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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英模李晓宝
直播时间:2014-9-19 16:00:00
  全国检察机关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先进事迹英模报告团自6月23日在最高检举行首场报告会后,先后赴江苏、吉林、陕西、重庆、广东、湖北等六省、市检察机关进行巡回报告。期间,报告团成员与所到省市及基层的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他们的先进事迹,让聆听干警深受教育和精神洗礼。
  报告团成员——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从检18年间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无一起错案。她主诉了鄂东南最大团伙贩毒案、鄂州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一批大要案。李晓宝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9月19日下午16时,李晓宝检察官将作客正义网,在线与网友分享她的办案经历、职业良知。本网将对访谈进行图文播出,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全国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英模李晓宝做客本网 闫昭/摄

李晓宝:张家两兄弟感激涕零的情形,时时惕厉、鞭策着我恪守公正、严格依法。闫昭/摄

李晓宝:优秀的公诉人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能查微析疑,能从蛛丝马迹中追踪溯源。闫昭/摄

李晓宝:我没有得罪法律,没有辱没胸前的检徽,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良知。闫昭/摄

李晓宝与主持人合影 闫昭/摄

正义网嘉宾已到,访谈即将开始。本期访谈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高鑫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您关注本网访谈。我们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李检,您好,欢迎作客正义网。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下午好!

主持人请您先带网友认识一下您和您的公诉团队吧。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我是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检察院工作的。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和大家一样,都有着很深的“青天”情结和为民情怀,都有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自我期许,都有着甄辨是非、惩恶扬善的职业良知。从检21年来,特别是走上公诉工作岗位的16年里,我始终坚持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480余件,亲手将700多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审判,没有出现错误和纰漏。我们处室现在共5名干警,三女两男,都有检察员身份,平均年龄32岁,2名研究生,3名本科学历。

主持人您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在您看来,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应当具备哪些优良品质?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过硬的法律素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良知,有理性,有勇气,有激情,敢于担当。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一名有良知,有理性,有勇气,有激情,敢于担当的公诉人,才能把握住法律的精髓,让字面上的公正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感受到的公正。二十多年的从检历程使我深深懂得,公正执法连着党和政府形象、牵动着人心向背、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人民检察官践行群众路线,最根本的是要恪守职业良知、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从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一位有良知,有理性,有勇气,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的公诉人,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过硬的法律素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才不会在面对生硬的法律条文和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是无所适从,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法治原则解决分歧,让真善美在司法实践中鲜活起来。

主持人您曾说,刚到公诉部门时办理的第一起案件,让您至今仍记忆犹新。给网友们介绍一下这个案例吧。是什么让您对此案感触颇深?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那是1997年,两法修订不久,靠捡拾“破烂”为生的张家兄弟二人,因涉嫌销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来了之后,有同事就提醒我:“张家兄弟经常在捡拾破烂时顺手牵羊。这次他们涉嫌销赃,按程序审查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起诉得了。”我没有表态,按照办案要求分别提审了兄弟二人,仔细调查案情经过。兄弟二人不约而同、再三辩解自己不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案件经过退回补充侦查,证明嫌疑人犯罪主观故意的证据,也仍然存在明显瑕疵,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最后,我提出了不予起诉的审查意见。院检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不起诉。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到看守所放人时,兄弟俩扑通一下跪倒在我面前,哭着说:“我们兄弟俩毛病多、招人恨,但检察官能主持公道,公正处理。我们非常感激你们!我们一定改掉坏毛病!”这一跪,这一番发自内心的话语,让我深深体味到作为一名检察官,执法办案务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凭好恶、凭感情、想当然。我们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秉持公正,不仅赢得老百姓对法律的尊崇,而且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因此,张家两兄弟感激涕零的情形,时时惕厉、鞭策着我恪守公正、严格依法,尽心竭力维护公平正义。

