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嘉宾已来到直播室,访谈即将开始。本次访谈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林平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由正义网推出的“预防职务犯罪·走进大国企”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三位嘉宾,分别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李卫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庞建国;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张红。欢迎三位!
主持人:国企被誉为“共和国长子”,它的一举一动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国企职务犯罪预防方面,一分院创新地通过与北京市国资委设立联络室,搭建首都国企廉政建设平台。李局长,请您介绍一下这个与国资委共建的平台,它设立的背景以及最初的想法?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背景和平台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也是双方共同需求来建立这个平台的。2011年9月,当时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建立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工作机制的意见》,同时也依据《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这两方面的文件精神,同时也是考虑到目前北京市的国企也在就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 同时我们也从本质检察职能工作,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这也是恰恰是国企的需求。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第三个考虑点,平台建设除了履职也是《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任务要求当中有这个方面。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最终要达到什么目的呢?首先要保证国有企业资金安全,使得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使国企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建立了相关领导小组,由工作联络室来开展实施。这是基本的概况。
主持人:从2011年到现在快两年的时间了。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是的。
主持人:庞书记,当初国资委和一分院建立这样一个平台,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当初对设立联络室有怎样的要求和期待?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在首都经济发展当中国有企业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和任务。首都国有企业经过建国以来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成长,资产量增长非常迅速、职工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我们国有企业资产量到今年的4月份,达到2.3万亿,职工队伍达到70万人。这么大一支队伍,它成为社会各个方面非常关注的领域,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比如部分首都国企承担首都基础设施一些重要工程项目,资金量非常大,这不仅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成为反腐倡廉当中不容忽视的领域。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提出了“调整改革合作创新”的发展指导方针。如何把这八字方针进一步实现好、落实好,也成为我们在推进首都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当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必须研究和破题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在研究,如何进一步地建成和完善首都国企惩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建设问题,就摆在更加紧迫的位置上。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首都国有企业原来建设国企惩防腐败体系当中,曾经建立了“521”机制,即:5个方面,21项基本制度,重点从预防角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围绕企业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了这样一个基准,是结合首都企业的实际。如何把这个机制更进一步完善、落实,也迫切从预防角度研究和落实。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后来经过我们和检察机关,特别是和一分院长期的工作联系、配合,在工作深入过程当中,也逐步地感觉到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功能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逐步地在此过程当中形成了这样一个机制、来推动首都国企惩防腐败体系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其重点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是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资金的运行安全是国资委的主要任务,保值增值。我们现在的国有资产的总资产实际上是在国资委成立之初的三倍多,达到两万多亿,增加非常快。所以如何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是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二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问题。我们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一个干部自己走到今天也不容易,如何实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的安全,也是推进首都国企领域反腐败领域当中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三是切实保证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个也很重要。包括现在中央强调的,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所以我们在想,在企业当中如何让他们享受这个成果呢,实际上就是要维护和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我们认为,从这三个角度去研究,通过我们和检察机关的合作方式就能够有效地实现这几个主要的目的,达到这样一个结果。因此双方在研究过程当中,逐步形成了合作。其实过去也是这么做的,现在更制度化了,所以在推进过程当中更有利、更有效。
