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首页 > 现场直播
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二)
直播时间:2012-12-6 14:00:00
  2012年12月6日,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在浙江嘉兴举行。来自浙江、上海、江苏三地的检察官们将围绕“刑诉法修改与公诉制度改革”这一主题在论坛上交流发言。当日14时,正义网将以图文直播的形式为各位网友带来此次论坛的实况。敬请期待!

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现场。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发言。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伟平进行交流发言。

论坛主持人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深明。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进行交流发言。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生林进行交流发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凌永兴进行交流发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焕强进行交流发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磊进行交流发言。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进行交流发言。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进行交流发言。

正义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您继续收看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的直播!

正义网今天下午,论坛将进入第二部分的交流。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下面我们继续开会。下午的议程共有两项。首先我们进行第一项议程,由与会检察长作交流发言。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首先有请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伟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尊敬的孙检察长,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很高兴来到嘉兴,参加环太湖检察论坛,和兄弟单位的领导共同交流。首先,我要对孙检的盛情邀请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无锡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情况和正在开展的一些创新工作,不足指出。请批评指正。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近年来,无锡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确保检察工作与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征程同步” 的目标,坚持把改革创新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理性、有序地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在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涉罪外来人员观护教育基地建设、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这些工作大家都已十分了解,我就不再赘述。这里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近来我们在民事检察监督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服务地方企业发展、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工作,请大家多宝贵意见。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是开展社会公共利益调查,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抓好调查线索收集和对象的确定工作,依托检察进社区、检察进园区、检察工作站等平台实现检力下沉,对人民群众最为关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有影响地区代表性行业的线索及时展开调查,在以询问、查询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积极主动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撰写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切实可靠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在调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采取检察建议、督促民事起诉和支持起诉和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多种形式,落实调查成果。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完善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机制。注重拓展案源线索,通过国土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民行联络员机制优势,借助派驻检察室力量,深入挖掘案源线索;突出办案重点,重点办理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导致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案件,拖欠数额特点巨大的案件,以及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国资确已流失的案件,实施专人跟进,在向涉案单位发出督促起诉书后,实行专人专办,对涉案单位是否按期采纳督促意见,对督促内容,要求的处理情况,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及裁判等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监督。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建立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加大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力度,对追讨拖欠职工工资等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和劳动、民政、消费者协会、残联、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绿色通道,提速办理相关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支持起诉内涵、外延,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且依法附合原告条件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大胆尝试支持他们提起民事诉讼。今年以来,先后对经营单位强迫消费、办卡后未全部消费但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支持消费者协会以及消费者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情况 无锡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设置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明确职权配置,构建指导、办案、教育、矫治、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批捕、起诉、监督、犯罪预防和维权“五位一体”工作模式。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机制。市院制定出台了相关《暂行规定》,明确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条件、参与刑事诉讼中可以行使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选任50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了对50名涉罪未成年人的讯问或庭审活动。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近5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未成年人重塑健康人格。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落实三项诉前轻缓制度。强化诉前法律援助机制,对因经济或其他原因未能聘请律师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未检部门帮助或向其有关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一段考察期限,对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附带的条件,期满后表现良好的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完善诉前调查评估机制,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家庭监护条件、帮教可能性等因素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定是否起诉或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是推进三项预防帮教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台了相关意见,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使用的对象、条件程序,建立青少年监狱基地,即学生权益维护中心暨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教育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着力保障在学生健康成长。关爱闲散青少年成长,广泛运用检察观护制度的优势,部署推进微博、微电影、微创业,微体验、微关怀等“五个微”的行为,进一步优化闲散青少年成长环境。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检察工作服务地方企业发展情况 无锡检察机关坚持把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地方企业发展作为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积极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和举措,不断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此项重点项目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载体,搭建平台,为服务企业提供有力保障。各基层院普遍建立服务上市公司工作站、非公经济维权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载体,为地方企业提供政策、法律、预防等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完善机制,拓展途径,努力实现全方位服务。在立足职能、服务地方企业发展过程中,坚持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放在重要位置,通过积极完善内外协调,检企沟通等系列机制,努力实现高效服务、深度服务。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大使提升服务时效。依托建立起来的载体平台工作机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协助企业做好犯罪风险防范等活动,积极为地方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无锡检察机关强化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加强预防调查,开展危险源点查控、行贿犯罪查询,着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危险源点查控机制,围绕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通过自查、互查、核查等方式,排查危险源点。