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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检察院预防处长谈廉洁服务“中国农谷”经济发展
直播时间:2013-12-9 14:00:00
  荆门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江汉平原西部,素有“荆楚门户”之称,人文、农业、农耕文化源远流长。近年来,荆门以“中国农谷”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12月9日14时,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罗于化做客由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为网友介绍荆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罗于化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蒋长顺/摄

罗于化介绍,荆门检察机关共与360多家单位和团体建立了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联系服务机制。蒋长顺/摄

荆门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服务“中国农谷”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活动。

罗于化说,实行“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后,荆门预防工作力度更大、资源配置更优、服务功能更强。蒋长顺/摄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罗于化与主持人合影。蒋长顺/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访谈室。本场访谈即将开始,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王俊微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访谈我们邀请到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罗于化。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罗处长您好,欢迎做客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

主持人“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唐代诗人王维曾在《汉江临泛》中这样描写荆门。荆门位于鄂中,地处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西部,古有荆楚门户之称。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是的。

主持人近年来,荆门以“中国农谷”战略,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请问荆门预防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近年来,荆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当地党委、人大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工作机制方面,我们按照省院整合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和预防诉讼违法三项职能的部署,依法拓展预防范围,实行预防工作上的“一岗双责”,使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和预防诉讼违法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整体协调、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有力提升了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在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持人那么,具体讲,荆门市检察机关是怎么贯彻落实“三项预防”职能整合的呢?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省院提出 “整合三项预防职能”以来,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刘光圣检察长亲自组织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和社区检察服务站建设调研,将这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们制定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对内一体化、对外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对内一体化”方面,一是成立“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预防部门“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规范管理、检查指导”的职责;三是区分各相关部门责任,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 坚持“惩防并举”和“纠防并举”,把预防工作纳入部门业务工作流程,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解决重打轻防、纠多防少即惩与防、纠与防脱节的问题。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对外社会化”方面,我们以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为指导,依据《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与社会各界广泛建立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共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学校、乡镇、社区等360多家单位和团体建立了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联系服务机制。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尤其是在健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方面,我们依托社区检察服务站,密切联系群众,关注居民诉求,大力开展预防刑事犯罪特别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职务犯罪和预防诉讼违法,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激发群众参与预防工作的热情,逐步形成了辖区单位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预防网络。

主持人罗处长,实施“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有什么优势呢?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习总书记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一直以来,市院党组领导十分重视预防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实行“三项预防”职能整合,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优化法治环境,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服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一,明确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综合运用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我们把预防和惩治危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司法机关诉讼违法等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如,在与市工商联制定的“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中,明确将预防和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的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利益重要手段。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去年5月,我院举办了以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中国农谷建设——重商语境下检察机关的作为”为主题的检察论坛,提出一系列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措施,受到了与会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的肯定。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二,强化惩治犯罪的治本措施。一方面,加大惩治和预防经济管理领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惩治和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有力维护市场管理秩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另一方面,惩治和预防司法不公背后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尤其是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惩治和预防危害企业生存发展的职务侵占、贪污贿赂等犯罪,促进企业廉洁从业、守法经营。同时开展惩治和预防涉企群体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通过预防和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平息事态,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三,发挥诉讼违法预防工作的服务功能。在预防诉讼违法方面,我们把重点放在预防司法机关违法办案和不当执法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上。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形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侵犯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9件;对有关司法机关滥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强制划拨企业财产、资金等行为进行监督纠正。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四,提升预防资源的整体效能。实行“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后,预防工作力度更大、资源配置更优、服务功能更强。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4次,开展法制讲座45场,共向34家企业发出预防刑事诈骗、预防安全责任事故检察建议36件。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如,沙洋地区检察院在监狱拆迁过程中,向沙洋监狱管理局提出“就地拍卖固定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健全预防措施,有效防止了盗窃、私分国有资产案件的再次发生。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沙洋县院在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中,在抓好职务犯罪预防的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和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把打击治理“沙霸、石霸、路霸”等干扰工程建设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措施,并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优化了当地的治安环境。

