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首页 > 现场直播
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长冯新华谈打造规范司法“升级版”
直播时间:2015-3-25 13:30:00
  黄冈是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辖区内黄冈中学、“将军县”红安县等享誉全国。近三年来,黄冈检察工作在湖北也突飞猛进,在湖北省检察院对各市州分院工作考评中,黄冈市检察工作综合排名两年前进12位,2013年与武汉市并列全省第一。
  3月25日13时30分,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冯新华做客正义网访谈室,就该院在规范司法建设、三项预防职能等构建大预防格局方面的有益经验与网友进行交流。

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长冯新华做客本网全国检察长系列访谈。黄剑 摄

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长冯新华介绍黄冈两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工作的相关做法。黄剑 摄

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长冯新华介绍黄冈两级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的情况。黄剑 摄

访谈结束后,冯新华检察长与主持人合影。黄剑 摄

正义网嘉宾已来到访谈室,访谈即将开始。本次访谈由正义网记者吴平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的访谈我们邀请到了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新华。冯检,您好,欢迎做客正义网推出的全国检察长系列访谈。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广大网友就检察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主持人冯检,据我们了解,湖北省黄冈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把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以整合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等3项职能为重点,构建“内部一体化、外部社会化”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提升了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您能介绍一下黄冈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吗?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好的。三年来,黄冈市检察机关在湖北省检察院和黄冈市委的领导下,先后就司法规范化建设,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体系化“四化”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三项预防”职能整合,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纪律作风建设等10余项工作,在省、市乃至全国介绍经验,全市检察机关被市委评为文明系统,98个集体和154名个人受地市级以上表彰,展现出检察工作的蓬勃生机。在市委考核中,黄冈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责任目标都荣获“优秀”等次;在省检察院对各市州分院工作考评中,黄冈市检察工作综合排名两年前进12位,2013年与武汉市并列全省第一。

主持人在实践中,司法规范化建设会遇到很多“顽疾”,黄冈市检察院又是如何破“顽疾”的呢?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是强化法律监督的基本前提。为打造规范司法“升级版”,我们自加压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向“追求精细化”跨越,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出台系列具有黄冈特色的“新规矩”,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零容忍”,让规范司法成为“新常态”。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首先我们将遵守规范司法规定情况列入干部考察、工作考评和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事项,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有关审批制度、备案审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办案部门、每一个办案人员和每一个司法环节。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其次针对刑讯逼供不文明办案、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办案区安全隐患、同步录音录像不到位等司法办案不规范的“顽症”反复发生、难以根除的现象,我们立足本地实际,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对我市11个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区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在10个看守所建成标准化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室19间,并在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讯问室一律落实三项刚性要求。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一是推行“强制物理隔离”。建设由讯问人通道和犯罪嫌疑人通道构成的“双通道”,讯问室内使用软包金属栅栏隔成讯问人区域和犯罪嫌疑人区域,确保讯问人员和被讯问人不能有任何肢体接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二是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严格落实“全面、全部、全程”要求,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三是加强对讯问、询问的实时动态监控。对办案工作区讯问室、询问室、执勤室、待诊室、接待室、卫生间,以及看守所内的检察讯问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视频监控,上级院可集中控制、监控,随时查看办案状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全存储”,与同步录音录像互为补充、形成“双保险”。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两个坚持,一是坚持看审分离,法警部门负责犯罪嫌疑人的安全看守、押解、体检等工作,统一管理办案工作区。办案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须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安检方可进入;进入后,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每次讯问笔录都应准确记载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讯问结束后,被讯问人要签字,才能将录音录像资料刻盘封存。二是坚持审录分离,规定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工作分别由侦查部门、技术部门负责,看守所内同步录音录像由监所部门负责,强化部门间的监督制约。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内部较真”的同时,我们还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司法质量检查、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主动接受对侦查活动的外部监督。仅2014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活动126次,参与评查职务犯罪案件370余卷,组织观摩庭审等司法办案现场59次,促进了侦查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持人现在都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规范司法方面黄冈市检察院出台了哪些制度呢?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对办案工作区内讯问时限进行预警并向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双报告制度”等严格办案工作区管理的四项制度;严格实行了“案件不侦结不追赃、没有证据支持不追赃、追赃方式不当不追赃”等赃款赃物追缴和管理制度;严格推行“对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在看守所讯问,确保每天至少安排犯罪嫌疑人还押连续休息6至8小时”等规定。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办案超时、刑讯逼供、安全事故,没有因办案方式不当引发影响发展稳定的问题,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充分理解、高度信任,2012年以来,在当地两会上,我院的工作报告赞成率连年攀升,均高票通过。2014年7月,最高检组织四省市全国人大代表专程到黄冈视察规范司法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主持人冯检,我们获悉,黄冈检察机关2014年可以说是捷报频传,《黄冈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全国首届地市级“十佳报告”,麻城市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获全国首届县市级“优秀报告”。黄冈市检察院拍摄的预防微电影《代价》获全国检察机关评比一等奖,红安县检察院的摄影作品《听百岁红军讲故事》获全国检察机关评比一等奖。您能介绍下相关情况么?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我们取得的一系列荣誉,始于黄冈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于两年前开始的探索实践即整合的“三项预防”职能工作。

