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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安做客正义网与腾讯网2013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
直播时间:2013-3-9 13:00:00
  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正义网与腾讯网联合推出“法治启航中国梦”——2013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将围绕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热点民生话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级检察长,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将在线分享他今年带上两会的议案,及江苏省检察机关在打击腐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等方面的工作做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做客本网全国两会系列访谈。闫昭/摄

作为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徐安建议对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闫昭/摄

徐安告诉记者,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率在全国位居第一。闫昭/摄

徐安表示,要严肃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类犯罪。闫昭/摄

徐安为网友们详细介绍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闫昭/摄

徐安寄语正义网。

正义网本场访谈即将开始,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高鑫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正义网、腾讯网、腾讯微博联合制作,中国长安网、光明网同步推出的2013全国两会系列访谈。我们访谈的主题是“法治启航中国梦”。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的嘉宾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

主持人徐检,您好!欢迎做客我们的全国两会系列访谈。请您先跟网友打个招呼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这里,跟网友们交流意见,交换看法。

主持人徐检,您当选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上,您带来了哪些议案和建议,请给网友介绍一下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人大代表,在会上除了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两高报告等有关的一些重要国家事项以外,还应该积极地发表意见、建议。今年我带来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议案”。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审议通过的,实施24年来,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在《行政诉讼法》的一些规定也不能完全适应公正司法,特别是在行政诉讼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需要。所以,我建议对《行政诉讼法》作全面修改,特别是能够进一步在修改过程中,明确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法律监督的地位、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手段,以及监督的程序。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在,《行政诉讼法》只是讲了检察机关应该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定判决提出抗诉。但是,有关一些具体的手段和程序不够明确。还有,行政诉讼整个过程不只是一个结果,不是说光只裁定和作出判决的,我们才能够进行法律监督。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比如说,有些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要求法院受理这些案件,法院出于各种原因,有些就不受理。不受理的案件有的是有道理的,有的是没有道理的。那么,对这一类情况,检察机关应该进行法律监督,应该提出检察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类似于这些问题,我觉得应该加以完善,所以我提出了这方面的意见。

主持人谢谢徐检。在今年两会网络调查中,“反腐倡廉”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就重点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首先,请您谈一下当下反腐败重要性的认识。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也注意到,在今年全国两会前,人民网、新华网包括我们正义网,一些网络媒体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网上民意调查,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反响。其中,对反腐败的关注度比去年明显提升,有几个网络媒体调查反腐败问题,都排到了前三的位置。可能最关注的是社会民生问题,其次就是反腐败问题。我感觉到,这也是反映了我国的一个主流认识。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去年十八大的召开,党中央就明确提出,腐败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对我党会产生致命伤害,甚至会亡党、亡国。十八大召开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反腐败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的强硬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对腐败问题可以说是深恶痛绝,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求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要求对腐败问题我们要警钟长鸣。这是得民心、顺民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反响。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当前腐败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尽管我党这些年来一直坚持反腐败,但是由于中国这么多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处于转型期,在转型过程中有一些制度建设还是跟不上,制度执行力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社会上存在着很多消极腐败现象,也必然要反映到执政党的队伍中来,反映到国家公职人员中,确实也有一些人经不住诱惑,最后走入了腐败的深渊。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在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这些案件呈明显的增长趋势,现在有些贿赂案件数额巨大,还有一些领域是窝案、串案不断发生。同时,腐败犯罪现在也更加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加大。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个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要加大力度,检察机关要根据中央的新部署,根据高检院的新要求,坚决惩治腐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依法反腐的职能,在这方面要向人民群众做一个新的交代,要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反腐的公信力。

