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首页 > 现场直播
最高检厅局长访谈之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
直播时间:2016-2-24 10:00:00
  为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检察改革、强化自身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2016年两会召开前夕,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厅局领导与网民在线交流。
  2月24日10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做客访谈室,介绍过去一年中,监督法院审判、执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做法,以及未来工作部署。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接受高检网正义网专访。钟心宇/摄

郑新俭介绍了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情况。钟心宇/摄

郑新俭表示,今年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调查核实等提起公益诉讼必需的能力。钟心宇/摄

郑新俭指出,将引导基层检察院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钟心宇/摄

郑新俭厅长与访谈主持人合影。钟心宇/摄

正义网郑新俭厅长已来到访谈室,访谈即将开始。本场访谈由《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牛旭东主持。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郑厅长,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谢谢!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2015年,民行检察的监督重点有哪些?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国有资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点,有何举措?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15年,各级民行检察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提高司法办案成效,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认同感和获得感。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我们坚持以监督法院审判权、执行权为核心,切实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以完善案件来源机制建设,提高监督案件的质量,实现监督效果为着力点,坚决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坚决纠正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行为,并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全国检察机关2015年1月至11月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7014件,其中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提出抗诉28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24件。收到法院再审结果1985件,改变原审裁判、调解1398件,改变率为70.4%。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907件,法院采纳9270件,采纳率为77.9%。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196件,法院采纳11875件,采纳率为83.7%。共支持起诉5902件,已采纳4580件;督促履行职责22123件,已采纳19886件。对于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0070件。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各地检察机关把虚假诉讼监督作为突破口,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以及司法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主动参与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有效发现并监督纠正错误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违法情形,并依法移送司法人员、律师、当事人涉嫌犯罪线索。许多地方以法院在执行款物收取、管理、支付、分配、发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为监督切入点,增强了执行监督的实效。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我们注重优先办理涉众案件。如,云南省检察院认定昆明市中级法院将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作为被执行人适用法律错误、执行行为不合法,及时监督省高级法院撤销原执行裁定,维护了4500余名学生的学费安全。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请抗诉的52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19件获调解结案,33件获再审改判。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在国有资产保护方面,我们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湖南省湘西州检察院通过抗诉,促使法院撤销原调解书确认的以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值近债务四倍)抵偿债务的协议条款。贵州检察机关全年共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8782件次,追收经济损失19.19亿元。青海检察机关主要围绕土地出让金补偿、矿产资源补偿等领域,扎实推动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全面开展,追收国有资产1.9亿余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中,发现涉案土地系已被撤销的某中学国有土地,但补偿费补偿在个人名下,遂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当地政府对农村中小学撤并调整后的土地权属及国有资产移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清理。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在环境保护方面,我们着力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环境保护。第一种是提起公益诉讼。如,山东、贵州、福建、江苏、广东、安徽等地检察机关分别对环保部门或者环境污染行为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民事公益诉讼。坚持以诉讼作为最后手段,在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从诉前程序运行情况看,绝大多数接到检察建议的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或者履行了法定职责。特别是许多地方的环境保护部门采纳检察建议认真整改,强化了监管责任,堵塞了监管漏洞,规范了监管行为。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第二种是支持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如,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在新环保法实施后率先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谢某等四人非法采矿导致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行为,获法院判决支持。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支持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对日牵公司违法排放有毒物质行为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该公司付出200万元的赔偿款用于修复环境。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第三种是督促有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如,江西省井冈山市检察院督促市林场向法院起诉,责令失火的张某在2年内将烧毁的223亩公益林地进行林木补栽、抚育。第四种是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江西省樟树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缴纳1万元植被恢复费。同时,我们注重通过非诉讼监督手段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如,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抓住该区钢渣磁选厂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查处违法犯罪等方式,依法督促环保部门关停污染企业25家,查封、扣押和拆除违法机械设备105台(套),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主持人在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们都把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充分利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大对不服生效行政裁判的监督,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监督效果。二是加大对行政诉讼过程中程序违法的监督力度,重视诉讼程序对保障司法公正的作用,坚持把监督违法生效裁判与纠正违法行为、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三是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调解和行政决定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依法审查法院执行裁定和执行行为的合法性,着力监督纠正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违法问题。2015年5月1日,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把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扩展到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环节,涵盖了行政诉讼的全过程,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维护司法公正的任务更加繁重。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审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25件,提出抗诉113件,再审检察建议8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718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328件。

