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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下)
直播时间:2012-12-8 14:00:00
  12月8日,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主办的“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在北京开幕。本次峰会以“微通民意、法聚共识”为主题,邀请了10余位业界知名专家,100余位政法界微博代表,共同探讨政法微博如何“织出公信,赢得民心”。正义网将对本届峰会盛况进行全程图文直播,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主持人王懿墨

“微共识——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圆桌论坛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主持圆桌论坛第二场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刘国锋发言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发言

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陈永博发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盛民发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点评发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向东在论坛互动环节向研讨嘉宾提问

参会律师代表李华光向研讨嘉宾提问

“微应对——官微公信力的自我提升”圆桌论坛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政法网络舆情》主笔傅达林主持圆桌论坛第三场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金海民发言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闵素珍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点评发言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麦彦彦发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胡建光发言

现场观众向研讨嘉宾提问

现场观众向研讨嘉宾提问

“微创新——社会管理的官微推动力”圆桌论坛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主持圆桌论坛第四场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孙健发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薛正俭发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祝兴栋发言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金士耀发言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李双点评发言

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肖玮对此次峰会进行点评

正义网嘉宾已纷纷步入会场,下午的峰会即将开始。上午的峰会盛况回顾请在此链接地址http://live.jcrb.com/living.htm?id=747查看。

主持人王懿墨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下午好!我是中国检察视频台的主持人王懿墨。现在开始今天第二场圆桌论坛,主题为“微共识——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参与讨论的4位政法微博达人为:
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新闻办陈永博主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赵安金处长;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刘国锋副院长;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盛民局长;
有请4位嘉宾上台入座;参与本场学术点评的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有请褚教授上台入座;最后,请出本场圆桌论坛的嘉宾主持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有请王教授!时间交给您了,王教授。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各位嘉宾、各位领导,非常荣幸能主持今天下午的讨论。今天上午的讨论正向大家所经历的那样,讨论的内容很精彩,我希望通过今天下午的讨论,将今天会议的主题引向另外一个方向的同时,使它更加深度。我们这个单元的主题是“微共识——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共识”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可能大家就更熟悉了。法律作为大家共同遵循和共同从事的事业,我们肯定在平常的行为过程中要有一些共同的操守。在有一些法律重大事件时,我们要有一些法律人独有的看法,我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共识。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共识,大家更多的关注可能是它的内容。比如说法律人要追求公平、正义,但是同时,我们还应当关注的是,我们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来讨论公平、正义,通过什么样的平台来分享我们对公平、正义的看法。通过什么样的平台来展示这个时代公平、正义的含义。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现在讨论的是微共识。微共识实际上是我们要通过微博这个平台来不断的探讨,不断的挖掘这个时代法律的一些共同理念。作为这种全新的平台,它的特点是什么?它的传播偏向是什么?我想它不仅仅是一个传播渠道、传播平台,还会影响到我们的话语方式的改变,甚至影响到社会权力结构的重新分配。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当然,也会影响到大家说话的方式、讨论的方式、写作的方式。对于微博所带来的全新变化,我们今天参与讨论的4位嘉宾,刚才大主持人都念过了,我就不再重复介绍了。但是我们需要请上台的嘉宾,就你们所理解的微博时代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这个话题,用三到四分钟的时间分享他们的看法。下面,我们就请第一位。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今天这个题目叫“微共识——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说实话,这个题目可能是最难的一个题目。因为跟上午的怎么公开相比较的话,我们最需要达成和最缺乏的,目前也就是共识。特别是今天我们所提到的这个题目,微共识,我姑且把它认为是法律圈的微共识。然后说法律共同体,对法律共同体这个称谓,我个人认为首先还是持一点不同的意见,就是现在我们到底有没有法律共同体,然后可能再论及到理性共鸣的问题。所以今天来参加这次探讨,我实际上是带着问题来的。谢谢!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感谢第一位发言嘉宾,他没有给我们说很多内容,但是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法律共同体它从产生到现在,比如说首先它要有一群人,而且这一群人专门以法律为自己的职业,而且这一群人还要有自己比较独特的话语方式。这种独特的话语方式实际上是我们法律人独特的和标识自己的话语体系。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同时,也是显示我们专业主义特点的一套话语体系。但是,我们看到互联网来了以后,各种各样的界限正在逐渐地被打破。也就是我们原来法律共同体的构成方式,还有法律人的身份建构方式,正随着社会的变化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际上要讨论微共识,或者说法律人共识的话,首先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原有的身份构筑方式有没有了,我们原来的身份标识还有没有了?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第一位发言人提出了问题,我们希望后面的几位发言人按照自己原来的想法,围绕我们的主题。另外,我也更希望后面的发言人对第一个发言人的问题进行呼应。当然了,最好是进行评论,甚至探讨和互掐。

赵安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各位好,我是云南省检察院的宣传处长赵安金。我的观点和他有一点一致,因为我觉得这个题目是一个很好的题目,比较超前。因为现在所有政法机关都开微博了,已经形成一种气侯了。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拿云南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安微博开得比较早,相对比较好,尤其是公安局长和政委都实名认证了,并且他们有一大批公安干警实名认证的微博。

赵安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我们检察机关的微博情况,我想说的是,这次微博峰会非常重要。去年在北京开第一届峰会的时候,我们是陪会,我们都不知道微博是什么,看到其他单位领奖以后我们有一种紧迫感。第一届峰会回去以后,在一把手的同意下我们开了微博。开通以后我们也学习了外省的做法,我们借鉴了湖北省检察院做法,包括王琳和傅达林教授都给了我们很多的支持。云南省检察机关70多个基层院开了微博。

赵安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云南法院一家微博都没有开,司法也没有开,就公安和我们检察院在开。我们云南省委政法委开一个微博,我们还向他们介绍了经验。一些检察院没有开微博的一些原因是,认为要开微博首先是一把手,如果一把手不支持和不同意,那就根本没有办法开。有些一把手是不上网的,微博在他们的概念中是没有的。包括微博都是负面信息的扩散地也好,谣言的传播地也好,这就在他们观念当中微博就是乱七八糟的,觉得开还不如不开,开了以后觉得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我说的共同体必须要建立在公检法司的普遍开放,然后通过互动才能够看到共识。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赵安金先生的讲话里有几个重要的信息,一是目前在微博上形成法律人的共识来讲,我们要走的路还很多,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但是,因为有了我们的第一届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使得我们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有了他们的微博。有了微博,也就有了通过微博而发布的各式各样的信息,也有了全新与民众进行交流的工具。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我想,尽管目前法院在开通微博方面做得工作还很差,还有司法方面做的也比较差。但实际上我们已经欣喜地看到,在检察系统开微博是比较多。下面我们就请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刘国锋先生进行回应。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我刚才提的这个问题,说的不是现在开没开微博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目前我们的法律职业,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和整个法律界,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法律的共同体,而仅仅是一个法律人的群体。如果是一个群体达成共识的话,实际上我的意思是这个意思。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来自法院的同志也进行了简单的回应。我这里想到了一个问题,开微博和不开微博,有些时候与我们工作的性质是有关的。比如说像保密局要是开个微博,那不天天泄露国家机密吗?还有法院开了微博,是否有一些案件的信息不该泄露时就别泄露了。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另一方面,作为建构司法权威的一种方式,保持沉默,我认为也是一种建构司法权威的方式。动不动就以140个字来说一通,我想是否会有损司法权威的建构?而我认为,在司法权威和法律共识之间,司法的权威,尤其是法院的权威,我认为可能更重要。你要反驳我吗?欢迎!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不是反驳,可能我刚才说得太快了,我想把这个问题说得更明确一点。我算一位老网民,有一种感觉,因为有点惭愧,我在网上也经常可能会跟其他的法律职业人的群体会有一些争论,可能会有火药味。目前我算是法官群体里比较温和的一类,但是在实名类里,算是时不时挑点事的这类人。为什么?站在法院的角度,我是衡平利益的,特别是站在律师的角度和目前高校法学者的角度。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感谢随时补充。我们下午的发言方式进行了改进,我们是交叉进行,这样的话有利于我们把话题讨论得更激烈、更深入。下面请不仅在对付犯罪冲在第一线的,而且在开微博这方面是政法系统走在前列的公安战线的代表给我们分享他们的看法。