依托规范岗位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网上监控、强化监督制约等举措,强化工作效果。截止目前,在全市开展查控工作的25个行业300余家单位中,共排查出职务犯罪危险源点6000余个,落实整改措施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600余项。此项工作获无锡政法创新工作一等奖和法治无锡实事工程一等奖,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第6期预防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便捷行贿犯罪查询。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同时,在派驻检察室分别设立工作受理点,形成以一个工作室,四个受理点为格局的服务模式,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查询,当天回复。突破传统的坐堂式查询工作模式,主动深入辖区单位走访调查,发放行贿查询选择资料,主动上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资料,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三是开展预防调查。坚持将预防调查作用服务民生和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交通、水利、拆迁、殡葬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召开座谈会、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蒋伟平(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学习贯彻好修改后刑诉法,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推进机制创新,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属要求,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以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加扎实有效,不断提升无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有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常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情况及相关工作。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正式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下常州市检察院的总体情况:常州市检察院下辖金坛、溧阳、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等7个基层院,还有1个派出检察院——天目湖地区检察院。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争创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大的发展进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总目标,以争先创优为抓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跨越。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天目湖地区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两级检察院还分别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江苏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推出的法治文化平台“纪萍工作室”、涉罪外来人员管护帮教基地、“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特色亮点工作,在全国、全省层面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力,市检察院四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以来,市检察院、新北区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最高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基层联系单位,曹建明检察长已连续4年来常州视察调研。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下面我将重点汇报下,常州院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有关情况:
修改后的刑诉法颁布后,我市检察机关将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引导干警增强“五个意识”,坚持“六个并重”,自觉适应刑诉法修改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以学习践行为引领,提升执法理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贯彻,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专门成立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和五个工作小组,确定工作小组的重点调研课题,加强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推进会”,结合传达贯彻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做好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准备工作。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抓好学习培训。下发了《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方案》,部署开展“修改后刑诉法学习月”活动。组织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市院中层干部赴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培训,以条线为单位开展分类培训,掌握修改后刑诉法的基本内容。积极参与省院新刑诉法积分练兵活动,定期督查通报,督促干警积极参练。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刑诉法正式实施后可能增加的任务、需要面对的问题、亟待完善的制度等方面,逐项分析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组织专人调查研究,编写《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检察实务前瞻》一书,形成了有较高指导价值的理论成果。我院还与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检察日报社共同举办了“刑事诉讼法实施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研讨会”,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模式,在全国范围引起较大反响。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增强适应能力。通过开展办案能手评选、精品案件评选、检察辅助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我们在办理自侦案件中不严谨、规范的情况下,培育岗位能手,促进队伍的能力提升。举办全市自侦干警能力集中培训班,促使自侦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提升侦查能力和水平。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以积极应对为手段,完善对接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按照“必要羁押”的理念,积极与侦查机关、监所部门沟通羁押必要性信息,由侦监部门根据证据情况及嫌疑人身体情况进行羁押必要性的评估。对确无羁押必要的,确保做到及时纠正。全市已对8犯罪嫌疑人人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7份,均被侦查机关采纳。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机制。针对修改后刑诉法使出庭公诉案件量大幅增加的问题,市院通过检法联席会议,形成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公诉案件的实施办法》,使得简易程序案件能够相对集中办理、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探索建立证据合法性监督机制。结合市院《关于在侦查监督环节建立违法调查机制的规定》,将非法证据排除向前延伸到侦查阶段,发现存在非法取证的,及时启动违法调查,纠正违法。今年以来共启动违法调查机制10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书7份,并从中发现渎职线索2件,移送反渎部门立案查处2件2人。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探索建立青年干警养成机制。市院出台了《对青年干警培养实行“检察教官”和“检察职业导师”制度暂行规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选聘了35名检察职业导师、各院确定了一些检察教官,对新进人员、优秀年轻干警等进行“一对一”的职业训练和重点培养,形成人才梯次和检察官培养长效机制。相关做法被省院徐安检察长和政治部朱斌主任批示肯定。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五是探索职务犯罪侦查新机制。主动实行侦查重心向初查前移,依据充分扎实的基础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尽量减少办案对口供的依赖,努力实现从“由供到证”到“由证促供”的转变。积极探索“科技强侦”,在一些案件侦查中,尝试运用监控、话单分析等侦查技术。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9件148人,不仅办案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社会效果较好,而且从省院通报情况看,查办的大案比例、要案数、科级干部数,均居于全省前列。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以规范实施为途径,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试点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未检专门机构建设,实现了机构设置全覆盖。市院设立了未检处,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符合未检工作特点和要求,集侦监、公诉、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及犯罪预防等“五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新模式。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确定了12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制度,推动侦查环节建立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和合适成年人参与、社会调查、刑事记录封存等机制。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试点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进一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象范围、考察期限、决定程序、救济途径等,衔接新法生效后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通过规范附条件不起诉的操作程序、丰富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和矫正内涵等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挽救。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试点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从程序性事项入手,针对性地制定了《财产刑执行工作检察监督细则》,从文书移交备案、追踪执行过程、不当行为的纠正、查办职务犯罪等方面细化和明确了具体操作方式,并率先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全面贯彻。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试点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监督工作。强化对刑罚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监督试点工作,如我们在最大的两个监狱设立了派驻检察室,把同步监督与庭审监督相结合。先后对多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庭审监督,提出的检察意见均被采纳。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五是试点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按照“以调为先”思想,依法运用“三调联动”、救助+调解、帮教+调解、量刑建议+调解等调解方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案、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探索刑事和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今年以来,进入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400余件,成功调解率在85%以上。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以贯彻落实为契机,抢抓发展机遇