主持人徐检,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方面的决心。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反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江苏省检察机关在这一方面又是如何做的?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老虎”“苍蝇”一起打,这实际上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大案要案;另一方面,又要切实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检察院这些年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反腐败的决策部署,保持对职务犯罪查处的高压态势,努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这五年来,我们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071件,9585人。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这一类案件中: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我们是坚决不放的。比如说,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涉及到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案就有467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405件。江苏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大案率,在全国是位居第一名,一直保持在整个案件的96%以上。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这主要是通过开展一些专项活动,比如我们开展了涉农惠民专项行动,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行动,开展了查办商业贿赂的专项活动等等,对涉及到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中的一些职务犯罪,我们都加大了查处力度,促进和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举一个例子,在2012年,我们开展的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行动中,就立案侦查了农村基层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0人,占整个查办案件总数的15.5%。像无锡开发区检察院查处了无锡的一个街道村委会支部书记,他挪用征土补偿资金就有3025万元;徐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一批冒领低保金职务犯罪案件,就追回了被虚报冒领的低保金将近100万元。然后,我们又把这笔低保金通过基层政府,发放给了符合条件的600多名困难群众,使他们也得到了政府的低保补助,我们也受到了群众的赞扬。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网友们可以看出,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反腐败这一块,不单是有决心,而且还很有力度。通过检察机关的工作,也为国家挽回了很多经济损失。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这样,我们在努力这样做。当然,我们还需要继续把这些工作做好。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腾讯微博网友的提问,他说:最近几年,因为少数官员的不作为,或者是渎职造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甚至是生命的事件。江苏省检察机关在查办此类渎职侵权类案件方面,有哪些特色的做法?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过去人们常常认为,贪污贿赂是犯罪,但是像不作为、滥作为,他个人没有拿什么好处,虽然造成了侵犯人民利益,这是否构成犯罪?有些不同认识。所以渎职侵权犯罪以前确实是叫做发现难、立案难、查处难、阻力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但是近几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宣传,我们在南京举办了反渎职侵权展览,请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干部参观,大家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看到了渎职侵权的危害性。就有些渎职侵权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对人民生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比贪污贿赂案件影响更大、危害更重、后果更严重。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也都表示,要支持检察机关加大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正是由于有一个比较好的环境,我们按照高检院和省委的部署,围绕着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加大了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五年来,我们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12件,2014人,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案件683件,其中,涉及到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8人。反渎职侵权的工作从立案的人数、起诉人数、判决人数、判实刑人数都在逐年增加。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主要做法:一是严肃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我们组织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侵权的专项工作。先后查办了一批涉及到“瘦肉精”、“假牛肉”、“病死猪”、“地沟油”、“毒胶囊”和危害环境、故意污染环境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的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我们先后查处了像一些水污染事件,像一些特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背后的渎职犯罪。比如说,前几年徐州丰县就发生了校车侧翻致似致使一些小学生伤亡案件,这件事情影响很大。我们就发现了在校车管理中存在着渎职犯罪行为,我们查办了有关人员,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近几年我们对刑讯逼供、故意伤害,对在执法司法中野蛮执法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这样也清除了执法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也更加注重治本,特别是加大了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刚才我们讲到了举办了全省展览,同时我们还向行政执法机关发放了防止渎职侵权的口袋书,给每个人口袋里都装一本,使大家认识到什么叫做渎职侵权,渎职侵权的后果是什么,怎么才能避免渎职侵权。还制作了动漫宣传片,向社会人民群众进行宣传。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结合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这样的话,也从源头上预防了一些渎职犯罪的发生,这些都是我们这几年的一些实际做法。

主持人谢谢徐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说的一句话。我想知道的是,您认为应该怎样去理解这一句话呢?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做一些什么?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记得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曾经说过,他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好人也会走向反面”,我觉得这一句话讲得很深刻。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觉得和小平同志讲的这一段话意思都是同样的道理,都是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反腐败不能够靠搞运动式的反腐败,必须要依法反腐,要靠制度反腐。制度反腐这才能够坚持持久,才能够发挥长久的效益。实践证明,如果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最终消除腐败,就必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在办案中就发现,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之所以窝案、串案不断发生,腐败问题比较严重,除了一些公职人员他们个人的原因以外,很重要的就是在一些单位和一些领域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不落实,甚至没有管理,没有监督。这样的话,就成为了个别人他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和以肆意枉为,这就说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所以,我觉得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反腐败必须要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也成为我们反腐败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通过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并且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最终就能够形成使我国的公职人员,有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有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有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在制度反腐方面还是可以发挥作用的。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从江苏省检察院这几年的做法上来看,我们不仅重视查办个案,而且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全面梳理分析,提出检察建议,并且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源头治理。我们全省检察机关五年来发出的检察建议5300多份,尤其是针对一些权力相对比较集中,有时候制度跟不上的一些领域和部门,提出了比较严肃的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比如说,在医疗领域一度存在着以药养医、看病贵、看病难这也是一个源头问题,也造成了一些医务人员收受贿赂。这些情况我们结合查办案件,就向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改,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同时也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就受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像环保领域也是大家关注的领域,环保领域也出现执法难、执法不作为等行为。我们通过查办一些渎职案件,我们也向环保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也促进了行业性的整改、落实和制度,促进了在环保领域的依法行政,等等这些方面也都是做得有效果的。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我们针对现在一些工程建设领域透明度不够、不规范,存在着暗箱操作问题,我们就在全省检察机关和各个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重大专项预防活动,对重点投资的百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我们都全面的健全制度、跟进落实制度,特别是规范招投标制度,实现阳光招投标,这样就减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还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了对行贿犯罪信息的档案查询系统,就是对社会开放。可以在工程建设领域,在商品采购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可以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哪些单位过去有行贿行为,哪些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这样的话就建立了一种准入制度,也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这些方面我觉得检察机关都是可以很好发挥作用的。