主持人:检企共建非常重要。李局长,设立的检察联络室都有哪些职能?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刚刚庞书记说得非常好。我们这种强强合作,从检察的职业性、企业管理性来讲,它是最佳组合。以往在配合当中可能更多的见到是个别的检企共建,没有形成系统规模,没有形成以制度固化的现实机制。我觉得这个点有别于目前的单一的检企共建,这是我们的一个特点。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再一个,在检企共建实现了全北京的规模式的、全覆盖式的合作,这个特点也是很突出的。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刚才庞书记讲了,我们北京市国有企业各行各业都包含了,但是职务犯罪的触角也应该要到位。为什么这么讲?从我们这么多年在查办案件过程当中,应该说各个行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腐败、职务犯罪。所以这是我们的职责必需。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另外您提到了,我们的这种合作,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以什么规则和方式运行?首先一点,既然我们达成了合作共识,而且我们的重视程度也有所提升,提升到“一把手”的位置。也就是说,这个机制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长)应该是各方的“一把手”。这就达到了什么目的呢?使得这个机制能够畅通无阻,无论在决策层面还是运行层面等。
主持人:让这些机制和决策有保障。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是的,这是第一个,领导保障。第二,我们在这当中要做什么事情?这个可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这里有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个方面,我们在合作当中,首先要提供的是研究和调查。
主持人:这是一个关键。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是的,调查是专项调查。这个专项调查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发生职务犯罪的规律性调研、调查。另外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当中,它的风险和漏洞在哪里,要为下一步提供整改和堵塞,提供信息支撑。这是属于专项调查。还有一项工作是把问题调查到位以后,如何解决研究,也就是对策和建议的问题。统称起来就是调查和研究。这是一个功能。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第二个功能主要体现在,从检察院角度来讲,法律在为企业服务这方面它有些触及点,也就是企业的需求点。比如说在签订合同、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各个方面,需要决策风险当中,他有没有一些风险的存在,那么就需要咨询我们,我们可以适当的根据我们掌握的专业来向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和支撑,所以我们在机构的组合当中,除了有反贪局、预防部门,还包括贩渎部门、公诉部门、民行部门等等,与企业对应的也是对接的,审计、纪检等等部门,这样就形成了共同研究。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第二部分我们给他们专业支撑,避免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失误,在决策、重大合同方面不要出现重大失误。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第三个功能,针对企业已经发生的案件或者企业纪检部门正在查处的线索,我们提供专业指导,这叫业务支持。从哪个基点考虑呢?毕竟我们跟纪检应该是合作的,从目的性、目标性都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发挥自己的强势来进行补充、支持,便于企业案件查办和初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功能。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还有一个功能,最重要建立预防网络。因为最终目的在于“防”,而不是“惩”。我们想通过这种平台的长期存在和建设,形成一个长效机制的预防网络的建设。在这个建设当中,除了我上述讲的以外还有一些辅助工作,我们要给企业提供预警式的讲座、参观、展览等等,这都是辅助性的,主要是协助企业在对企业的领导和员工的教育,我们提供一些帮助,形成一种网络。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大体上应该是从这几方面来考虑的。这是主要功能。那么在运行的常态方式上来讲,有几个方式。我们每年都要有计划,这个计划一定是根据双方需求而确立的,首先要有计划。每年年初这是一项主要工作。在过程当中,我们每季度都会有汇总,俗称“小节式的总结”,要进行信息交换,甚至对主要的问题进行商议、座谈。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每周作为检察院反贪局会派人到联络室(联络室设在企业),派人通过半天的时间到那“值班”,这是公开的,也可以通过电话、来访了解企业需求,这是一种很常态的方式。年末会有总结,我们可以叫做“大事迹”、“日志”,探寻企业的一些规律性东西,因为有了这些信息才能摸索企业发展规律、问题规律,我们要把规律性的问题摸到,这也是预防的最终目的,找到症结。这是基本的运作方式。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和庞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属于执行的。另外我们院反贪局下设的预防部门会担负着日常的运行。这是基本情况。
主持人: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把工作机制链接起来,这很关键。我们知道贵院通过联络室服务国企,开展预防工作。那么具体都会开展哪些工作?目前为止都取得了哪些成就?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比如说去年年底,联合市院和国企搞了“专题企业职务犯罪系统调查”,而且这篇文章也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这是一项活动。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再一项活动,就是我们在平台的配合当中还有一项,就是相互的交流和学习。去年有两位同志到我们这,我们也为企业培养一些纪检工作的骨干,效果非常好。前一段时间,也为纪检干部们讲课,讲他学习的感受,通过交流的方式传递出去,对国企的纪检干部有很大帮助。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另外就是有一些主题活动,比如说现在有“爱民月”、“检察开放日”等等主题开放活动,也邀请我们的企业来参加。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还有对于企业的培训方面,也针对企业的需求,每季度要有一次授课。这个工作一直坚持着。效果非常好。也算是属于业务培训。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感觉,通过这样的平台运作可以达到双方共赢,达到了双方的终极目标。当然了,这不是说就没有问题了,但是我们一定要通过这样模式的运行、联络室的建设逐步探索预防的新模式。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总体来讲,主题就是调查研究、宣传普及、培训交流、双方互相提升。