一是注重外部协调。与市中级法院召开了检法联席会议,围绕新刑诉法实施后非法证据排除、简易程序出庭、庭前会议制度等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和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就规范相关工作机制达成共识。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正确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座谈会,就职务犯罪侦查阶段保障辩护权行使等研究相关意见。召开“检法”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充实办案力量。在科学预测修改后刑诉法增加工作量的基础上,侧重于内部挖潜,通过向全国公开遴选优秀检察官、对现有的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承担办案的辅助性工作、设立市院公诉局等措施,整合检察资源,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全市检察机关的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并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专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逐项落实好相关保障工作。市院已启动了电子政务管理系统和远程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落实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的改造,以符合办案需要。在市院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市政府已将“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议事内容。该项目包括便民服务(接访)中心、案件受理中心、刑事和解中心、律师阅卷复制材料用房、警务保障用房等硬件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的执法保障。

游巳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此次论坛对我们常州检察全面贯彻实践提供了借鉴,我们将研究成果融入到检察成果当中。欢迎大家到常州来!谢谢大家!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有请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生林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环太湖检察论坛。希望通过此次论坛,我们环太湖的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取长补短,促进各自的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并积极推动环太湖区域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在离新法正式实施只有20天,如何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是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加以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这里,我主要从“怎么改”、“怎么看”、“怎么办”三个方面,谈谈对刑诉法修改以及学习贯彻工作的一些思考。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深刻理解刑事诉讼法的演变进程和主要内容 刑事诉讼法修改是理性思辨的过程,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也需要进行理性思辨。30多年来,刑事诉讼法在我国从无到有,在速度粗疏到细密,所涉条文从最初的164条,增加到1996年修改后的225条,再到此次290条,前进每一步,都呼应了社会和时代的要求,解决了亟待解决的问题,1979年性素法,鉴定了我国基本的刑事诉讼默示、制度和程序,结束了新中国30多来刑事诉讼“无法可依”的局面,开始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法治化进程。1996年刑事诉讼法吸收借鉴了无罪推定原则,律师介入诉讼提前到侦查阶段,初步形成了中国式对抗制审判模式,增补了检察机关对形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原则,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更加注重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1996年的全面修订不同,此次修法是重点修订,围绕我国在国际上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国内司法实践突出存在的问题,在刑事诉讼制度、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补充和完善。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是把宪法、部分法律、司法解释的内容纳入刑诉讼。修改后刑诉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写进总则第2条,并在多项具体规定和制度完善中加以贯彻和体现,为宪法的宣示意义转化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支撑。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和地位作用,完善辩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权利救济机制等相关规定,实现了刑事法与律师法的有效对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编”中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第266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方针、原则,并确立全程强制性辩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律具化。修改后刑诉法还吸收了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两个证据规定的内容,明确了手机证据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和排除程序,对刑事证据配套制度作了重大完善。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把司法改革实践的成果固化和提升为法律,十年来,两轮司法改革为刑诉法的修改鉴定了基础。如依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办案机制,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从立法上明确了刑事和解的地位,这是第二论司法改革中的重要改革和成果之一,开创了法律框架下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机制。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又如2003点5月开始,检察机关开展了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监督行动,高检院制定了《关于在检查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后又会同公安部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实施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促进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第32条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建立。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把检察工作中的经验作法吸收上升为法律。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许多条文是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推进的工作,相关内容并不陌生,有大量实践经验可循、可借鉴,如高检院于2002年开展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试点,有效制止了职务犯罪侦查中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刑诉法修改决定吸收了这一成功做法,在第43条予以明确规定。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又如检察机关板办理自侦案件时,对贪污贿赂案件与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使用技术侦查手段,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二章第八节中专门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根据侦查需要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了严格规范。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在原有刑事诉讼程序制度上加以创新和发展。1996年刑诉法虽然确认了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原则,但这只是与宪法相关条款的对应性规定,在具体程序制度设置中并未得到充分体现。此次修改,细化、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完善了未成年人办案程序,附条件不起诉、证人出庭、简易程序的使用范围等内容。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如,为了保证强制医疗程序的正确适用,增设了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在强制医疗程序设置法律援助和法律旧制程序,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同时,为了改变实践中监督之后的状况,保障检察机关的知情权,明确了有关机关在作出诉讼决定应当将相关决定同时告知检察机关,如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监狱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书面意见时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透过我国刑事诉讼法与实践的历史发展脉络以及此次修法的内容和路径,我国不仅能够看到立法技术的日渐成熟和刑事诉讼制度的渐趋完善,也能发现在立法思想、法治理念上的进步。