主持人谢谢徐检。谈到制度建设,我了解到江苏省检察机关提出过“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请您给网友介绍一下,这是一道怎样的防线,它在具体的工作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过去我们预防职务犯罪,有的时候经常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因为检察机关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任务也比较重,主要是抓执法办案工作。但是,因为职务犯罪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怎样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防线,我们这些年一直比较困惑。后来我们感觉到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也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国宪法对这方面规定的都很明确,人民要当家作主。在预防职务犯罪这方面也必须要依靠群众。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好。所以,我们就提出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这是一种把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新模式,是依法反腐与依靠人民反腐结合的新做法,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群众路线在反腐败斗争当中的一个直接体现。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犯罪它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也都很关注反腐败,也应该有权利、有条件参加到预防职务犯罪中来,只有群众发动起来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实开展。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检察院最早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建设是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从2003年就搭建了一个预防平台,叫做“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到目前全市有将近1300家单位积极参与活动,几乎囊括了南京市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他们开展了为期将近十年的活动,效果就非常好。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比如南京市前些年,一度在金融领域里发生职务犯罪比较多,他们在这个重点领域里就抓预防活动。现在金融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就很少,由原来每年大概30多件职务犯罪,现在减少到每年一两件,有时候还没有发生。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总结经验、做法,我们在去年6月份,就通过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意见”,就拉开了构建人民防线的序幕,现在正在全面落实。这个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还有省委书记罗志军给予了充分肯定。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防线现在正在江苏各级检察院的推动下积极开展,在创造多种形式。一是在全省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二是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排查和预防工作,这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在全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里我举一个例子,江苏有一个开元集团,是一家大型的外贸企业,他们通过参加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活动,十年来连续3次被授予先进单位的称号,他们400多人的单位十年里就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公司上市时给加了分,就是因为他们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先进单位,金融危机时他们能从银行贷到款,也是他们的信誉好,他们没有发生职务犯罪。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们和浙江的一家大公司进行成功合作时,对方也是看到了他们是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所以愿意跟他们合作。所以,他们就切实感受到,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也能够给他们创造出巨大的效益。所以,通过这些实际做法,我们就感觉到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建设是新时期我们专门机关依靠群众的一个有效载体。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推动这个防线建设中,我们还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比如南京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局长林志梅,她就被评为了“预防先锋”。她从2007年开始尝试建立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多年来坚持在基层进行预防宣讲做警示教育,形成了一个有影响力的品牌,他们还创造了一系列的好做法。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所以,高检院在去年底就授予她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我们省委也授予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各个共产党员向她学习。把关口前移,坚定了反腐败,把腐败努力遏制在最低限度,这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十分重要,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主持人谢谢徐检。下面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江苏省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有哪些成功的经验,或制度层面上的建设?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好。近几年,我们在抓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也注意总结一些基层好做法,把它上升为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我们主要是推进六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尤其是按照人民的意愿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和打击力度。同时也加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这两方面都不放过。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始终坚持办案促进发展,执法维护稳定。我们强调查办职务犯罪不能孤立办案、机械执法,只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能在遏制职务犯罪的同时,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这样防止我们只是追求办案数量、追求办案指标,而不顾办案效果。所以,努力做到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始终坚持查办与预防两手抓。在惩治腐败过程中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也更加注重关口前移,结合办理的案件进行制度建设,推动制度的强制力、约束力。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始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查办职务犯罪绝不搞有罪推动,而要坚持一切都是从事实证据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要强化自身的监督,严密执法程序,严格自身执法行为,绝不能搞逼供诱供,绝不能自己执法违法。坚决纠正不规范、不严格的执法办案。所以,我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必须要管好自己,发现有些不规范的行为,我们从省检察院开始就坚决纠正。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五是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观。努力做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坚决防止和纠正片面追求办案数量、急功近利的行为。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六是始终坚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建设。我们通过加强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严格考核,进行办案人员的资格认定,建立侦查人员人才库,这些做法促进办案人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这些办法,我们有效惩治犯罪。因为惩治犯罪、惩治腐败,不能光凭一腔热情,还必须要有本领、有本事才行,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把职务犯罪案件办得好、办得扎实,我们必须要有过硬的法律素质,要有过硬的专业素质,还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方式方法。