陈永博(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我觉得政法微博对民主与法制建设,或者是法律共同体的贡献,我觉得有这样几点,说起来好象有点官味,但是我举一个例子来证明它挺实际的。在网络这个江湖上生存,我们的政法微博起的作用,第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二是我们要有正当的立场,维护的是国家利益;第三是我们要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来说事。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掌声也能说明,我们对广东肇庆公安局新闻办主任陈永博先生发言的认可。我想,我们谈的法律共同体的共鸣也好、共识也好,这个绝对不是一些空洞的理念,而是说我们这些东西要经过长期的日常生活实践,把它积累起来,把它总结出来。我想刚才陈永博先生的发言,可以给我们一个启示,就是我们的微博实际上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而我们在解决这些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只要我们走得正,行得端,守得住,时间长了,自然而然我们一种政法的正向价值观就传递出去了,所以这也是以实际行动建构法律共同体的做法。下面有请来自山东日照岚山区岚山区司法局盛民局长发表他的见解。

盛民(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我作为一位基层的司法局长,开实名微博,我们局里也有微博。我的看法是,有群体的地方就应该有共识,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现在好多公安系统开微博开得比较多,好多网上民警,但是缺少网上局长,检察院、法院里的一把手开微博的也不多,差距也比较大。应该说,我们相互间在网上沟通也比较差,主要是缺少一些带头人。

盛民(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关于微博我有两个故事,一是前年过春节时,有一个接受我们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到我们局里去,他说他的孩子上微博寻求法律援助,你们没有。我们听到这件事情以后,学习了他们的做法,我们也开了微博。做了一阵后,我们全局都有了微博,每个司法所都有微博,我们形成了微博团体。

盛民(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二是我们和当地公安局相比,他们开微博比我们晚,应该说是我们带动他们开通了微博。另一个故事是,有一位残疾人他在微博给我们发私信,说他是残疾人,要去办身份证,母亲艰难的推着他来往,对方没上门服务。后来,我们通过微博发现了这件事,与我们当地司法所联系,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系后协商处理了这件事。最后把这件事情解决得非常好,他通过微博也表扬了我们。我的看法是,政法大系统学者、律师比较多,但缺少领军人物。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感谢盛民局长。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他们局里开微博的具体体会,有力回击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的赵安金处长的发言。在他的发言里曾经对司法部门迟迟不开微博,或者说很少开微博的现象痛加批判。

盛民(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我再补充一句,微博是不分界的,它不是为仅为当地人百姓开的,更是为全社会关注你的人开的。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下面把话筒交给褚松燕教授。大家掌声欢迎!

褚松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这一场是微共识。我们说法律共同体的话,这里面本身就有一个争议。大家尽管围绕法律展开工作的,但是立场不同,在共识点这个方面,刚才刘国锋主任就已经提出,这个共识的形成是相当的难。确实是,只要是涉及到公共场所的话,人群本来就是多元的。要想多元的人群就同样的一个领域和同样一个事物,达成共识确实是非常难的。因为世界万物最重要的是在于人心,人心难在于有共同点。

褚松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我想在这里问一下大家,我提这样几个方面的话,你们是否能够达成一点点的共识。我们刚才谈到共识的话,涉及到法律共同体和群体的边界是什么,有这样一个共识点。二是对于微博的使用,微博的作用,它对政法工作的推进,大家有没有共识。三是对当前我国在漫长的法治道路之上,法治的精神是什么,有没有共识。四是对我们法治之路到底怎么走有没有共识。所以,我想把这四个点也分别抛出来,请四位嘉宾能否简单做一个回应。

陈永博(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我觉得法律共同体是没有边界的,每一个参与法律程序的人都是这个共同体的人,这是第一个问题。二是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就是,我们政法部门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这应该是一个共识。三是我们在微博上要避免抱团。大家心中的底线是法律,违法了那就出来说事,这时候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你心中的底线是什么。

赵安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只要政法机关开了微博,这绝对是对政法有促进工作的。我们检察长有一句话,他说要把微博作为宣传我们的阵地,实际上就是宣传政法工作的主阵地。他说要做成联系群众的桥梁,做成申诉的窗口。这一点是共识的,开通了就要维护自己的平台,然后为群众解决问题最便捷的渠道,这一点我想是达成共识的。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我想首先对法律共同体的认识,应该是基于一个法律职业的共同体,而不是说凡是跟法律有关的,法律是一个群体。我们所说的法律共同体应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能否形成一个共同和趋同法治的理念,认同一个共同追求的目标。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其他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是围绕法律人才的培养,他所培养和教育的目标,比如说法学院的培训目标,能否跟司法行政等培养的目标中能够形成共识。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如果要共识的话,无论作为公检法司,还是作为其他的法律职业者,我们怎么互相彼此主动向中心靠拢,消除那些目前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鸿沟或者是风气,怎么样围绕这个目标来做一些事?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要围绕这些问题,就是公权部门怎么样把自己的形象建设的更加亲民一些。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这个问题是提给所有今天下午在场的各位嘉宾的。刚开始我们讨论的是,有没有法律方面的共同体,我们有没有在微博上形成一些共识。开始讨论时,我很迷盲,不知道有没有,也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但是经过一番讨论,尤其是经过我们的教授“别有用心”设置的几个问题进行追问,我现在开始相信我们是有些共识的。这些共识可能不是所有法律人的,不仅是公检法司,还包括律师的。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但是,我们有没有和其他工作人员达成共识,有没有检察系统的共识,有没有法院或从事法律的朋友的共识。我们也要看到,微博只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很多的政法机关也是刚刚开始使用。所以,当我们刚刚开始走路的时候,我们对将来能走出一条路是坚信不疑的,但是它将来是怎样一条路,现在我们难以给大家提供一条答案,但是路是必须有的。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下面我们给台下的嘉宾一些提问的时间互动。

蓝向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微博知名博主)主持人主持得非常好,非常幽默。我今天下午刚刚赶到会场,上午错过了很多精彩的发言,下午的发言也非常精彩。提到法律共同体的问题,我刚才在听的过程中也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也提供给大家一块讨论。刚才陈永博讲了三个原则,也举了一些例子。实际上我们在法律微博里,政法系统官方微博这个共同体一是存在,二是很明显的。而且里面交流起来,或者互助起来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蓝向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微博知名博主)我的第二个问题是,作为法律人的共同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比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现在据我了解,从网上来看,个人微博包括实名微博里,与公检法相关人员相比,律师可能是微博最多的一个群体。其次是检察官,检察官的微博也不少。法官也有一部分,法官有可能是加V了,但是没有说是法官某某某,有的不是很多。

蓝向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微博知名博主)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个人微博在发表一些议论,在对一些个案进行讨论时,我就觉得里面应该从各自的角度发言。说一句冒昧的话,律师的观点非常强烈,这可能是一种辩护的职业习惯,我觉得非常好。但是考虑到共同体时,能否从两个视角来看这个问题,这是我想到的一个问题。

蓝向东(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法律微博知名博主)第二,刚才王教授提到一个问题最后总结非常好,你讲到共同体也需是从两个层面来看。一是本质程度存在不存在。二是微博的共同体是什么。通过自己从事或者了解微博一段时间的感受来看,我个人感觉是一个很好的趋向。微博越来越引起政法机关的高度重视,而且有些方面已经趋于形成一些共识,或者从我个人来讲,也是希望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共识。有四方面:一是要不要开微博。这个方面越来越趋同了。就是政法机关要开微博,要开官方的微博。二是开微博之后形成的共识,我想也有三个方面:一是法治精神要不要传承;二是桥梁要不要连接。三是要不要接受监督。谢谢!