主持人:庞书记,在与一分院建立检察联络室之前,北京市的国企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大概是怎样一个情况?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市的反腐倡廉建设当中是一个主战场,市委领导也反复提醒我们一定要注意加强防范。强调它为主战场的重要地位,也是从它的功能角度提的。过去在推进这项工作之前,国有企业确实是易发、高发腐败问题的,每年从全市纪检监察查办的案件来讲,占的比重非常大。
主持人:国企在反腐倡廉这方面主要表现出哪些方面的不足?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一个主要存在问题是,在管理上不到位。管理的不到位,大量的反映在决策环节上。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二个主要存在问题,我们感觉整个监督机制运行整合上有问题。一个是内部的运行有问题,也就是风险防不住。虽然我们运用大量警示教育的方式,但是也没有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三个主要存在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管资产是国资委主要职能,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这是定位。所以围绕着这样的管理职能,国资委到去年底为止,陆续建立了190项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有大量的不落实。我们建立的很好,研究的也相对有针对性,但是在执行和落实环节上不够。特别是在查处和纠正、问责环节上,是个薄弱环节。2008年以后提出风险防控,怎么防啊?通过什么防啊?所以这就转到我们和检察机关从预防、职务犯罪角度来研究。
主持人: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哪些预防工作给您留下的印象比较深刻?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我觉得用两句话可以表述,“预防更有效”“惩处更有力”,这是能集中表述我们成立这个联络室的效果。过去不完善,所以怎么结合的更有效,能够更深入到企业管理环节当中去,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在管理当中的实际问题,这是很重要的。我是觉得可以用这两句话来概括。
主持人:庞书记,在您看来,国企廉政文化建设中注入的法治力量,对于国资委、国企来讲有怎样的意义?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战略当中必须要包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发展如果没有文化的支撑、没有文化的内涵,这个企业的发展是没有长久力的。所以我们研究问题时,一直就想企业发展必须要包括文化发展,必须要树立企业的核心发展理念。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也提出一个概念“企业文化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展示形象软实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讲首都国有企业,你在展示企业形象的时候要通过什么方式、什么内容来展示?企业文化非常重要。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但是企业文化当中有一个重要的内涵是法制,如果没有法制的内容在里面,企业文化也是不能支撑住的。在这个方面,我们所强调的是,在企业文化建设当中,特别是我们给予企业文化建设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务支持。我们从一般形式上讲,企业要依法经营。
主持人:这是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对,这就是廉政文化。今年我们会要搞几个点的挂牌。廉政文化实际上也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那么在廉政文化培育当中讲的是什么?企业当中讲诚信经营,讲的更通俗一点,刚才我们讲依法经营。如果说你要占领市场,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诚信经营,那么诚信讲到根本就是法制文化的表现。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我们和市检一分院通过这样的方式推进工作,这对培育企业文化、形成更鲜明的企业廉洁文化起着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现在一讲,企业廉洁文化要围绕什么做?我们给企业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这样的话对于企业在推进“十二五”规划落实当中,我们感觉是提供了一种非常重要的经营理念支持。特别是培养这种理念形成的氛围,重要性在哪呢?不仅仅是经营层懂得这个道理,也在培养文化、形成文化氛围当中使广大职工能自觉地遵守、实践和深化。我觉得这点特别重要。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一个企业的发展,法制理念的形成,不仅仅是经营人员、管理人员,所谓展示企业形象不是靠经营者,而是靠整个团队,包括了企业的全体职工。我认为这个作用非常大。
主持人:如果具体到这些年北京市国资委以及它下属的很多国有企业,它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包括在预防腐败这方面都有哪些成绩?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这个就非常多了。比如说北京汽车的发展,用现代的速度建立一个现代的工厂,用现代的理念发展一个现代化的工厂,这就非常能说明问题。这是我们抓的一点。“现代”品牌,现代汽车,大家经常可以见到。而且它在北京国有企业GDP贡献当中占第一,包括产值、经营收入、企业效益。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还有传统企业,比如同仁堂,大家也都知道,这是民族企业,民族品牌树立靠什么?同时它又在保持发展民族产业过程当中又注入了现代的发展理念,这就叫“融合”。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再比如首钢,这是我们首都最早的一家工业企业,近百年的历史,为首都发展也做出了重大的牺牲。类似这样的一些企业,都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不断去培育的,不断的坚持和发展。这些企业也是我们现在在推企业廉洁文化当中的重点企业。
