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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反贪、反渎局长系列访谈:丁新潮谈严查行业性渎职犯罪
直播时间:2014-10-17 15:30:00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了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成绩,正义网将邀请全国20名反贪局长和20名反渎局长进行网络访谈。重点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近年来忠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创新完全机制、提高反贪污贿赂和反渎工作水平,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的良好舆论氛围。
  10月17日下午15时30分,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委会委员丁新潮将做客正义网,在线与网友们交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本网将对访谈进行图文播出,敬请广大网友关注。

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丁新潮受邀做客由正义网推出的“全国反贪、反渎局长系列访谈。林可 摄

丁新潮介绍近年来绍兴市院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林可 摄

丁新潮介绍查办新昌“问题胶囊”背后的系列渎职案件。林可 摄

丁新潮局长与主持人合影。林可 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直播室,访谈即将开始。本次访谈由正义网编辑齐磊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正义网推出的“全国反贪、反渎局长系列访谈”,今天是系列访谈的第三场,邀请的嘉宾是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委会委员丁新潮。

主持人丁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今天的直播访谈,首先请您向网友们介绍下贵院近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吧。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我市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工作曾面临办案规模小,涉案对象职级低,现职干部案件少,小案个案多,窝串案少,行业系统分散,社会效果比较差,案件线索匮乏,反渎侦查工作缺乏震慑力的办案困局。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0年来,以胡东林检察长为班长的绍兴市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及时确立了“两拳并重、强化反渎”的工作思路,提出了“着力加大反渎办案力度,实现反渎办案稳步增长,重特大案件和要案上有新突破,力争经过二三年的努力,渎职案件达到反贪一半的办案规模,使反渎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又一个“重拳”的总体工作目标,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力度,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反渎办案数量每年跃升,不仅保持了稳定、适度的办案规模,拓展了办案领域,优化了案件结构,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建设,一大批与改革稳定发展、民生利益息息相关领域的渎职案件得以查办,较好地体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形成了反渎办案的震慑态势,我市反渎工作连续多年走在浙江省前列,多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浙江省检察院转发,每年都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案件”,有力牵引了其它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实现了绍兴检察工作的整体提升。

主持人丁局,您能否给我们分享一下您的反渎工作经历?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我的检察工作时间比较长了,已近20年,先后在公诉、反贪、民行等岗位工作过,但我的反渎工作经历并不长,从2011年底到现在,还不满三年的整数。

主持人丁局,都说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存在“四大一难”,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干扰阻力大。贵院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存在“四难一大”现象,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一直以来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在破解“四难一大”上,绍兴市检察院党组迎难而上,多措并举,重拳出击,破解困局,除了在工作定位上将反渎工作列为全院优先发展、重点突破的主要业务工作,思路上确立了“反贪反渎两拳并重、强化反渎”的工作要求外,在具体工作措施上, 主要从转变侦查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入手,来破解“四难一大”现象。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一是推进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以提办、交办、领办、参办、督办为主要方式,强化市检察院对全市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资源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查办行业性领域性渎职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一体化侦查常态工作体制,上下协作,推进重大有影响渎职案件的查处,努力使办案效果最大化。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是加快精细化侦查模式变革。转变传统的轻初查、以拘代侦、过度依赖口供的粗放式侦查模式,推动办案工作重心前移,强化初查工作的基础地位,积极推进精细化初查,综合运用各种调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开展取证工作,采取精细化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把好初查关,稳步提高初查成案率。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三是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引导侦查的理念,出台《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与公安、工商、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部门信息共享和查询;同时,推进电子数据、话单分析等技术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有效增强了信息情报收集分析、研判运用、摸排初查的能力,拓宽了信息化条件下主动发现犯罪渠道。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四是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监察、行政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与审计等部门专项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执法信息不畅等问题。依托信息化手段,启动建立一个把政府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重要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大信息涵盖在内的全程在线监督平台。完善检察机关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等案件的调查机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主持人丁局,请问贵院通过执法办案和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推发展环境建设上有哪此好的做法?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培育一流的发展环境需要全社会同心共筑,为绍兴加快现代化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是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共同使命。检察权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监督权,通过执法办案和强化监督来促进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助推发展环境建设的核心职责和具体体现。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近年来,随着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对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负面议论也在增多,有的同志认为反渎职侵权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干部干事的手脚,导致一些干部信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怕失误、怕担责而不敢干事、不敢创新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领导提出对全国全省普遍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不必太较真,不用太严格,不要太冒尖地去查处;有的同志在对待局部利益与法律制度的关系上认识片面,只要是为地方利益,突破法律底线也在所不惜。这些认识是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反渎工作“四难”的新表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在当前各地狠抓服务型政府和发展环境建设的背景下,集中反映出来了。这些认识,一方面影响了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有效推进,另一方面也影响着社会对检察工作的整体评价。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为澄清干部的认识误区,明确执法责任,保护和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助推绍兴发展环境建设,绍兴市检察院主动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了由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等15个政府部门以及4个市属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就检察如何助推发展环境建设和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一些政策问题,与这些部门负责人进行探讨交流,统一思想认识。指出,在转型时期的特殊背景下,检察机关将注意把握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改革探索与贪污渎职的界限,提出了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中的“四个慎重对待”,即慎重对待特殊背景下产生的阶段性问题、慎重对待服务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慎重对待决策失误、慎重对待多因一果的渎职案件,在检察环节建立干事创新、宽容探索失败的容错机制,给真正创业干事的干部吃上了一颗“定心丸”。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绍兴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绍兴市检察院通过执法办案助推发展环境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认为召开行政检察联席会议是检察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有益探索,要求行政机关更好地接受监督,使之成为习以为常的习惯;更好地支持检察工作,使之成为责无旁贷的责任;更好地服务发展,使之成为义不容辞的义务。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党委政府旗帜鲜明地支持检察机关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支持检察机关不断改善优化履职的环境与条件,为我们查处渎职侵权犯罪营造了优良的外部环境。