刘国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副院长)刚才蓝检发言的时候,我想就两个问题说一下。一是我们在开政法微博的峰会时,应该邀请更多的律师代表来参与互动,这样互动起来更直接。二是刚才说形成一个共识的问题,之前跟法院系统交流时,要求法官开个人微博秉持的心态是,体制内生存,体制外思考。

褚松燕(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我们这一组的共识就是大家要积极发言。我在这里也注意到,刚才有律师的朋友加入以后,这一组表达的也比较圆满和充分了。我注意到大家共同关注的可以用两个词来衡量,对于法治在中国发展的忧虑和忧患,这个是从共同体推演出来的。共同体是有一个底线的共识,就是从事法律职业的这样一个群体,或者是共同体它要秉持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时还要有社会性,还要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性。我也希望在此发出一个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共识的一个呼唤,那也就是让我们对待法治像对待我们水资源一样,大家一起去涵养它。谢谢!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我们讨论马上就要结束了,我想利用主持人的便利再说两句。微博是个新生事物,它的发展很快,就像我们社会一样,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法律人的共同体肯定是有的,只是说我们在什么规模、级别上说我们的共同体。另外,我们的共识也是有的,只不过我们把这个共识的范围限于多大的圈子里。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所以说,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有一个共同认识的前提下,剩下的问题实际上是需要我们保持交流沟通的平台,畅通、自由、充满活力,就像今天下午的讨论这样,这个我觉得比有没有共识,有没有共同体更加重要。基于此,我也非常感谢会议主办方,不仅通过强大的技术团队来维持大家交流、沟通、发言的平台,正义网、正义微博。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同时,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会议主办方,通过这种会议的方式把大家叫到一起来面对面讨论很多的问题,我的收获很多。所以,我希望我们这些活动以后常规性的进行下去,而且越多越好。谢谢!我的任务完成。最后感谢嘉宾的参与,感谢褚教授的点评,感谢各位一直坚守到现在。谢谢!