主持人冯检,请您重点讲讲“三项预防”吧。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2012年8月,湖北省检察院提出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进整合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三项职能(以下简称“三项预防”职能),构建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按照这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指导下,积极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实践,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逐步形成整体推进、各方协同、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第一,转变思路,树立“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发展理念。正确的理念是保证“三项预防”职能整合推进的基础。市院党组中心组先后多次专题学习省院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工作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省院“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部署要求。具体而言,实现了预防工作理念的“三个转变”。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一是从单一形式预防向全面系统预防转变,全市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不再仅限于职务犯罪预防,而是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延伸到更为全面的刑事犯罪预防和诉讼违法预防,真正站位到了“大预防”高度;二是从分散作战向整合推进转变,全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不再是预防部门单打独斗和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战,而是各部门都自觉结合各自职能发挥作用、形成合力;三是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预防工作不再是检察机关孤军奋战,而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参与度、覆盖面全面增强。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第二,建立机制,构建内部一体化外部社会化预防工作大格局。完善的机制是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的关键。探索实践中,我们逐步建立起六项工作机制。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一是领导机制。全市两级院都成立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统一领导,分管检察长直接负责,有关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政工、案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在预防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对预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沟通联系、综合规划、规范管理和检查指导,通过领导机制的运行,使得整合“三项预防”职能工作领导有力、上下贯通、协调一致、运转高效。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二是内部协作机制。以“检察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为基础,明确反贪、反渎、审查批捕、公诉、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监所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10个业务部门的预防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三项预防”职能内部协作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各业务部门自觉摒弃业务工作“神秘主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优势,紧密结合执法办案、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和使用与自身职能职责相适应的预防工作方式方法;同时,各业务部门都设立预防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预防部门以及其它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传递工作信息;预防部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时交流预防信息,及时督办预防事项,实现查办案件、诉讼监督与预防工作的整体联动。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三是外部联系机制。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不断建立完善预防工作外部联系工作机制。黄冈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分管或联系检察工作的“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市直37家单位为成员的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已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1个、预防协会6个,以此为基础,全市基本形成预防工作社会化运行平台。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四是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及案件管理平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等,及时掌握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进度、执法办案环节情况,保持预防工作的同步跟进。同时,充分发挥预防联络员的沟通联系作用,各业务部门之间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做到预防联络员及时互通工作信息,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提供案件流程环节,业务部门及时将预防文书送达预防部门备案,预防部门对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实现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共享。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五是考核管理机制。将预防工作与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各业务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要点、部署安排业务工作、开展培训业务活动时,都结合职责将预防工作纳入其中;预防部门在制定预防工作计划方案时,通盘考虑与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工作的同步开展问题;政工部门在制定考评办法时,将预防工作纳入到各部门业务工作的考评范围内,科学设置预防工作指标,合理设定预防工作在执法办案、诉讼监督等业务工作中的分值比重,如将检察建议要占查办案件数80%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分析设定为硬性考核指标,达到正确评价业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展预防工作情况的目的。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六是监督制约机制。各业务部门在结合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工作开展对外预防工作时,又紧扣执法办案、诉讼监督的各个关键节点进行相互监督制约。通过六项机制的有效运行,成功构建起内部一体化外部社会化预防工作大格局。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第三,强化实践,提升预防工作发展水平。加强实践落实,充分运用内、外部预防工作资源,积极推动“三项预防”职能同步协调发展,形成“1+1+1>3”的效应。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一是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全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已经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地惩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都得到地方党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2014年1月,我院向市委报送了《黄冈市检察机关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分析了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与趋势及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报告了职务犯罪举报情况,同时提出了对加强全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这份年度工作报告得到黄冈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不仅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还先后出台了《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意见》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邀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预防职务犯罪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如今,检察机关预防工作报告或检察建议适时为地方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已成为黄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工作的新常态。尤其是联合国土、交通、城建等37个部门共同开展以“廉洁行政”为目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程,得到社会广泛肯定,其中市院与市国土局联合开展的“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入选高检院100个重点督办预防试点项目。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二是预防刑事犯罪方面,大力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协作,通过开展治安预警防控,对发案群体的正确引导,对违法犯罪苗头信息早掌控、早防范、早处置,有效遏制刑事犯罪重发、继发。2013年以来,地方党委政府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先后组织开展农村小型泵站维护管理、车辆维修行业等7个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相关行业、领域的盗窃类刑事犯罪的发生。通过“检校共建”平台,派驻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采取上法制教育课、举办家长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开设“模拟法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以案释法,让学生们从思想和心灵上得到启发,提高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三是预防诉讼违法方面,坚持纠防并举、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将预防措施贯穿诉讼监督全过程。在事前监督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的沟通探讨,促进统一理解法律精神、司法标准和诉讼程序要求,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加强内部自身建设紧密结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违法行为;在事中监督中,积极开展同步监督,通过引导侦查、出席法庭、同步审查司法文书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在事后监督中,建立和落实终结性法律文书两级院同步审查、诉讼违法线索双向移送、法律监督调查等制度,深挖和严肃查处诉讼违法背后的司法腐败行为。同时,把预防自身诉讼违法作为工作重点,紧扣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落实、犯罪嫌疑人提解还押、证据调取等办案关键节点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监督制约,防止出现诉讼违法行为。

