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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厅局长系列访谈之案件管理办公室
直播时间:2014-2-28 10:00:00
为向社会各界集中介绍检察机关在忠实履行职责、创新完善机制、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取得的成绩,2014年两会召开前夕,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高检院厅局长系列访谈”,将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局领导与网民在线交流。
  2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做客访谈室,向网友介绍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实施的情况等。敬请关注。

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谢天维 摄

王晋说,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部署。谢天维 摄

王晋介绍,通过案管机制改革,可以有效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合理安排、办案流程的严格规范。谢天维 摄

王晋介绍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谢天维 摄

王晋与访谈主持人合影。谢天维 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访谈室,访谈即将开始。本场访谈由正义网编辑于潇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访谈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晋。

主持人王主任您好,欢迎做客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的2014高检院厅局长系列访谈。

主持人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部门中最“年轻”机构之一——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王主任,能够为我们介绍下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背景?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部署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有着深刻的原因和背景:
一方面,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建立制约机制的重要精神,对检察改革、管理科学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向前推进,人民群众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办案难度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的关注度、对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既要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还要保证自身严格守法,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的任务都比较重。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长期以来沿袭的以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主、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不分的案件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符合执法办案规律、提高管理监督效果的全新的案件管理机制。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也是对地方检察机关成熟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的有机结合,有着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自2009年以来,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对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案件流程管理、集中管理制度取得的积极效果予以肯定,要求认真总结推广这些经验做法。2011年3月,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1年7月,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对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做出专门部署。2011年10月28日,经中央编委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标志着案件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检察系统一项重要的综合业务工作,揭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统一步调、全面开展、大力推进的序幕。

主持人王主任,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创新的事业,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工作机制改革中最具革命意义的改革。之所以说是一场革命,是因为它与传统的办案管理模式存在根本差异:由办案与管理交叉混合变为二者适当分离,由分散管理变为相对集中的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变为集约式、精细化管理,由偏重结果到过程与结果并重,由相对封闭到相对开放。因此,这项改革正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效果等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成效显著、意义深远。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通过案管机制改革,可以有效实现对办案活动的合理安排、办案流程的严格规范、办案行为的有效监督、办案质量的有力保障、办案绩效的科学评价。具体而言:
一是有效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对办案各个节点实施监督控制,实现对程序、期限、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前移了预防关口,实现对整个办案全过程的监督。这种管理模式把内部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消除对执法办案监督的空白点,增强内部监督的效果。同时,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解决执法随意、程序违法等问题,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二是有效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实行案件统一集中管理,案件管理部门能够跳出办案部门的利益牵连和视野局限,相对独立地开展执法办案管理,统一指导、规范执法办案工作,通过严格的过程、节点控制,以及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充分利用业务信息化技术平台,将一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办理,使办案部门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节约办案时间,扭转超时限办案等现象,从而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是有效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由纵向管理、部门管理为主转变为纵横并行、注重整体的管理模式,依托信息化平台,及时掌握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所有办案信息,能够为检察长、上级检察院宏观决策、统筹推进执法办案提供更客观、更准确的依据,有效提高了决策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检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四是有效深化了检务公开。通过成立案件管理部门,设立案管大厅,由专门的机构,在专门的地点,提供统一、集中的对外服务,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为民、利民、便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主持人那么,案件管理办公室有哪些职责?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性内设业务机构,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二是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三是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四是统一负责以高检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五是统一负责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六是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七是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等。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为适应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今年1月,根据高检院党组决定,案件管理办公室增设业务信息化管理处,在原有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业务信息化管理与案件管理相融合的工作职能,比如负责起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信息化业务标准、应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需求统筹、审核和应用管理、监督检查等等。