主持人从检21年来,您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480余件,将700多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接受审判,没有出现错误和纰漏,被评价为“罪犯的克星,公民的后盾”。在办案过程中,您有没有遇到非常棘手、难以处理的情形?是如何克服的?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作为公诉人,有时候追求真相,实现正义就要与关系、人情、金钱、威胁等作斗争。2006年,我办理了一起在鄂州市有很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通过深挖细查,我一名曾合作共事六年关系很好的老同事作为案后主谋被绳之以法。这起案件在深挖细查过程中,我发现同事涉及此案的线索后,内心也很纠结,是顺水推舟违心起诉还是坚持原则和法律,抽丝剥茧查出真相?当时也有过犹豫,但是,我最终选择了正义。

主持人具体的情况是怎么的?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鄂州市原建设局长季某,因受贿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判决生效两年多后,申请法院再审。2011年7月12日,再审开庭时,他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行贿人的书面说明,审判员随即宣读了合议庭向该行贿人核实的材料,这两份证据材料与该行贿人在原审中的说法自相矛盾,直接影响定罪。面对新的证据,我以需要核实为由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然而,法庭以该证据已经合议庭核实为由不予准许。我再次要求延期审理,法庭仍不准许。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很明显,这个再审开庭是为无罪判决“走过场”。季某在鄂州市任建设局长多年,也是很有根底的官员,我有必要在这个节口得罪他吗?审判员我也很熟,大家经常在一起办案子,在庭上公然驳斥以后会不会影响工作?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可是,如此这般畏手畏脚,我又将法律的尊严置于何地?正义又如何得以彰显?瞬间的犹疑令我羞愧难当。我愤然起身,义正词严地指出,“庭上出现新证据,足以影响定罪,公诉人提出延期审理,法庭应当准许!”在合议庭成员不解的目光中,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愤而退庭,并坚决查实相关因由和证据,重新提请法院审理。

主持人面对种种压力和诱惑,您是否曾经产生动摇的念头?作为一名检察官,该如何坚守职业良知?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受党教育多年,我一个农村的孩子,有幸成长为共和国的检察官,这是一份很荣耀的职业,我很珍惜我的工作和职位,因此面对各种压力和诱惑时,我都能坦然面对,泰然处之。不得不承认,办案这些年来,我也得罪了不少地方领导、政法同仁和亲朋好友,但扪心自问,我没有得罪法律,没有辱没胸前的检徽,没有违背自己的职业良知。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2009年9月,我市一名副县级女干部程某因受贿7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在侦查环节已经认罪的程某心存侥幸,在起诉阶段,动起了为自己减轻罪责的心思。提审时,她突然提出没有收那么多钱,其中5万元在案发前已上交单位。第二天,律师送来了一张单位开具的5万元收据。乍一看,与程某上交赃款的说法一致。紧接着,一位和我熟识的市领导秘书打来电话,说市领导很关注程某的案子,要我主持“公道”,还程某一个“清白”。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当天夜里,一个远房伯父也提着烟酒来我家“走亲戚”,劝我给他个“老脸”,就坡下驴算了。但我没有屈从于压力和亲情的羁绊,就此打住,而是耐心劝说伯父将烟酒拿走,并连夜和同事赶到程某单位,查找收据存根。经调查,5万元钱是程的亲属近日补交的,为帮程某开脱,将收据日期提前了一年多。问题搞清楚了,我顶住压力坚决依法提起公诉,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作为一名检察官,如何坚守职业良知,我认为,一是忠诚,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二是要有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重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有追求和实现正义的勇气和决心,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四是要有担当精神,想干事、干好事、会干事、干成事。

