孩子表示认可,去引导他们,让他们能够树立自信和积极的做自己的事情。

王华所以说,作为一名“知心姐姐”,我也真诚希望我们的家庭和学校、社会共同携手关心、关注、关爱青少年,让他们在爱的阳光下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主持人这需要多方维护。

王华对,要从心灵和各方面进行引导。

主持人目前,无论是在学校还是社会,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都很淡薄,维权的知识也很缺乏,虽然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心姐姐”团队,通过帮扶青少年,其实也是对这种现象的缺失提前做工作。

王华是的。“知心姐姐”首先会对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规定进行了汇总,特别是印发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须知等各方面的宣传资料,通过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活动进行普法和宣传,让更多的孩子知法、守法、懂法。

主持人接下来跟我们谈谈您的生活,您平时的工作节奏应该比较快吧?

王华工作还是有计划地进行吧。

主持人往往在工作和生活两方面不好协调,平时您怎么平衡?

王华工作的时候我们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的投入。休息的时候尽可能让自己放松,做到劳逸结合,这样也有利于身心健康。比如说工作时,首先要加强自己的学习,平时多看一些书籍,在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通过请教有经验的同事及时解决,争取要达到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工作之余,尽可能通过各种活动放松自己,打打球,偶尔爬爬山,看一些休闲娱乐的书,看一些心灵的书,适当来调剂一下自己的生活。

主持人有没有在帮扶的过程当中遇到过一些比较难的问题?比如说有没有一些案例比较棘手,然后给您的生活带来影响?

王华案件一般都是在案件承办部门,我们相对来说做得更多的是宣传,大家还是比较认可和积极的。

主持人“知心姐姐”团队这次获得“最美”的荣誉,有没有给您带来一些压力?这些压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华“知心姐姐”热线团队很荣幸被推选为“最美青年检察官”集体,这是我们所有团队成员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发挥品牌优势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项荣誉既是对我院多年来重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一个褒奖,也是对我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青少年维权的一个充分肯定。“知心姐姐”热线团队将以此为契机,凝聚青年团队的活力,深化品牌创建,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

主持人再回到您的工作中,贵院有没有一些人才培养计划?或者说是贵院的一些环境能够促使青年检察官快速成长?

王华我院在检察人才培养这方面一直紧扣青年干警的特点,综合起来就是通过开展三大类活动搭建三大平台,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检察业务素质。

王华第一,开展三大类活动。一是积极排列岗位大练兵,每年制定一个详尽的岗位练兵活动,以青年干警为活动主体,开展以提高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出庭公诉能力等各方面为内容的培训和练兵。二是开展学历教育活动,鼓励年轻干警参加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鼓励干警平时多学习。三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集体活动,充分发挥“知心姐姐”的凝聚作用,开展丰富多彩适合青少年干警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促进扬中检察工作整体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

王华搭建三大平台就是,比如说对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研究生考试的青年干警加大奖励力度,保证他们的学习时间,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二是搭建一个工作的平台。为青年干警安排岗位练兵,实现多岗锻炼,进行岗位交流,让年轻的干警能够勇挑重担。大胆提拔一些年轻的干警进入中层职位,让他们施展能力,提供发展平台。去年,我们通过了公开竞聘,选拔了6名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副职。

王华三是搭建人才输入输出平台。今年,我院向全国选调5名公务员,充实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鼓励青年干警参加上级遴选或者到外单位挂职锻炼担任领导职务,形成人才合理的流动和良性的循环,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主持人明年初新刑诉法就要实施,新刑诉法当中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也做了一些调整。这方面的完善会给你们工作带来哪些益处?或者说“知心姐姐”团队在以后工作开展时将怎么落实和贯彻?

