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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预防处长谈预防服务“四大万亿”工程
直播时间:2014-5-12 14:00:00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实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服务“四大万亿”工程、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方面推陈出新,探索了很多有益、有实效的做法,增强了预防工作实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5月12日14时,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友宝做客由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些经验做法。

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友宝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李少红/摄

张友宝说,“四大万亿”工程预防注重构建以技术预防、制度预防为保障的预防监督体系。李少红/摄

张友宝处长与访谈主持人合影。李少红/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直播室,访谈即将开始。本次访谈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王俊微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由高检网、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联合推出的“预防处长系列访谈”。今天的访谈我们有幸邀请到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友宝。张处长,欢迎您!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就预防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主持人张处长,请您先介绍一下贵院预防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情况吧。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好的。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格局和情况可以概括为:一个《条例》、两个机制、三个考核平台、八大措施。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个《条例》指的是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条例》有几个主要的亮点:一是职责更明确。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预防主体单位的职责进行规定,并分别对检察、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职责进行规定。第十三条还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单位、人民团体设立的监察或者审计等部门,在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指导下承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措施更具体。着眼制度预防和技术预防,明确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如任职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行贿档案查询制度、信息收集制度等;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如信用体系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等。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三是监督保障更有力。对主体单位,规定了不履行、不移交、不配合、不接受、不保护等“五不”法律责任。对人民群众,规定有权建议批评、有权控告举报、有权要求保护的“三有”权利。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近年来,我们以《条例》为法律依据,把《条例》实施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内部预防、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三位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局面。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两个机制分别是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内部党组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省检察院推动下,2009年省、市、县三级党委普遍成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机关,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检察、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机制的建立,加快了预防社会化的步伐,预防职务犯罪实现了从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预防向以部门、单位内部预防为主、检察、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负责监督、指导的工作格局的转变。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业务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预防部门组织协调、各个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的预防工作机制。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党组统一领导的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使预防工作实现了从预防部门包揽一切转变为预防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格局的转变。目前,我省预防工作主要通过两个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来开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目前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已初步建立起了三个考核平台,旨在把预防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两个机制”有效运转。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外部,2009年始预防职务犯罪开始纳入“平安浙江”考核体系。每年初由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防工作重点,确定考核项目,通过省委政法委上报省委批准下达各级党委政府,年终由省预防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成立考评组,对年初提出的“平安浙江”各项预防工作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评分,报“省平安办”审核决定。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机关内部,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对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年初把各内设机构每年度预防职务犯罪任务进行分解,并在院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部署,年终统一纳入对各内设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系统内部,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市、县(市、区)检察院的业务考评体系。规定预防业务在检察业务1000分总分中的权重为70分,年终由省院预防处会同省院考评办进行考评。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八大专业化措施指的是“7+1”专业化预防措施。在预防实践中,我省检察机关始终以预防工作专业化为目标,坚持在总结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注意总结提炼、借鉴、发扬预防职务犯罪的好做法、好措施。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省检察机关在预防实践中形成的“一个《条例》、两个机制、三个考核平台、八大专门预防措施的做法,特色突出,重点突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检察特色。尤其是“两个机制”的建立已经对全省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7+1”专业化预防措施,也就是八大专业化措施,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吧。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7”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案件剖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等“七种”专门预防措施。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1”是指对落实《条例》情况的督导制度。这是我省检察机关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对预防主体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而形成的专门措施。作为我省检察机关创造性推动预防社会化的工作成果,《条例》督导制度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自2009年开始,各地检察、监察、审计机关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对有关预防主体执行《条例》情况的专项督导。通过督导,增强了预防主体贯彻落实《条例》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促进预防主体各项预防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健全。