主持人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确定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5年底,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相继诞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后,最高检先后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各试点省级检察院及时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二是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对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审理等程序问题形成初步共识,湖北、吉林、安徽等省级检察院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关问题与省高级法院会签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就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协作机制。五是加强对试点地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提升提起公益诉讼的能力。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检察院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发现适宜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其中,以诉讼类型划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31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5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试点地区检察机关严格履行诉前程序,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截至2015年12月底,试点地区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经过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33件案件中,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有6件,回复不起诉的有9件,辖区内无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有18件。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212件案件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118件,尚未到1个月回复期限的有64件,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30件。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山东、贵州、江苏、福建、安徽、广东等省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庆云县法院起诉系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行为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系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近期,各试点地区还将陆续有公益诉讼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主持人除上述“首例”外,检察机关还成功办理了哪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今年,针对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有何新动作?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除上述“首例”外,检察机关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6年1月13日,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锦屏县环保局对涉案企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1月29日,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县环保局对刘文胜非法收集、贮存、焚烧电子垃圾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一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16年,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汇总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重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继续派工作组赴相关试点地区进行督导,与当地检察机关一起研究分析案情,认真分析研判提起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社会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预案。二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和督促,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中期报告、提出立法建议等工作。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汇总分析问题,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期报告的相关工作。在试点期限届满前,提出需要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行政检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调查核实、搜集证据材料、撰写起诉书、参与庭审等提起公益诉讼所必需的能力和水平。

主持人2016年1月,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诉前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规范。该办法的亮点有哪些?其中,对落实诉前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对此有何举措?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最高检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四章58条,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对《试点方案》规定比较原则的,作了进一步解释;对《试点方案》没有规定而实践需要予以规范的,作出具体规定。《实施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对诉前程序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强调,确保试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开展。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我们要求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的要求,严格履行诉前程序。一是做好调查核实。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获取明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增强诉前程序的准确性。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二是找准切入点。检察机关要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增强了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行政机关充分采纳,客观上促进了依法纠错或履行职责。三是加强跟进监督。检察机关要强化对已发出的检察建议的回复及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通过回访、复查等方式不定期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确保诉前程序发挥实效。

主持人最近,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曹建明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曹建明还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民行队伍建设方面有何举措?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我们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民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行为准则》等制度规定,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典型教育,推出了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民行科长潘朗作为学习榜样,结合中央政法委通报的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典型案件,以及最高检通报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六大纪律的反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守住防腐拒变的底线。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三是加强办案一线力量。民事行政检察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站在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配备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增长及职能拓展相适应的办案人员。要确保基层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稳定,确保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人干、有合适的人干。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条线落实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大部制等司法改革的研究探索,建立符合自身规律的办案组织、运行机制、职责权限、监督机制和司法责任形式,努力争取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独立设置和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合理入额数量比例。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四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可能把有民事、行政相关法律专业背景的检察人员集中调整到民行检察部门工作,改善队伍专业结构。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强化岗位实战练兵,加大调训和挂职交流力度,切实提升现有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和人才库人员的领军作用,通过建立微信群或公众号,完善内部业务咨询交流指导平台。

主持人2016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哪些新的部署?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诉讼监督规则,深入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改革任务的落实,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一是依法履职,精准服务,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监督,依法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在办案中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引导当事人和解,加强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绿色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提起或支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依法监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消费、医患纠纷等民生类案件;运用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监督方式加大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力度。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二是加强案源机制建设,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收集、移送、交办、转办机制,改进宣传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每个环节都把好质量关,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建立完善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机制,抓好检察监督与法院内部纠错、考评体系的衔接,适时向当地法院通报监督情况,强化监督效果。进一步开展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注重发现并向相关部门移送犯罪线索。扎实开展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加强基层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检察院联系点工作制度,科学设置联系点,推行动态管理。引导基层检察院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着力推动基层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三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梯次落实民行检察改革任务。切实抓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最高检要指导试点单位积极摸排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收集证据,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案件的程序,切实做好出庭工作,确保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完善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试点中期报告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准确把握“履行职责中发现”这个切入点,确定对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的效力。认真研究检察机关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类型、方式和要求,推动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的制度完善。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四是强化指导,多措并举,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明确民行检察工作导向,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修改完善民行检察业务统计和核心数据通报项目,进一步健全各省考评体系。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启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修改完善工作,及时修订《新编常用民事行政检察手册》。建立健全整合资源、上下联动的办案一体化机制,缓解上级院办案压力、排除下级院办案干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建议的提出、受理、办理、反馈机制,完善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和程序。提出规范复查条件、范围和流程的意见。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全国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五是强化学习,严格管理,全面加强民行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后续工作。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严管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继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依托特色教育基地开展有关办案技巧和新规定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通过遴选、招录、引进、调配等方式,切实加强办案一线力量,特别是行政检察工作力量,保证人员配备与民行检察部门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郑新俭厅长接受我们的专访。

郑新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谢谢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关注!

正义网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欢迎您继续关注后期陆续推出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

关于我们   社长致辞   联系我们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6,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