主持人:如果具体到检察联络室设立方面,这个联络室的设立为北京市国资委完善廉政风险控制体系提供了哪些便利?能否具体说一下为国企提供了哪些便利,特别是检察联络室。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从联络室成立之初我们有几条定位,基本都是企业急需的。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企业在更好的法律环境之中有更好的发展。我们不仅仅要做优、做强、做大一批企业,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民众。为首都“十二五”规划发展真正发挥出重要的骨干作用。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三,从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国有企业要保障现代城市正常运行,这是一项非常特殊的工作,包括中央提出的“四个服务”,这对首都企业是最为突出的,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责任。这是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法替代的。对首都社会的服务,当然不能单纯只从经济角度去考量这个问题,包括在遇到一些重大问题时,第一个出现在一线的就是国有企业。例如去年7?21特大暴雨抢险救灾,冲在第一线的、战斗在第一线的都是首都的国有企业。从国有企业重要职能上讲,我们感觉需要国有企业在这些方面做的更好,也需要检察机关在这个过程当中给我们提供更好、更多的、更直接的支持。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检察机关也真正渗透到企业当中去了,也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去了,因此对企业的问题发现的最快、最直接。所以我们共同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时更有针对性。我们感觉这块效果非常好,也是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
主持人:除了这个方面,比如说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出现问题,廉洁上出现问题、犯错误,我们还做了哪些努力?我听说咱们有一个“三坚持”的说法。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我刚才说到了要实现“三个安全”,其核心要管住谁?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核心是他,如果把他管好了,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资产、资金和职工权益都能保障。核心就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这样就真正规范权力的运行。我们在分析问题是,核心就是要把人管住,所以企业领导人的管理监督是重中之重。
主持人:这也是关键的地方。庞书记,联络室建立已经快两年了,对于它以后有更好地发挥作用您有怎样的期待?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这个机制它伴随着整个首都改革发展深入,在这个过程当中非常重要。职能发挥也要随着首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要更进一步发挥其职能作用。刚才我用两句话来表述这个机构的效果“预防有效、惩治有力”。从企业层面上讲,从全国、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角度来讲,也必须要进一步地深化这个机构的职能作用。我有以下几点想法。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一,关注体制和机制问题,我感觉目前在企业的环节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体制和机制运行,体制要进一步的清晰、机制要进一步的强化。体制和机制的强化,我觉得是推动整体工作的龙头,必须要抓的。国有企业随着改革深入的发展,它始终处在第一线,遇到的问题都是直接、具体的,在这一块它就会遇到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不仅仅是反腐倡廉的问题,我们研究的领域应该更宽,不仅仅是反腐倡廉所提出的问题,还需要更大范围的关注领域、关注问题。我感觉要先把龙头抓起来。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二,关注源头治理问题。源头问题是要研究的。研究的问题是什么呢?围绕着企业现在改革深入发展、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进一步的有效防控,这都需要完善。我认为这块需要在下一步运行过程当中应该要进一步研究的。国资委成立以后到现在有190多项制度,我考虑是,一块是建制度,还有很重要的一块是研究为什么制度不落实。同时在抓源头这块还有法制建设问题,要真正培养、形成法律发展的环境。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包括企业发展问题,国进民退还是其他的,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否则的话它就会干扰企业的发展,因此抓源头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三,关注惩处的综合效应问题。刚才讲的是怎么完善风险防控的问题,另外就是怎么惩处和打击。现在的反腐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着这样的形势,不惩处是绝对不行的。一味的强调预防、保护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要采取更有效、更有力的措施,通过惩处更好的发挥其综合相应、治本功能。这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庞建国(北京市国资委纪委书记):第四,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案件查处、问题处理、实践活动调研当中,也掌握了一些大量的苗头性问题,这些问题怎么有效遏制、调整、扭转,也是需要在下一步工作当中给予关注的。因为大家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觉得这是小事、小毛病,都不以为然,实际上这些问题是中央领导反复强调多年的问题。我们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很多问题都是之前讲过的,之所以现在问题成风,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注意它,使它蔓延开来,形成了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就不仅仅是“苗头”的问题。所以也要研究苗头性的问题。
主持人:这四个方面分析的非常好,谢谢庞书记。
主持人:张红书记,我们知道,一分院跟市国资委开展检察联络室,最大受益者应该是企业。请您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首农集团,它在300家国企当中地位是怎样的?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我简单介绍一下首农集团的基本情况。首农集团是2009年由三元集团、华都集团、北京大发畜产公司三家组合重新成立的。目前,集团的经营性资产超过300亿,员工有四万多人,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64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31家,境外公司3家,其中,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企业。我们还有五家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元”、“八喜”、“峪口禽业”、“太子奶”、“丘比”五个中国驰名商标,“三元”、“华都”、“双大”三个中国名牌和一批著名商标。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应该说,我们是北京市唯一的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是“北京市菜篮子”。集团的企业定位是立足农业、服务首都,企业功能是“创新农业科技、奉献安全食品、提供应急保障”。经过多年的发展,我们在畜禽良种繁育、养殖、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物产物流等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在奶牛、肉鸡蛋鸡、北京鸭、猪等产业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条。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大做强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和物产物流业三大主业,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强化服务“三农”的意识和社会责任,努力成为提供绿色健康食品、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龙头地位、首都标志性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集团。
