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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预防处长谈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
直播时间:2013-12-12 14:00:00
12月1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李彦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为网友介绍山西省检察机关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山西省检察院预防处处长李彦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郭超美 摄

李彦介绍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团情况。郭超美 摄

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西山煤电专场在西山文化宫举行。郭超美 摄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官与西山煤电领导沟通交流。郭超美 摄

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彦与主持人合影。郭超美 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访谈室。本场访谈即将开始,由正义网编辑全森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访谈我们有幸邀请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彦。

主持人您好,欢迎做客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李处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山西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近年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预防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要求,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依靠党委统一领导,我们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借助《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力,构筑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制;通过整合各级各类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制作并展播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等举措,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跻身全国同类工作前列。

主持人主要是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做好预防工作?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是抓摆位。我们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犯罪同抓并重,强调“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摒弃查办案件越多成绩越好的片面思想,由更多地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各级检察院党组自觉把预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合力推进预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抓制度。扎实推进《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落实,推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建立了预防调查、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制度。在党委领导下,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在全省各级建立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特点、不同规模的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形成了覆盖全省全员的廉政教育格局,全省预防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三是抓实效。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强化预防措施,积极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注重实效,在一些重点项目建设中开展全程跟踪预防,及时发现犯罪隐患;结合查办案件,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坚持每年分析山西省职务犯罪特点规律,预测发展趋势,写出年度分析报告,提供省委领导参考,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干部清正廉洁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主持人李处长,您提到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的思路,怎么理解?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实行综合治理。专门机关虽有职能优势,但决不可能大包大揽。预防职务犯罪的大量工作,必须由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来完成,必须全社会广泛参与、群策群力:才会养成预防意识、形成预防合力、营造预防氛围。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今年,是《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五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有效性,省院主动配合和参与省人大执法检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2013年10月10日,省院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召开了“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同时,分别讨论制定和完善补充了检察、监察、审计三机关《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职责任务分工》,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杨司检察长在山西省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晋中现场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构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检察机关要主动打破“神秘感”,扑下身子“接地气”,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让预防措施和方法更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群众发现、举报职务犯罪的能力,让职务犯罪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都能被打;要广泛开展预防舆论宣传,及时公布、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随着《刑诉法》、《民法》等法规的修改及国家多项新政策的出台,省院预防处有重点地选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汇集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广大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专门制作了《廉风惠农五入户》涉农类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片。宣传片从惠农政策落实到户、三资管理规范到户、村务公开实施到户、征地拆迁保障到户、新农村建设廉风入户五个部分详细阐述了涉及“三农”方面的职务犯罪预防。省院免费向全省发放该宣传片光盘200余套,各市、县通过当地电视台进行展播,收到了较好地普及。与此同时,省院预防处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廉政宣传短片、廉政公益广告评比活动,选择较为典型、具有深刻意义并且在全国获奖的作品,在省电视台、太原武宿机场、城市主要街道等媒介进行展播,为社会化大预防提供了广泛地群众基础。

主持人李处长,能否详细介绍一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经验?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年初,按照杨司检察长的指示要求,为防止警示教育基地的盲目、应付、重复性建设,省院预防处有针对性地对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给予了统一协调和指导。通过采取单独和共建两种主要形式,先后完善和新建了“晋中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太原市阳曲县农村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当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建设了“运城市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临汾市廉政暨预防职务犯罪文化广场”、“山西长治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山西晋中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检企共同建设的“大同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长治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晋城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一大批具有当地及领域特色的各类警示教育基地。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我省大同市、长治市、晋中市,太原晋源区、吕梁孝义市5家单位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主持人李处长,山西省检察院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在当地起到非常好的效果,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配合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省检察院组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省委对此次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活动非常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在宣讲团出征前亲自授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杨司检察长逐个亲自审查宣讲稿并提出修改意见。所有宣讲内容都经过省院党组和全院干警试听后才最后定稿。宣讲团于今年6月初组建完毕,7月中旬正式分组在全省开展巡回宣讲。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宣讲团成员从全省检察机关1 20余名报名者中,经层层把关、全方位审查,最后在省院机关侦监、反贪、反渎、案管、预防、检察官培训学院抽调6名业务骨干,分别担负煤焦、金融、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重点工程建设、涉农等6个领域的预防专题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截止目前,宣讲团已在全省11个市、省直机关、铁路运输系统、省属及中央驻晋部分国企进行了巡回宣讲,受众人数已达近7万人,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效果。

主持人山西省矿产资源丰富,素有“煤乡”之称,针对煤炭企业的预防保护,贵院有没有什么措施?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省转型跨越发展,进一步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省院预防处专门组织人员对全省煤焦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形成了《山西省2008—2012年煤焦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调研报告》。报告得到了中共山西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袁纯清做出批示:“可作为检察院的通报发各市负责同志和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分别对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希望省院继续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并要求预防厅在全国研究推广。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今年7月份,在高检院组织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业务竞赛活动中,我省选手平晓斌(长治壶关县检察院预防科长)凭着扎实的预防调研功底,通过“预防调查实施方案”的撰写和“农村乡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宣讲,获全国“十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

主持人这样的调研分析更有针对性,更有利于针对煤炭企业进行预防。现在,山西省的经济社会正处在转型、跨越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如何发挥预防等职能作用,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首先,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按照《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要求,山西省检察机关建立检企防腐倡廉工作机制。重点预防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煤焦产品销售等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预防企业在整合重组、改革改制、对外投融资等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预防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并积极探索开展对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办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或经济犯罪案件的同时,我们帮助企业认真分析发案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促进企业管理机制创新。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载体,我们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最新动态、情况反映、领导重要指示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各级检察机关在本辖区有影响的大中型企业建立预防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采取专题调研、以案释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领导人员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积极为企业预防犯罪提供咨询和帮助。

主持人检企共建方面,贵院还有哪些措施?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主动与有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有急需研究的问题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查处职务犯罪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情况,研究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政策和法律问题,提出协调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当主动向企业咨询、了解相关业务流程和专业知识,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企业发现自身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或经济犯罪案件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办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或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中遵守“六个严禁”、区分“六个界限”和执行“六个不轻易”等情况实行动态监督。企业发现检察人员有违反上述情形的,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上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上级检察机关应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企业反馈。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对下级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主持人从去年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检察机关立查事故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3件35人。安全问题历来是头等大事,在这方面,山西检察机关有什么措施?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9月23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动员大会,决定从10月至12月开展以“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促进安全生产”为主题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部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面向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预防渎职犯罪,努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警示教育活动以三项内容为载体,一是组织该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观看省检察院筹拍的专题教育片《责任重于泰山》,该片选择近期发生的6起典型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检察建议,探求防范对策;二是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团到机关、企业等单位,针对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特点,讲授法律知识,提出预防建议,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提高预防渎职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到各地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全面、系统地接受预防渎职犯罪警示教育。

主持人通过李处长的介绍,我们对山西检察机关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预防巡回宣讲工作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再次感谢李处长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

李彦(山西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好的,谢谢。

主持人各位网友,我们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您对“预防处长系列访谈”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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