主持人您曾提到,秉持公正不只是要严格依法惩治犯罪,更要注意维护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能否结合办案经历,谈谈这一方面的工作体会?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2011年3月,我接手审查杨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提审中杨某的状态引起了我的注意,杨某外号“神经”,且在供述自己的杀人动机时表述离奇,很多都是臆想的成分。“他会不会有精神问题?”带着这个疑问,我建议警方对杨某进行精神鉴定,结果表明杨某存在精神障碍,仅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直接影响了杨某的量刑。2011年7月,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2004年春节前夕,在办理鄂东南最大的一起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中,我发现该案第二被告人孙某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第一被告人的重大立功情节,却在卷宗中毫无反映。后我直接找办案人员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为此专门出具了证明。2004年5月,法院最终在一审宣判中认定了这一重大立功情节,孙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主持人您经常说,公诉人就是要当“细节专家”。为什么这么说?您如何定义“细节专家”? 能不能给举例给大家解释一下?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优秀的公诉人要有一双敏锐的眼睛,能查微析疑,能从蛛丝马迹中追踪溯源,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我想,注重细节就是要有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要有勇于探求事实真相的智慧和决心。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我前面提到的2006年我曾办理的一起在鄂州市有很大社会影响的案件,2005年9月15日,长期盘踞在鄂州市莲花山的一名黑社会老大被人当场砍杀致死。案件经侦查终结后,“‘黑老二’雇凶杀害‘黑老大’谋篡位”的说法,当时在鄂州已成众论。但我在办案中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黑老二因抢劫罪刚刚从监狱释放,对“黑老大”应该没有深仇大恨;他在黄石雇请杀手期间,曾打过一秘密电话,他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对方又是谁?它与命案之间有何关联?雇请杀手的1.8万元钱是哪里来的?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直觉告诉我,可能还有幕后文章,果然,在提审中,一名参与犯罪的嫌疑人提到的细节引起了我的足够注意,在案发前夕,黑老二曾在江边秘密会见了一位开检察院警车的人。再次提审黑老二,我一边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政策,一边穷追不舍讯问事实真相,适时抛出部分已经掌握的证据,终于打消了其顾虑,说出了隐藏在其心中近一年也准备带到棺材里去的秘密。幕后的4名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经查证,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4到11年的有期徒刑。

主持人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公诉人,您对立志投身于公诉事业的年轻人有什么建议?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我觉得,要干好公诉工作,首先要有职业荣誉感,要热爱公诉事业。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农村娃,通过勤奋学习考入大学,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在党和各级组织的关怀下,毕业又分配到检察院工作,是党和人民给了我这样的工作环境,提供了这么好的工作条件,我很感激,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于司法实践中,我感到很知足,对于人民检察官的这个职业我感到无尚光荣,我愿意为这份工作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在检察机关我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四个部门工作过,走到哪里,我都是忙到哪里,可以说,我是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我个人觉得吧,要将一份工作干好,将一起案件办好,需要认真不断学习,要懂得深入思考,要善于总结得失。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也遇到过困惑,僵死的法律条文,多变的案件事实,复杂的社会矛盾,仅仅熟练掌握法律条文是不够解决问题的,只知起源而不知其所以源的结果是机械执法,从而背离了公正执法的目标。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因此,要做一名优秀公诉人,学习很重要,既要学习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也要学习分析判断解决具体问题的实际能力。在学习的同时,也要善于总结,从总结得失中得到进一步提高。最后,我想说,要当好一名公诉人,必须要有职业良知,这个问题我前面已经谈到过,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担当精神,为民情怀。

主持人工作当中,您是一丝不苟、刚正不阿,法庭上,与您“争锋相对”的律师,也毫不掩饰对您的敬佩。那么,生活中的您,是什么样子的?如何化解来自工作或者生活中的压力?给我们讲一些您生活中的趣事吧。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成功的人只会注意正在做的事情,不成功的人却纠结于过程当中的情绪化。”,压力人人都有,怎样将压力变为动力,不受或少受负面情绪的影响,关键是正确看待人生中的得失,做到热爱生活,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承担人生责任。加强体育锻炼,打羽毛球,登山,快走,都是我喜欢的运动,运动除强健体魄外,还能调整心情。

主持人在访谈的最后,请和网友们分享一下您对“正义”一词的理解。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用心追求真相,有勇气揭露和鞭挞罪恶,注重保障人权,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主持人好的,感谢您做客我们的访谈!

正义网谢谢李检,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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