这些进步既是在刑事诉讼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成果,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包括人的个体发展在刑事诉讼领域的落实和体现,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解决,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刑事诉讼制度提出的必然要求。我国不仅要从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法治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此次修法取得的重大进步。还要准确领会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刑诉法修改的路径。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是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信心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消除和纠正可能存在的消极抱怨、等待观望、内心抵触等错误思想和执法办案的惯性思维,努力做到“五个到位”,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黄生林(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要思想认识到位、理解把握到位、机制保障到位、能力素质到位、执行落实到位。最后,我代表湖州市检察院,诚挚地感谢主办方嘉兴市检察院、感谢环太湖的其它兄弟检察院,让我们学到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看到了我们自身的不足,进一步明晰了努力的方向,希望各兄弟院继续支持湖州检察工作,到湖州来传经送宝,视察指导。我的汇报就到这里,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有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凌永兴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非常荣幸参加本次论坛,结合论坛主题,我就苏州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情况及亮点特色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为切实做好贯彻修够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各项实施对接工作,市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属,成立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织干警开展重点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结合苏州实际特点,制定了《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衔接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检察机关抓住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市院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4件,采取有利措施,扎实有序推进衔接工作。相关工作我简要归纳为四个“突出”、四个“探索”。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是突出程序公正,探索案件审查的新机制。建立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完善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如,全市检察机关在近年来逐步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有无逮捕必要性进行量化,常熟市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轻微盗窃等轻罪逮捕案件使用逮捕必要性证据的意见》,对“有无逮捕必要”进行指标量化。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突出诉讼效率,探索办案流程的新做法。创新简易程序案件办案,尝试“举证前置,分类简化”的庭审模式,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机制,实行“分管分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未成年人分案处理机制。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突出人权意识,探索自侦工作新路径。 1、侦查重心前移至初查环节,做到“由供到证”的传统侦查模式到“由证到供”的现代侦查模式转变。苏州反贪工作“理念先行、信息引导、科技支撑、人才保障、整体协同”的侦查模式在全省检察机关转变侦查方式现场会上进行了推广。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探索职务犯罪案件内审制度。市院自侦部门成立的内审机构对案件程序和实体先行内部审查,在市院指导下,张家港市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内审制度》,设立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内审质量监督岗位,以过程检测、系统预警为主、重点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救瑕疵证据,确保自真案件办案质量。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规范办案保障人权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向所有涉案人员延伸所有办案程序衍生。建立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随案移送制度。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是突出权利保障,探索诉讼权利新空间。1、做好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一站式接待服务机制,实现案件信息语音查询和律师网上阅卷同步。2、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在实践基础上,工业园区院与区公安、法院和苏州市第二看守所签署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相关操作流程。3、实行刑事申诉再审案件审查、出庭。市院制定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办理规程》,明确相关工作流程。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争当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工作大局,积极进取,务求实效,形成了一些亮点特色工作: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推进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自豪吧体系建设。苏州市院制订了《指导基层院工作规则》,细化量化市院各部门服务、指导基层院建设的责任、措施和要求。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创新信息化的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强强,来解决司法工作规范化,解决案多人少,解决检察机关更好地监督公安、监督法院的问题。分成三个方面的工作:率先建成全市政法信息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广远程审讯系统;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荐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创新民事行政监察监督方法。一是全面开展社会公益调查,开展了暂行办法实行,对社会公益调查范围、主体、方面、实现等等进行的明确规定,我们还邀请了高检院进行了论争。被有关领导批示12次,发出督促、支持起诉意见书72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27件,有的转化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这一块应该说可以做大量工作。进一步发挥这个工作,为老城区的保护提供更有利的法律支撑。二是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市院、市中级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签发《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市中级法院单独定了《强化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办法》,就法、检两家互通的范围和方式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是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全市人民检察机关就各项工作统一纳入“流水姑苏”预防工作品牌。五是打造苏州检察文化的特色品牌。全市检察机关秉承“秉正、求是、彰善、致远”的苏州检察精神,围绕“彰显时代特征,融会地域特点,紧扣检察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方针,坚持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革新,成果出新,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和助推作用。

凌永兴(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检察长、各位同仁,以上发言,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苏州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学习到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谢谢!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有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焕强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今天首次参加环太湖检察论坛,感慨非常深、受益匪浅。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我们环太湖区域各院的先进经验,加强交流工作合作,以期共同打造环太湖检察机关提高律师能力和社会公信度,借此机会,我也想将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诚恳地邀请大家予以批评指证。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今年全国人大公布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后,我院也根据高检院和上海市院的部署要求作出安排,对新法的顺利实施作了准备,整个阶段大概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环节:一是学习培训,全面把握。我们的培训分了宏观的和微观等几个层面,通过组织和专家的讲座,专题的研讨,通过干警辩论、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新法的认识,力求全面准确把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要点。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有序推进和树立重点、制定规范。这一方面我们主要坚持对部分立法精神适用实践需要方便操作的基本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在这过程中,我们初步树立了五个重点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研究,逐步形成一些规范性的文件,这五个方面的文件主要是:一是关于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意见,关于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的文件,关于建立庭前会议制度的文件,关于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实施细节的问题,关于完善简易程序案件配套衔接程序的文件。