主持人看来,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中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刚才,您提到依托社区检察服务站开展预防工作,能给我们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今年10月,省院敬大力检察长就我省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明确指出:“预防部门要坚持群众路线开展预防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合力”。这既是对我省检察机关发挥预防优势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总要求,更是对我省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做好“三项预防”工作的总部署。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近年来,我们依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社区检察服务站建设作为预防工作 “社会化”的重要抓手,依托社区检察服务站把预防工作做到基层,把“三项预防”延伸到机关、学校、企业、乡村和社区,扩大“三项预防”的社会覆盖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主持人罗处长,请您介绍一下荆门社区检察服务站的基本工作情况吧?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社区检察服务站是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意、化解民忧的重要途径。今年6月起,荆门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设立了90个社区检察服务站,统一挂牌,实现了社区检察服务全覆盖。东宝区院“太婆检察工作室”、“老罗检察工作室”,打造出具有强烈群众工作亲和力、感染力的检察工作群众工作典型,“有困难找‘老罗’,有事情找‘太婆’”在荆门城区广为流传。

主持人检察服务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并在社区覆盖上形成一定规模,它有什么建设标准吗?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全市检察机关74个社区检察服务站基本达到有场地、人员,有电脑、电话,有工作记录,有跟踪处理,有资料档案。

主持人社区检察服务站基本职能是什么?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主要工作职责有9项,包括: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监督基层公安刑事执法活动,社会矛盾化解、指导平安创建、开展法制宣传,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等。

主持人荆门依托检察服务站开展预防工作的具体做法有哪些?罗处长,请您具体谈一谈。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们依托检察服务站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一,通过进一步畅通群众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对预防工作的诉求。通过定期走访、回访群众,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咨询,明确检察机关工作重点。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今年1至10月,社区检察服务站已向本院有关内设机构移交职务犯罪举报线索41件、侦查监督线索25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线索16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80余次,答复解决居民诉求15件。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二,加强社区矫治工作。今年以来,服务站检察官深入社区,走访、约谈社区矫正人员258人次,发现社区矫正执行活动违法4件,向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份,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针对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均被采纳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改。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如今年7月,东宝区院在社区矫治检察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治对象詹某在矫治期间,消极抗拒改造,长期处于脱管状态,向东宝区龙泉司法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东宝区司法局先后向詹某下达警告处分,开展多次诫勉谈话,詹某仍然不思悔改,违反监管规定。为此,东宝区院向法院发出撤销詹某缓刑的检察建议,东宝区法院依法采纳,裁定将詹某收监执行原判决刑罚。为此,社区居民自发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第三,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我们利用社区检察服务站的便利条件,积极推动“检校”配合、“检社”联合、“检家”结合,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极大地提升和巩固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是“检校”配合,联合市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深入全市15所中学,开展《让德与法陪伴健康成长》主题法制讲座15场,召开家长《如何当好未成年人的家长》主题座谈会13场,受教育人数达到2万余人。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检社”联合,社区服务站积极建议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社区“平安创建”总体规划,协助组建社区护学岗,派遣驻社区青少年法律问题咨询小组、矛盾化解小分队、社区义工等3支队伍,定期联合公安、教育、城管、社区和学校,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摊贩和交通情况开展巡视、检查,建立常态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制。这种“以大治带小安,社区安则校园安”的综治理念得到学校、社区的高度评价和社会管理部门的一致认可。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三是“检家”结合,联合社区和学校开办“家长学校”,定期授课、交流,建立家长、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织造关护网,引导家长、教师建家教、重师德。