主持人王懿墨感谢参与讨论的嘉宾、主持人以及各位热心的网友。下面开始第三场圆桌论坛,主题为“微应对——官微公信力的自我提升”,参与讨论的4位政法微博达人为: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闵素珍;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胡建光;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麦彦彦;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金海民;
有请4位嘉宾上台入座;参与本场学术点评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先生。有请上台入座;最后,请出本场圆桌论坛的嘉宾主持人、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政法网络舆情》主笔傅达林先生,有请!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很高兴,刚才这一场确实给我压力很大。我是想尽量把我们这一场的交流和讨论,搞得更热烈一些,更家常一些。我们这一场的主题是“微应对”,但是在应对时,往往问题比较多,所以我相信包括后面互动的环节,大家会有很多的问题会问。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在这一轮当中,我就想以提问的方式个别话的进行交谈,如果有其他想法可以随时加进来。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首先我想问金局长,因为我特别关注您,您有一个同事阳华科长获得了全国十佳司法行政微博的第一,这当然是他个人的成就,我觉得这肯定也是和您这位局长大力的支持是离不开的。我想问的是,我们现在局里开微博的人多吗?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应该这样说,我首先透露一下信息,我本人是微博上的新人,三个月不到,这也是在我们阳华的鼓动和推动下我才上了微博。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这一次回去后,您是否会让局里人人开一个微博?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对于开微博我非常支持,但是对于每个部门里的每一个人,是否强制他一定要做为一个任务去开,我倒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不过从一开始,是倡导他们开微博。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我们知道,领导的支持很重要,但是什么事情都要让行政来力量推动,可能它开展得更好一些,但是微博的定位,我个人感觉它还是一个更民间性的东西。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这两者是否会有一些矛盾,或者如果过多的用行政的力量去推动的话,是否会带来一种虚假繁荣呢?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虚假不敢说,从整个工作的局面来说,微博给我们的支持非常大。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我觉得金局长其实已经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另外我还想问金局长,今天上午我们也听到了,现在有很多微博定位的时候,因为我们毕竟有一些人在做微博,有一些人不停刷粉丝,出现一些僵尸粉,这些现象可能会对我们应对危机时会出现一种反面的效果,您觉得应该怎么把负面效果降到最低?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对于僵尸粉的存在,因为一个人自从你上了微博以后,总是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这种心态应该是非常正常的。但是一旦进入正常状态之后,特别是作为观博的话,过多的依赖于僵尸粉丝,我觉得是对于整个工作开展会起到负面效应。从我自己来看,我对粉丝量的追求并不是非常强烈。我是通过自己在微博的运作或者经营过程当中,能够比较有选择的加入一些粉丝,这可能更好一些。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谢谢。其他几位就这个话题有没有什么想法?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非常感谢正义网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交流与学习的机会。我是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的。刚才主持人讲对于开微博,我们的官方微博在新浪,我们是2012年8月16日开的,腾讯2011年年初开的。经过运营两年多的时间,我们的体会是,官方的微博是要求开的,民警个人是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我们是直接要求开的。我们市局,包括下面的七个辖区,包括一百多个派出所,都有实名注册认证的官方微博。开这个微博也是要求他们在突发事件应对时,官方有这样一个帐号,有这样一个平台能够发出声音,这是我们要求的。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对于部门警种,公安部门警种很多,我们对与老百姓比较密切的,比如说户政、消防、交警、特警,这些我们是要求他们要开官方微博的。对于有些警种我们是没有强行的要求,对于民警,像我们常州公安局有6千多位民警,我们只是要求社区民警开官方微博。因为我们除了微博群,我们有一个网上公安局,我们社区民警都有网上警务室。所以我们对社区民警是鼓励他们开微博。微博开通的情况大概是这样。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刚才主持人也讲了僵尸粉,但是金局长已经讲得非常好了。对于僵尸粉我有这样一个感觉,可能微博开通的初期,我们没有多少运营经验,大家觉得你的粉丝多就代表你的微博人气大,微博就开得好了。慢慢随着运营,我觉得一个真正有影响力的微博,不在乎你拥有很庞大的粉丝群,数量上的满足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这在我们应对舆情,在微博的运营上,已经没有多少和太多的意义。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一个政法微博做得好不好,可能不是拥有他的粉丝量、点击量和转发量,而是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当然,这也提出了一个困惑,我之前讲到的,就是我们现在有一批人在做政法微博,这到底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对我们政法微博业绩或它运作的效果进行评价,好像我们更多的时候还是依据一些点击量、粉丝量。下面,我想把这个问题转移到专家这儿。唐主任是研究危机管理的,想问您的是,从微博的运营来讲,有没有一些很好的标准或者是方式,更好地评价我们的微博运营现状呢?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个很犀利的问题,尤其对政法类的微博而言。由于现在的政务微博存在着三大困难:一是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碎片化的情况,我们如何能够在既要快又要真实,然后又能满足一个整体描述的要求。因为现在我们往往是盲人摸象似的,到现场去了以后,就发现你说的是一个碎片,然后老百姓以讹传讹,把碎片说成是一个大象,事后拉回来是很难的。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二是目前我们是一个无序的状态。政务微博是一个天然的公器,但是你没有办法逼着别人来看。所以,我们一边在引导社会,另一方面我们还得维持秩序,这一点更难。玩微博的是年轻人,有时候他是非常规的思维,非主流的一些想法。所以,我们在做的时候,难在哪呢?难在我们如何既要去适应这种潮流,用粉丝喜欢的语言去组织,同时我们还要维护我们的权威。这个难度就使得我们要思考。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另外,我们现在做的时候,希望大家先揭露真实的问题。我们不说则以,说的全是真实的东西,然后在真实的基础上不断的整合。希望政务微博能够起到去维护和重树政务微博正能量的功能。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非常感谢,唐老师讲的对我们下一步更好的发挥微博在应对危机当中的一些作用,其实是有很多启发意义的。刚才唐老师也讲到,我们在应对一些问题时,在用微博这个手段工具时,要用一些网言、网语,这就跟我们正常宣传思路不一样的地方。上午有嘉宾也讲到,有些网民对政法机关的政法微博,持有不同的看法,下面我就想问问麦彦彦,因为麦彦彦所在的法院这一次也被评为了全国十佳影响力微博,这个荣誉背后也有你的辛勤劳动付出。你在管理微博和运营微博的过程当中,怎样把握“卖萌”的作用?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其实大家也看到,我是地地道道的一位80后,我本身也是很喜欢玩微博。所以刚才主持人提到了,网友们很喜欢有很多的网言、网语,比如说“亲”、“元方”体等等。当然,我们以前的一个观念是,官方微博特别是法院微博,它是一个聚焦裁判的角色,应该是中规中矩的,而不应该过多的开玩笑或者是卖萌。但是在我个人看来,在一些不太涉及到原则性上的问题,有一点互动,比如说我们称呼粉丝叫做“亲”,或者说“这个朋友”,我觉得“亲”要比作为网友要更亲切得多,这样我们就可以用。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假如说在一些很原则性上的问题,如果有网友过来举报某某官员的一些渎职或者是贪污问题的话,在这一点上我们就坚决不能卖萌,这是非常严肃的一个问题。所以在区分不同性质上要把握不同的度。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也就是说,萌和不萌还是有一定分界的,不是说要一味的卖萌。彦彦讲得非常好,下面我还想问南山区检察院的胡主任,我们也是第一次搞了微博直播以后,就尝到了微博直播的甜头,然后大量来采用这样一个新兴工具了。我想请胡主任谈的是,微博作为一个渠道,您怎么提升微博影响力的同时,又兼顾和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谢谢主持人的提问。我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我在政治处。我们政治处也非常注重公共关系、对外宣传和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微博这个工具在我们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宣传作用,它对我们对外宣传工作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宣传和互动、引导的作用。我们南山区检察院开微博也比较早,去年就已经开了,而且去年我们也参加了峰会,而且都得到了不同的荣誉。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从最早第一次微博公开审查直播开始,到上个月我们也搞了一个案件的公开审理直播。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到一些法学方面的问题,腾讯在我们的辖区,他有一个QQ靓号卖了40多万,那这个虚拟财产是否是财产?他是否算职务侵占行为,我们就通过公开审理,请了很多业界人士,通过这样的方式取得了一些共识。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再回到主持人的提问上,微博与我们本职工作之间的处理问题。我玩微博时间很短,主要是我们院里的微博有专门人员在做。我觉得首先是一个主次的问题,不管怎么样,做好我们的职能工作和各方面的工作是我们的目的,微博只是一个工具和一个手段。我觉得先要建立这样一个关系。二是微博是一个很有用的工具,它对促进我们的工作方面非常重要。三是对微博我们不可小视它的影响力。