这五个配套的工作意见制定以后,我们分别召开了检法、公检以及公检法的联席会议,进一步加以完善,在完善的过程当中来统一执法思想。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是有序推进、平稳衔接。在学习掌握新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了抓好新旧之间的衔接,内部确定了平稳衔接的工作连接。其中主要涉及到是一个尊重和保障人权,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庭前会议等问题。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四是整合资源,强化保障。根据新法实施的要求,对作了调整研究,对涉及的硬件也作了一些完善,包括我国新法实施以后,自侦这一块,看守所积极地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对现有意见进行完善,确保新法实施顺利衔接。2010年以来,我们为了确保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创新管理工作要求,在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作为有效手段,在总结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制度作了具体的调整和修改。我们抓住办案当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相关区域作了深刻的调研。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介绍一下我院检察工作的亮点特色。我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结合办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犯罪的成因和特点,注重前瞻性思考,向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提出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监督性意见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规范执法,提升管理水平,检查建议工作是本院近年来积极推进的一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市检察机关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如我院在办案中发现本市部门民营医院违规为未成年少女进行堕胎手术、部分农村地区“血头”非法组织卖学等现象,在深入调研后,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动了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上述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案例分别被评为2010年、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今年,我院办理了五起生产销售不合格豆芽案件,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政府监管漏洞,我院开展了加强使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专项综合治理工作,引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老百姓的餐桌按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案正在积极申报今年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市院侦检处今年将两法平台的改革列为重点工作,而且确定我院为两法平台工作创新试点单位之一,侦监科牢牢抓住这一基于,在两法平台工作方面积极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加强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严格开展建议移送工作。侦监科积极和区卫生局、税务局、工商局、农委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逐步调动这些单位在两法平台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多数次走访这些行政执法机关,目前这些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今年以来通过两法平台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9件30人,与去年(6件7人)同比分别上升217%和329%)。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按照市院侦监处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两法平台新的领导机制的建设。按照市院的工作部署,侦监科积极对两法平台进行了调研和思考,并且在分管检察长的领导下提出了改革方案。目前已经和区政府法制办达成协议,将两法平台上各行政单位的工作情况纳入区府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区政府法制办同意作为两法平台的牵头单位,并且着手成立以副区长为组成的领导小同时将全区113个街镇纳入作为成员单位,现正在排队等待区长办公会上讨论通过。

陆焕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探索两法平台在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通过两法平台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集中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非法行医罪、污染环境罪等领域,这些犯罪都是事关民生的犯罪。特别是五起问题豆芽案件在两法平台上面的成功移送,使我们重新认识到两法平台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了对两法平台的认识。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有请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磊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首先感谢论坛组织方嘉兴市院的邀请,给我们上海金山区院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根据论坛组织的安排,我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行简要介绍以下我院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工作的一些做法。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公布后,全国检察机关都高度重视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及应对,高检院组织了电视电话网络培训,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作“刑诉法修改的背景、经过及主要内容”的讲座,浙江省、江苏省的情况我了解不多,上海市院层面已经组织了多次辅导讲座,都是以市院检委会业务学习的形式组织开展的,各分院、区县院都设分会场。我记得先后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朗胜作“解读修改后的刑诉法”的讲座,上海社科院副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教授“刑事诉讼规则及适用”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作“新形诉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讲座。此外,7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也专门邀请朗胜副主任和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辅导报告,上海市基层院的检察长也邀请列席。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考虑到上述情况,我院就没有再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作辅导报告或讲座,而是主要通过论坛研讨的形式来学习贯彻和应对新刑事诉讼法。我们金山区院从去年开始创办了金山检察论坛,准备每年10月搞一次大的论坛活动,确定一个主题进行论坛研讨。由一名院领导作主旨发言,请若干名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发言内容的着眼点必须是务实的,有助于今后实际工作的,然后邀请一些专家学者或市院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点评,要求全院干警参加。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然后每季度搞一次小的活动。去年10月首届金山检察论坛的主体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与检察工作”,论坛开得比较成功,今年10月,考虑到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与应对,我国的主题确定为“历年与实践:新形势诉讼法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论坛由我院一名副检察长作《刑事司法历年更新与刑事执法方式创新》的主旨发言,侦监部门负责人作《审查逮捕的司法审查属性及机制构建》的发言,公诉部门负责人作《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若干思考》的发言,未检部门负责人作《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研究》的发言,反贪部门负责人作《反贪审讯工作应对“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挑战及措施》的发言。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论坛邀请了上海社科院副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叶青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严厉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金泽刚教授及市院研究室、侦监处、公诉二处、未检处、反贪局的领导进行了点评。论坛邀请了法制日报、检察日报、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等近10家媒体参加并作了相关报道;相信金山检察论坛的举办,特别是参加这次论坛将有助于我院在明年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的有效贯彻落实与应对。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我介绍一下我院的一些工作情况: 1、公检法联合发布案例工作机制。2010年,我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公检法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刑事司法的设想,并向市院作了专门汇报,得到了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我院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政法委、司法机关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就公检法联合发布案例的正当性、意义、现实可行性和发布程序进行深入探讨。经充分的讨论与酝酿,金山区公检法三极就公检法联合发布案例的依据、意义、悬案范围、发布程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0年7月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正式启动公检法联合发布的案例工作。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公检法联合案例发布稿,具体分为“案例要旨”、“宴请简要”和“通报意见”三个部分,分别围绕该案例发布的主要目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分析解决具体问题展开。其中重点是“通报意见”部分,该部分需要明确提出办理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标准或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办案机制的意见,并充分说明理由。目前,金山区公检法已联合发布案例5个。