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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两会系列访谈之徐明: 立足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直播时间:2015-3-13 13:30:00
  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正义网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建言法治 献计改革”2015两会代表委员系列访谈,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级检察长,围绕依法治国、反腐倡廉、司法改革、环保治理等热点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3月13日13时30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将做客本网,与网友分享他带上会的提案和关注的话题,畅谈如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等相关问题。敬请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做客本网全国两会访谈。闫昭/摄

徐明说,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对宪法权威的重申。闫昭/摄

徐明介绍,黑龙江检察机关以开展专项工作为突破口,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闫昭/摄

徐明指出,2015年黑龙江检察机关将完善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闫昭/摄

徐明与主持人合影。闫昭/摄

正义网嘉宾已到,访谈即将开始。

主持人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关注由人民网和正义网联合推出的全国两会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非常有幸邀请到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做客本网访谈。徐检,欢迎您!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上,您带来了哪些议案或建议?关注哪些热点话题?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每年的全国两会都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内国外都普遍关注。全国两会也是一个振奋精神,凝聚力量,集中智慧,形成共识的重要平台。开好两会是所有代表、委员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参加这次大会,首先是讨论审议好大会的各项工作报告。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同时更多地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把它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因此,从职业角度,我更关注法治建设方面的话题,比如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比如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如何加大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再比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官队伍等。这次带来了一个建议,是关于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监督问题。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具体说,就是落实全会提出的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有权督促纠正的要求,建议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抓紧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为落实此项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主持人2015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在您看来,中央为什么要如此高规格地对依法治国进行部署和推进?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重大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中央如此高规格地对依法治国进行部署和推进,我认为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一是从长远发展上,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提供可靠保障,以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做到改革与法治相衔接,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是从现实需要上,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如何运用法治改进党的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期待。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三是从战略布局上,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构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新的战略思考、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部署,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方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指引。全面依法治国在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就是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注重运用法治的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频共振,共同推进,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主持人贵院是如何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与具体的检察工作相结合,从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我们深切体会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到各项执法办案中,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必须增强大局意识,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谋划,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更多地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必须立足法律监督,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坚持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基础上,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必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之以恒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力投入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必须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坚持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出发,谋划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使检察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必须坚持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战略位置,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从严治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秉公办案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主持人在三中全会已提出"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基础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对其进行强调。这对检察机关意味着什么?贵省检察机关在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探索?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对宪法权威的重申,是从体制、机制层面,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加以保障。一要建立干预案件登记制度等设计。从检察机关内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违反规定干预办案。在外部,推动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必须处理好不可为和必须为的关系,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廉政的保障,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勤政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勤政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决不能选择性执法,更不能滥用检察权。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三要去行政化,实行分类管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谁办案谁负责,谁违法谁担责,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四要完善检委会制度。充分发挥检委会对于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实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主持人过去一年来,中央的反腐决心和力度有增无减,高压反腐成为新常态,许多"老虎"、"苍蝇"应声倒下。请问,贵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方面,如何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坚持以开展专项工作为突破口,以侦查一体化机制为依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省院在带头查办大要案的同时,着力完善侦查一体化、个案跟踪督导、执法办案问责和信息引导侦查等机制。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强化上级院组织指挥、带头办案,办理高检院交办案件18件次77人,是历史上最多的。省院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直接立案侦查13人。注重信息引导侦查,省院建立起涵盖18个行业领域的侦查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的案件线索管理库,完善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查询全程网络化。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我们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健全举报工作机制,开展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改革试点,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机制,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2014年,我省在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查办副厅级以上要案、最高检交办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2277人,是历史上最高水平。

主持人"大网已撒开,外逃贪官司大追捕开始了!"这是去年9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引起的媒体关注报道。请问贵院在境内外追逃追赃、切断腐败分子外逃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我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防逃也是反腐败、追逃也是办案"的工作理念,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建立了境外追逃绿色通道,与俄罗斯检察机关加强司法协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在我省边境地区开展追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实行追逃工作分级督办制,建立以省院为指导、市分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追逃体制,对每起在逃案件都建立追逃档案,明确追逃责任,制定抓捕措施,采取"一案一专人"、"一案一措施"抓捕犯罪嫌疑人。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切实增强防逃意识,制定防逃工作预案,加强与边检部门的工作联系,依法果断采取防控措施,有效监控嫌疑人,防止外逃。去年共抓捕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3人,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劝返和抓获2名潜逃俄罗斯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实现了境外抓捕工作的新突破。