微博的手段和传播的方式,我想应该最能体现在这方面。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我们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利用微博促进工作方面做的很多,前一段时间我们有一个酒驾案件,因为公安人员没有查处到他在酒驾之前还跟其他一个案件有关,后来我们就通过微博工具和公开审查的方式,把当事人和媒体把舆论的舆情化解掉,通过这种方式把坏事做成了好事。我觉得提升影响力和做好我们的职能工作,只要我们认清楚了主次的问题,我们需要通过这个工具来做到什么,这应该是一个互相能够促进的方面。谢谢大家!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还想让我们四位都谈谈,自己在写微博时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一些网友比较关注的是我投诉你,你解决了没有。而不是你只是说一说当地的小吃和有名的地方,他可能会对这方面比较敏感。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释,或者对你工作的方式会不会有一些变化?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其实这个问题在我们公正肇庆是很少出现的,很少有吃喝玩乐跟法律不太沾边的内容发出。因为我们是每天都有人值班,每天轮值。有时候网上相对不会那么严肃,可能会推荐一些法律名著,有时候会推一些关于法律的建议。可能大家会知道肇庆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差不多在晚上我们值班室11点左右,会有一个“晚安肇庆”这个栏目,里面会稍微介绍一下肇庆的风土人情,发出去以后我们会配一个图。有一些网友会觉得这样非常好,有地方特色。但是有些人会觉得,一个法院微博过来干嘛?推销旅游吗?就会提出这样的质疑。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另外,一位网友提出,有时候我们工作人员用自己的手机发微博,后面会写着iPhone客户端,有人便说,你们法院真有钱,个个都拿着iPhone发微博,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又要回应一下,这真的跟我们法院工作没有关系,但还是要回复。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麦彦彦确实回复得非常好,大家鼓掌吧。她讲的也是我有时候想的,有时候我们利用微博是为了危机,但是我们去平息危机的时候,又会带来一场危机。在这种关系方面,我们怎么样把它成功化解,而不是进一步激发出更多的质疑?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这一点在我们面对直接突发性事件时,是非常难的一件事。给以下一些个人建议,供参考。第一,确保真实性。有时候在做的时候,我们考虑的是迅速把这件事处理掉。有时候不惜我们用一些内部语言,用一些行政语言,甚至用一些我们觉得内部只要这样做了,就可以把这件事处理完了的思路处理。如果我们的语言和应对不是真的,我们回应了,这个事肯定是假的,肯定是PS的,或是没有这样的事,后续肯定会引火烧身,而且是越摸黑越黑。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第二,微博需要有风险意识。我们做微博的应对,因为它基本上是现场直播。所以,我们应对的时候要有一个风险意识。比如,有一些标准化的流程,标准化的应对语言,标准化的应对措词。尽可能地把一些常见的问题,用我们标准化的方法避免失误。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第三,对我们微博的这个团队,尤其是我们管理人员需要有培训,有定期的学习和知识的更新。在这里,每个人虽然用的是个人手机在应对一些问题,但是实际上在所有老百姓看起来,你代表的是本单位。所以,必要的培训,而且定期的知识、技能更新也是有需要的。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第四,希望大家把微博结合我们常规媒体一起开展。因为微博毕竟字数少,而且是快速传播、碎片化的传播方式。所以,微博的应对结合主流媒体,再结合我们刚才讲的,把现场的工作和具体的工作要做好,这些是我们利用政务微博去应对危机的比较好的方法。供参考,谢谢!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谢谢唐老师。其实,我们在利用微博和应对危机时要把话说好,这也是一门学问。因为毕竟现在有一些政务微博在应对时出现语言不当的情况下,这就会挫伤自己的公信力。如果说我们在当地出现了一些突发的危机事件,我们在利用微博来应对这样事件时,我们在实际操作到底应该把握哪些原则和操作环节?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谢谢主持人。特别是听了唐老师讲的几点,我感觉很受启发。我也把我们平安常州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一些做法和感受跟大家分享一下。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我们领导局长给了我们三句话,要求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稳报进展”。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我们第一次在微博上应对突发事件是当年的8月份开的,当年11月份又发生了一起案件,是一个黑龙江吸毒人员在我们居民辖区劫持了一位50多岁的妇女,在阳台上拿着刀。发生这样一个事情后,当时我们局长在指挥大厅里视频指挥,四位局领导,包括当天的值班局长。事情发生在下午两点多,等到下午四点多时,论坛上就有了言论,我们跑到大厅里去请示局长,局长说,那你们就在哪个上面有的,你们就在那儿回应。然后我们也看到微博上面出现了。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因为前面有一个准备过程,我们争取到第一时间发布。接下来因为我们做这个事情准备的比较充分,有派人直接赶到现场,信息掌握是最多的,他也把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我们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安机关是怎样指挥的,我们都通过滚动的播报,然后在回答跟网友互动,告诉大家公安民警在现场,我们跟大家一起都关注这个事情,人质的安全我们跟你们是一样,都是很重视的。就是把这些声音传递给网友,通过第一次的劫持人质直播的应对。最后我们觉得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涉及到公安机关的,我们的体会是,首先你的第一时间要抢占话语权,如果你不发声网上就会传,传得多的话,我们到时候引导和应对就会很困难。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二是我们就觉得报事实,说这个事情其实并不难,播报事实,你只要说真话,千万不要在真有这个事情时去瞒。三是报原因时,一定要慎重,要有依据。因为好多时候,网友的猜测,他就在互动里和评论里提出来的。我们在通过微博做播报时,不可能马上把原因查出来。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比如说上一个礼拜六,12月1日,常州南大街邮政大楼二楼发生了一起火灾。当时我们的微博在第一时间告诉大家,是发生了这样一起火灾,我们值班局长带了一百多名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我们在报这个原因时,在跟网友的互动里把它解释清楚,网友也是非常理解的。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所以第三点体会是,报原因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不然的话就会出现“七十码”的原因。第四点是要不断的把这个事情跟踪的进行播报。一方面告诉网友我们职能机关跟网友一起,大家都在非常关注这件事情。另外一点,我们在互动里,可以把很多的事情在互动里解释清楚。主要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谢谢,闵政委说到要及时,二是真实,三是慎重,四是跟进。我想这些原则在具体运作当中,肯定是非常好的,这是我们从具体一线总结上来的。下面我们想听一听南山区的胡主任,您觉得在微博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怎么把握一些基本的原则和问题呢?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我觉得刚才唐老师讲的,让我很受启发。关于应急这个问题,因为我到检察院之前,曾经到过一个社区里去挂职过。社区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大家也知道,深圳市南山区的科技园,腾讯、华为等一些企业都在这里。2006—2007年GDP在300个亿左右。微博处理应急,我想应急事件的处理有几个原则:一是第一现场原则,跟常州讲的一样,要及时。二是真实;三是主动。应该主动沟通。四是应急。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在应急方面易散不易聚,但是在微博上怎样散?怎样把他们分散,怎么把他们聚集到一个正确的导向上。我觉得微博应该就是及时、真实、主动,这就是我们的原则。特别是对微博的应急,必须要有一个机制和预案,这样在现场处理时才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这需要我们的机制成型,需要我们对人员进行培训。我们要有一个专业、理性的态度;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要着急。只要你站出来了,大家就会关注你,只要你说得是真实的,大家就会信服,这时我们是强势的,而不是弱视。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谢谢胡主任。胡主任在和公安机关很多认同观点,我觉得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理性、平和。这两个东西确实对我们政法类的微博来说,可能还真是非常欠缺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接下来我想请80后的麦彦彦谈谈你的感受。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首先听了几位领导和唐老师的说法,有一点我非常赞同,希望政务微博的运营者也听一听这句话,就是可以有不说的真话,但是绝不能说假话。基本上跟刚才两位领导说的是大同小异的,一是要谨慎回应,二是疏导,三是调查。其实很多所谓的舆情,都是由一些误会所引起的。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麦彦彦刚才讲得很有感触。因为微博是从四面八方提出了一些很细小的问题,也是我们想不到的。但是我们利用微博过程中,就是要用很好的议题去设置,这样走下去的话,即使我们不能提供一个很完善的解决方案,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政法公信力已经在提高了。最后时间有限,我想请金局长您最后谈谈您的感受。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从突发应对性的方面来说,刚才大家谈得都非常好。刚才唐老师也谈到了存在碎片化和无序化的状态,有一种瞎子摸象的往来,所以整个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当中,在处置过程当中,要确保一个公正和透明的过程。可能现在处置突发应对性过程中,全国都有这样的现象,存在一种遮遮掩掩的情况。但是否能确保整个处置过程、结果的公开、透明,直接关系到公信力的问题。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我们都知道微应对其实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由于时间的关系,下面请大家用一句话谈一谈自己运用微博、提升自身政法公信力方面的一个感想。