主持人今年贵院预防工作有哪些重要部署?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2014年,我省的预防工作总体围绕“两个机制”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夯实预防基础方面,重点部署了几项工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完善预防工作“两个机制”。调整省、市、县(市、区)三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探索下级预防领导小组组长参加或列席上级预防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根据年初下发的《浙江省检察机关侦查阶段重大典型案件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实施办法》,预防部门会同反贪、反渎等部门开展侦查阶段重大典型案件同步预防工作的实践,推进检察机关内部侦防合力。此项工作是开展制度预防、提高干警预防工作能力的基础工作。下半年将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来大力推进。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百、千、万活动”。即“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农村”和“四大万亿”工程专项预防活动,并协调预防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在涉农资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借鉴国内外经验,增强预防调查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拟与在杭的科研院校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加强对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及预防方式、预防成效的理论研究,夯实预防工作的理论基础;探索建立廉情分析报告制度。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定期廉情预警预测,切实提高廉情预警预测能力,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化行政执法库建设。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网络预防监督,促进廉政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重点探索行贿行为的查询,并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政府征信体系的网上互联。

主持人关于“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请您向网友介绍一下贵院具体是怎样部署安排的,会采取哪些措施?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好的。“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是经省委副书记、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辉忠同意,省院集中部署,省、市两级检察院具体负责实施的。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活动以深入剖析近5年来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省管、市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为基础,以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主体对象。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这一活动是用身边案件、身边人对广大领导干部进行鲜活的警示教育,是继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活动的进一步深化。这对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履职意识、增强职业良知,提升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本次活动从5月开始,至10月结束。在省院的统一部署下,分别在机关、政法系统、团委高校、党校等有秩序地开展宣讲活动,要求省院和各市院开展预防宣讲的次数不少于8场。分别由省、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亲自授课。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在4月30日召开的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已正式举行“百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的启动仪式。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本月下旬,省院陈云龙检察长将在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举行首场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宣讲,之后此项活动在全省全面展开。

主持人“四大万亿”工程包括哪些工程,贵院主要采取了哪些预防措施对这些工程予以保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于2013年3月出台《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即“四大万亿”工程,包括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1000个以上省重大项目,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万亿元。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要把工程建设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带动工程、德政工程、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省委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和推进,为“四大万亿”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预防,出台《浙江省检察院关于扎实推进十二项工作服务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意见》,明确“四大万亿”工程预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每年度举办“四大万亿”工程专项预防推进活动。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制定《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规范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的程序、内容和方法,提高了预防工作实效。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对接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措施,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通知》, 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等涉及转型升级举措的“四大万亿”工程项目,作为工程建设预防的重点来抓,4个百亿元以上工程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项目,各市级院分别确定重大项目挂牌督办,省院还直接督办跨越杭州、绍兴、金华等三市七县的杭金衢改扩建工程开展预防。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三是加大推进力度落实预防责任,我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推进重大项目的廉洁建设,查找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形成预防成果并运用到工程建设之中。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去年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在“四大万亿”工程立项预防的工作项目有229个,预防项目的总投资概算达5503多亿,其中超过百亿元以上的13个、10亿元以上的87个。