主持人:平时去超市老看到八喜,后来才知道这是首农的。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目前八喜在前三个月又提升了50%的市场收入,还是不错的。
主持人:首农集团作为北京市最重要的食品企业,年销售额近200亿元。集团内部对公司的管理层是怎么样进行监督的?特别是针对权力滥用的情况。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问题,我们主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教育是基础性的。我们在教育方面注重“四个突出”:就是注重在对象上突出针对性、在形式上突出多样性、在内容上突出警示性、在过程中突出实效性。还有“两个结合”,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性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结合刚才讲到的联络室平台,检企合作这个层面上,我们觉得联络室平台的建立对于国企来讲有很直接的帮助,我们有很直接的受益。比如说从教育资源上讲,去年我们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市检察院的反腐成果展览,看了以后觉得特别好,对我们很有启发。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另外我们也会经常请市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为我们做讲座,比如说新型职务犯罪特点,讲了一些案例。讲了之后确实能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特别是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讲,扩大了我们的视野范围、提高了经验。同时对于广大领导干部来讲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这是教育方面。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二个方面就是制度,制度是保证。我们集团重组以后,因为是三家大的企业并在一起,也是面临了很多挑战,我们把原来的制度进行梳理,出台了116项基本管理制度,涵盖了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等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形成了企业治理结构、权责分配、风险控制、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相关配套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层级的管理权限,完善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对企业的管控力度。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此外,还出台了《惩防体系基本制度汇编》,制订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但是光有制度不行,还要考虑到执行力。我们通过举办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培训、对各企业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大大提高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奠定了预防腐败的制度基础。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三个方面就是监督,监督是关键。对于预防领导职务犯罪而言,这是综合性工作,需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就监督来讲,第一个就是审计,我们通过专项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其次就是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比如: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首农这些年发展的很快,社会各方面反响也比较好,重点项目也比较多,因此对于加强一些重点项目的监督也是特别重要的,比如说招投标,我们有招投标领导小组以及具体执行小组,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各级纪委协调监察、审计、法务等相关部门对招投标、土地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现场监督。推行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先行,减少了工程洽商和决算时的矛盾,争取效益最大化,防范了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三就是对职务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每年将各个企业领导干部全年的职务消费进行对比,如果有超标的会约谈,让其进行说明。纪委、监察、内审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四就是加大领导干部的轮岗力度。我们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在一个企业时间长了以后就要进行轮换,这样既有利于领导干部多岗位进行锻炼,也避免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关系熟了,有一些不好的苗头出现,促进廉洁从业。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五,我们通过把党务公开与厂务公开有机结合,有效整合监督载体,通过网络以及实体平台,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进行公开,职工、干部有什么意见可以及时反馈,进一步畅通了党员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
主持人:这些制度非常细致。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是的,特别细,具体到多少钱必须要走什么样的程序,这都有明确规定。有的制度以后,那么就是执行力了,一旦发现问题就要采取措施。