王华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做了一些特别规定,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护。颁布后,我们也通过了一些讨论、研讨各种形式来加强学习。

王华我院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知心姐姐”这项工作,我们也做了一些准备工作:第一,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作为组长的未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

王华第二,建立一套未检工作机制。与新刑诉法相配套,我们积极建立健全了一些未检工作制度,如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制度,从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申诉等环节对未检工作作出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制度,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后跟踪、回访、考察、帮教、家长联系和专题教育等工作;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机制,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纳入附条件不起诉,依法从轻处理。

王华关于这个机制我讲一个案例,我们刚办理了一起案件,一个孩子因为盗窃同学6300元涉案。他之前一直在学校表现非常好,老师和同学也是对他予以肯定的评价。所以鉴于他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我们就跟学校协调,由学校和班主任、办案人员组成一个帮教小组,对他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后来通过他的表现,最终对他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王华平时我们还讲究工作方法,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比如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坚持三访、三清、三项:就是必须要访他的家庭、学校和居住地,了解他们的情况;同时要查明是否是未成年人及其精神状况、人格、品行、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动机。

王华我们还坚持“四查对”。即认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年龄时,查对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出生年月日及作案时间有无矛盾;调查户籍机关,查对申报户口是否有出入;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查对是否有差错;走访同龄人,查对与口供是否一致。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两消除”。即调查取证前,先征求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一律不着检服、不用警车,一次取证到位,以消除社会影响,避免受害人心灵再次受到伤害;在谈话、调查取证时,做好安慰工作,帮助被害人鼓起勇气,以消除其心理阴影,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王华总之,我们对待这些未成年人要像父母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那样,让他们觉得我们是可信任的人,这样,我们“知心姐姐”这一青少年维权品牌就能发扬光大。

主持人我们再回到“知心姐姐”热线上来,我们可以看到,比如说你们向教育部门提供检察教育,其实就是对未成年人犯罪事前的预防。

王华对,这也是“知心姐姐”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提供咨询、帮助,开展预防。普法也是预防,提供建议也是预防。我们经常对咨询电话进行汇总和分析,了解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共性和特点,然后撰写分析材料提供给一些部门做决策和参考。

主持人我们知道“知心姐姐”的影响力可能并不仅仅局限于未成年人这一块,还对社会一些人士的关注和影响非常大。听说有一位先生看到你们的报道以后主动汇款给你们“知心姐姐”,这个故事能否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吗?

王华确实这件事情也让我们“知心姐姐”感动。这个事情是我们去年8、9月份时到乡镇进行“巾帼普法行动”,在镇里选了24名家庭贫困和心理需要疏导的孩子,对他们结队帮教。当时有一位孩子“小兰兰”,父母身体很不好,都动过手术,家里经济来源比较拮据。我们就把她作为一位贫困学生跟她沟通交流。

王华这孩子今年9岁了,但是她很乐观、坚强,交流也很愉快。活动结束后,《镇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一位热心的先生看到报道以后,觉得这位小兰兰非常的坚强、可爱,就汇来了一张300元的汇款单,请当时的一位“知心姐姐”转交给兰兰。我们非常感动,立即把钱转交给了兰兰,并送上了我们的慰问物品。

王华没多久,这位先生又寄来了一些书籍,后来陆陆续续又寄来一些善款。我们收到善款后都做了登记,然后及时全部转交给了小兰兰。兰兰一家非常感谢这位先生,专程请我们“知心姐姐”做中间人,联系拜访了这位先生,这位先生陪着小兰兰在茅山玩了一两天,他觉得能够为兰兰作出一点贡献是非常开心的。

王华所以,作为“知心姐姐”来讲的话,通过我们的活动,让更多的社会热心人士献出他们的爱心,帮助和关爱更多需要帮助的这些孩子。通过这件事情让我们“知心姐姐”感到非常的欣慰和感动,这也激发了我们工作的动力。

主持人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你们的影响力及给社会人士带来的感动。最后请您谈谈您对正义的理解。

王华正义是一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在学术上来讲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正义就是公平、公正,正义是法源之一,是法的追求和归宿。期盼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我个人认为法律的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成本最低的一个方面。作为一名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我们的美好愿望,更是我们义不容辞和应有的职责和担当。检察官的身份已经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将正义付诸于实践。具体来说就是要立足本职岗位,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今天我们的访谈就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观看,再见!

正义网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摄影闫昭、速录瞿丽飞、上传林平,感谢网友的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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