主持人在如此大规模的专项预防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是否出现了一些好的做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四大万亿”工程涉及领域多、建设环节多、工作面广,必须在社会化预防大格局之下开展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党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平台,“四大万亿”工程预防纳入“平安浙江”、综治考核、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预防工作网络机制、责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发挥纪检监察、行政管理、法律监督的综合效能,进一步确立工程建设预防的硬标准,预防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各个层面。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加强检察、监察、审计、工程建设主管(监管)部门以及有关参建单位的工作协作,坚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部位预防监督制度、落实《条例》职责专项督导制度、配合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制度”,在重大建设项目调研、预防措施运用、对策建议落实等方面汇聚预防力量,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预防的渗透力,预防工作措施深入到了各个项目。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专业化要求高,我省检察机关经过“五大百亿”、“三个千亿”工程专项预防的开展,积累总结了一些工作经验,预防程序有了一定的规范,预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得到了拓展,“四大万亿”工程预防更加注重通过专业化预防的途径,努力构建以技术预防、制度预防为保障的预防监督体系。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一是“技术预防+制度预防”促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省检察机关运用办案资源和预防资源,开发“浙江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信息管理系统”, 广泛收集与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相关的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分析运用,为发现、查找职务犯罪线索和隐患提供信息支持。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公示、企业信用报告”成为全省工程建设的必经程序和规章制度。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丽水市检察院深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推行龙庆高速公路“阳光工程”动态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十二公开”制度,并在交通工程建设系统广泛运用。技术预防和制度预防有机结合,进一步扩大了预防效应。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二是预防监督促进工程建设制度管理规范化。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结合执法办案,对发生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工程开展事后预防,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程开展事中预防,对提出预防需求的工程开展事前预防,做好案件发生特点、原因的分析研究,研判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苗头隐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预警,提出防范对策建议,促进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加强内部防控,完善制度管理,预防工作深入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做了大量工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慈溪市、天台县等地针对工程专业复杂的特点,建立“专家咨询团”,提高监督水平。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苍南县院通过预防监督推动实施“造价复核、集体审议、现场巡查”工作制度。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天台县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重点工程检察联络室、聘请工程专家为检察联络员,指导并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工程建设合同与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承诺书双签制度、工程进展报告制度、约谈制度”。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宁波市鄞州区院实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专业审查的预防模式。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嵊州市院推动建立工程建设“一理三审”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的预测预警、检察约谈、检察官点评、廉政警示告知卡等方式方法百花齐放,形成了“一院一亮点、一地一品牌”的预防工作氛围。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去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践行习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犯罪分析、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预警建议等工作措施,加强项目审批、工程实施、经费拨付使用等各环节的预防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杭州市江干区院推动杭州东站枢纽工程审计,依法核减项目造价3335万元。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宁海县院配合监察、发改、审计等部门对全县工程变更项目进行集体会审,依法核减变更金额2290万元。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苍南县院在鳌江标准堤除险加固工程造价复核、变更搭建简易渔船停靠装置项目的预防监督中,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1370多万元。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衢州市院专项设备采购领域的预防调查、湖州市院水利工程“十个一”深度预防、瑞安市院三都岭工程的检察建议分别得到省、市党委政府的采纳运用和充分肯定。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廉洁,监督、保护国有投资安全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