主持人据目前情况看,2014年的反腐更是坚持“老虎苍蝇”齐打毫不手软,反渎部门将会怎样应对这方面的挑战?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渎职案件给人的感觉就是“苍蝇”特别多,“老虎”极少有,这是由渎职犯罪的特点所决定的。在渎职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往往是具体办事或者说是直接签字的普通工作人员,最多牵涉到中层一级,大部分的审核职责都由他们来完成,从书面证据的角度很难将责任追究到单位领导或者更高领导的身上。反渎工作要实现“老虎苍蝇一起打”,关键是要揪出一般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背后的指使和拍板人员,这往往需要我们通过查办渎职和受贿的“双料案件”来实现。通过“双料案件”的查办,近几年我们绍兴市县两级每年都有一批本级现职领导干部主要因为涉嫌渎职犯罪被查处。当然,这项工作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我们还在不断改进,每年都把查处渎职案件背后的领导干部渎职犯罪作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主持人丁局,我们知道,高检院2013年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绍兴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有什么好的方法和措施?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这两年来我市反渎工作的一条主线,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这些工作措施。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一是从重从快查处直接侵害相关人员权益的渎职侵权案件。这类案件通常表现为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权类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受害人员具体明确、情节恶劣、社会反响大。对这类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从重从快原则,做到案件一发生即快速介入、优先办理。如今年初我市发生一起公安人员在将流浪未成年残疾人送往救助管理站途中,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将需救助的被害人带至野外抛弃致其溺亡的恶性事件,社会反响很大,我们在第一时间快速介入调查取证对相关人员从重从快进行了查处,社会效果非常好。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是重点查处社会反响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渎职案件,主要是侵害环境类案件和破坏资源类案件。对破坏环境类案件,我们市检察院还专门出台了环境检察的规范性文件,整合内外执法资源、形成了打击合力,也办出了这方面的一些渎职犯罪案件。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三是主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性系统性渎职犯罪案件,先后查办了侵害残疾人合法利益的福利企业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损害农民利益的农机补贴领域以及国家专项财政补助领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等。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四是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做好挽回损失、补救损害、案后预防等工作。对于直接侵害群众权益的侵权类案件,都能在检察环节处理好民事赔偿、精神抚慰等工作,对于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类案件,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维护好特定群体遭损害的利益,如我们在查办福利企业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系列案件后,通过民政部门督促福利企业对残疾人员的工资至少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改变了过去克扣残疾员工工资的普遍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会同预防部门对发案单位进行了案后预防,帮助建章立制、防止重蹈覆辙。

主持人“有效回应人民期待”能体现出政法机关开放自信的态度,丁局,请您谈谈反渎部门是如何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的?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反映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信访、举报日益增多,不少群众往往想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来实现对行政机关的影响,从而实现自己的诉求,这一方面为检察机关扩大了渎职侵权案件的线索来源,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对群众的诉求如何回应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和声誉。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对实名举报在查处的过程中一定当面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在调查结束以后无论是否立案都当面反馈处理意见。在必要的时候,尽量吸收他们协助我们开展初查工作,这样能更好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也能更好地理解我们的工作。对查处结果不满多次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的,尽量会同控申部门做好劝说息诉工作。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二是对有些虽不符合立案条件但行政机关确有一定过失又损害了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是一推了之,而是尽量督促行政机关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只要我们这样做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能很好地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主持人丁局,近年来频频出现的重大事故背后,都存在渎职等问题。请问,贵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机制建设等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有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不仅会参加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召集的联合调查组参与调查、发表处理意见,还会对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犯罪展开独立调查,为此我们绍兴市检察院于2012年初出台了《绍兴市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规范意见》,对全市反渎部门介入事故调查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已被浙江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发文推广。