主持人自成立至今,案件管理办公室运行已经两年多的时间,王主任,在这期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近两年,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设之年、奠基之年、奋斗之年。全国检察机关案管工作人员在各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协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具体而言:
一是案件管理基础建设取得新进步。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国案管机构数已超过3400个,占检察院总数的93%以上。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案管工作一线,全国案管实有工作人员1355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0%。全国绝大部分检察机关建成了案管大厅,成为服务业务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和推行“阳光检务”的重要窗口。各地综合运用检务窗口、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基本实现了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在专门场所利用专门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了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二是认真履行职责,案管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地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流程管理、质量管理、统计信息管理等各项案管业务,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逐步发挥。各地加强流程监控,强化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的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情形,切实防止了程序违法、办案超期等情况的发生。全国83%的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对26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各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不断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绝大部分检察机关的统计工作已划归案管部门,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业务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情况报告、通报机制,认真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院领导决策和相关业务部门改进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创新工作机制等提供参考依据。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是业务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成功并在各地部署应用,自去年10月以来,系统先后在高检院机关及绝大部分省份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调研指导,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了案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去年2月17日,《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正式印发,增加了“案件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绝大多数省级院以此为依据,在制定案管基本制度的同时,对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管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检察业务统计,律师接待,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定了专门的工作细则,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可操作性强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已在高检院机关正式上线运行。作为案件管理的重要载体,王主任,能够为我们介绍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研发部署情况?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适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互联互通,及时、全面、实时、动态地交换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用数字技术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以避免办案的随意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运行后,检察机关案件的受理、办理、审批以及文书用印、打印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从而有效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撑和机制保障。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2年8月31日,高检院党组研究决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在地方检察机关业务软件开发成果的基础上,依托科研单位,开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高检院案管办会同信息技术中心,依托科研单位,组织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工作。全国200多名检察业务骨干参与编写160余万字的需求报告,开发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模板800余种。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10月,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会议,当月出台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使用。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高检院组织编写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指引手册》(全套15册)已编辑出版并印发各地。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目前,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工作进展迅速,截至2014年2月底,系统在高检院机关,海南、贵州、北京、上海等26个省区市的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今年第一季度末将实现全国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我们将重点抓好系统的应用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引领指导,确保系统用上、用好、用活,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优越性。二是积极主动做好各种问题的收集汇总、分析解决、整理上报工作,确保软件在使用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三是积极参与系统功能有序扩展。按照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和检察业务的新变化,根据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新需求,以系统现有办案数据为基础,开发新的功能。

主持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什么优势和特点?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架起了网上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高速路”,所有履行检察业务办理、审批、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都要使用该系统进行办案和业务管理工作,做到全员使用;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都要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做到全面使用;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要在网上操作、在网上全流程运行,做到全程使用;各种案件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确保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用性,做到规范使用。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一是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实施的新需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梳理优化原有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通过权限的精确配置进行访问控制,构建了安全的管理体系。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二是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案卡和文书、本院内部及跨院之间全流程信息共享,办案人员在一个办案环节录入的案卡、文书等案件信息,可以在以后各个环节共享,避免了相同信息重复录入;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环节承担了主要的案卡信息填录任务,该系统还配置了高检院统一修订的法律文书、工作文书模版,减轻了业务部门工作量。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是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把执法规范由人为掌握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有效防止办案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四是融办案、案管、统计于一体,实现了按权限对案件适时、动态的掌握和监管。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从各地上线运行后反馈的情况看,整个系统的业务需求准备充分、设计理念先进、操作方便快捷、功能强大、运行稳定,业务和技术品质都非常优良。

主持人王主任,去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取得 喜人成绩,能否为我们展望一下2014年的案件管理工作?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14年是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继续深化、案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紧紧围绕高检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为契机,以全面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创新发展。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一是要认真抓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和管理,确保所办案件从一开始就要进入系统,“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应用,统筹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完善升级工作,不断增强系统的适应性和易用性。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二是要全面履行案件流程管理职能,加强流程监控,全面、全程跟踪、预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促进规范执法。充分发挥案管大厅的功能作用,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搭建服务执法办案、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平台。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是要认真开展检察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业务工作 、服务领导决策。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四是要深入开展统计审核检查工作,不断研究有效方法,深化审核检查内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管理、统计功能整体有效发挥。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五是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与宏观指导,统筹各方,协调上下,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案管工作均衡化、跨越式发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王主任接受我们的专访。谢谢您!

王晋(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谢谢大家!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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