金海民(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用一句话总结一下我自己的感受,提升官微的公信力,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一句话: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抱怨,立足法治,多回应,多思量,多服务。

闵素珍(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说真话,办实事。

麦彦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要做到公正、阳光、高效、便民。

胡建光(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及时、准确、主动、坦诚、专业、理性。我想这就是我们政法微博公信力的源泉之一。

唐钧(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我个人的观点,站准位置,立足真实,影响社会。

傅达林(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主笔)谢谢唐老师。最后我也有一句话,微博对我们政法机关来说,类似于“沙县小吃”。可能我们每一个政法机关并不能像五星级的大餐一样,但是沙县小吃我们都吃得起,它就是老百姓平常最需要的。但是要建好这个微博,看起来很微,但是背后我们要付出的心血,其实是非常庞大的。这一单元由于本人能力的问题,主持得不好,请大家多包含,多谅解。最后也谢谢四位嘉宾,谢谢我们的特约点评嘉宾唐老师。本单元的讨论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懿墨感谢参与讨论的嘉宾、主持人以及各位热心的网友。下面开始第四场、也是本次会议的最后一场圆桌论坛,主题为“微创新——社会管理的官微推动力”,参与讨论的4位政法界嘉宾为: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 孙健;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 薛正俭;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祝兴栋;
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金士耀。
有请4位嘉宾上台入座;参与本场学术点评的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李双,有请上台入座;最后,请出本场圆桌论坛的嘉宾主持人、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先生,有请!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各位下午好!我们的圆桌论坛最后一场,我利用主持人这样一个特权,给圆桌论坛程序进行一些创新。刚才跟李双教授交流了一下,我们决定推出四个“微小”创新,一是要求“微”发言,欢迎没位嘉宾多发言,但是每位发言的时间请控制一下。我们知道一台微博只有140字,而我们每位嘉宾的发言不要求140字,但是我们希望稍微控制一下,在140秒左右比较合适。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二是要求推崇“微平等”。我们把李双教授的学术点评,从最后的总结点评引入到我们跟四位嘉宾的讨论中来。换句话说,我们李双教授随时可能对四位嘉宾的发言进行点评,我们也欢迎四位嘉宾对李双教授的观点进行反点评。三是倡导“微争鸣”。四是关注“微焦点”。为了让讨论更加集中,我试图对话题做一个简单的阐释,并抛出问题。我们讲微创新,当然不只是微博的创新,也不是微小的创新,至少包含了这样一些议题,就是为什么要创新,怎样创新。创新的驱动力在哪里?创新的障碍又在哪里。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如何来通过这些障碍,使线上下的创新互补、互动。微博除了作为传播创新的载体之外,它本身还可能在哪些领域进行创新。这些问题我们今天下午都可以进行讨论,我想嘉宾能够就各自当中具体创新的一些个案进行简单的介绍,以便我们在创新实践的基础之上,展开今天下午的讨论。按照公检法司的顺序,有请著名的微博博主孙警官。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我想说一下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在2010年8月份起开展的工作,刚开始不久,我们就接到了一个很典型的案例,一个自杀案例,这个案例我现在不讲,大家可以从网上看。我们到现在,济南公安解救自杀网友已经达到14名。曾经有一位领导向我们说过,公安工作宁可做了没有效果,而不能因为不做而产生后果,从此以后我们解救了14名自杀网友。从这时候开始,我们介入调查,一直到坚持一个多小时时间,因为大家的转发,这位女网友男朋友看到信息以后,经过我们私下跟他姐姐打电话,稳定了这位网友的情绪。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我要讲的创新是,我们在解救这个过程中的创新,因为我们坚持了很久,解救了14名网友。在解救之后,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工作,联系到他们住的家庭住址,民警带着心理咨询师上门为这位女网友做心理辅导,这位女网友当时泪如雨下,这位心理咨询师也非常有经验。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再说一个案例,也是解救自杀的案例。我是济南公安官方管理人之一,我们解救自杀不一定说是通过网友发布到我们这里了。我就亲自接触到一个,有一位网友通过私信给我交流,发现这条信的问题以后,通过一两个小时从网上的对话,一直没有能缓和他的情绪。对方说,当天晚上必须要跳黄河,在这种情况下我发了我的电话,又跟他亲自通了一个半小时的电话进行心理安慰。当天晚上,对方终于说“我想开了”。因为之间有一些插曲,一直到第三天,我和一位记者亲自找到他,跟他谈心。这相当于是服务民生方面的一个创新吧!谢谢!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大家的掌声都是对济南公安在解救网友过程当中付出的努力进行肯定。我听了孙警官的介绍,产生了一个疑问,不知道其他地方警局在类似的解救过程当中,有没有相关数据。在大多数人的直观感受里,一个公安解救了14名自杀者,而且是通过微博的解救方式,这是非常多的。换句话说,我们在创新社会管理,在实现对自杀者的解救过程中,我们是做到了快速、高效。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我们也在网上一直呼吁让大家保持冷静,如果在网上发布出一条自杀的信息,可能牵扯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去付出努力,这不是像我看到你在自杀去拉你一把。你在网上,我还要找到你在什么地方,还要找到你的幕后,这对我们公安来说要做大量的工作。我们跟新浪、腾讯公司网上、网下保持一种畅通,这种联系渠道也付出了很大的精力。所以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我理解孙警官介绍的案例,它的成效不仅仅是解救了14个人,而是在于通过这些行为、结果,跟我们网上做的大量工作来预防大量的人,避免他们走上这条路。这是孙警官给我们介绍的一个微案例创新当中的非常好的案例。下面请薛处给我们介绍一下。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有这样一个机会。我“微介绍”一下,王教授已经大致说了,宁夏检察院微博这块由我具体负责。我们宁夏检察院微博也是今年3月份开通,然后陆续在腾讯、正义网开通了微博。我注意到社会管理创新这个话题非常好,从我们检察院来讲,一直在强调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这项工作。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根据我们实践当中的体会,我想举一个例子说明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当中起到的作用。我们宁夏检察院微博成功的处理过多起案例,有一起让我印象很深,是我们开发区的商场在扩建过程当中,把过道按照他们设计的要求,可能是有一些潜在危险在里面。比如说火灾会引起隐患,另外还涉及到户主自身的利益,比如可能装修的时候把过道的空间有所挤压,就跟施工方发生了从语言到肢体发生了冲突,导致斗殴,导致人员受伤。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这个事对我们来讲,首先检察机关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能,特别是立案监督的职能。我们很快根据他的所在地,对微博有一个管理的程序,然后在第一时间要求相关所在地检察院,借助这个事情进行外力调查。经过调查,发现他们工作也做得非常扎实,就里面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我们走访了很多单位,包括管理和施工方,就发现这里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后来我们利用职能发检察建议,提的建议非常细,涉及到城建、城管等很多相关部门,后来政府采纳了我们检察机关的建议,对这方面的设计方案进行了纠正,责成一方对被打的一方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对矛盾化解这一块我们也参与进去了,这件事后来很快在网上进行平息了。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我想通过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大家觉得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怎样发挥我们自身的职能,参与其中化解纠纷,平息矛盾,确实具有我们自身的优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说的最后落脚点也是,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当中,是社会的一个参与者,也是一个监督者,同时对社会管理创新有一个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谢谢!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感谢薛处长给我们介绍了一个代表正能量的案例,就是检察机关利用微博作为一个信息源,掌握到了一个社会纠纷的情况,通过立案监督及时进行了处置,并且在职能范围之内,又参与到了社会矛盾的化解,不仅仅是在自己的立案监督工作上,做完自己的工作就完了。下面有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祝兴栋主任,给我们介绍贵院在微创新方面有哪些值得跟我们分享的案例。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谢谢主持人。我叫祝兴栋,是来自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座谈。刚才主持人让我谈谈微创新案例。客观地讲,我们法院微博开得比较早,也有一些探索。但是整体来说,我们也有一个好的态度,但是没有太好的思路。因此在创新方面在法院系统也不具有代表性。我们广东法院和河南法院都有很好的举措,包括网上信访等等这些方面都是比较好的。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如果说非要让我谈一两个创新的点,我觉得勉为其难。我们在微博的使用过程中,也是为了服务社会管理,比如开展了微访谈,但是我们做过一期关于社会婚姻家庭纠纷的。这一期微访谈也得到了网民的热烈回应。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当天大家关心的婚姻家庭问题中,有200多个是关于婚外情的问题,其中关系到赔偿,同时还有一个对亲子鉴定的问题。现在好多家庭老是对自己的孩子存有疑问,是否是我自己的。我想微创新方面,我们做得确实还不够,这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一个方向。谢谢!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祝主任给我们提供的是法院在开展微博社会管理创新当中的一个微访谈,正如祝主任所讲的一样,微访谈我们现在运用的也比较多。但是跟微访谈联系最紧密的,就是微访谈跟法院的关系,法院利用微博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民众的困难,有的人就说你们抢了律师的饭碗。您觉得在类似微访谈和微咨询的创新过程当中,怎样面对来自律师群体中的质疑?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谢谢主持人。你的提问确实非常有道理,但是我们在微博的运行过程当中,其实大量的经历放到了回答网友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对法律方面的咨询,对案件的一些咨询在这方面确实发挥了特别大的精力。我们主要通过私信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问题。同时主持人说的,像抢了律师的饭碗,这一点我们在微博运行当中确实是没有碰到。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因为当前网友解决问题很多元了,有很多元的方式。律师是一个渠道,法院是一个渠道,但是不可否认,现在越来越多的网友更倾向于向法院寻求一些解决的方案,这样对他们来说更公正一些。无论是法院还是律师,作为一个法律职业的共同的人群,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相当于把社会矛盾化解好,把社会秩序维护好。谢谢!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这个问题暂时讨论到这里,下面有请金科长为我们介绍一下在司法行政领域有哪些微创新,谢谢!