主持人最近几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问题曝光,2012年新昌“问题胶囊”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您能否给我们介绍下,绍兴检方是如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其背后的渎职犯罪?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一直是近年来我们查处的重点,这方面我们绍兴最典型的案件就是2012年查处的新昌“问题胶囊”背后的系列渎职案件。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新昌“问题胶囊”经央视曝光后,我们市院领导高度重视,由胡东林检察长亲自带队展开初查,组织我们认真研读药品监管领域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详尽对照药监部门平时的行政执法档案,查找出了相关人员在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过程中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最终导致“问题胶囊”发生的渎职点,成功地对6名责任人员以渎职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得到启示,此类案件发生后,一是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二是要对涉及行业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再结合相关行政机关日常执法档案资料,才能从中找出渎职点。

主持人丁局请您介绍一下绍兴检察机关在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方面的经验做法?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在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方面,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坚持将办案质量、安全和规范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侦查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侦查权的监督制约。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首先,我们通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推行办案质量多层次目标管理,强化办案风险评估等,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作为办案工作的底线,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此来确保案件质量。其次,是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办案事项分级报告、案件侦结集体讨论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再次,是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推行案件质量瑕疵通报制度、重点热点部门(岗位)巡查工作制度、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强化对办案程序、案件质量以及涉案财物管理动态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报告、通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外部监督制约。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此外,我们还注重执法方式方法的改进,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的关系,涉企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合法合理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和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依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丁局,您能否介绍下绍兴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开展反渎宣传和加强预防方面有哪些作为?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在开展反渎宣传方面,主要还是与本院的宣传部门合作,我们及时将立案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进展情况提供给宣传部门,为宣传部门做好案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在预防方面,能够在案件侦查终结以后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行业性领域性的案件,能与预防部门合作开展专项预防,如我们在查办福利企业监管领域系列渎职案件后,与本院预防部门一起对该领域进行了专项预防,帮助建立了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仅对该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案后预防,而且还切实地维护了残疾人员的合法权益,社会效果很好。

主持人在您看来,做好反渎工作需具备哪些职业素养?您能否分享下贵院在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做好检察工作,不仅需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法律实务能力,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宽广的知识结构,更要有强烈的进取精神、责任意识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反渎工作也一样,需要具备上述职业素养。这些职业素养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这些年来,绍兴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和队伍实际,首先把培养人才的根本途径放在锻造绍兴检察团队职业精神上,注重价值、目标、文化、制度和示范引领,通过强化宗旨意识、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检察职业道德、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锻造“忠诚公正、顽强拼搏、团结和谐、捍卫荣誉”的绍检团队职业精神,促进检察干警良知办案、公正廉洁执法,为引领绍兴检察科学发展,实现“局部领先、整体提升、追赶一流”目标夯实思想基础、构筑精神支柱。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其次是把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人才培育方法机制,出台了《关于对市院机关年轻干警实施“助长助才工程”的意见》、《加快培养‘四类’人才若干意见》,加快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大批量业务骨干、紧缺专门人才和综合调研写作等“四类”人才培养工程,实行导师辅导制、辅岗办案制、法律职务晋升积分制、上挂下派制等举措,健全完善人才梯队,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组织业务部门骨干赴著名政法院校学习培训,开展三“十佳 ”评选、“三庭”评议、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以此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能,改善全市检察队伍的人才结构,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劳动模范”、“绍兴市十大杰出青年”等一批优秀专业人才。

主持人丁局,在新的形势下,反渎工作更需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手段。请问目前贵院在此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探索?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要求我们转变传统执法办案模式。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不仅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手段,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反渎工作同样面临着一个动力转换的问题,要求我们切实转变观念,努力接受、学习、掌握、运用信息技术,努力把“大数据”这个最大“变数”,转变成促进侦查能力飞跃的最大“变量”,实现执法办案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丁新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为推进反渎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胡东林检察长提出了以构建信息情报共享平台建设为抓手,促进反渎工作基础升级的工作思路。我们现在正在抓紧建设全市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将各个行政部门的信息陆续接进来,把各种有用信息连接到大平台上,通过强化对各类信息资源的挖掘利用,结合对涉案信息的综合利用,为选择侦查方向、做出立案决定、快速突破案件提供决策辅助和信息支持。同时我们还致力于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情报分析队伍,设立了“侦查信息处”这一专门机构来负责这块工作,这对于提高渎职犯罪的发现率、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丁局来到我们访谈室,与广大网友交流绍兴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持续关注,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正义网本场访谈结束,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全国反贪、反渎局长系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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