主持人:预防和惩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方面,作为集团来说,希望检察机关都提供哪些方面的服务?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一直以来,检察院对于企业领导干部预防犯罪方面给予了很多帮助,我们也非常感谢。比如说在预防领域,在我们举办讲座、展览、典型案例警示、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院开放日活动等活动中,检察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和帮助。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在业务方面,就像李局长讲的“专业支撑”,也包括信访当中的专业指导,对我们帮助也非常大。此外,检察院还结合一定时期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和对策,为企业提供内控机制建设的建议,堵塞风险,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主持人:那么对于未来有怎样的期许呢?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反腐倡廉是经常性工作,到了企业这个层面,工作很具体,遇到的问题也很具体。建立的联络室平台,起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作用,我们很受益,也将进一步利用这个平台,更好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今后也希望得到检察院更大的帮助。刚才李局长说的是“咨询”,我认为应该是“请教”。
张红(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比如在警示教育方面,我们特别需要检察院给我们提供教育资源。又比如在信访案件办理过程当中会遇到一些具体的专业方面的问题,我们拿不准的,也需要和检察院这边进行沟通、请教,希望检察院给予我们一些具体的指导。
主持人:李局长,这些年我们检察院对于首农集团都做了哪些服务工作?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们和首农是共建单位,正是由于这种合作,我们把一些内容、方式的内沿扩大,因此建立了这个平台。如果单从首农的合作个例来看,它达到了互补共赢,下一步也是需要我们关注的,我感觉作为企业管理部门——国资委,一定要有主旨需求,我们也要有主旨职责,我们认为通过这些年的运行来讲,在思想统一方面已经达到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第二,双方都有了收益。另外就是在目前形势下,企业改革,包括十八大提出的对预防腐败工作,到底以怎样的方式来实现预防的最终目的,这是社会要知道的,我们也在寻求这个路径。我从几个方面进行展望。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作为企业来讲,它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它是社会的一个细胞。这个细胞的好坏直接关联着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甚至是关联着民生、百姓诸多利益,因此我们这么做是有益的。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如何把企业、行业做得安全?电视里也纷纷在曝光和披露一些食品方面的问题,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必定会带有一些我们能够看到的或经过查证能够发现的一些所谓的腐败问题(钱权交易、职务犯罪),这就需要我们跟企业“手拉手”来消除它背后引发的钱权交易,从而影响社会、影响民生。我们是从这个脉络来考虑的。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另外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实现了参与和贴近。就是法律和预防和企业的有机结合、有机推进,最终达到共赢。通过我们的几年合作来讲,有一个共识点,就是说企业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形象。比如说“诚信为先”,这个“诚信”是怎么建立起来的?靠的是文化积淀。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还有一个关键词“依法经营”,“依法”就涉及到法规、法律和企业内部的制度。这个是否能够完完整整的达到和遵守,我觉得庞书记说的很有道理,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还有缺陷。有些制度没有执行、有些制度执行了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是有的制度制订了而当期就作废了。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在存在,因此要针对这个问题还要多做工作。如果建立了制度,制度真正执行了,那么监控自然就会到位,就像总书记讲的“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有现实意义的推进。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另外有一个现实意义的推进,我们为什么这么紧密的和企业联手?也是符合中央讲的“走群众路线”。我认为,走进企业就如同走群众路线。我们怎么体现走群众路线、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个大概念,是为社会各个部门,所以从这一点来讲,比较符合中央所倡导的专项活动。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们也希望可以和国企、国资委进行紧密结合、有机联手,实现让企业达到诚信、依法。对于人来讲,咱们这边关注的比较大,一切事情的想法、一切行动的履行靠的是人,所以我们还是立足于对人的教育、监督、感化来实现权力合理运行、经营合理依法以及人到我们所期望的位置。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觉得最终是把人管住了,就会好。当然了,如果把人管“死”了就没有效果了。这又引出一个话题“怎么引导?”,你怎么让他不越轨。制度是一方面,那么“心防”这是内在的,这是自觉的。如果每个企业自觉的依法、诚信,相信肯定会有良好的运行和发展,这也是预防的终极目标。
主持人:刚才您说的是“心防”,是一个很好的概念。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行动不如心动。心动,要是正的、不扭曲的,行动也会是正的。我认为这是预防的核心。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我是觉得企业目前最大问题正是利益驱动、利益集团的问题,等于是逃避不了社会“潜规则”的问题,逃避不了社会现存的“潜规则”,当然了我们也不能回避。那么如何面对“前规则”、能够依法?我觉得这是摆在很多企业领导人面前的一个大的障碍。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刚才说到信仰的问题,比如说诚信,诚信是社会的基础,这个基础作为企业来讲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下一步如果对机制的延伸和期待,刚才我说了,目前我们要走群众路线,这有一个契合点也符合现代的精神。
李卫国(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局长):走进企业或者走进哪些部门这也是一种“走群众路线”的体现。我们既然走进企业了,就一定要了解企业、关心企业、知道企业真正的问题之所在来对症下药,联手解决问题,达到预防的终极目标。
主持人:好的。庞书记、李局长、张书记,再次感谢三位做客正义网。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的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