金士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我是来自海宁市司法局,专门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我主要是围绕自己执法工作,谈一下法治宣传方面海宁做的一些探索工作。我觉得微博工具在我们社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体现出它的作用。今年开始,我们利用微博,把普法宣传和微博结合,开展微普法。微普法我们首先要考虑是如何吸引网民对我们微普法感兴趣。

金士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所以,我们第一个探索的就是设一个微普法的话题。在微普法的话题上我们主要采取的,一是利用微博发广播。将原来在广播电视里播放的法治类广播,转发到微博上去,让平时不听广播的人去收听法治微博。二是把平时司法所里碰到的一些法治案例,进行一个以案说法的微普法。三是将我们平时搜集到的微博诗歌、漫画,以漫画、诗歌的法治文艺方式,传播普法的一些内容和法律知识。

金士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另外,我们的一个探索,是我们利用微博律师后援团。因为我们一些律师事务所都开通了官方微博,一些律师平时玩电脑、上网络的,都开通了微博帐号。我们平时在跟网友交流中,在普法过程中,会收到各式各样的私信和评论,对这些私信和评论有一些法律问题,可能我们作为普法者并不是可以解决得那么专业,就把这批律师事务所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法律后援团,这批后援团就在解答法律问题的过程当中是一个很有利的工具。目前我们微普法这块工作一直在做,也是一直在探索,希望今后会有更多的东西可以与大家分享。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浙江海宁司法局是司法行政领域在微博宣传方面的一块招牌。而且在今后来说,微普法的例子相比起法院的微咨询,受到的争议会更少。所以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思路。我想接下来请我们的李双教授给四位微创新进行一些微点评。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刚才四位同志讲得都特别好,我非常欣赏。前一场也有几位讲得更好一点,提倡说真话。我就说几句真话,可能不一定中听。这个论坛去年我也来参加过,我觉得今年办得更好,会场要气派得多,主要是今年这四个议题设置得特别好。而且用“微”开头,微完全可以理解为双关,字面理解“微”就是微博,还可以理解“微”是最不前进,不要做太大颠覆性的一种行为。所以从微公开到下午的微共识、微应对,到我们这一场的微创新,我们认为这是最困难的一场,因为这一场是社会管理创新。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刚才孙健警官讲的我比较感动,就是公安机关利用微博这个形式来解救这些自杀的网友。这个问题看上去好像比较简单,但是实际上从公安机关整个形象来说,它体现出一种柔情、爱心。至少我作为一位老网民,1997年就开始上网的老网民,我在网上听到的很多舆论倾向,以个人的感受,对公安的普遍评价是比较低的。这个爱心为什么那么动人呢?因为我们觉得现在这个社会管理网友不愿买单,动不动就杀人,动不动就自杀。管理者利用原来老的管理方式确实出现很多困扰。像正义网组织的这种微博峰会,就我的一些接触,我觉得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在民众眼前、公权力表现得很强势的司法部门,好像还没有类似这样的行为。所以,这个论坛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呈现出问题。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一是表现出了我们对微博的重视。微博不过是一个信息传播的形式,它本身没有更多的新意,为什么现在对微博如此重视呢?就是如果我们不通过网络,很多信息的传播,它的渠道是不畅通的。包括我们对民众的意见、舆情的了解也是不准确的。我觉得孙健警官讲的这种爱心,我希望你们保持下去。拯救生命体现出了一种爱心,非常难得。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我们不仅仅是解救自杀这一块,还救助一些走失的儿童。还有我们搞的新媒体问政,就是从网民当中了解他们需要什么。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还有,北京的祝法官注意了网民的兴趣,关于怎么去鉴别自己的孩子,实际上抓住了我们一般民众的心里。我觉得还要强调一点,浙江海宁的金士耀先生讲的创新,我最看重的是这个创新,就是用微博来进行普法的宣传、教育,并且用微博组织律师成为法律咨询的后援团。因为我们今天重点谈的是社会管理创新。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我们欣喜地看到,十八大以后,我们主流媒体不断在强调法治,强调宪法的权威。实际上这一切跟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就是要强调我们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最大的管理创新,就是我们的观念创新,如果我们的观念不创新,比如说我们以前就没有社会管理这个说法,只有综合治理这个说法,那综合治理就是我来治理,社会管理实际上就是民众授权给我们公务员,我们来管理这个社会,那这个关系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背后就是一种观念的创新。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从公共传播领域来看,实际上我们的很多矛盾,就是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然后积累的矛盾越来越多,民众和权力拥有者和权力拥有机构的积怨越来越深。到后来在网上经常有这样的,尤其是涉及公检法的干部,如果谁说点什么事,那网民基本上80—90%喊不出什么好的声音,他不一定了解这个事的来龙去脉。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最后,我还想说一点,我有一个心愿,在我们文化传播学院开设全国高校第一个“公民教育”课,希望我们政法微博在公民教育的观念上能够起到一些作用。我暂时讲这么多。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我想问问在座的四位嘉宾和李双教授,在你们各自的职能工作当中,以单位的名义进行微创新的时候,你们碰到了哪些阻碍?这些阻碍有哪些来自制度层面的?有哪些来自于社会层面?你们是怎么样克服这些困难,把微创新推向前进的?

金士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在创新的过程中,肯定会有阻力,肯定会碰到困难。我个人感觉,一是人手,做微博是很花精力和脑子的事情。第二,到目前为止,专门对微博这块人员的培训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就是说,这块工作除了做好自己手上的微博管理和维护外,我们还更需要专业机构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第三,领导重视程度可能也有关系。我简单想到这么多跟大家交流,谢谢!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接下来请北京市怀柔区法院的祝兴栋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我们谈一下法院微博管理方面的障碍。一是资源整合度方面。整合度可以分向纵向和横向。纵向方面也就是,我们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开通了微博,但上级机关或者更上级机关没有开通微博。这都是我们自发的状态,没有一个顶层的设计,这该怎么办?这只能够看我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来推动。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还有一个横向的资源整合。因为我们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微博起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微博是一个断裂式的,就是说我们微博运营人员和实际解决问题的人员,是在不同的部门,他们可能有不同的分管领导。很多通过微博反映的问题,要解决必须要通过实务部门去处理,这就需要一个资源的整合和沟通联系机制,这种机制的畅通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非常重要。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因为法院这两年一直强调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们也有不同的声音。我个人认为,法院解决一些问题更强调一些规则,希望把这些所有的社会行为,纳入到一定规则中解决,让大家有一种指引规制和评价的作用。但是当前法院面对的更多问题是社会问题,这一个问题我们非常难以解决。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包括上午到现在各位的讨论,综合比较起来,像刚才谈到的几个普遍性的问题我们都还不存在。一是我们从开微博之前一直到现在,我们院领导非常重视微博。就是我们在人员配备、设备,包括具体的问题,有问题以后怎么去解决。这个在我管理当中没有哪一次配合不到位,只要是网上出现了相关问题,我们直接可以下到最底下基层院去,而且是他们要现实给我们提供调查和核实的情况。我们在网上要分时间段给网民回答这些问题。截至目前我们在微博处理上的事,哪怕是涉嫌犯罪的,初查结束以后,包括最后的判决我们都会贴上去。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去年我们宁夏检察机关跟宁夏政府出台了一个规定,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最高检也做了肯定。我们微博里实际上存在这个问题,有一些反映的问题,我们通过具体实务部门接触和处理。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我简单说一下,我们那儿从今年开始搞了一个警察公共关系论坛的一个班,通过网络视频我们已经从内部选拔出来了12位专家团队,把他们微博工作当中的经验,通过视频形式传达下去,学习他们的经验。二是开展微博维护,要求各单位每个周轮换到我们公共关系办公室进行上网维护微博。如果说遇到什么困难,我们现场答复。还有互联网电话,以及在实际工作当中老百姓反映出来的诉讼、举报、投诉、意见、建议全部纳入到这个系统当中,通过这个系统可以达到一站式办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创新。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今天最后一场圆桌论坛虽然没有美女作为亮点,这是主办方的安排我们也不能改变什么。就像我们谈微创新一样,如果大的制度环境没有给我们微创新提供一个可能,那我们也不能超越线下去推线上的创新。我们今天这样一个圆桌论坛,有请李双教授作一个140字的点评,然后请每一位嘉宾用一句话来总结我们的微创新。从李老师开始!

