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院充分利用成立知识产权检察科,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合一办理的专业化办案机制优势,运用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原理不同,引导公安机关有针对性搜集证据,有效解决了技术结构专利公开而商业秘密密点未丧失公知性的难题,为办理案件指明正确方向。