《人民检察》杂志对我院公检法联合发布案例工作机制进行了专访。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建议审案件专人出庭工作机制。为提高诉讼效率,加强诉讼监督,我院于去年5月以来探索推行了两简案件专人从出庭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与法院会签了《关于“两简”案件适用专人出庭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从机制上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设置专人出庭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开展以及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三是制定专人出庭,实行专业化办理;四是限定出庭的案件范围。对于简易案件,规定由专人出庭员全部负责出庭。对于简化案件,案件比较简单、没有辩护人的,一般也由专人出庭承担。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五是推行建立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工作机制,确定每月的5日、15日、25日作为简易案件公诉人出庭集中起诉日,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六 是规范简易程序出庭的量刑建议。七是改革简易程序庭审模式。推行“三省略三突出”庭审模式,即“省略宣读身份信息、程序信息稽征据内容、突出对指控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宣读;省略对事实的讯问、不突出量刑的讯问;省略对出庭依据、事实定性的论证,突出对量刑建议的发表。在上述定神模式下,案件的庭审时间基本控制在10至15分钟之间。八是强化简易程序的审判监督。日常工作中,对简易出庭案件专项设置法庭的组织人员、回避、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益、庭审记录,宣判程序等项目,制作了监督目录,强化对简易程序的审判监督,从去年8月工作正式开展以来,简易程序案件均使用专人出庭模式,使用率为100%。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一是设立专职辩护人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2011年11月,经多方协调,我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金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及《金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职责》,积极推动建立了金山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今年以来,我院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近50人次,全部由“律师工作室”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同时我院未检科加强与“律师合作室”的沟通合作,积极探索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积极探索继续羁押必要性评估工作。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推进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建设。今年3月以来,先后与上海欧凡制衣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合作建立了枫泾镇、张堰镇、金山工业区三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实现金山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的全覆盖。以观护基地为载体,我院正在探索附条件不起诉、无利害关系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等制度,不断丰富观护形式,扩大观护规模,扩展观护规期间。今年6月,我院举行了首次合适成年人志愿者聘任仪式,15名合适成年人志愿者获颁聘书,并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对合适成年人自愿着进行了授课培训。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4、“下访巡访”和“检察长论案说法”活动。我院的“下访巡访”活动是从2009年开始的。由控申科牵头并组织人员,坚持每周三到镇、街道下访巡访工作站和社区检察室听取群众反映,接受举报、公告和申诉,解答法律咨询。在各下访巡访工作站和社区检察室张贴检察机关收案范围、刑事申诉、赔偿、民事申诉须知等宣传图版,设立检察信息收集社情民意,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卫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论案说法”活动是从去年开始的,今年我院针对金山区经济“追赶式”发展中招商引资密集这一情况,将“招商引资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范”作为今年“检察长论案说法”的主题。我院会同区经委召开“金山区招商引资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范”座谈会,就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职业风险进行交流,听取各方意见,掌握真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检察长论案说法——招商引资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范”工作计划》,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得到了区人杂常委会主任的批示肯定。“检察长论案说法”活动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招商引资领域中反映处的共性问题,结合相关的刑事法律法规和典型的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解和互动,帮助招商引资干部进一步明确法律界限,增强廉政防范意识,提高廉政防范能力,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专业优势。目前我院院领导已分别到全区所有街镇(工业区)进行全覆盖的“检察长论案说法”活动,得到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招商引资干部的欢迎和好评。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儿,谢谢。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有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张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今天我想就今天的主题“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公诉制度改革”谈一些看法。今年,我院申请中标了上海市检察院一个重点研究课题,名字是公诉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工作会的研究,围绕这个课题,我们今年从8月份开始就展开了一系列研讨,上个月展开的研讨会,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参加,就公诉案件使用程序工作机制进行研讨。

张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作补充:首先,我归纳一下:课题组所探讨的这样一种模式,所谓的一转一和三个相对集中三个相对较大的模式,也就是建安专办承办人员与专门人员相结合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审查起诉和相对集中开庭审理简化三个方面。首先,课题提出来根据各地具体实际成立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程序专案组,根据罪名,具体指定专门检察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具体承担一例罪名简易程序不上弦,这样由承办人员直接出庭,同时成立专门的出庭公诉人,具体承担简易程序办案组。这方面松江院也开始实施。

张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相对集中公诉的做法,三个方面:讯问集中、起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集中。集中讯问主要是为了减少犯罪嫌疑人路途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集中起诉是对侦查阶段或者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公诉部门的承办人经过审查认为使用简易程序的,之后,为相对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与法院由法院对集中起诉案件统一收案尽量集中安排出庭。检察院安排专人对集中开庭的几个使用程序的公诉案件集中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这一块需要检察机关与法院加强共同协调,形成良好的协作的支持。这方面,松江院也同法院和包括公安机关形成了攻坚和减法的机制。

张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包括对案件案情证据简单的案件,采取只宣读证人名单,不说明证据内容,或者证人名单的同时概括说明证明内容的方式,对案情复杂,多起犯罪事实和证明角度的案件由公诉人自行决定。在我们上一次与专家开研讨会上也谈到关于宣读起诉的问题,是否要一开宣读,高检院也谈到对有些原则上要求宣读,有一些可以不宣读,但是上海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要宣读起诉书,这是起码的要求。但也不一定采取这样一致的原则,也要弥补适当的运用。

张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另外,还有简化内部审批的环境。使用简易程序一般来讲,被告人认罪的,这时候重点就是量刑,在简化程序时,要将重点放在量刑,包括辩论,在这方面相应的程序是不能够过度地简化的。应当保证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权利。谈到量刑建议书的问题,应当明确是否要必须提交量刑建议书的情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承办人决定。量刑建议,按照高检座谈会纪要,要求一人一份,甚至是多被告人案件。也尽量不要更多引用内部文件,还是以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为主。关于未成年人使用简易程序问题,共同犯罪使用简易程序问题,简易程序转化普通程序问题简易程序抗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也希望得到与会专家领导的批评指证。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有请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下午好。在这冬意渐浓的日子里,各位领导、各位同仁相聚嘉兴,共叙检察友情,交流检察工作,作为此次论坛的承办单位,我们倍感荣幸,也倍感温暖。刚才几位检察长作了主旨发言,我听后深有启发。对于我们嘉兴检察机关来讲,这次环太湖检察论坛是我们学习各兄弟院好做法、好经验的难得机会,有利于我们找准差距、改进工作,推进嘉兴检察的科学发展。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的十八大在上个月胜利闭幕,党的十八大报告通篇蕴含着、贯穿着、闪耀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并就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正确方向,把握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至关重要。同时,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两法在执法理念、办案程序、证据标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政治和法律背景下,举办这次环太湖检察论坛更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次论坛特邀的上海青浦、金山、松江区院与“苏、锡、常、湖、嘉”检察机关同处长三角区域,检察理念和工作方式既具有互通性,又各具特点、各有所长,完全可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前几届环太湖检察论坛的成功举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等一会,浙江省院王祺国副检察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围绕今年以来嘉兴检察的一些重点工作,作交流发言。