主持人徐检,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江苏省检察工作,尤其是在职务犯罪预防这方面,有一个好的思路,制度建设也非常全面,相信江苏检察院在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在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会越来越好。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谢。

主持人现在网络反腐成为社会热点,检察机关参与反腐败斗争中,该怎样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同时,这也是我们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既是挑战,又是机遇。现在随着网络媒体移动通信等现代技术的发展,我们现在进入了自媒体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新闻消息的发布者,微博、博客、微信现在传播得非常快、广,当然也成为揭露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像前些年,南京就发生了周久耕事件。周久耕是江宁一个房管局的干部,被网友通过网络方式揭露出来,后来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介入,就查出他有严重的腐败问题,依法对他进行了查处。最近这方面的情况越来越多,像重庆的雷政富,还有最近网上热炒的“房姐”、“表哥”等等,这些人确实都有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这也说明网络反腐可以对整个制度反腐起到辅助作用。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检察机关不能回避这些问题,我们要积极正视这些问题,要充分地引导好、运用好网络反腐来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把网络反腐引入到法治的轨道。我们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刚才我也讲了,一定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能因为个人仅仅凭着怀疑就将人定罪,这样就会搞错。过去文革时期可以随便把人打倒,甚至随便就把人关起来,这种做法是不行的。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在我们也提出,惩治犯罪要与保护人权并重。既要有效的惩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其中的关键就是要看证据、看事实。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机关一是要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举报、控告、受理。包括网络信息中,还有包括群众通过网络向检察机关举报的这些腐败问题,发现职务犯罪办案线索,我们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不能够光是像以过去的传统方式,必须群众要来信,要到检察机关登门拜访我们才受理这一类的举报。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那么,在网上的这些线索,网络上的情况,我们要全面掌握和了解。所以,现在江苏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也专门关注网络反腐问题,也设立了网上举报平台。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是我们也要善于运用网络媒体“发声”。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等倾向,改变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的习惯,不仅要又做又说,而且要说得及时、说得准、说得好。我们也通过整合检察门户网站设立检察官方微博,发布检察机关的工作信息,也及时和网民开展互动,传递检察工作的情况。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是要发挥社会主流媒体的作用。在网络发展时代,我们过去的一些传统媒体,主流媒体也不能忽视。我们还是要积极与他们加强联系、加强配合,也通过国家主流媒体多介绍、多宣传检察工作情况。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对网络上的一些涉检舆论情况给予高度关注。比如说,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有些问题,有些投诉,有些反映我们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不公正的问题,我们也要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应,也要把网络作为强化自身监督的一个手段,通过网络信息,我们发现检察工作、检察人员本身存在的问题,如果确实有问题,构成违纪法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在现在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也要以更加从容淡定的态度来对待网络媒体,对待网络舆情,我们要积极地加强社会沟通能力建设,在这方面要提高我们的水平。

主持人谢谢您。您作为新一届人大代表,在履职期间您有什么大的法治心愿,请您给各位网友说一说。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学习会上也专门强调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问题。他也特别强调,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道建设。我听了以后感觉到很振奋。对法治国家建设,我们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一方面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有了明显进展,另一方面还是任重道远。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最大的心愿就是,真正地能够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以落实。我们治国理政一定要摆脱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传统思维习惯和传统方式,这是靠人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不重视法治的现象。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中国的长远发展,实现中国梦还要靠法治。法治是我们实现中国梦最有效的途径。

主持人最后请您对正义网和腾讯网的广大网友讲几句话吧!

徐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义网和腾讯网都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重要网站,能够通过正义网和腾讯网跟大家见面,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利用网络展现检察工作的平台,更好地来执法为民。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徐检。再次感谢您做客我们的两会访谈,也感谢网友们的关注。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我们的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再见!

正义网本场访谈由正义网瞿丽飞负责文字速录。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关注正义网、腾讯网、腾讯微博联合录制的2013全国两会系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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