主持人感谢罗处长跟我们分享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

主持人刚刚您谈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是其中的重要方面。今年高检院预防厅也部署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荆门在“五进”活动中又有哪些举措呢?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们根据高检院预防厅关于“五进” 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强化法制宣传队伍和搭建“五进”活动宣传平台为重点,扎实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制宣传工作的认可度、参与度,取得良好的效果。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强化法制宣传队伍方面,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建立“五进”活动宣讲团,使宣教队伍建制化。全市检察机关共成立宣讲团18个,派驻法律咨询人员68人,派驻法制副校长36人。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如检察长宣讲团,由荆门市院和东宝区院、掇刀区院、钟祥市院、京山县院、沙洋县院和沙洋地区院的正、副检察长组成,不定期到发案单位及交通、民政、国土以及电力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讲预防课,帮助分析发案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增强预防的针对性。检察长宣讲团成立以来,现已授课56次。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再如女检察官宣讲团,由荆门市院和各基层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和女检察官协会成员组成。宣讲团成员结合所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定期到辖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他们主办的“警惕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专题法制宣传讲座,结合本地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及产生的原因,并针对家长、老师、学生防范青少年犯罪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自去年9月开讲以来,现已在社区学校开展63场,受教育人数达7200余人。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还有民事、行政检察宣讲团,由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历任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组成,配合社区检察服务站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发掘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案源,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效预防诉讼违法,增强居民法治意识。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定期到社区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为居民解惑释疑,排忧解难,为民事行政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该宣讲团已讲课26场,接待民事行政申诉90人次,还受理民行诉讼监督线索1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搭建“五进”工作平台方面,我们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搭建若干平台,实行宣教功能集约化。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是搭建“社区”平台。依托检察服务站开设社区法治宣传讲堂,并以此作为宣传法律知识、预防违法犯罪的平台。根据受众需要,定期举办社区系列法制讲座,单位邀请随时开展。充分利用社区电教室、辖区单位会议室、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小讲在社区,中讲到单位,大讲进基地。为加强工作力量,我们还聘请离退休老检察官义务到社区检察服务站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搭建警示教育平台。荆门市院与陈家山监狱长期协作,组织少年服刑犯到社区、学校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7场,受教育学生、家长等达到1.6万余人。组织掇刀石中学等10余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审判庭警示教育12场,开展专题法制讲座21场,掇刀区院编印《让犯罪远离校园》警示宣传教材2万册。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东宝区院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中,为加大青少年犯罪预防,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分厅布展。警示教育基地的设计,融合了现代声光电、仿生技术,不仅汇聚了造型巨大触摸发声、令人振聋发聩的警示钟,令人如履薄冰、身历其境的光电感应地板和警示墙,栩栩如生人物造型等实体展示,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展示,人机互动的法律知识电子抢答展示,还设有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厅,增加了古今少年孝、贤、忠、烈励志典型人物案例,陈列了失足少年的仿生造型,先哲警言名句等。让参观者通过视听触摸、人机互动、智力抢答,感受犯罪危害、引发自我审视、明确荣耻界限,坚定守法信念。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三是搭建“未成年人阳光家园”平台。今年,市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启动未成年人“阳光家园”建设工程,利用社区(村)党员活动室、市民学校等场所建成“阳光家园”154个,征集志愿者500名,利用暑期培训班、4点半学校、周末“亲”乐园、未成年人成长课堂基层行等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四是搭建“爱心平台”。针对在校学生、“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缺乏家人陪伴和教育,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的特点,在利用节假日对其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给予帮扶,累计帮扶158人,通过生活上的关爱和思想上的教育双管齐下,促成15名问题少年顺利学成就业。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五是搭建“特殊宣教”平台。主要是立足检察职能,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办检察官在审查未成年人学生涉嫌犯罪案件时,认真开展社会调查, 分析发案经过,研究失足原因,提出矫治意见,逐人建立档案。通过检察官约谈、亲情会见等方式,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清行为性质和危害后果,树立痛改前非的决心。会同司法、公安、学校、社区(村)和家长制定帮教计划。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在校学生涉嫌犯罪案件26人,除1名送少管所以外,其他全部纳入这种帮教模式。目前,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能深刻悔过,正常学习生活,没有再次违法犯罪,其中10人考上二本以上高校。

主持人罗处长,非常感谢您做客由高检网、正义网和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跟大家分享经验。

罗于化(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谢谢主持人,谢谢网友的关注!

主持人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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