李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我觉得政法微博要用微博这个形式来创新社会管理,它的地位有些尴尬。因为微博的主持者,它的权力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可以在观念上进行创新,在各种限制当中,只要一个新的观念确立起来,你就会有好的工作方式去适应。

金士耀(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我想说,微平台释放大微力,政法微博营造社会管理服务大集合。

薛正俭(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宁夏检察微博将继续坚持人性,突出人性化,把我们微博越办越好。

孙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分享我们领导的一句话微中见真情,微中显大意,微中明真理。

祝兴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务实创新重成效,为民办事是王道,共创微博大时代。

王琳(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副院长)非常感谢今天的五位论坛嘉宾为我们在微创新这个话题上打开了话匣子。我的一个总感觉是意犹未尽,我们还有太多想说的,但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不得不中断,同时这也为我们来年的相聚提供了一个机会,我们希望在明年我们把这一次论坛还没有讨论到的,以及下一年当中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新现象拿起来继续与大家进行交流。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这么安静的凝听,随着我们最后一场圆桌论坛略显沉闷,但是我觉得这样一场论坛是成果更丰硕的,可能我们讨论更深入。谢谢大家!

主持人王懿墨感谢嘉宾们精彩的讨论。今天我们最后一组的讨论也是非常的精彩,下面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以上参与讨论的嘉宾、主持人,以及各位热心的网友。接下来,请检察日报社肖玮副总编辑作总点评,大家欢迎!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网友、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的微博达人们,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此次峰会,也感谢来自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的微博实践先锋,感谢你们与我们分享了来自微博管理第一线的经验和感悟,以及在通过政法微博促进司法公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思考。正是你们一点一滴的努力,推动了整个政法微博群体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回顾政法微博三年来的发展,从2010年个别政法机关试水微博的谨小慎微到今年以省为单位,各级官微的全面开花,政法微博已经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探路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微博数量的快速增长,带来的不仅是更多的粉丝和关注,同时也意味着跟多的责任和义务。今年以来,政法微博领域经验与问题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与微博平台为契机,求同存异,提高司法机关与民众沟通互动的能力,加强网络司法共同体法治宣传的力度是各地司法机关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我们本次峰会的主题“微通民意·法聚共识”的紧密相关。今天我们举行的四场圆桌论坛,就是从“公开”、“共识”、“应对”、“创新”四个方面对这一问题加以探讨。在我看来,公开、共识为道,应对、创新为术,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在上午的讨论中,与会嘉宾已经就政法微博的信息公开作了充分的探讨,这也是微博平台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而对于网络中法律共同体的建构,则是随着民众对司法案件关注度的不断提高而产生的一个新课题。尤其是今年以来,微博舆论场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不同群体在论战中抱团取暖的现象,更由于网络民意与司法机关本身在话语体系和法律理念上存在一定的鸿沟,都导致了单一司法机关无法招架汹涌的舆论浪潮,容易限于被动。在这种情况下,政法微博相互协作,建构网络共同体的做法就显得非常必要。放在网络的大环境下,这个共同体要承担的更多的是解释及协作的作用。既如何将法言法语讲得更加入情入理,用共同的法律文化以及思维模式向公众宣传法治理念,最终达成凝聚官民共识,打通官民舆论场的这一目标。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在下午的讨论中,与会嘉宾的经验和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之借鉴的模式,并特别强调了各级司法机关统一理念的重要性,希望明年这一模式能够在全国政法机关内有进一步的推广扩大。此外,应对和创新也是同样重要,在公开共识的理念指导下,政法机关的服务意识最终还是要通过一条条140字的微博呈现出来。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也得益于日常工作中这种润物细无声的交流与沟通,当然了,要做到这一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微博时代的到来,把政法机关置于舆论的广场之中,平时发言中的一点不当的言词都可能在网络中引发轩然大波,更不用说应对负面的舆论事件,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工作。因此,如何在突发事件中发声时及时回应,引导舆论的导向并在平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地监控,一旦出现类似的事件就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必要与澄清,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都对我们政法机关微博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点相信在座的各位奋战在政法微博一线的同仁们比我更有深刻的体现。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与此相对比,政法微博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就显得更加积极主动。当前,政法机关在通过微博与网民沟通,通过网络化的语言进行普法宣传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方式过于单一,有时候“卖萌”现象过度等,这一点在我们的报告和下午的讨论中也有所提及。同时政法微博发展至今,也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瓶颈期,创新点仅仅局限于法治宣传,扩展到关注到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信息提示等领域的挑战还是比较大的。如何打破这些障碍限制,使政法微博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应该是明年各地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希望刚才嘉宾和专家们的这些探讨能够对各位明年的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在我们会议进行的同时,网友对本次峰会关注度也节节攀升,我们做了一个统计,截止到下午17点,法律微博、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关于政法微博的搜索有372万条,发布对本次峰会的微博有6448条,评论转发共有85900条,同时正义网发起了微博读宪活动转发有29800条。正义网的官方微博,今天同时在法律微博,在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进行直播,有数以百万的网友进行围观,多位现场嘉宾,包括我旁边的蓝检也一直在进行直播,有的还是图文直播,微博上的几万人为获奖的同仁们表示祝贺,为他们欢呼。正是这些网友的关注和鼓励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正义网将持续引导政法机关了解微博,运用微博,并长期对微博上发生的舆情事件进行追踪、监测、研判,不定期发布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

肖玮(检察日报社副总编辑)最后,再次向今天所有获奖的机构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感谢各位与会嘉宾的热情参与,共享你们的宝贵经验。祝大家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期待明年的再次相聚,谢谢!

主持人王懿墨感谢肖副总编的精彩点评!正如肖总所说,我们正义网发起的读宪活动得到了大量网友的支持,最后我们就让肖总从这些支持的网友中抽出幸运的观众和幸运的网友。请看大屏幕,您说开始,我们的屏幕即将滚动,您说停,我们的幸运网友即将产生。祝贺这些幸运的网友,下面抽出三等奖五名。祝贺这些朋友们。再抽出二等奖两名。最后抽出大奖一名,谢谢肖总!中奖的网友们会有工作人员稍候联系你们,你们的中奖名单已经在后台产生了。

主持人王懿墨“第二届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正义网感谢各位网友持续关注。本场直播由正义网记者高鑫负责文字直播,闫昭、谢天维负责摄影及图片直播,瞿丽飞负责文字录入。

正义网首届峰会盛况回顾请在以下链接地址查看:(上半场)http://live.jcrb.com/html/2011/619.htm;(下半场)http://live.jcrb.com/html/2011/6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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