主持人除工程建设领域外,浙江检察机关在其他领域开展预防工作的过程中,是否形成了一些创新做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夯实规范化预防基础、提升专业化预防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构建,推动并实现社会预防主体的制度预防,应该是检察机关今后预防工作的一个发展方向。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按照这一理念和思路,我们认真履行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指导职责,努力当好社会化预防的推动者,预防工作在各个领域不断探索创。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实行预防专项督导制度。此制度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领域,主要是针对《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落实情况、廉政建设、预防宣教、职务犯罪内部防控、案件线索移送与查办以及检察建议落实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指导和检查,通常由检察、监察、审计机关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合进行。这项工作,以省预防领导小组下发的《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专项督导意见》为指导,全省都在普遍开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开展规章审查、流程再造式的制度预防。制度预防是反腐败最有效的方式,是预防工作的价值所在、生命力所在。我们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措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核心是促进制度建设。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制度预防应用于提出预防咨询需求的行业系统或者发生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的行业领域,通过运用案件分析、检察建议、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措施,针对原有规定和工作流程,发现隐患,找准症结,通过规章审查、流程再造,促进行业系统填漏补缺、建章立制。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2013年湖州市院结合粮食储备系统窝串案的查办,深入分析国家粮食储备粮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形成《国家储备粮库“空转”现象亟需高度重视》的分析报告,推动了我省粮食系统的专项大检查。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衢州市院根据预防调查,形成《专业技术设备政府采购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推动了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等政府采购工作建章立制,较好实现了制度预防的目标。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创新廉情分析报告制度。这项制度应用于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领域,是我省金华市院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发展与创新,主要针对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廉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预警,分析报告定期向市委书记办公会上汇报,拓展了预防工作领域,丰富了制度预防的内涵。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探索预防约谈制度。该制度应用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我省绍兴市院在总结基层预防约谈工作,借鉴纪委诫勉谈话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约谈的主体、程序、内容、方式等,并由绍兴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推行的一项工作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刚性。目前,预防约谈工作正在逐步探索总结。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探索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我省“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之一,温州检察机关建立金融案件一案一剖析、季度分析研判和年度金融检察白皮书制度,对金融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助推温州金融改革健康发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构建检企“一对一”预防工作模式。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发展的预防工作机制,按照“自防主导、联防辅助、检企共防”的工作思路,与各个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结对预防,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预防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双方配合,形成信息互通、协调灵活、合作紧密的共建共赢局面,有效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主持人根据媒体报道,浙江宁波北仑区检察院于2002年率先建立了行贿黑名单,为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那么,浙江检察机关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方面肯定积累了不少经验,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吧。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从我省最初建立“行贿人黑名单”至今已经十余年。2012年2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正式实现全国联网。从我省检察系统来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动和完善。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我省检察系统逐步开展对非罪行贿行为录入查询的探索实践。如:宁波市北仑区院与区监管办(交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在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推行非罪行贿行为查询工作,明确规定了非罪行贿行为档案管理信息共享、查询申请、期限、结果告知、处置办法等,在全省尚属首例。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为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作用、对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省检察院与省信用中心合作,共同建立全省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省院加强与省信用中心工作联系,采取科技手段将行贿犯罪档案相关信息与有关行业、部门共享,以推进我省不良行为公示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的落实。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网上查询平台的建立,使各级市院、基层院预防干部集中精力开展行贿犯罪和非罪行贿行为信息录入等工作,保证信息录入的质量,实现“应录必录、应查必查、应用必用”三大目标。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同时,通过网上查询平台,推动全省招投标、政府采购、医药卫生、教育人事和金融贸易等行业部门统一运用网上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并对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实现行贿犯罪档案的信息共享和充分利用,推动社会化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积累的一项非常有刚性的预防工作措施。下一步,我们将对如何规避行贿档案查询的行为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严肃性。

主持人浙江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可以说开展得有声有色。张处长,浙江检察机关在预防干警的培养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预防干部的素质决定预防工作的深度。近年来,我们在培养预防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上化了不少工夫和精力。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举办基本素能的业务培训。自2005年开始,我们先后已经举办了8期预防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采取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就预防调查、案件分析、行贿档案查询、工程预防、预防宣讲等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工作经验交流等形式,扩大预防干警的视野,夯实预防工作的基础。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组织开展预防岗位练兵竞赛活动。2012年5月至8月,省院组织全省各地推荐上报的31名预防干部开展预防调查技能练兵竞赛。通过组织全体选手集中到萧山机场、省交投集团进行实地调查,开展预防工作“应知应会”闭卷考试和开卷撰写“我省国有企业开展预防情况调查报告”,评选出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岗位技能练兵竞赛“十佳能手”10名和“优秀能手”13名。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组织开展预防业务评选活动。近年来,省院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预防调查报告、3次优秀检察建议、1次综合报告评选活动。通过评选通报,推动预防基础能力的提升。重点课题研究和能力建设讨论。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开展预防重点课题研究和能力建设大讨论。2010年5月,省院以浙江省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重点课题理论研究活动的通知》,通过各地申报,共确定了15个资助课题和15个非资助课题进行专题研究。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与此同时,2014年省院将与在杭相关院校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以此推动我省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工作。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2013年,省院组织全省预防部门开展了预防业务能力的大讨论,进一步厘清预防干部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能力,并通过《预防专刊》的形式进行相互启发,加强工作的引领。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处长与我们分享了如此多的经验。

张友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大家收看,欢迎继续关注“预防处长系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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