主持人近些年,随着浙江张氏侄案、内蒙古呼格案等多起错案的纠正,公众越来越关注,司法机关如何转变司法理念,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权,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严防冤假错案。贵院对此采取了哪些措施,收到哪些成效?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冤假错案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权利,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数量与质量效果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特别强调增强监督意识,走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思想误区,遵循"坚决、准确、及时、有效"的监督原则,实现监督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有机统一。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在工作中始终把监督重点放在社会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容易产生司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犯罪、严重侵犯诉讼当事人权利等案件和环节上,务必使违法和不公得以遏制,冤假错案得到纠正。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在落实办案指导决策制度方面,建立了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问题案件质询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受案、退补、逮捕、起诉等关键环节不出问题。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不断探索完善侦捕诉一体化和捕诉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内部衔接、案件会诊制度,杜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强制措施适用、起诉质量等问题隐患,保证职务犯罪案件不出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申诉的办理,强化对申诉权的保障,注重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司法不公,产生冤假错案的线索,深挖细查,跟踪监督,有错必纠。

主持人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在您看来,这些部署对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会起到怎样的作用?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这些都是确保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大改革举措。这些硬性规定,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为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切实保障法官、检察官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有效防止个别人利用职权干涉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权威在于公正。如果地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利用其掌管人财物的便利干预司法活动,把司法机关作为推行地方保护主义、贯彻其个人意志的工具,插手具体案件的办理,将使法官、检察官无法恪尽职守、公正独立履行职责。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严重影响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公信和权威,动摇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信心。我相信,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通过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职业身份和经济待遇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司法人员履行职责。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排除外部行为对司法行为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等一系列举措,都将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重要作用,让我们用公正的司法实践,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持人当前,严格规范文明办案成为群众对司法机关的重要期待。贵院在依法行使检察权过程中,怎样做到既强化法律监督,又强化自身监督,保证检察权不被滥用?如何接受外部监督?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这一点上,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致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运行。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一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建设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明确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司法档案,作为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建立评估检查机制。深入开展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的评查、分析,加强对捕后撤案和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刑事赔偿等案件的逐案剖析,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强化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健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防范违法办案等监督机制,达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效果。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情况等及时向党委报告。坚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健全与政协及民主党派的重大决策咨询制度、重大问题联合调研制度,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及时办理和答复建议、提案。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严格落实和保障法律规定的各项律师辩护权利的行使。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建立新型、健康的控辩关系,对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的必须及时进行审查。依托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四中全会也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请问,贵省检察机关在抓班子、带队伍、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方面,有哪些好做法?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过硬的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有赖于此,工作不断出问题也失之于此。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把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作为我们的重要责任。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一是配好、配强班子,下管一级。班子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方向和全局把握,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善于谋划全局,政治标准过硬,作为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院检察长的重要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强调党组书记、检察长是各级检察院党组的"班长",不仅要体现检察长责任,时刻牢记作为检察长的神圣法律职责,更要体现书记角色,时刻不忘和恪守作为党组书记的重大政治责任。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落实党要管党的要求,坚持更高更严的标准,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狠抓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将压力、责任传导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防止出现逐级递减、末梢神经失灵现象。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检察长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既挂帅又要出征,亲自抓好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做到"一岗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敢于较真,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腐败案件、顶风违纪的,既查处本人,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坚持巡视和检务督察制度。我们重视发挥巡视和下级院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的作用,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以发现问题、促进解决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专项督察、联合督察和交叉督察等方式,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去年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2件30人,全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传递从严治检的决心。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四是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进一步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主持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对于贵省的检察工作,您有哪些重要部署?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我省是第二批试点省,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试点方案正在报批中,子方案在起草中。一是改革农垦、林区体制。我省的情况比较特殊,铁路检察机关体制改革完成后,还有属于企业管理的农垦、林区检察机关,现已完成了改制的前期调研、基础数据的测算、方案的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将在最高检和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企业管理公检法体制改革要求,将企业的检察机关统一纳入国家检察管理体系。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是推动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和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建立检察经费、资产全省统一管理机制,妥善及时化解债务、健全管理机构,形成预算、财务、采购、资产、装备、综合、审计等为一体的组织系统。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完善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实现检察机关各类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四是探索四中全会赋予检察机关新职能。四中全会赋予了检察机关许多新的职能,也是检察改革需要重点探索的项目,主要有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等。

徐明(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以上新增职能最高检正在进行顶层设计,制定指导意见,我们也在积极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积累经验。

主持人好的,徐检,谢谢您做客我们的全国两会访谈。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关注后期陆续推出的“2015两会系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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