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关于服务大局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把检察工作融入嘉兴“三城一市”建设中去(今年2月,嘉兴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全面打造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加快建设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奋斗目标),不断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助推嘉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深入贯彻浙江省院《关于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九条意见》,坚持打击与保障相结合,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对于事关企业稳定、企业发展的案件,优先审慎快速办理,充分考虑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确保不因执法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此同时,加大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办理此类案件22件38人。嘉兴市院积极推进检企党建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并将检企党建结对共建工作向全市推进铺开。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服务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探索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继去年平湖市院提起全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后,今年以来,桐乡、嘉善、南湖、海宁等基层院陆续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批示要在全省推广嘉兴检察机关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实践经验。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以及浙江省院《关于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查起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5件124人,其中审查起诉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件13件85人。嘉兴市院联合嘉兴市法院形成关于病死猪肉案件的专题报告,提交嘉兴市委决策参考。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服务参与社会建设。根据嘉兴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双千双百”进村入企走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提高服务能力。(今年2月,嘉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双千双百”进村入企走访服务活动,即:组织全市各级干部深入到全市千个村<社区>、千家企业和百个重点投资项目、百个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加强环太湖区域检察协作,我市秀洲区院与江苏吴江市院制定《关于建立逮捕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取保候审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相互衔接。根据上级检察院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目前嘉兴全市已有8个检察室挂牌开展工作。嘉兴市院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港区分别派出了检察室。通过成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开通24小时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主动对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关于检察业务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切实加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1至11月,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675人,起诉9556人,同比分别上升16.3%和29.1%,案件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着力形成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合力。深入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共依法不批捕378人,不起诉92人,同比分别上升9.9%和91.7%。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根据浙江省院上半年统计,我市检察机关批捕工作人均办案数位于全省第一,起诉工作人均办案数位于全省第三。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加强职务犯罪惩防工作。1至11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0件78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53件,大案件数占立案件数的88.3%,副科以上要案35人,内含副处级8人。共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4件2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件,副科以上要案11人,内含副处级1人。我市查办地域性、行业性渎职要案窝案的经验做法在今年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两篇预防调查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预防年度报告。嘉兴市院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出台《关于在市委党校建立以接受预防职务违法违纪为教育内容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培训授课机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动了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宣传教育工作。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切实体现诉讼监督成效。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审议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1至11月,共监督立案141人,监督撤案28人,同比分别上升23.7%和21.7%。提出刑事抗诉20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8件。追诉漏犯并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16人,追诉漏罪并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19人、死缓1人。提出民事抗诉27件,法院改判、调解24件。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50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共计6.3亿元。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来我院调研时,对我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及审议意见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着力健全检察业务机制。以机制的建立健全推进业务工作规范化。嘉兴市院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协商出台了《关于移送刑事案件证据电子文本的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案件证据电子文本移送制度,规范刑事案件证据电子文本的搜集、存储、移送、接收、销毁各环节,公诉办案周期平均缩短了近5天。嘉兴市院与市法院就开展民事执行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相关事宜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会议纪要并认真落实,共办理相关监督案件39件,这一做法得到市委领导、省院和高检院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推动检委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嘉兴市院在全省首创检委会会前实体审查制度,检委办对所有议题进行实体审查并形成意见供各位委员参考。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开展市委政法委部署的“两排查一促进”活动(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深化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将执法办案工作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不断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今年全市有3件民行申诉调处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积极落实高检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由控申部门自行受理审查、直接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并获得改判的刑事申诉案。扎实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全市共开展救助27件,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关于检察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文化建设,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高度重视思想作风建设。突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嘉兴市院先后邀请浙江省院、嘉兴市委领导进行作风建设讲座,并采取对换届后基层检察长集体谈话、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会议、组织向海盐县院学习活动、完善考核激励制度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激发两级院班子带队伍、抓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两级院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全体干警从事检察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把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作为岗位练兵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办案制度创新研讨会。以“健康、争先、快乐、和谐”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体节活动,营造健康友爱、积极向上的院风院貌。嘉兴市院成立了青联会,为青年干警搭建一个统一思想认识、发挥互补优势、实现共同进步的平台和阵地。嘉善县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文化育检,深入开展“善检文化”建设。全市在《法商研究》等知名期刊发表论文9篇,嘉兴市院两篇论文获得全省检察机关论文成果评比一等奖和二等奖。