主持人冯检,您对“三项预防”职能工作有什么感受吗?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整合“三项预防”理念的提出,对检察机关固有的预防工作理念是一个巨大创新。在我看来,我国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对刑事诉讼全程实施法律监督,而且有权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天然具有预防违法犯罪的价值追求,应当坚持“纠防并举”的原则,旗帜鲜明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刑事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诉讼违法工作。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职能也面临着种种新的挑战。我国社会治理的新情况要求进一步注重预防刑事犯罪工作,反腐倡廉的新部署要求进一步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律监督的新加强要求进一步注重预防诉讼违法工作。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预防违法犯罪是一个系统性社会化工作,以延伸为重点,推动预防工作多元化,加强个案预防,注重专项预防,深化系统预防,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总体统筹、各方协同、分工负责的“大预防”工作领导机制,同时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形成“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立体化“大预防”格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预防违法犯罪是一个系统性、社会化的工作,必须以延伸为重点,推动预防工作多元化,加强个案预防、注重专项预防、深化系统预防,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总体统筹、各方协同、分工负责的“大预防”工作领导机制。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开展“三项预防”职能整合,既是提升预防工作层次和效果,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整合预防力量,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制度预防,促进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更是强化法律监督,实现纠防并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很有必要,很有前景,也切实可行。

主持人非常感谢冯检跟我们分享了这么多检察工作实践经验。非常感谢您做客由正义网推出的“全国检察长系列访谈”。

冯新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检察长)好的,谢谢。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