在前不久举行的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中,我市有两名年轻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大力加强内外部监督。一方面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以《检察工作通报》为载体向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反映工作情况。今年嘉兴市院向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市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送特定案件备案材料48件。举办全省三级联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另一方面是强化检察自身监督。在坚持以往有效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创研发运用廉政风险防控软件,实现对执法办案以及人、财、物管理的实时监督,切实发挥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防火墙”作用。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嘉兴检察工作与各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这次论坛为契机,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兄弟院的沟通协作,吸收各家所长,积极谋划嘉兴检察新思路、新举措,努力推动嘉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孙厚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来嘉兴传经送宝。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大家!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同志讲话!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谢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下午好。在艳阳高照、风和日丽的美好时节,很高兴参加第七届环太湖检察论坛。请允许我代表浙江省检察院能够成功举办这次论坛表示热烈祝贺。对江苏、上海及其他系统的领导同志莅临本次论坛进行指导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很有幸在嘉兴工作过六年,对这块红色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记得第三届环太湖检察论坛也是在嘉兴举办的。论坛是什么,就是谈论天下事,指导脚下行,有各种各样的论坛,范围不大,人面不多,既专题研讨,又意识交流,能够开阔视野,深受启发。无论提高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都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在这片历史悠久的土地上,我们有着同样的来源,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在检察工作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都在全省检察工作中,长期有着广泛的多层面的联系和协作,第一次工作中很多方面有着可以互为借鉴学习、启发的经验。实际上,各检察院的不少做都有着相互取长补短的特点,这在其他很多区域内很难做到。而环太湖检察论坛是一个重要平台,是一个共同的平台。所以我们要共同努力,打造具有高水平有特色差异化的区域性检察共同发展的舞台,为此我提三点意见和建议。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一,从国家发展层面上把握环太湖检察论坛,党的十八大,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对政治法治生态建设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检察工作必须服务大局,要深刻理解十八大报告中法治进程的精神,法治将在今后我国社会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重要的内容和保障,必须顺应法治新时代,进一步找准依靠法治立足职能服务活动和经济发展,符合保障社会管理,符合促进司法公正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环太湖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走在前列的地区,作为基本建成小康社会并完全有条件率先实现现代化意识,认真加以总结,这里面包括检察工作率先探索实践的问题。如检察工作如何进一步依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如何进一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如何进一步依法保护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如何进一步依法开发环太湖建设问题深入总结研讨这些问题,有利于指导工作,对全国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这样,论坛品质优,影响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和活力。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二,从法律强化上把握环太湖检察论坛。当前,中国检察机关已经进入到全面加强法律的新时期,不仅党和国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承担着更为繁重的法律责任,而且从已经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可以清晰看到这一点。在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的情况下,社会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强,要求检察机关建立法律的呼声越来越强,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的角度,探索研讨具有现实和意义。如研究尊重和保护人权与强化法律关系,检察一体化与法律监督具体的衔接问题,环境公益诉讼等。不仅有助于立法和理论的完善,而且内容进一步显现,推进建设国际化进程。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三,任何论坛,由于经济社会历史问题,检察执法办案的主客观各个方面都有相同的相持的方面,走在全国前面,有很多值得学习借鉴的方面。过去如此,现在如此,今后也是如此。正因为有很多共性,才能够引起共鸣,才能够探索把握检察执法办案共性的属性和规律。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如环太湖地区,面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许多宪法多发的法律问题,譬如民间融资犯罪多发,外来人员犯罪突出,环境污染严重问题,案多人少矛盾问题,带来如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效果问题,如何平等地落实刑事宽严相济政策,如何有效探索保护环境公益诉讼问题。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占公益诉讼的90%。如何改进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问题。又譬如犯罪流动性强,犯罪跨区域这些问题,又如何保证执行上的统一性和增强区域检察一体化,又譬如开发法律问题雷同,如何探索区域性执法正式服务方式上的准确性,这些问题做的好能够互相学习借鉴。当然,江浙两地仍有差异,环境条件上的不同,但这并不影响历史工作的融合和共性,差异性正是补充和补强的重要和意见。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论坛围绕焦点、难点、特点、创新力点,有时成效确定主体来设置。针对性无疑是论坛成功的先进性条件。抓住当前检察工作的主要矛盾,无论是有关领导的讲座,还是与会检察长的演讲,都是精到、精采、精辟,所涉及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些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工作要求一些思考,十分全面,给大家以教育和启发。从嘉兴、湖州乃至浙江全省的检察工作而言,我们应当还要将环太湖检察论坛作为向江苏同行学习的平台,说实话,我们的这些工作与江苏检察工作存在不少差距,一是要学习江苏检察工作强烈的大局意识,检察执法与党委政府平时联系紧密,与企业联系紧密。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是学习江苏三政体均衡发展,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科技成效显著。如信息指导检察,有平台有机质,侦查办案科技含量高,规范先进实用,探索给外来人员宽严相济政策有成效。检察工作应善于总结、宣传,从内部到外部,从理论到实务,从上层到下层,增强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面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检察工作将面临全方位的挑战和考量,我们必将碰到以后没有碰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将出现我们并没有做好充分理论、制度、人才保障准备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不仅要求进一步探索研究,我们完全相信,江浙两地的检察工作一定会手拉手,心连心,为在中国检察工作作出贡献。

王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嘉兴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嘉兴责无旁贷,环太湖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浙江省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让我们检察人严格执法、庄严、无私奉献的品质,带动美丽中国的建设华丽转身,创造美丽的乐章。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谢王检。王检对于我们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给予了很好的指导和大力的支持,同时也对我们环太湖地区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经过一天短暂、认真、热烈、富有成效的研讨,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已经顺利圆满地完成了全部议程,我谨代表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对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环太湖检察论坛活动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和检察同仁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次论坛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论坛形式有新突破。本届论坛采用了主题交流发言的形式,扩大了发言范围,鼓励了新人,见到了新面孔,听到了新声音。尤其是交流发言的8位论文作者都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提出了不少操作性较强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的建议,我个人深受启发。这次尝试也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我个人认为,这种方式为今后论坛的举办积累了经验,值得继续坚持。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现在我宣布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闭幕。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参与,预祝大家工作愉快,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陶深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现在我宣布2012年环太湖检察论坛闭幕。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参与,预祝大家工作愉快,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看!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